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沒什麽好恭喜
夫人病入膏肓後,許少追悔莫及 作者:竹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102章 沒什麽好恭喜
楊若喬的眉頭皺的緊緊地,“那行,先把你送過去,然後我迴頭來還錢。”
“為什麽要還?該給的錢我們都已經給了,從頭到尾,我們也沒有提過要借林厭的麵子索要折扣。”司檸說,“他們收多少我們就給的多少,有什麽還的必要?”
反正人情不人情的對她來說無所謂,不過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情罷了。
楊若喬聽著司檸的話,也覺得挺有道理的,“你說的也沒錯,咱們又不是沒有給錢,問心無愧。”
窮人家長大的孩子,對每一分錢都十分在乎,做高貴孑然的聖母是有條件的,但是這樣的條件,她們沒有。
二十分鍾左右,出租車準時停在星光酒店門口。
天已經逐漸的黑了,星光門口的紅毯旁邊放滿了點綴的燈光,從外麵就可以看見裏麵豪華貴氣的裝飾。
聽說這次的訂婚宴,是占著整個星光的一層,占地足足有八千平方,從門口就能看出其豪華的陣仗了。
路兩邊有不少身穿黑色正裝的服務員等著,替有些自己開車來的客人去停車場停好車,或者指引司機的停車秩序,但是當他們看見司檸從出租車上下來的時候,都麵麵相覷,傻眼了。
來他們這裏,就算是身份最低等的小明星,都是有專車接送的,他們還是第一次看見坐出租車來參見宴會的。
“小姐,您這邊請。”
但是星光嚴謹的員工培訓還是讓他們像對待最尊貴的客戶那樣,彎腰低頭恭敬的指引方向。
司檸衝他們微微一笑,然後拎著裙角,踩著高跟鞋,走上紅毯。
紅毯的兩側都有不少娛樂記者蹲守,目的是拍下一些今天的大場麵,當司檸一身紅裙出現在紅毯上的時候,他們先是愣了愣,隨後就開始不停地找角度拍照。
誰能拒絕一個長相有幾分秦意的韻味,一身鮮紅,無論是走路搖曳的姿態還是眉眼間的風情,都比秦意更加奪目的存在呢?
楊若喬坐在出租車上,看著司檸在聚光燈下發光,也不免有些欣慰的笑著。
司檸就應該是這樣,永遠都在聚光燈下,永遠都是最閃耀的存在。
燈光明亮的大廳內正放著舒緩悠揚的鋼琴曲,男男女女都衣著華麗,麵帶和煦的微笑,三三倆倆的圍聚在一起,說話的聲音都輕柔和睦。
林厭正跟平時的幾位好友交談著,卻見他們的目光都朝門口看去,眼底多多少少都帶了些讚歎,於是也順著一起看過去。
隻見一個女人邁過紅毯走了進來。
海藻一般茂密的黑色卷發垂在胸前,一襲露肩高叉紅色晚禮服,襯的她的肌膚如雪一般,裙擺順著邁步的動作來迴擺動,筆直修長的雙腿若隱若現,在明麗的燈光下,給人一種冷豔高貴不可褻瀆感覺。
“抱歉。”
林厭收迴目光,舉著高腳杯衝幾人抱歉的笑笑,隨後邁步朝著司檸走過去。
“恭喜你,完成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自己一個人的紅毯。”林厭伸出一隻手,對司檸笑的溫柔。
司檸垂下目光,看著林厭在燈光下骨節分明的手,隨後隻是淡淡的微微一笑,“走個路的事,沒什麽好恭喜的。”
星光門口近一百米的紅毯,拍她的記者也隻有寥寥幾個,對她這種沒有什麽名氣的小明星來說,根本沒什麽壓力。
林厭伸在半空中的手微微頓了頓,心裏被她下意識的抗拒狠狠的刺痛了一下。
麵上沒有表露出來,他若無其事的收迴手,跟在她身後走到了人少的一邊,笑著說,“我就知道,你跟小時候一樣,不喜歡人多的地方,每次有人去你家吃飯,你都會跑到我家來。”
鞋跟有點高,走起路來很不舒服,司檸在沙發上坐下來,“是嗎?我記不太清了。”
對於過去的那些迴憶,她比誰都想忘記,可事實上,她卻比誰記得都要清楚。
年少的時候喜歡的人是最難忘記的,就算不愛了,那些迴憶也會是一直長在心口上的一根刺,每當隻是稍稍的迴憶,都會疼的要命。
林厭沒有再說話,離開了一會,司檸以為他終於被自己的冷漠趕跑了的時候,他不知道從哪裏拿來了一個毛毯,輕輕地蓋在司檸的腿上。
“上次送你去醫院的時候,醫生說你身體太虛了,要多調養,注意保暖。”
司檸抬眼看著林厭,他背對著光,微微垂下來的溫柔的眉眼好像跟七年前如出一轍。
他說話的語氣,現在所做的一切,總讓司檸有種錯覺,好像他一直都在,一直都沒變,他還是那個和從前一樣,疼她愛她,事事都以她為重的林厭。
但是眼前華貴奢靡的場所,卻硬生生的把她拉迴現實。
不是的,她們都不再是過去的自己了,也再也迴不到過去了。
“謝謝。”
司檸淺淺的迴了一句,然後就挪開了目光,表示不想繼續跟他交流了。
林厭也沒有離開,而是在司檸的身側坐下,知道她不想跟自己靠得太近,所以還刻意的跟她保持了些距離。
他知道,要想徹底解釋清楚當年的誤會,並不是個簡單的事,況且,那件事對司檸帶來的傷害實在是太大了,沒有那麽容易就能解開她的心結。
但是沒關係,他有耐心,可以等她解開心結,重新接受他。
兩人就這麽坐著,大廳裏的人還在來來往往,林厭喊住了一個走過的服務員,“麻煩給我倒一杯溫水,謝謝。”
“好的,您稍等。”
很快,服務員端了兩杯溫水過來,司檸看著林厭端著送過來的溫水,眼底依舊無波無瀾,隻是淡淡迴了聲謝謝,就接過溫水,小小的抿了一口。
喜歡一個人到極致的時候,是會就連她接受自己的一杯水都會忍不住開心的。
“你來a市七年,你爸爸和媽媽呢?也在a市嗎?”
林叔叔和林阿姨都是很好的人,小時候媽媽去工廠上班到很晚,司檸都是在林家寫作業,有時候還會留宿在林家。
也是因為林家,因為林厭,她的整個童年才算是有一點色彩。
楊若喬的眉頭皺的緊緊地,“那行,先把你送過去,然後我迴頭來還錢。”
“為什麽要還?該給的錢我們都已經給了,從頭到尾,我們也沒有提過要借林厭的麵子索要折扣。”司檸說,“他們收多少我們就給的多少,有什麽還的必要?”
反正人情不人情的對她來說無所謂,不過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情罷了。
楊若喬聽著司檸的話,也覺得挺有道理的,“你說的也沒錯,咱們又不是沒有給錢,問心無愧。”
窮人家長大的孩子,對每一分錢都十分在乎,做高貴孑然的聖母是有條件的,但是這樣的條件,她們沒有。
二十分鍾左右,出租車準時停在星光酒店門口。
天已經逐漸的黑了,星光門口的紅毯旁邊放滿了點綴的燈光,從外麵就可以看見裏麵豪華貴氣的裝飾。
聽說這次的訂婚宴,是占著整個星光的一層,占地足足有八千平方,從門口就能看出其豪華的陣仗了。
路兩邊有不少身穿黑色正裝的服務員等著,替有些自己開車來的客人去停車場停好車,或者指引司機的停車秩序,但是當他們看見司檸從出租車上下來的時候,都麵麵相覷,傻眼了。
來他們這裏,就算是身份最低等的小明星,都是有專車接送的,他們還是第一次看見坐出租車來參見宴會的。
“小姐,您這邊請。”
但是星光嚴謹的員工培訓還是讓他們像對待最尊貴的客戶那樣,彎腰低頭恭敬的指引方向。
司檸衝他們微微一笑,然後拎著裙角,踩著高跟鞋,走上紅毯。
紅毯的兩側都有不少娛樂記者蹲守,目的是拍下一些今天的大場麵,當司檸一身紅裙出現在紅毯上的時候,他們先是愣了愣,隨後就開始不停地找角度拍照。
誰能拒絕一個長相有幾分秦意的韻味,一身鮮紅,無論是走路搖曳的姿態還是眉眼間的風情,都比秦意更加奪目的存在呢?
楊若喬坐在出租車上,看著司檸在聚光燈下發光,也不免有些欣慰的笑著。
司檸就應該是這樣,永遠都在聚光燈下,永遠都是最閃耀的存在。
燈光明亮的大廳內正放著舒緩悠揚的鋼琴曲,男男女女都衣著華麗,麵帶和煦的微笑,三三倆倆的圍聚在一起,說話的聲音都輕柔和睦。
林厭正跟平時的幾位好友交談著,卻見他們的目光都朝門口看去,眼底多多少少都帶了些讚歎,於是也順著一起看過去。
隻見一個女人邁過紅毯走了進來。
海藻一般茂密的黑色卷發垂在胸前,一襲露肩高叉紅色晚禮服,襯的她的肌膚如雪一般,裙擺順著邁步的動作來迴擺動,筆直修長的雙腿若隱若現,在明麗的燈光下,給人一種冷豔高貴不可褻瀆感覺。
“抱歉。”
林厭收迴目光,舉著高腳杯衝幾人抱歉的笑笑,隨後邁步朝著司檸走過去。
“恭喜你,完成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自己一個人的紅毯。”林厭伸出一隻手,對司檸笑的溫柔。
司檸垂下目光,看著林厭在燈光下骨節分明的手,隨後隻是淡淡的微微一笑,“走個路的事,沒什麽好恭喜的。”
星光門口近一百米的紅毯,拍她的記者也隻有寥寥幾個,對她這種沒有什麽名氣的小明星來說,根本沒什麽壓力。
林厭伸在半空中的手微微頓了頓,心裏被她下意識的抗拒狠狠的刺痛了一下。
麵上沒有表露出來,他若無其事的收迴手,跟在她身後走到了人少的一邊,笑著說,“我就知道,你跟小時候一樣,不喜歡人多的地方,每次有人去你家吃飯,你都會跑到我家來。”
鞋跟有點高,走起路來很不舒服,司檸在沙發上坐下來,“是嗎?我記不太清了。”
對於過去的那些迴憶,她比誰都想忘記,可事實上,她卻比誰記得都要清楚。
年少的時候喜歡的人是最難忘記的,就算不愛了,那些迴憶也會是一直長在心口上的一根刺,每當隻是稍稍的迴憶,都會疼的要命。
林厭沒有再說話,離開了一會,司檸以為他終於被自己的冷漠趕跑了的時候,他不知道從哪裏拿來了一個毛毯,輕輕地蓋在司檸的腿上。
“上次送你去醫院的時候,醫生說你身體太虛了,要多調養,注意保暖。”
司檸抬眼看著林厭,他背對著光,微微垂下來的溫柔的眉眼好像跟七年前如出一轍。
他說話的語氣,現在所做的一切,總讓司檸有種錯覺,好像他一直都在,一直都沒變,他還是那個和從前一樣,疼她愛她,事事都以她為重的林厭。
但是眼前華貴奢靡的場所,卻硬生生的把她拉迴現實。
不是的,她們都不再是過去的自己了,也再也迴不到過去了。
“謝謝。”
司檸淺淺的迴了一句,然後就挪開了目光,表示不想繼續跟他交流了。
林厭也沒有離開,而是在司檸的身側坐下,知道她不想跟自己靠得太近,所以還刻意的跟她保持了些距離。
他知道,要想徹底解釋清楚當年的誤會,並不是個簡單的事,況且,那件事對司檸帶來的傷害實在是太大了,沒有那麽容易就能解開她的心結。
但是沒關係,他有耐心,可以等她解開心結,重新接受他。
兩人就這麽坐著,大廳裏的人還在來來往往,林厭喊住了一個走過的服務員,“麻煩給我倒一杯溫水,謝謝。”
“好的,您稍等。”
很快,服務員端了兩杯溫水過來,司檸看著林厭端著送過來的溫水,眼底依舊無波無瀾,隻是淡淡迴了聲謝謝,就接過溫水,小小的抿了一口。
喜歡一個人到極致的時候,是會就連她接受自己的一杯水都會忍不住開心的。
“你來a市七年,你爸爸和媽媽呢?也在a市嗎?”
林叔叔和林阿姨都是很好的人,小時候媽媽去工廠上班到很晚,司檸都是在林家寫作業,有時候還會留宿在林家。
也是因為林家,因為林厭,她的整個童年才算是有一點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