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閑聊著,旁邊一座豪宅的門就打開了,一個穿著公司製服的男子和身穿白裙的女子走了出來,那男人外表打扮的光鮮亮麗的,豎著油頭,皮鞋鋥亮。


    女子太陽穴亮起藍色線路,終端的藍色光幕在眼前閃爍,正用白皙的食指點著什麽。


    兩人連忙打招唿。


    “溫先生,陳小姐。”


    男子隨意地點了點頭,女子就好像置若罔聞一樣,繼續搗鼓著麵前的光幕,幾人就此別過。


    班文迴頭看著兩人的背影,目光中有一些複雜的情緒在湧動。


    “怎麽了?”


    林恩道,迴頭悄悄瞧了一眼陳小姐。


    在陽光下,她的脖頸微微泛起絨毛,很好看。


    “沒什麽。”班文搖搖頭,小聲道:“我就是感覺,他們這些從安寧城裏麵來的人,都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很讓我不爽。”


    林恩歎了口氣,直白道:


    “城裏的風俗習慣可能和我們這兒不一樣,我聽說他們都是住在那種鴿子籠裏麵的,一棟大樓上百個人住,鄰居之間幾乎不過問事情,和陌生人也差不了多少。”


    溫先生和陳小姐是幾周之前才搬到集市裏麵住的,他們是兩位尊貴的程序員,隸屬於格蘭富公司。


    在交火地的所有人看來,程序員這個職業裹著一層神秘的麵紗,這份工作的含金量也幾乎達到了頂級,地位近乎於蠻荒時代的部落祭司。


    這是一份與“電腦”相關的職業。


    電腦幾乎是整個安寧城發展至今的支柱,但交火地的絕大多數居民,一生冉冉而過,都見不到一次完整的電腦。


    電腦的製作需要極高精度的生產線,這些高級機器都是交火地絕無可能製造出來的,廢棄電腦也幾乎不往釘頭塢那邊扔,而是在安寧城內棚戶區就給消化了,不給人維修的空間,因此想要購買電腦就必須從安寧城內進口。


    這一進口,東西的價格就貴了不止一個檔次。


    況且,使用電腦也需要一定的知識水平,對交火地的人來說,每天隻要活著,就已經拚盡全力,根本沒有那麽多時間去讀書,學習,更不可能會用電腦。


    在林恩,班文兩人眼裏,溫先生兩人都是城裏人,背靠一座城市中的龐然巨物,擁有著難以估量的人脈資源,穿著風格和皮膚質感也燁然若神人。和人家一比,被酸雨衝刷過的交火地人都變成了醜逼。


    而在陳小姐眼中,交火地的人都是一群沒經過基因改良的土著而已。


    根本沒有交談的必要。


    告別班文,林恩走入主幹道,好不容易才擠過熙熙攘攘的人群,進入了酒館之中。


    一進門,


    酒館老板豪爽的聲音就縈繞在耳畔。


    “呦,林老板,是什麽風把你給吹來了?”


    酒館的獵人們起哄地叫嚷起來,有人將沉甸甸的槍管磕著桌麵,一杯又一杯泛著泡沫的啤酒被遞到林恩嘴邊,這是今天的特色,名叫豐饒與勝利之酒,是無垠荒野上原住民的土特產。


    林恩小口試喝了一點,點點頭道:


    “不錯,今天的酒比城裏酒吧的好。”


    老板就攬過林恩的肩胛框架,高興地大笑起來,他非常喜歡把自己的小店和城裏的酒館相比,後來有個人告訴他,城裏的那不叫酒館,人家叫酒吧。


    在眾人的喧嚷聲中,林恩鎮定地走入酒館地下一層。


    這酒館不止能用來喝酒和睡覺,定期也會舉行一些交易會,久而久之也被稱為黑市。近些年來,安寧城的貨物出口規定一再收嚴,是以不論什麽種類的貨物,能自由出城的都不多,隻能通過一些隱秘渠道搞地下交易。


    就連溫先生,陳小姐兩人能出城,也是托了格蘭富公司的麵子,光憑他們兩個,也是沒有自由出城的權力。


    今天就是酒館黑市舉辦的日子。


    身穿幾乎全套t2能級義體框架的林恩混在黑市顧客其中,也不算顯眼。


    這裏什麽樣的人都有,人群中甚至有一個身高兩米多的彪形大漢,上半身赤裸,後背是猙獰的三根粗大劃痕,林恩認出那是一位王牌獵人,在整個傭兵界也有赫赫威名,這傷痕是在荒野上徒手搏殺一隻變異的老虎留下來的。


    一般來說,獵人是專指活動在荒野中的打獵者群體,傭兵的範圍就廣了,仇殺,報複,各種和人相關的事,他們也都幹。


    林恩突然眼睛一亮,看到了幾個熟悉的身影,連忙擠過去。


    老獵人埃德蒙看見林恩,也有些高興地招唿著,他身邊是幾個正在挑選著合適弩箭的獵人學徒,正忙著和攤主降價。


    “林老板,不知你此來黑市所為何物啊?”


    這些天來,林恩給獵人群體提供了相當多的槍械,是以在這個群體中有著很大的影響力。


    他也是最近才知道,埃德蒙其實是一位王牌獵人,在獵人群體中也是一位一言九鼎的人物,他現在雖然年紀大了,但還兼任著培育新一代獵人的任務,是以威望極高。


    “我來隨便看看。”


    林恩打了個哈哈湊過去,發現這攤位上不但賣弓箭,弩炮,還賣槍械,頓時有些疑惑的道:“現在有槍了,怎麽還用弩箭啊,槍械不是更方便嗎?”


    “哈哈。”埃德蒙笑著解釋道,“林老板,這你就不懂了,我們這一行和傭兵那些人不太一樣,去一趟荒野,沒有十天半個月迴不來。”


    “槍雖然好,但是每天射擊的花費太大了,外麵什麽氣候也有,槍支也容易受潮,維修成本也更高......“


    埃德蒙解釋著,仍然不忘拋出橄欖枝。


    “怎麽樣,林老板,我們今天馬上動身就要去荒野了,要不你這次和我們一塊兒?”


    “放心吧,不會有什麽事的,等我們獵殺那些潛伏在霧中的妖獸的時候,你就站在我們後麵看著就行了。”


    “我可以多帶幾位資深獵人保護你!”


    獵人群體奉行著和傭兵群體相同的等級製度,分為見習獵人,初級獵人,中級獵人,高級獵人,資深獵人以及王牌獵人。


    其中的王牌獵人,非有幾十年作戰經驗,戰鬥經驗老道,身體素質極強之人不可能被選拔上。


    “嗬嗬......”林恩臉皮抽動,“免了吧,我這幾天都有事。”


    好不容易找到一個還算安定的環境,打死他也不去以身犯險。


    這攤位上的各種槍械琳琅滿目,但有一把花紋精美的手槍引起了林恩的注意。


    槍柄是烏木的,沾染著一些已經暗紅的幹涸血跡。


    “呃......”


    林恩皺著眉頭,拿起了那一把,端詳了一陣。


    “哈哈,您真是好眼光!”攤主立馬道:“這槍是剛剛從釘頭塢那邊到貨的,不管是手藝,還是各種參數,都比一般的t2級別武器好很多......”


    “要說最近,釘頭塢裏多了很多老街那邊的流浪漢,人手一把能量槍支,也不知道是患了甚麽紅眼病……”


    林恩沉默了。


    他分明認得,這把槍是那位老主顧楊貴的配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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