對於劉曦和林小玲的小動作,已經開始陳述自己推斷的莫非當然沒有注意到,他現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孫浩明身上。
“首先我可以告訴你們,死者的死因雖還不能完確定是氰化物中毒,但多半應該錯不了。而引發她中毒死亡的,正是她生前喝的最後一杯奶茶。那杯本因屬於你孫浩明先生,且被你親手參入劇毒的奶茶。”
“我沒有下毒,你憑什麽說是我…”孫浩明一口否認說。
“你不必急著否認,更不需要辯解,我既然會這麽說,自然有我的根據和證物。”莫非打斷他的話說:“其實本案中並不存在太多手法,你隻是靈活的運用了慣性思維。”
按照莫非的說法,孫浩明殺害其女友洪曉美並非是臨時起意,而是早有預謀。
“想必在前幾次水吧的聚會時,你也曾有意買香草味的奶茶給死者,測試她的反應,這從死者今天發現你給她的奶茶,又是她不喜歡的香草味後,所說的話語可以看出。”莫非說著轉而望向孫浩亮和洪曉麗:“兩位可還記得當時死者所說的話?”
“我記得我姐當時說:‘浩明,我跟你說過多少次了,我不喜歡香草味的奶茶,我對香草過敏,你怎麽就記不住呢?’。”洪曉麗迴憶著迴答。
“好記性,幾乎一字不差。”莫非誇讚一句,再次轉迴頭望著已經臉色鐵青的孫浩明:“也由此可見,你這絕非是第一次買錯奶茶口味。”
“好像是這樣,前幾次在水吧聚會的時候,我哥也好幾次因為買錯奶茶口味惹得小美姐大發脾氣。”孫浩亮也迴憶著說:“不過,警官,有時候不小心買錯奶茶口味,也是正常吧。”
“偶爾一兩次可以說是正常,但一而再,再而三的買錯,那就是蓄意。”莫非搖了搖頭說,不過緊接著卻話鋒一轉:“好,既然這樣,那我們就當做那些都是偶然。那請問你們是否還記得,他買錯導致死者生氣後,都是怎麽做的嗎?”
“我記得好像都是把自己的奶茶與之交換。”洪曉麗迴想著迴答。
“嗯哼,那就對了,這正是關鍵所在。”
隨後,莫非又開始分析說:”其實這在心理學中是最簡單的心理暗示,和利用條件反射訓練寵物差不多。方法很簡單,利用重複的情景和動作等,潛移默化的讓對方養成某個慣性思維或者習慣。而孫浩明讓洪曉麗養成的慣性思維就是:當孫浩明買錯奶茶口味時,就和他的奶茶進行交換。”
“這種慣性思維其實每個人都存在。打個簡單的比方:有抽煙習慣的人,一般都會先嘴裏叼住煙,再點火。沒錯吧?”莫非問。
見到眾人點頭,他又說:“如果你們看到有人先點著打火機的火,再把煙叼嘴裏點上,會不會覺得很怪?”
眾人再次點頭後,他一笑說:“這就是慣性思維。明明最終的結果都是把煙點上,可動作順序的不同,就會給人怪異的感覺,原因是這和你們認知中點煙的動作順序不同。”
根據莫非的推論,兇手孫浩明就是利用前幾次他們四人在水吧聚會的時機,讓死者洪曉美一點點養成這種慣性思維。所以這次即便他買錯後又有意提出去再買一杯,死者也是不自覺的選擇喝他的那杯。
“這就是你的作案手法。而且從這手法可以肯定,你早就對洪曉美心懷殺意,甚至蓄意已久,所以在覺得時機成熟的現在,狠心的讓她在這漆黑的影廳中,永遠閉上了雙眼。”莫非最後冷哼著對孫浩明說。
“你,你有什麽證據?”孫浩明支吾著反問。
“放心,我會給你證據。”莫非心有成竹的迴答,說著轉頭望著一旁的胡海義:“胡警官,把那幾樣證物拿來吧。”
“是。”胡海義應了一聲就匆匆走出了影廳,不過他很快就跑了迴來,手裏還提著幾個證物袋。
“這是在他們車上發現的。”胡海義先將一個裝著個透明玻璃瓶的證物袋遞給莫非,並說:“經過檢驗,瓶子裏裝的是氫氰酸,但瓶子上麵並沒有檢查出任何指紋。”
“嗯。”莫非接過後對著孫浩明說:“這個是在你的車上發現。”
“在我車上發現就一定是我的嗎?既然瓶子上沒有指紋,那也可能是他倆偷偷帶上車,意圖嫁禍給我的。因為,今天我們四人是一起乘坐我的車來影城的。”
這時的孫浩明雖然臉色依然難看,但似乎冷靜了很多,開始有理有據的反駁莫非。
“好,這算你說得通。”然而莫非也仍舊是信心十足的樣子,一笑後把證物袋遞還給胡海義:“胡警官,下一件。”
“這是在影廳門口的垃圾箱中找到的,袋子雖然基本已經空了,但經過檢查,確定裏麵的殘留物同樣是氫氰酸。隻可惜,袋子上還是沒有找到任何指紋。”胡海義又拿起另一個裝有一隻透明尼龍袋的證物袋說。
“這應該是你將裏麵的氫氰酸參入奶茶後,偷偷丟進影廳門口垃圾桶的。”莫非緊接著說。
“可惜還是沒有指紋,既然這樣,那誰都能這麽做。”然而孫浩明依然冷靜的狡辯。
“好,再下一件,我看你怎麽狡辯。”莫非冷笑一聲:“胡警官,最後一件。”
“是,顧問。”胡海義答應一聲,拿起他手中最後一個證物袋,裏麵裝著一個空的奶茶杯,說:“這是死者生前喝的那杯奶茶的奶茶杯,同樣,我們在裏麵的奶茶中化驗出了氫氰酸的成分,而且上麵除了死者和奶茶店店員的指紋外,沒有發現其他人的指紋。”
這迴,不等莫非開口,孫浩明已經得意的說:“還是沒有指紋,依然不能證明…”隻是他說到一半突然停了下來,眼神也逐漸變得疑惑。
“什麽不能?這可是你買的,也是你拿過來的,最後更是你交到死者手上的奶茶,請問為什麽卻沒有你的指紋?”莫非適時的開口質問:“這迴你又要怎麽解釋?”
(未完待續)
“首先我可以告訴你們,死者的死因雖還不能完確定是氰化物中毒,但多半應該錯不了。而引發她中毒死亡的,正是她生前喝的最後一杯奶茶。那杯本因屬於你孫浩明先生,且被你親手參入劇毒的奶茶。”
“我沒有下毒,你憑什麽說是我…”孫浩明一口否認說。
“你不必急著否認,更不需要辯解,我既然會這麽說,自然有我的根據和證物。”莫非打斷他的話說:“其實本案中並不存在太多手法,你隻是靈活的運用了慣性思維。”
按照莫非的說法,孫浩明殺害其女友洪曉美並非是臨時起意,而是早有預謀。
“想必在前幾次水吧的聚會時,你也曾有意買香草味的奶茶給死者,測試她的反應,這從死者今天發現你給她的奶茶,又是她不喜歡的香草味後,所說的話語可以看出。”莫非說著轉而望向孫浩亮和洪曉麗:“兩位可還記得當時死者所說的話?”
“我記得我姐當時說:‘浩明,我跟你說過多少次了,我不喜歡香草味的奶茶,我對香草過敏,你怎麽就記不住呢?’。”洪曉麗迴憶著迴答。
“好記性,幾乎一字不差。”莫非誇讚一句,再次轉迴頭望著已經臉色鐵青的孫浩明:“也由此可見,你這絕非是第一次買錯奶茶口味。”
“好像是這樣,前幾次在水吧聚會的時候,我哥也好幾次因為買錯奶茶口味惹得小美姐大發脾氣。”孫浩亮也迴憶著說:“不過,警官,有時候不小心買錯奶茶口味,也是正常吧。”
“偶爾一兩次可以說是正常,但一而再,再而三的買錯,那就是蓄意。”莫非搖了搖頭說,不過緊接著卻話鋒一轉:“好,既然這樣,那我們就當做那些都是偶然。那請問你們是否還記得,他買錯導致死者生氣後,都是怎麽做的嗎?”
“我記得好像都是把自己的奶茶與之交換。”洪曉麗迴想著迴答。
“嗯哼,那就對了,這正是關鍵所在。”
隨後,莫非又開始分析說:”其實這在心理學中是最簡單的心理暗示,和利用條件反射訓練寵物差不多。方法很簡單,利用重複的情景和動作等,潛移默化的讓對方養成某個慣性思維或者習慣。而孫浩明讓洪曉麗養成的慣性思維就是:當孫浩明買錯奶茶口味時,就和他的奶茶進行交換。”
“這種慣性思維其實每個人都存在。打個簡單的比方:有抽煙習慣的人,一般都會先嘴裏叼住煙,再點火。沒錯吧?”莫非問。
見到眾人點頭,他又說:“如果你們看到有人先點著打火機的火,再把煙叼嘴裏點上,會不會覺得很怪?”
眾人再次點頭後,他一笑說:“這就是慣性思維。明明最終的結果都是把煙點上,可動作順序的不同,就會給人怪異的感覺,原因是這和你們認知中點煙的動作順序不同。”
根據莫非的推論,兇手孫浩明就是利用前幾次他們四人在水吧聚會的時機,讓死者洪曉美一點點養成這種慣性思維。所以這次即便他買錯後又有意提出去再買一杯,死者也是不自覺的選擇喝他的那杯。
“這就是你的作案手法。而且從這手法可以肯定,你早就對洪曉美心懷殺意,甚至蓄意已久,所以在覺得時機成熟的現在,狠心的讓她在這漆黑的影廳中,永遠閉上了雙眼。”莫非最後冷哼著對孫浩明說。
“你,你有什麽證據?”孫浩明支吾著反問。
“放心,我會給你證據。”莫非心有成竹的迴答,說著轉頭望著一旁的胡海義:“胡警官,把那幾樣證物拿來吧。”
“是。”胡海義應了一聲就匆匆走出了影廳,不過他很快就跑了迴來,手裏還提著幾個證物袋。
“這是在他們車上發現的。”胡海義先將一個裝著個透明玻璃瓶的證物袋遞給莫非,並說:“經過檢驗,瓶子裏裝的是氫氰酸,但瓶子上麵並沒有檢查出任何指紋。”
“嗯。”莫非接過後對著孫浩明說:“這個是在你的車上發現。”
“在我車上發現就一定是我的嗎?既然瓶子上沒有指紋,那也可能是他倆偷偷帶上車,意圖嫁禍給我的。因為,今天我們四人是一起乘坐我的車來影城的。”
這時的孫浩明雖然臉色依然難看,但似乎冷靜了很多,開始有理有據的反駁莫非。
“好,這算你說得通。”然而莫非也仍舊是信心十足的樣子,一笑後把證物袋遞還給胡海義:“胡警官,下一件。”
“這是在影廳門口的垃圾箱中找到的,袋子雖然基本已經空了,但經過檢查,確定裏麵的殘留物同樣是氫氰酸。隻可惜,袋子上還是沒有找到任何指紋。”胡海義又拿起另一個裝有一隻透明尼龍袋的證物袋說。
“這應該是你將裏麵的氫氰酸參入奶茶後,偷偷丟進影廳門口垃圾桶的。”莫非緊接著說。
“可惜還是沒有指紋,既然這樣,那誰都能這麽做。”然而孫浩明依然冷靜的狡辯。
“好,再下一件,我看你怎麽狡辯。”莫非冷笑一聲:“胡警官,最後一件。”
“是,顧問。”胡海義答應一聲,拿起他手中最後一個證物袋,裏麵裝著一個空的奶茶杯,說:“這是死者生前喝的那杯奶茶的奶茶杯,同樣,我們在裏麵的奶茶中化驗出了氫氰酸的成分,而且上麵除了死者和奶茶店店員的指紋外,沒有發現其他人的指紋。”
這迴,不等莫非開口,孫浩明已經得意的說:“還是沒有指紋,依然不能證明…”隻是他說到一半突然停了下來,眼神也逐漸變得疑惑。
“什麽不能?這可是你買的,也是你拿過來的,最後更是你交到死者手上的奶茶,請問為什麽卻沒有你的指紋?”莫非適時的開口質問:“這迴你又要怎麽解釋?”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