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他今天第三次親她了,唇瓣上還留著他清冽的仿佛夏日鬆竹清露的味道,她將頭埋在他肩窩處,「你呢?」
少女的甜香和嬌軟緊貼在他的胸懷,令他胸間氣息浮動,唿吸微微不穩,他的眼底劃過幾絲笑意,「舉頭望明月,低頭思喃喃。」
好動聽,好喜歡。沈蘊如簡直是一路笑著迴侯府的。
沈蘊如迴去,果然沈夫人看她的目光便有些微妙,問道:「喃喃,你這嘴唇怎麽迴事……」
沈蘊如麵不改色地道:「他家的花園子很大,夏天蚊蟲多,被叮了一下就這樣了。」
夜晚,沈蘊如沐浴完畢,躺在床上摸了摸自己的唇瓣,麵帶嬌羞將臉埋在枕上甜笑,輾轉反側,直到下半夜才迷迷糊糊地睡著。
日子就這樣平靜而又充滿期待地過了下去。
沈廷瀾夥同京營守備偷賣京營兵器、拒捕刺傷京營高級軍官的案子經過了刑部半個多月的審訊,已經基本可以判定無罪。
在審訊過程中,沈廷瀾言辭堅定,始終堅稱王原讓他幫忙交給蒙古商隊的箱子裏裝的是廢舊棉衣,並且在京營王副總兵帶人捉拿之前從未打開來看過,根本不知道箱子裏裝的是兵器,是王原在栽贓陷害他。
但是作為同犯的京營趙守備,卻是招認是沈廷瀾與他合謀偷京營兵器出來賣給蒙古商隊的,作案動機是沈廷瀾因庫銀案家裏賠繳了很多錢,多次跟他說過想要發一筆橫財填補家裏,聽說京營管理鬆散,便打上了偷賣京營兵器的主意,並與他約定到手的錢財四六分。
沈廷瀾喊冤,稱是趙守備捏造事實誣陷他,但是卻沒有證據為自己洗脫嫌疑。同犯雙方各執一詞,這也是案子最難審的地方。
若是沒有新的證據,案子便要一直膠在這個地方。
而此案能迅速明朗的地方在於,每一個關鍵場合都有人證,證明了沈廷瀾的清白無辜。
根據西城巡警鋪庫房的人證口供,沈廷瀾接收那十三個大箱子時,跟王原手下對接的趙守備交談提到的確實是廢舊棉衣,且並未當場開箱查驗,直到兩日後那十三個大箱子運出,沈廷瀾都從未踏入庫房,也根本沒有打開過箱子。
趙守備拿不出證據,在嚴刑審訊之下,最終承認是王原指使他陷害沈廷瀾的。
而那個在捉拿現場被沈廷瀾刺傷的京營王副總兵,經法醫驗傷,傷口在左胸第九根和第十根肋骨之間,僅僅刺入一寸左右,並未傷及髒器。沈廷瀾是習武之人,械鬥行刺一般是豎握持刀,且身高比王副總兵高大半個頭,刺入點通常在頸胸部,而王副總兵的傷口卻在胸腔下部,顯然是不符合沈廷瀾的行刺行為的。
而最為重要的是,那天淩晨王副總兵帶兵在華亭商街上捉拿沈廷瀾私賣京營兵器時,也有人看到了當時的場麵,是一位打更的更夫,他親眼所見,沈廷瀾在被京兵拿住時,便已經被繳了身上的佩刀,之後沈廷瀾掙脫逃走,王副總兵追了上去,在與沈廷瀾對峙了一會後,王副總兵突然從袖口取出尖刀往自己的胸口上刺去。
縱然王副總兵一直堅稱是沈廷瀾刺傷的,但在驗傷證明和證人的口供麵前,以及持續不斷的審問之下,終於招架不住,承認了是自己刺傷自己誣陷沈廷瀾,而自己這麽做是收受了王原的重金賄賂,目的是為了將沈廷瀾坐成死罪。
諸多口供和證據皆證明沈廷瀾是無罪的,且指向一個方向,王原才是真正的犯罪之人,他涉嫌偷賣兵器、栽贓陷害兩項罪名。
而王原因為拒不認罪,審訊期尤為漫長,但隻要王原不認罪,那麽沈廷瀾便還不能從牢裏放出來,一個月之後,在鐵一般的證據麵前和嚴刑審訊之下,王原也終於招架不住,承認是自己偷賣軍營兵器嫁禍給沈廷瀾,他打上偷賣兵器的主意很久了,並且從一開始結識沈廷瀾,便算準了日後要拿他當替罪羊。
自然,這並不是真實的動機,但謝幼卿明白,王原哪怕死,也不會供出許太後來,更不敢供出許太後來。所以王原招供後,謝幼卿便將這樁案子結案了。
按大雍律法,私賣兵器是重罪,又栽贓陷害他人,從重處罰,判處鞭笞一百,流放邊疆充軍。
太後在慈寧宮得知王原被打得隻剩一口氣,塞進囚車拉到邊疆去了,頓時大動肝火,伸掌重重拍在桌案,咬牙切齒道:「謝幼卿……實在可恨,太可恨!」
許太後發完火整個人的狀態便有些不對了,當天晚上睡眠時數次驚醒,次日醒來便覺頭暈目眩,身上發熱冒汗,不能看折理政,隻能召太醫看診,太醫診脈之後說許太後是肝火太盛,氣血兩虧,傷了脾胃,以致夜不安眠,不思飲食,開了平肝清火和健脾益氣的藥方。
許太後聽了,隻覺得腦中似有金星亂冒,伸指揉搓著太陽穴,她這病的來由便是謝幼卿,隻要謝幼卿一日不除,她的肝火就平不下去,眼下該用的招已經用完了,不僅沒動到他的筋骨,還被他折了羽翼。
許太後雙目熾火狠戾,她決不能善罷甘休,她不信她堂堂太後真的窮盡心力都治不了一個謝幼卿,眼下她還有一招,她的病能否盡快好起來,就看這迴了……
許太後鳳體欠安不能理政的消息,自然很快便傳入了朝中諸多大臣的耳中。
沈廷瀾平安從牢裏放出來後,籠罩在沈弼家的愁雲總算都散開了,沈蘊如自是歡喜非常,他們也一個多月沒見了,她實在想他想得緊,便忍不住去湉園見他了。
少女的甜香和嬌軟緊貼在他的胸懷,令他胸間氣息浮動,唿吸微微不穩,他的眼底劃過幾絲笑意,「舉頭望明月,低頭思喃喃。」
好動聽,好喜歡。沈蘊如簡直是一路笑著迴侯府的。
沈蘊如迴去,果然沈夫人看她的目光便有些微妙,問道:「喃喃,你這嘴唇怎麽迴事……」
沈蘊如麵不改色地道:「他家的花園子很大,夏天蚊蟲多,被叮了一下就這樣了。」
夜晚,沈蘊如沐浴完畢,躺在床上摸了摸自己的唇瓣,麵帶嬌羞將臉埋在枕上甜笑,輾轉反側,直到下半夜才迷迷糊糊地睡著。
日子就這樣平靜而又充滿期待地過了下去。
沈廷瀾夥同京營守備偷賣京營兵器、拒捕刺傷京營高級軍官的案子經過了刑部半個多月的審訊,已經基本可以判定無罪。
在審訊過程中,沈廷瀾言辭堅定,始終堅稱王原讓他幫忙交給蒙古商隊的箱子裏裝的是廢舊棉衣,並且在京營王副總兵帶人捉拿之前從未打開來看過,根本不知道箱子裏裝的是兵器,是王原在栽贓陷害他。
但是作為同犯的京營趙守備,卻是招認是沈廷瀾與他合謀偷京營兵器出來賣給蒙古商隊的,作案動機是沈廷瀾因庫銀案家裏賠繳了很多錢,多次跟他說過想要發一筆橫財填補家裏,聽說京營管理鬆散,便打上了偷賣京營兵器的主意,並與他約定到手的錢財四六分。
沈廷瀾喊冤,稱是趙守備捏造事實誣陷他,但是卻沒有證據為自己洗脫嫌疑。同犯雙方各執一詞,這也是案子最難審的地方。
若是沒有新的證據,案子便要一直膠在這個地方。
而此案能迅速明朗的地方在於,每一個關鍵場合都有人證,證明了沈廷瀾的清白無辜。
根據西城巡警鋪庫房的人證口供,沈廷瀾接收那十三個大箱子時,跟王原手下對接的趙守備交談提到的確實是廢舊棉衣,且並未當場開箱查驗,直到兩日後那十三個大箱子運出,沈廷瀾都從未踏入庫房,也根本沒有打開過箱子。
趙守備拿不出證據,在嚴刑審訊之下,最終承認是王原指使他陷害沈廷瀾的。
而那個在捉拿現場被沈廷瀾刺傷的京營王副總兵,經法醫驗傷,傷口在左胸第九根和第十根肋骨之間,僅僅刺入一寸左右,並未傷及髒器。沈廷瀾是習武之人,械鬥行刺一般是豎握持刀,且身高比王副總兵高大半個頭,刺入點通常在頸胸部,而王副總兵的傷口卻在胸腔下部,顯然是不符合沈廷瀾的行刺行為的。
而最為重要的是,那天淩晨王副總兵帶兵在華亭商街上捉拿沈廷瀾私賣京營兵器時,也有人看到了當時的場麵,是一位打更的更夫,他親眼所見,沈廷瀾在被京兵拿住時,便已經被繳了身上的佩刀,之後沈廷瀾掙脫逃走,王副總兵追了上去,在與沈廷瀾對峙了一會後,王副總兵突然從袖口取出尖刀往自己的胸口上刺去。
縱然王副總兵一直堅稱是沈廷瀾刺傷的,但在驗傷證明和證人的口供麵前,以及持續不斷的審問之下,終於招架不住,承認了是自己刺傷自己誣陷沈廷瀾,而自己這麽做是收受了王原的重金賄賂,目的是為了將沈廷瀾坐成死罪。
諸多口供和證據皆證明沈廷瀾是無罪的,且指向一個方向,王原才是真正的犯罪之人,他涉嫌偷賣兵器、栽贓陷害兩項罪名。
而王原因為拒不認罪,審訊期尤為漫長,但隻要王原不認罪,那麽沈廷瀾便還不能從牢裏放出來,一個月之後,在鐵一般的證據麵前和嚴刑審訊之下,王原也終於招架不住,承認是自己偷賣軍營兵器嫁禍給沈廷瀾,他打上偷賣兵器的主意很久了,並且從一開始結識沈廷瀾,便算準了日後要拿他當替罪羊。
自然,這並不是真實的動機,但謝幼卿明白,王原哪怕死,也不會供出許太後來,更不敢供出許太後來。所以王原招供後,謝幼卿便將這樁案子結案了。
按大雍律法,私賣兵器是重罪,又栽贓陷害他人,從重處罰,判處鞭笞一百,流放邊疆充軍。
太後在慈寧宮得知王原被打得隻剩一口氣,塞進囚車拉到邊疆去了,頓時大動肝火,伸掌重重拍在桌案,咬牙切齒道:「謝幼卿……實在可恨,太可恨!」
許太後發完火整個人的狀態便有些不對了,當天晚上睡眠時數次驚醒,次日醒來便覺頭暈目眩,身上發熱冒汗,不能看折理政,隻能召太醫看診,太醫診脈之後說許太後是肝火太盛,氣血兩虧,傷了脾胃,以致夜不安眠,不思飲食,開了平肝清火和健脾益氣的藥方。
許太後聽了,隻覺得腦中似有金星亂冒,伸指揉搓著太陽穴,她這病的來由便是謝幼卿,隻要謝幼卿一日不除,她的肝火就平不下去,眼下該用的招已經用完了,不僅沒動到他的筋骨,還被他折了羽翼。
許太後雙目熾火狠戾,她決不能善罷甘休,她不信她堂堂太後真的窮盡心力都治不了一個謝幼卿,眼下她還有一招,她的病能否盡快好起來,就看這迴了……
許太後鳳體欠安不能理政的消息,自然很快便傳入了朝中諸多大臣的耳中。
沈廷瀾平安從牢裏放出來後,籠罩在沈弼家的愁雲總算都散開了,沈蘊如自是歡喜非常,他們也一個多月沒見了,她實在想他想得緊,便忍不住去湉園見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