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4章 番外十一篇15
穿書後我和病嬌反派大佬he了 作者:墨小澤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904章 番外十一篇15
他將十一放到自己的病床上,坐到她的對麵看著她,“為了那種膽小鬼,連自己的身體都不顧了嗎?你是不是傻?知不知道男人是世界上最不可信,最可惡,最惡劣的生物。”
十一沉默了一瞬,隨後才比劃了一下,“你好像也是男人。”
季霖一噎,隨後說,“對!我也是男人,所以我才更了解男人,男人自私,可惡,無情,他們想到的隻有自己的快活和輕鬆,你要一下子栽進去,就隻有無盡的苦頭要吃,明白了嗎?”
他說地格外篤定和堅決,讓十一有些無言以對,她想說n不是這樣的,可是不知道為什麽,她覺得說這話的時候有些沒底氣。
她其實也不是真的什麽都不知道,在n跟著白栩之前,又或者所有人,在跟著白栩之前,都有一段不為人知的可怕過去。
他們不是好人,一直都不是。
但她不在意。
又或者她選擇刻意去無視那些,其他人也一直都有意無意地在保護她。
十一明白,她一直都是被保護的那個人,無論是n他們,還是白栩。
無論他們對別人是怎麽樣的,但是對自己,始終都是溫柔的。
季霖見她低垂著頭沒動作,還想再開口多罵幾句,可反應過來,他又愣住了。
自己這是在幹什麽?
他禍害的女人難道還少嗎?有什麽資格去指責別人呢?
又或者看著她被人傷害他居然會這麽生氣。
季霖感受到了一抹驚慌,就在他想起身離開這裏冷靜一下的時候,十一卻突然抬頭,“我知道。”
“什麽?”
十一想了想,又用手勢比劃了一下,“謝謝你,但這是我的選擇。”
“你的選擇?”
十一想了想,才繼續動作,“你覺得首領是壞人嗎?”
季霖笑了,“他還能是好人嗎?他要是好人,世界上就沒壞人了吧?也隻有你這樣的傻妞才會覺得白栩好,還有那個奇奇怪怪的家夥,你喜歡他什麽?”
他是有些奇怪,又或者是男人天生的勝負欲,這丫頭看見自己就躲,怎麽喜歡這麽一個古裏古怪的家夥。
男人就是這樣,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
真是愚蠢又自大的物種。
誰知十一接下去的話,卻讓季霖愣在原地,許久都沒辦法迴過神。
她說,“我從小生活在一個很偏僻的地方,具體在哪,長什麽樣我都已經忘記了,我隻知道那裏很貧窮,我每天都吃不飽飯,女孩子在那裏很苦,一直到十三歲,無論她是否願意都會被人搶去結婚。”
“我四歲那年,我就發現我的記憶力很好,但我也隻記得那一些,其他的,我也記不住了,我隻記得我的名字是十一,沒有任何原因,因為我是家裏第十一個孩子,因為貧窮,我被自己親生父親賣了,被賣掉的女孩,會經曆什麽,所有人都知道,甚至有可能會被送到緬甸那種可怕的地方,像牲口一樣被人玩弄致死,可他們還是把我賣了,沒有一絲猶豫。”
“或許在別人看來,他們很可怕,可對我來說,他們是救贖,是我生命中的光,在這個世界的角落,有你無法想象的惡,陰暗,絕望,所以你也不要把我想地太好,因為如果是首領想要做的事,無論是什麽樣的事,無論對方是什麽人,我也會努力去做,盡我的一切,甚至用我的生命來報答他,哪怕對首領來說,將我帶迴來,和撿迴來一隻小貓,一隻小狗沒有任何區別,我也心甘情願。”
他將十一放到自己的病床上,坐到她的對麵看著她,“為了那種膽小鬼,連自己的身體都不顧了嗎?你是不是傻?知不知道男人是世界上最不可信,最可惡,最惡劣的生物。”
十一沉默了一瞬,隨後才比劃了一下,“你好像也是男人。”
季霖一噎,隨後說,“對!我也是男人,所以我才更了解男人,男人自私,可惡,無情,他們想到的隻有自己的快活和輕鬆,你要一下子栽進去,就隻有無盡的苦頭要吃,明白了嗎?”
他說地格外篤定和堅決,讓十一有些無言以對,她想說n不是這樣的,可是不知道為什麽,她覺得說這話的時候有些沒底氣。
她其實也不是真的什麽都不知道,在n跟著白栩之前,又或者所有人,在跟著白栩之前,都有一段不為人知的可怕過去。
他們不是好人,一直都不是。
但她不在意。
又或者她選擇刻意去無視那些,其他人也一直都有意無意地在保護她。
十一明白,她一直都是被保護的那個人,無論是n他們,還是白栩。
無論他們對別人是怎麽樣的,但是對自己,始終都是溫柔的。
季霖見她低垂著頭沒動作,還想再開口多罵幾句,可反應過來,他又愣住了。
自己這是在幹什麽?
他禍害的女人難道還少嗎?有什麽資格去指責別人呢?
又或者看著她被人傷害他居然會這麽生氣。
季霖感受到了一抹驚慌,就在他想起身離開這裏冷靜一下的時候,十一卻突然抬頭,“我知道。”
“什麽?”
十一想了想,又用手勢比劃了一下,“謝謝你,但這是我的選擇。”
“你的選擇?”
十一想了想,才繼續動作,“你覺得首領是壞人嗎?”
季霖笑了,“他還能是好人嗎?他要是好人,世界上就沒壞人了吧?也隻有你這樣的傻妞才會覺得白栩好,還有那個奇奇怪怪的家夥,你喜歡他什麽?”
他是有些奇怪,又或者是男人天生的勝負欲,這丫頭看見自己就躲,怎麽喜歡這麽一個古裏古怪的家夥。
男人就是這樣,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
真是愚蠢又自大的物種。
誰知十一接下去的話,卻讓季霖愣在原地,許久都沒辦法迴過神。
她說,“我從小生活在一個很偏僻的地方,具體在哪,長什麽樣我都已經忘記了,我隻知道那裏很貧窮,我每天都吃不飽飯,女孩子在那裏很苦,一直到十三歲,無論她是否願意都會被人搶去結婚。”
“我四歲那年,我就發現我的記憶力很好,但我也隻記得那一些,其他的,我也記不住了,我隻記得我的名字是十一,沒有任何原因,因為我是家裏第十一個孩子,因為貧窮,我被自己親生父親賣了,被賣掉的女孩,會經曆什麽,所有人都知道,甚至有可能會被送到緬甸那種可怕的地方,像牲口一樣被人玩弄致死,可他們還是把我賣了,沒有一絲猶豫。”
“或許在別人看來,他們很可怕,可對我來說,他們是救贖,是我生命中的光,在這個世界的角落,有你無法想象的惡,陰暗,絕望,所以你也不要把我想地太好,因為如果是首領想要做的事,無論是什麽樣的事,無論對方是什麽人,我也會努力去做,盡我的一切,甚至用我的生命來報答他,哪怕對首領來說,將我帶迴來,和撿迴來一隻小貓,一隻小狗沒有任何區別,我也心甘情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