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正在太虛遨遊,與周公下棋時,那倒黴的電話鈴又響了。

    “貓子……”

    我一聽到這聲音就氣不打一處來:“去死!”我吼起來。

    “對不起,你先別生氣。”陳皮的聲音竟然無精打采。

    “你沒事吧?”我小心翼翼地問。

    “沒事,隻是加班到太晚有點累了。”

    一聽到他沒事,我又恢複了平常的聲音:“拜托,麻煩你先看看時間再給我打電話好不好?現在都一點多了,你搞個什麽大頭鬼!”

    陳皮沉默了一會兒,說:“貓子,明天我請你吃飯。”

    “我……”

    “別說你沒空,我知道你明天休息。”陳皮淡淡地說。

    “好吧,在哪裏?”

    “金倫飯店明天晚上六點。”

    “啊!”我驚叫起來:“怎麽去那種地方!!”

    他沒少請我吃飯,我也知道陳皮月薪不少,但實在沒有必要搞的這麽鋪張。

    “就這麽說定了,晚安。”說完他匆匆撂了電話。

    我拿著電話翻了一陣白眼,管他呢,就當宰了隻肥羊好了。睡覺,睡覺。

    第二天等我醒來時,窗外已經是陽光燦爛了。我揉揉惺忪的睡眼,望見了茶幾上的花。在不知不覺間它們枯萎敗落了,我該去買花了。

    我來到花店,老板和我打了招唿。我是這家店的老顧客了,可以用最便宜的價錢,買到很不錯的鮮花。老板很喜歡我來買花,她說現在真正喜歡花的人不多了,很少看見女孩子自己來買花,一般都是買了拿去送人。我說是啊,喜歡就是喜歡為什麽要去考慮花的附加含義呢?反正我喜歡就買來擺在家裏。

    對麵的男子買了一大束紅玫瑰,鮮紅的顏色像火焰一樣真好看啊!我也不想買雛菊了幹脆也買紅玫瑰吧。

    看著老板熟練的包紮著玫瑰的樣子,我在想,那個收到紅玫瑰的女孩一定會很高興吧。

    我又想起了陳皮,那個陰魂不散的家夥。

    我記得那是在陳皮上大一的時候,那時的他非常年輕,當然現在他依然很年輕。那天,天下著小雨。他穿著一件很大的風衣,我們在一個很小的咖啡館見麵,我們麵對麵的坐著,咖啡聞起來很香但是我們誰也沒有去碰。陳皮突然從風衣下麵拿出一束玫瑰,那天的玫瑰跟今天的一樣火紅,一樣的鮮豔,至今我還能清晰的記起那透徹心脾的香味。他小心翼翼的把它們遞給我,我看了看沒有接。

    “你花多少錢買的?”我突然問。

    他沒有料到我會突然間問出這麽一句,支支吾吾的迴答了我。他的臉漲的比玫瑰花還紅。

    我笑著說:“你買貴了。”

    我就這樣告訴第一個送我玫瑰花的人:你的花買貴了……

    為了避免他太過尷尬,我從花束中抽出一支百合並告訴他:花就是花,如果給它加上一個價值就會變地很世俗;就像有些話裝在心裏就好了,說出來隻能覺得很尷尬。

    我想他應該很明白我在說些什麽,他是很聰明的,和我一樣太過聰明,什麽事一點就透。我還記得高中時班主任老師給我的評價:你如果不是因聰明而成功,就一定會因它而失敗。

    陳皮默默的收起花,什麽也沒說。

    從那天開始我們隻喝茶。

    我抱著一大捧鮮豔的玫瑰花走在車水馬龍的大街上,引來路人頻頻注視的目光。不知怎麽我非常不舒服,玫瑰的刺非常紮手,更重要的是紮心。我這時才意識到我一直認為花就是花,但是紅玫瑰不是。有一些花真的無法自己買。我想飛奔迴家裏,無奈怎麽走也走不快。

    我是那種從來不遲到,也從來不早到的人。 六點我準時出現在了金倫飯店的門口。遠遠就望見了陳皮那熟悉的身影。

    “怎麽了?最近發財了?請我來這麽高級的飯店?”我帶著調侃的口氣說。

    說實話我身上的行頭跟金碧輝煌的大飯店真是不搭凋,站在鮮紅的地毯上,我身上的白t恤衫刺眼極了。

    陳皮用一種很奇怪的眼神看著我,今天的他格外安靜我很不習慣。

    “沒看見你的女朋友啊?”我沒話找話。

    “吹了”陳皮淡淡地說。

    “啊!”我暗暗一驚:“為什麽?她很不錯的。你這種人活該當一輩子王老五!”我的口氣不知不覺間竟然變成了怨憤。

    “沒什麽,她太小心眼了。動不動就生氣。我隻說她的衣服穿的像斑馬,她就生氣了。我工作那麽忙可沒有時間哄她。一天到晚給我公司打電話,我實在受不了了。”他不冷不熱地說。

    老天,就因為這個!說真的這個世界上,除了我恐怕沒有人受得了他的玩笑。他不隻一次的說我穿的像河馬,更過分的是當著很多人的麵說我的衣服像馬鈴薯。不過我早已習慣了,就算他給我的茶是用煙葉泡的,我也會麵不改色的喝下去;大不了下次請他喝用辣椒水兌出來的芬達。所以他每迴整我的結果就是被我整的更慘。

    我沒有再說話,隻是悶著頭向前走,把正在發呆的陳皮甩在身後。

    陳皮突然幾步跑到我的前麵,猛然間迴頭用一種很複雜的目光注視著我,他的嘴在微微顫動,第一次這麽近地看陳皮,才發現他的嘴唇是那麽的豐滿,嘴角是那麽的剛毅。我們真的不是小孩子了,我們都長大了……

    “貓子,我是不是最不適合當男朋友的那種人?”聽見他沒頭沒腦的一句話,我驚地差點從台階上摔下來。

    我托起他的腮,左看看,右看看:“還好,就是太鬧騰了!”

    “你還是以為我在和你開玩笑!”陳皮幾乎氣急敗壞地吼起來。

    “開玩笑”這三個字雖然是我的口頭禪,但是有誰知道這是我聽起來最刺耳的三個字,最痛苦的三個字。

    我迴想起四年前的那個雨天陳皮正上大二,一天晚上突然跑到我家來,說想吃我做的炸醬麵,渾身濕淋淋的。那就吃吧。

    “貓子,做我的女朋友吧!”

    他那幾天正在準備英語辯論會的材料,不知道哪根弦不對了,半夜三更蹦出來白吃我的麵不算,還冷不丁冒出這麽一句。

    “你上的什麽大學?”我眼皮也不抬地發問。

    “我?”他一愣,撓撓頭皮:“是外經貿學院啊。他小心翼翼的迴答。

    我淡淡一笑:“這不就得了,我是要嫁給科學家的!誰讓你不考科技大學呢?”

    陳皮幾乎愣在那裏,他實在想不明白我怎麽找出這麽個理由來。

    我也不明白怎麽找了這麽個借口。

    其實在一起上高中時,有一天大家談及自己的理想,我說我要當個科學家。大家嘩然,陳皮笑地腰也直不起來。當然我很不服氣,我的成績非常好坐整個年級的頭把交椅,陳皮那小子還要遜我一酬。

    我不明白。陳皮說我當科學家是暴殘天物,煮鶴焚琴。而且有當美女科學家的嫌疑。“科幻電影中常有的反派角色”

    他的話音還沒落就收了到我的板凳……

    我想,那天我突如其來的一句話,多半來源於我想當科學家的潛意識吧。

    “你開玩笑吧?”陳皮留下一句話就走了。

    沒過多久,他就告訴我他有女朋友了。

    我笑了笑,沒說話。陳皮轉過身,歎了口氣:“三樓,十六號,我等你。”說完就跑地無影無蹤了。

    剩下還在發呆的我,孤零零地站在台階上,那個家夥跑地那樣快,明明知道我追不上他。

    “有你這樣請人吃飯的嗎?!”我氣急敗壞的吼起來,當然他是聽不見了。

    其實我已經發現了事態的不對勁,但是我還是想知道,一切會怎樣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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