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上好香,跟別人的味道都不一樣。”少年跟在蓮華的身邊,一個勁地往她身上蹭。
這個世界到處都是血腥味,走兩步就能看見有人在啃噬其他人的屍體。吃得多了,就開始變異。一個二個再也沒有了人的形態,變成了一個又一個的怪物。龐然大物,遮天蔽日。
蓮華是這個世上少有的,他從來沒有見過的身上有著香味的人。
他也從來沒有見她吃過什麽東西。
“你怎麽不吃啊?”瓊奇問蓮華。
他總是從別的地方,挖來很多人、或者野獸的屍體,鮮血淋漓、熱氣騰騰地放在蓮華的麵前,以此來討好她。
但蓮華不是洪荒魔物,自然對這些沒有興趣。於是瓊奇就換了個法子。他特別的聰明,看見蓮華身上有花的圖騰,就會想盡方法的用石頭雕刻出花朵,送到她的麵前。
蓮華看見花的時候,眼神會溫柔那麽一兩分。一般人看不出來,但瓊奇太在乎蓮華了。對她一絲一毫的改變都能夠捕捉到,於是更加殷勤的雕刻花朵。
“這裏的花都是死的,沒有生命力,我喜歡鮮活地花朵。”一日,蓮華終於開口,開始和瓊奇交談起來。
她也第一次的捕捉到,原來她能夠聽見瓊奇內心的聲音。
他哪怕麵上壓抑著對自己的喜歡,可是他的心跳聲,卻聲如洪鍾、擂鼓一般。
他哪怕死過一迴了,潛意識裏,也依然愛著自己。不帶一絲一毫的雜質。
蓮華突然就更加的討厭他了。
他怎麽可以轉變得如此快速?當年有勇氣與自己同歸於盡,而後能夠下定決心與自己定結契約,將靈魂都送給了她。這種事情,在蓬萊早就沒有人會這樣做了。
毫無保留、全心全意、將自己的全部送給一個人的傻子,放眼整個蓬萊,還真找不出第二個。就連當年愛慘了宮靈岑的蓮花也做不到。
否則,她就會對宮靈岑的所有選擇無怨無悔,不會在自己死後就對他產生怨懟。
說到底,她還是沒能做到像瓊奇愛自己那樣的去愛另一個人。
蓮華下定決心,一定要除掉他。否則,再與他待在一起,他就會成為她的軟肋。
而她作為蓬萊仙主,絕不能有軟肋。
洪荒之中,有一處高山,高山之上,血腥之氣最為濃厚,是整個蓬萊最危險的地方。所有的妖獸魔物都會繞著那座高山走,就連蓮華如無必要,也不會前往。
因為她雖然是仙主,坐擁無上的仙力,可沒有必要的傷亡,她也不會自討苦吃。洪荒與蓬萊本來就是一體兩麵,亙古都存在。雖然每一任仙主都想消滅洪荒,但沒有一任仙主做到。蓮華自然也沒有想過,在她的任期內,會完成這一壯舉。
做這事情的確可以名垂千古,但是名垂千古有什麽用?比她每日裏過得舒舒服服更重要嗎?
並不。
蓮華不愛這個世界,她比誰都清楚這一點。而所謂的神愛世人,隻是她需要用這個來統領世人的一句口號罷了。
蓮華帶著瓊奇上了山,山上之人,隻有一個氣息,也就是說整座山脈之中,隻有一個魔獸占領。在洪荒之中,地盤就等於一切。它是當之無愧的洪荒之主。
蓮華到此,不是為了消滅它,而是為了讓它殺死瓊奇。
她因為印記的緣故,殺不死他,她隻能利用別人的手,將他徹底的從這個世界上抹去。
然而蓮華沒有想到的是,在山上,她見到了另一個自己。
她青麵獠牙,十指又尖又利,宛如牲畜的爪子。而她的眼睛,也是一片漆黑,沒有眼白,乍看上去宛如魔鬼,可她的五官卻與自己一般無二。
蓮華瞬間便意識到,什麽叫做洪荒與蓬萊的一體兩麵。在這裏的每一個妖獸,都是來自蓬萊之上的仙人,他們內心陰暗麵的投射,從而形成了洪荒。
根本沒有什麽神愛世人,人間那千千萬萬的百姓,都隻是神豢養的寵物,用他們的生命和鮮血滋養著洪荒魔獸,讓它們不要跨越四海,去到蓬萊,打擾他們的美好生活。
而如今的洪荒之中,力量最強、最陰險、最邪惡的那一隻猛獸,正是自己內心陰暗麵所凝結起來的妖魔。
她見了自己,毫不畏懼,冷冷一笑,道:“蓬萊美嗎?”
自然是美的。
“可洪荒,真冷啊。又冷又濕,我一點兒也不喜歡這裏,我喜歡蓬萊,你,帶我去蓬萊吧。”
‘她’張著血盆大口,噴出無數的腥氣,張牙舞爪的向著蓮華而來。隻因她在見到蓮華的一瞬,也明白了自己可以搏一把。
她對食盡洪荒妖獸沒有什麽興趣,但是見到蓮華的那一刻她就知道,吃掉蓮華、取代蓮華,她就能成為蓮華。過上舒舒服服、眾星捧月、無上榮光的日子。
‘她’根本不看蓮華帶來的男孩,一門心思隻向著蓮華。而蓮華原本不畏懼,可兩廂交手之後,她竟然發現自己打不過她!這不禁讓她產生了恐懼。
有了恐懼,就畏首畏尾,就更加敵不過了。
蓮華以為自己會命喪於此,卻不想關鍵時刻,那少年替她擋了一下。
也不隻知道他哪裏來的力量,黑暗的蓮華根本不是他的對手。就如同蓮華傷他一樣,他能將黑暗的蓮華的力量全部都吸納,從而產生新的自己。
力量愈加的強大。
黑暗中的蓮華很快不是他的對手,就在他即將殺死她的時候,他卻停住了。
“你還愣著幹什麽!還不快殺了她!”蓮華大喊。
而那少年依然很困惑,手裏握著黑暗蓮華的咽喉,卻遲遲下不去最後的殺手。看‘她’的眼神,也突然變得溫柔起來。
“你……是不是我心愛的人?”瓊奇問‘她’。
他對黑蓮華的氣息不熟悉,但是對她的五官卻還是認得。黑蓮華聞言,像是突然知道了什麽不得了的秘密,笑道:“是!我當然是你心愛之人,你,舍得殺我嗎?”
這個世界到處都是血腥味,走兩步就能看見有人在啃噬其他人的屍體。吃得多了,就開始變異。一個二個再也沒有了人的形態,變成了一個又一個的怪物。龐然大物,遮天蔽日。
蓮華是這個世上少有的,他從來沒有見過的身上有著香味的人。
他也從來沒有見她吃過什麽東西。
“你怎麽不吃啊?”瓊奇問蓮華。
他總是從別的地方,挖來很多人、或者野獸的屍體,鮮血淋漓、熱氣騰騰地放在蓮華的麵前,以此來討好她。
但蓮華不是洪荒魔物,自然對這些沒有興趣。於是瓊奇就換了個法子。他特別的聰明,看見蓮華身上有花的圖騰,就會想盡方法的用石頭雕刻出花朵,送到她的麵前。
蓮華看見花的時候,眼神會溫柔那麽一兩分。一般人看不出來,但瓊奇太在乎蓮華了。對她一絲一毫的改變都能夠捕捉到,於是更加殷勤的雕刻花朵。
“這裏的花都是死的,沒有生命力,我喜歡鮮活地花朵。”一日,蓮華終於開口,開始和瓊奇交談起來。
她也第一次的捕捉到,原來她能夠聽見瓊奇內心的聲音。
他哪怕麵上壓抑著對自己的喜歡,可是他的心跳聲,卻聲如洪鍾、擂鼓一般。
他哪怕死過一迴了,潛意識裏,也依然愛著自己。不帶一絲一毫的雜質。
蓮華突然就更加的討厭他了。
他怎麽可以轉變得如此快速?當年有勇氣與自己同歸於盡,而後能夠下定決心與自己定結契約,將靈魂都送給了她。這種事情,在蓬萊早就沒有人會這樣做了。
毫無保留、全心全意、將自己的全部送給一個人的傻子,放眼整個蓬萊,還真找不出第二個。就連當年愛慘了宮靈岑的蓮花也做不到。
否則,她就會對宮靈岑的所有選擇無怨無悔,不會在自己死後就對他產生怨懟。
說到底,她還是沒能做到像瓊奇愛自己那樣的去愛另一個人。
蓮華下定決心,一定要除掉他。否則,再與他待在一起,他就會成為她的軟肋。
而她作為蓬萊仙主,絕不能有軟肋。
洪荒之中,有一處高山,高山之上,血腥之氣最為濃厚,是整個蓬萊最危險的地方。所有的妖獸魔物都會繞著那座高山走,就連蓮華如無必要,也不會前往。
因為她雖然是仙主,坐擁無上的仙力,可沒有必要的傷亡,她也不會自討苦吃。洪荒與蓬萊本來就是一體兩麵,亙古都存在。雖然每一任仙主都想消滅洪荒,但沒有一任仙主做到。蓮華自然也沒有想過,在她的任期內,會完成這一壯舉。
做這事情的確可以名垂千古,但是名垂千古有什麽用?比她每日裏過得舒舒服服更重要嗎?
並不。
蓮華不愛這個世界,她比誰都清楚這一點。而所謂的神愛世人,隻是她需要用這個來統領世人的一句口號罷了。
蓮華帶著瓊奇上了山,山上之人,隻有一個氣息,也就是說整座山脈之中,隻有一個魔獸占領。在洪荒之中,地盤就等於一切。它是當之無愧的洪荒之主。
蓮華到此,不是為了消滅它,而是為了讓它殺死瓊奇。
她因為印記的緣故,殺不死他,她隻能利用別人的手,將他徹底的從這個世界上抹去。
然而蓮華沒有想到的是,在山上,她見到了另一個自己。
她青麵獠牙,十指又尖又利,宛如牲畜的爪子。而她的眼睛,也是一片漆黑,沒有眼白,乍看上去宛如魔鬼,可她的五官卻與自己一般無二。
蓮華瞬間便意識到,什麽叫做洪荒與蓬萊的一體兩麵。在這裏的每一個妖獸,都是來自蓬萊之上的仙人,他們內心陰暗麵的投射,從而形成了洪荒。
根本沒有什麽神愛世人,人間那千千萬萬的百姓,都隻是神豢養的寵物,用他們的生命和鮮血滋養著洪荒魔獸,讓它們不要跨越四海,去到蓬萊,打擾他們的美好生活。
而如今的洪荒之中,力量最強、最陰險、最邪惡的那一隻猛獸,正是自己內心陰暗麵所凝結起來的妖魔。
她見了自己,毫不畏懼,冷冷一笑,道:“蓬萊美嗎?”
自然是美的。
“可洪荒,真冷啊。又冷又濕,我一點兒也不喜歡這裏,我喜歡蓬萊,你,帶我去蓬萊吧。”
‘她’張著血盆大口,噴出無數的腥氣,張牙舞爪的向著蓮華而來。隻因她在見到蓮華的一瞬,也明白了自己可以搏一把。
她對食盡洪荒妖獸沒有什麽興趣,但是見到蓮華的那一刻她就知道,吃掉蓮華、取代蓮華,她就能成為蓮華。過上舒舒服服、眾星捧月、無上榮光的日子。
‘她’根本不看蓮華帶來的男孩,一門心思隻向著蓮華。而蓮華原本不畏懼,可兩廂交手之後,她竟然發現自己打不過她!這不禁讓她產生了恐懼。
有了恐懼,就畏首畏尾,就更加敵不過了。
蓮華以為自己會命喪於此,卻不想關鍵時刻,那少年替她擋了一下。
也不隻知道他哪裏來的力量,黑暗的蓮華根本不是他的對手。就如同蓮華傷他一樣,他能將黑暗的蓮華的力量全部都吸納,從而產生新的自己。
力量愈加的強大。
黑暗中的蓮華很快不是他的對手,就在他即將殺死她的時候,他卻停住了。
“你還愣著幹什麽!還不快殺了她!”蓮華大喊。
而那少年依然很困惑,手裏握著黑暗蓮華的咽喉,卻遲遲下不去最後的殺手。看‘她’的眼神,也突然變得溫柔起來。
“你……是不是我心愛的人?”瓊奇問‘她’。
他對黑蓮華的氣息不熟悉,但是對她的五官卻還是認得。黑蓮華聞言,像是突然知道了什麽不得了的秘密,笑道:“是!我當然是你心愛之人,你,舍得殺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