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再見
二周目,埋了那個師傅 作者:我最愛烤韭菜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100章 再見
大戰結束後兩個多月了,這段時間,李慕不得不麵對魔法部和各界慶祝活動的邀請,每天還要麵對《預言家日報》,《巫師周刊》記者的圍追堵截。貓頭鷹每天都在格裏莫廣場12號不停地飛進飛出,各種信件都要把二樓之前小天狼星的房間裝滿了。
有的是邀請李慕參加活動,有的是請求獨家專訪,有的隻是類似當初小科林那樣的崇拜者寄來的“李慕,我愛你!”
“李慕!我們的英雄!”
之類的,哦,天哪,天哪,這所有的一切使他感到厭倦。大戰結束後,金斯萊繼任代理魔法部長,維斯加摩授予了李慕梅林一級勳章和“戰爭英雄”的稱號,羅恩和赫敏也得到了梅林二級勳章和稱號。他們不約而同把勳章鎖到箱子的最底下,並發誓永遠也不拿出來。
“救世主”“英雄”的字眼讓李慕很反感。許多人付出了很慘痛的代價,他其實隻是幸運。李慕一直這麽覺得。
大戰後,李慕就搬到了格裏莫廣場了。這是他的教父留給他的房子,他覺得小天狼星喜歡他住在這裏。搬來之前,他迴去了一次女貞路四號,去取他留在那裏的一些東西,其實,他也是想去看看他的姨夫姨媽,還有達利。
十七年相看兩厭的日子是他們也許永遠也沒有辦法做到親密無間相親相愛,但是畢竟過去一年還是發生了很多事,人的一生會經曆幾次那樣的一年呢?又有幾個麻瓜會經曆那樣的一年呢?所以,他還是願意相信親情。
黑暗的時代我們是去了太多親情友情愛情。姨夫還是如從前的那樣的不理不睬,仿佛李慕就是透明的,好在沒有以前那樣兇神惡煞,揪起耳朵推進碗櫥。
達利變了好多,和他握手,幫他搬東西——盡管自己可以用魔法,但他沒有。李慕離開的時候,姨夫躲進了廚房,姨媽背對著他,擦拭著餐桌——盡管她已經擦拭了很多遍了。
李慕把他的東西推到了女貞路拐角,周圍的植物遮擋住了麻瓜的視線,他準備在這裏幻影移行。
“嗬——”身後一個聲音。
李慕聽出是他姨媽的聲音。
“嗨,哦,佩——佩妮姨媽。”
“你,你忘記了你的書”姨媽遞過來一本黑色封麵的書。
李慕接了過來,是一本麻瓜書,因為封麵上的人不會動。這也不是一本他記得的自己讀過的書,因為不管是麻瓜書還是魔法書,自己讀的真的不多。
“李慕,我,——”李慕看見姨媽不知怎麽表達,閃著淡淡淚光的眼睛,他走上前去,輕輕的抱了抱自己的姨媽,他感覺到姨媽的身體顫抖了一下。
姨媽用那明顯與自己的妹妹綠色的眼睛不同的雙眼望著李慕,李慕感覺姨媽要說什麽,
“李慕,保重吧——為了你的媽媽我的妹妹——當年,你失去了你的媽媽,我失去了我的妹妹其實,我愛莉莉。哪個姐姐會不愛自己的妹妹呢?。”
佩妮放佛用盡全身的力氣說出了這些,然後邁著小碎步,消失在清晨的霧氣中。
李慕望著姨媽遠去的背影,想著姨媽的話,然後幻影移形。在周遭的景象變得模糊進入移形的恍惚的那一刻,李慕看見一輪紅日正在東方升起。
“我相信以後的每一天都是這樣的朝霞。”
各樣的活動,無休止的采訪,讓人厭倦的歌頌,李慕第一次希望自己可以是一個麻瓜。想到這,他有了一個想法。
李慕穿上了新買的麻瓜衣服———那是一件藍色條紋的短袖襯衫和一條牛仔褲,還有一雙新買的褐色皮鞋——這是金妮幫他選的。
她說和他的綠色眼睛很配。雖然金妮是個純血統女巫,但是李慕不得不對他的眼光很欽佩——甚至比赫敏的眼光還好,,也許萬事通小姐在穿著打扮上並不靈光。這套衣服,李慕覺得自己穿著確實很英俊。
今天李慕又穿上了這套衣服,他想去倫敦,到麻瓜的世界去過一天麻瓜的生活。他用貓頭鷹給金妮寫了一封信,把這個想法告訴了她,約她在破斧酒吧見麵。
我雙手顫抖著,反複讀著李慕的來信
“ hi赫敏:
我周五晚上沒有問題,隻要你備好足夠的啤酒和塗料!我想就算用麻瓜的方法,也就用幾個小時就能粉刷完整個房間。奧,順便說一聲,多一個人多一份力量,所以羅恩會來,希望一卻ok。明天見
愛你的李慕”
羅恩會來,羅恩會來!我感到渾身顫抖,頭昏目眩,不得不坐到身邊的椅子上,兩眼卻死死的盯著手裏的信,冀希望那些句子可以改變它們的含義一樣。李慕怎了能用這樣隨意的口吻來告訴我這樣的事情,“奧,順便說一聲…”
希望一切ok…”不,這一點也不ok,他怎麽能這樣問我?為什麽羅恩要來?在過去將近兩年之後。
也許是李慕注意到他可能永遠不會在一個房間,不,是同一個城市裏,同時見到他的兩個最好的朋友了。也許他認為在經過兩年之後,我們可以稍微文明點的對待彼此。但李慕應該更加了解我們才對!
我不認為我能夠承受再一次見到他。這太倉促,盡管事情已經過了兩年!我認為我再也不能感覺到的那些情感像潮水一樣湧現了出來。
羅恩要來,為什麽,為什麽他要來,為什麽是現在?也許他認識了其他的女人。刹那間,我意識到這也許是最準確的答案!是的,他一定是認識了其他的女人,也許這就是為什麽在經過二十三個月後,他能來這裏,幫李慕粉刷我的門廳。
他遇到了其他的女人,他徹底忘記了對我的感情。我的胃古怪的攪動著,我不知現在我是怎樣的感覺!我不想讓他遇到其他的女人。我知道我沒有權利,但我不能承受勾勒出他幸福和其他女孩在一起的圖畫。即使在昨天我還認為我已經徹底遺忘了他,而現在我卻意識到,我甚至還沒有開始!
在我離開他之前的六周,我幾乎是在哭泣中度過的!
那是怎樣不堪迴首的六周,我們幾乎每天24小時衝對方尖叫著!在那時,也許彼此知根知底的了解會變成一件最糟糕的事情,因為你可以記得對方做過的任何事情。
舊的傷口被重新揭開,向你血淋淋獰笑著!你發現你說的事情恰恰是最傷害對方的事情,因為你了解他過去的一切,你準確的知道如何激怒對方。
你可以把你的話語轉變成一把鋒利的匕首狠狠的刺向對方最敏感的部位!你發現你會提及他做過的一些冒犯你的事情,而那些事情,也許是僅僅在他15歲時沒有經過大腦對你的無意傷害!也許隻是在一次聚會時醉酒後的無關痛癢的爭論!
他說我認為我的工作比他還要重要,我說他應該支持我想要作的事情。他說我總是低估他,我說他沒有事業心不是我的錯!我說他總是對我疑神疑鬼,他說至少這表明他在意我們的感情。他提起了維克多.克魯姆,那個在我15歲。
在我和他還沒有在一起前吻過的一個男人。我提到了拉文德,是他在學校曾經約會過幾個月的女孩,盡管那時我們也沒有在一起,盡管我知道他根本不喜歡她!我們都說了很多傷害對方的話,一遍遍的重複著各種各樣的爭論。我們摔碎了各種各樣的東西。
當我最終離開時,我隻是厭倦了發生的一切,厭倦了撕破喉嚨的尖叫,厭倦了無休無至,不斷重複的爭論,厭倦了隨時隨地就可能的痛哭流淚,家裏、辦公室裏、走在街道上,在任何地方,厭倦了他。我隻是想離開這一切。
也許當我們彼此間有一段距離後,我們能看清發生的一切。因為我知道他每次都會來追我,我們會解決一切的不愉快,重新再在一起。隻是這次,他再也沒有來!
時間一天天過去,之後是一星期一星期的過去,我搬到了一個新的城市,租了一個新的公寓,有了一個新的工作。我努力的工作,買了新家具,在公寓的牆上掛了新的圖片,我隻是做著這樣的事情,因為除此之外,我還能作什麽?在開始的幾個星期裏。
我感到放鬆和令人愉悅的寧靜,再也沒有任何的爭論。我甚至不想再見他。我再也不用想那些擾人的爭吵。oh,有時我會想到他,但我很快又想到某些他做過的事情或說過的話,那些使我惱火和難過的事情。但整個時間中,我是那樣確定一定以及肯定他會來找我,
大戰結束後兩個多月了,這段時間,李慕不得不麵對魔法部和各界慶祝活動的邀請,每天還要麵對《預言家日報》,《巫師周刊》記者的圍追堵截。貓頭鷹每天都在格裏莫廣場12號不停地飛進飛出,各種信件都要把二樓之前小天狼星的房間裝滿了。
有的是邀請李慕參加活動,有的是請求獨家專訪,有的隻是類似當初小科林那樣的崇拜者寄來的“李慕,我愛你!”
“李慕!我們的英雄!”
之類的,哦,天哪,天哪,這所有的一切使他感到厭倦。大戰結束後,金斯萊繼任代理魔法部長,維斯加摩授予了李慕梅林一級勳章和“戰爭英雄”的稱號,羅恩和赫敏也得到了梅林二級勳章和稱號。他們不約而同把勳章鎖到箱子的最底下,並發誓永遠也不拿出來。
“救世主”“英雄”的字眼讓李慕很反感。許多人付出了很慘痛的代價,他其實隻是幸運。李慕一直這麽覺得。
大戰後,李慕就搬到了格裏莫廣場了。這是他的教父留給他的房子,他覺得小天狼星喜歡他住在這裏。搬來之前,他迴去了一次女貞路四號,去取他留在那裏的一些東西,其實,他也是想去看看他的姨夫姨媽,還有達利。
十七年相看兩厭的日子是他們也許永遠也沒有辦法做到親密無間相親相愛,但是畢竟過去一年還是發生了很多事,人的一生會經曆幾次那樣的一年呢?又有幾個麻瓜會經曆那樣的一年呢?所以,他還是願意相信親情。
黑暗的時代我們是去了太多親情友情愛情。姨夫還是如從前的那樣的不理不睬,仿佛李慕就是透明的,好在沒有以前那樣兇神惡煞,揪起耳朵推進碗櫥。
達利變了好多,和他握手,幫他搬東西——盡管自己可以用魔法,但他沒有。李慕離開的時候,姨夫躲進了廚房,姨媽背對著他,擦拭著餐桌——盡管她已經擦拭了很多遍了。
李慕把他的東西推到了女貞路拐角,周圍的植物遮擋住了麻瓜的視線,他準備在這裏幻影移行。
“嗬——”身後一個聲音。
李慕聽出是他姨媽的聲音。
“嗨,哦,佩——佩妮姨媽。”
“你,你忘記了你的書”姨媽遞過來一本黑色封麵的書。
李慕接了過來,是一本麻瓜書,因為封麵上的人不會動。這也不是一本他記得的自己讀過的書,因為不管是麻瓜書還是魔法書,自己讀的真的不多。
“李慕,我,——”李慕看見姨媽不知怎麽表達,閃著淡淡淚光的眼睛,他走上前去,輕輕的抱了抱自己的姨媽,他感覺到姨媽的身體顫抖了一下。
姨媽用那明顯與自己的妹妹綠色的眼睛不同的雙眼望著李慕,李慕感覺姨媽要說什麽,
“李慕,保重吧——為了你的媽媽我的妹妹——當年,你失去了你的媽媽,我失去了我的妹妹其實,我愛莉莉。哪個姐姐會不愛自己的妹妹呢?。”
佩妮放佛用盡全身的力氣說出了這些,然後邁著小碎步,消失在清晨的霧氣中。
李慕望著姨媽遠去的背影,想著姨媽的話,然後幻影移形。在周遭的景象變得模糊進入移形的恍惚的那一刻,李慕看見一輪紅日正在東方升起。
“我相信以後的每一天都是這樣的朝霞。”
各樣的活動,無休止的采訪,讓人厭倦的歌頌,李慕第一次希望自己可以是一個麻瓜。想到這,他有了一個想法。
李慕穿上了新買的麻瓜衣服———那是一件藍色條紋的短袖襯衫和一條牛仔褲,還有一雙新買的褐色皮鞋——這是金妮幫他選的。
她說和他的綠色眼睛很配。雖然金妮是個純血統女巫,但是李慕不得不對他的眼光很欽佩——甚至比赫敏的眼光還好,,也許萬事通小姐在穿著打扮上並不靈光。這套衣服,李慕覺得自己穿著確實很英俊。
今天李慕又穿上了這套衣服,他想去倫敦,到麻瓜的世界去過一天麻瓜的生活。他用貓頭鷹給金妮寫了一封信,把這個想法告訴了她,約她在破斧酒吧見麵。
我雙手顫抖著,反複讀著李慕的來信
“ hi赫敏:
我周五晚上沒有問題,隻要你備好足夠的啤酒和塗料!我想就算用麻瓜的方法,也就用幾個小時就能粉刷完整個房間。奧,順便說一聲,多一個人多一份力量,所以羅恩會來,希望一卻ok。明天見
愛你的李慕”
羅恩會來,羅恩會來!我感到渾身顫抖,頭昏目眩,不得不坐到身邊的椅子上,兩眼卻死死的盯著手裏的信,冀希望那些句子可以改變它們的含義一樣。李慕怎了能用這樣隨意的口吻來告訴我這樣的事情,“奧,順便說一聲…”
希望一切ok…”不,這一點也不ok,他怎麽能這樣問我?為什麽羅恩要來?在過去將近兩年之後。
也許是李慕注意到他可能永遠不會在一個房間,不,是同一個城市裏,同時見到他的兩個最好的朋友了。也許他認為在經過兩年之後,我們可以稍微文明點的對待彼此。但李慕應該更加了解我們才對!
我不認為我能夠承受再一次見到他。這太倉促,盡管事情已經過了兩年!我認為我再也不能感覺到的那些情感像潮水一樣湧現了出來。
羅恩要來,為什麽,為什麽他要來,為什麽是現在?也許他認識了其他的女人。刹那間,我意識到這也許是最準確的答案!是的,他一定是認識了其他的女人,也許這就是為什麽在經過二十三個月後,他能來這裏,幫李慕粉刷我的門廳。
他遇到了其他的女人,他徹底忘記了對我的感情。我的胃古怪的攪動著,我不知現在我是怎樣的感覺!我不想讓他遇到其他的女人。我知道我沒有權利,但我不能承受勾勒出他幸福和其他女孩在一起的圖畫。即使在昨天我還認為我已經徹底遺忘了他,而現在我卻意識到,我甚至還沒有開始!
在我離開他之前的六周,我幾乎是在哭泣中度過的!
那是怎樣不堪迴首的六周,我們幾乎每天24小時衝對方尖叫著!在那時,也許彼此知根知底的了解會變成一件最糟糕的事情,因為你可以記得對方做過的任何事情。
舊的傷口被重新揭開,向你血淋淋獰笑著!你發現你說的事情恰恰是最傷害對方的事情,因為你了解他過去的一切,你準確的知道如何激怒對方。
你可以把你的話語轉變成一把鋒利的匕首狠狠的刺向對方最敏感的部位!你發現你會提及他做過的一些冒犯你的事情,而那些事情,也許是僅僅在他15歲時沒有經過大腦對你的無意傷害!也許隻是在一次聚會時醉酒後的無關痛癢的爭論!
他說我認為我的工作比他還要重要,我說他應該支持我想要作的事情。他說我總是低估他,我說他沒有事業心不是我的錯!我說他總是對我疑神疑鬼,他說至少這表明他在意我們的感情。他提起了維克多.克魯姆,那個在我15歲。
在我和他還沒有在一起前吻過的一個男人。我提到了拉文德,是他在學校曾經約會過幾個月的女孩,盡管那時我們也沒有在一起,盡管我知道他根本不喜歡她!我們都說了很多傷害對方的話,一遍遍的重複著各種各樣的爭論。我們摔碎了各種各樣的東西。
當我最終離開時,我隻是厭倦了發生的一切,厭倦了撕破喉嚨的尖叫,厭倦了無休無至,不斷重複的爭論,厭倦了隨時隨地就可能的痛哭流淚,家裏、辦公室裏、走在街道上,在任何地方,厭倦了他。我隻是想離開這一切。
也許當我們彼此間有一段距離後,我們能看清發生的一切。因為我知道他每次都會來追我,我們會解決一切的不愉快,重新再在一起。隻是這次,他再也沒有來!
時間一天天過去,之後是一星期一星期的過去,我搬到了一個新的城市,租了一個新的公寓,有了一個新的工作。我努力的工作,買了新家具,在公寓的牆上掛了新的圖片,我隻是做著這樣的事情,因為除此之外,我還能作什麽?在開始的幾個星期裏。
我感到放鬆和令人愉悅的寧靜,再也沒有任何的爭論。我甚至不想再見他。我再也不用想那些擾人的爭吵。oh,有時我會想到他,但我很快又想到某些他做過的事情或說過的話,那些使我惱火和難過的事情。但整個時間中,我是那樣確定一定以及肯定他會來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