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原創天才竟成抄襲狗
娛樂:一首baby,我火遍全球 作者:小楊別玉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92章 “原創天才”竟成“抄襲狗”?
“祺迷”大軍集結出擊,除了熱“黑一”熱搜始終壓不下去,其他低位黑熱搜很快就被成功“鎮壓”。
當然,對於“黑一”,滾金這邊也在努力想辦法解決。
舌雄公關公司已經出動全員,正在發通告給顧天祺“洗白”。
而楊天珍試圖說服維博總裁曹郭偉不成,準備和對家硬杠,直接告黑!
雖然告黑對明星藝人來講,是最不明智的解決問題方式,也是最無奈的選擇。但楊天珍已經試過用委婉手段解決問題,隻是收效甚微,已經沒有時間再繼續耗下去。
“黑一”如果再不撤掉,顧天祺的“賣國”名聲可就要全國揚名昭著。
正當滾金對“黑一”的處理有了不錯進展,“祺迷”也為顧天祺蕩平低位黑熱搜,準備鬆一口氣時,對家新一輪反撲快攻又打來了。
#顧天祺抄襲#
#顧天祺新歌抄襲#
#聽媽媽的話抄襲#
#聽媽媽的話抄襲想你這件事#
#抄襲#
#抄襲可恥#
一波打著“顧天祺抄襲”名號的黑話題,火速竄上熱搜。
而之前第一篇的貼出顧天祺抄襲的博文,本來隻有100多萬閱讀量,此刻直接閱讀破億!
“#顧天祺抄襲#大家覺得顧天祺的新歌怎麽樣?《聽媽媽的話》前奏像不像《想你這件事》?這是抄襲吧?
#聽媽媽的話抄襲想你這件事#”
“隻是前奏有點相似,借用一點靈感而已,直接打成抄襲過分了吧!”
“你是懂借用的[狗頭]”
“就算是借用靈感,那也得先問人家原作者,問題是他問了嗎?”
“顧天祺這歌的確談不上抄襲,這是照搬全偷[狗頭]”
“這不是抄襲,簡直就是複製粘貼!”
“借用靈感?說得輕巧!敢問顧天祺問誰借的?不問就用,視為偷!”
“有借有還才叫借,未經原作者同意,直接就用,那叫偷!”
“借?《想你這件事》作者同意了嗎?”
“偷都不說,直接說借了。真當大家是傻子嗎?”
“如果這都不算抄……”
“文化人的借,那能叫偷嗎[狗頭]?”
“確實,應該叫偷!”
“什麽借?這已經是直接挪用了!”
“一張嘴就是老‘偷人’了哈哈……”
“賣國賊的粉絲跟他一般惡臭,有誰還不知道的麽?現在又多個‘抄襲狗’稱號,真是‘技多不壓身’啊!”
“狗賊粉絲這洗白手法,有待改進啊[狗頭]”
“抄襲就抄襲,還借用?那我也借用你的房子可以嗎?[狗頭]”
“樓上的,你可真是個小機靈鬼!你是個懂借用的人才!哈哈……”
“賣國賊擱這鑿壁偷光呢?不對,是鑿壁偷歌!![哭笑]”
“說借用才過分!依我看顧天祺這首《聽媽媽的話》就是直接從《想你這家事》平移來的!”
“說得好!複製黏貼+平移=抄襲!!”
“賣國賊顧天祺粉絲欺負是許家豪(《想你這件事》詞曲作者)沒有粉絲嗎?這麽明目張膽的抄襲還能洗白?”
“《想你這件事》歌曲版權期限是50年,在狗賊和他粉絲眼裏,版權估計要從家豪死後才開始算[狗頭]”
“版權不受作者死後五十年影響,顧天祺怎麽不等那時候再抄?[狗頭]不過他有可能活不到那時候哈哈哈……”
“狗賊有生之年即原作者逝世50年[狗頭]”
“原作者逝世?別啊!不如換狗賊現在去s,我還能看在他年少夭折的份上,給他燒點紙錢!”
“已經燒過去了哈哈!”
“順便再問個靈,看看賣國賊死後需不需要下油鍋?[狗頭]”
“版權涉及金錢,顧天祺這賣國求榮的狗賊,你覺得他會舍得出一分錢買人家版權?”
“狗賊粉絲無知愚昧至極!還有狗賊自詡‘原創天才’,一點版權意識都沒有!我看他叫“抄襲天才”最合適!!”
“《想你這件事》不是公共設施,可以任你這叛國賊使用!
如果直接把旋律搬過來算借用,那什麽才叫抄襲?
難道真要一整首歌,一個音符,一句歌詞不落,直接複製粘貼才叫抄襲嗎?”
“賣國賊這已經抄得不能再明顯了!!”
“賣國賊還抄得少嗎?剛出的《薔薇少年》不是也抄了?不差這一首[狗頭]”
“怎麽?《薔薇少年》也抄了麽?”
“顧天祺抄襲《想你這件事》不置可否,我剛聽了前奏部分,確實有點‘異曲同工’之妙。但說《薔薇少年》抄襲,有證據嗎?”
吃瓜路人終是被職黑和yxh裹挾跑偏。
不過這位“瓜友”吃瓜歸吃瓜,到底還是下了一番功夫,甚至願意去仔細對比《聽媽媽的話》和《想你這件事》的旋律異同。
他之前根本不知道《想你這件事》這首歌的存在,更別提顧天祺這樣的“原創天才”,竟會去抄襲這首歌。
說實話,在顧天祺沒被打上“賣國賊”標簽之前,他寧願相信《聽媽媽的話》隻是借用人家靈感。
但現在,聽到兩首歌之間相似的前奏,他也有些動搖了。特別是顧天祺突然被全網轟炸,罵成“賣國賊”。
這事他吃瓜還沒吃明白,既然主角(顧天祺)不出麵迴應澄清,他隻能等滾金唱片出來給大家一個解釋。
現在,《聽媽媽的話》這首歌,對這位“瓜友”或者和他一樣抱著吃瓜心態來的廣大路人網友,可能已經成了一首抄襲歌曲。
但也有路人網友認為,《聽媽媽的話》不應該以這種麵目全非的方式,被大家記住!
這首歌被選入義務教育小學音樂教材,是有諸多優點和學習之處的。
舉個不恰當的例子,就像看完《家有兒女》再去看《搞笑一家人》(南潮鮮家庭喜劇),是不是就會認為,後者抄襲了前者呢?
這種先入為主的錯誤判斷,在知識麵狹隘的人群中更普遍存在。
《聽媽媽的話》現在經曆的就是這樣一種狹隘審判,顧天祺這首歌先於許家豪《想你這件事》創作發布。
但真相對於那些隻喜歡湊熱鬧,懶得自己動手尋找的路人網友來說,似乎並沒有那麽重要。
“還‘原創天才’?去s吧!抄襲狗!!賣國賊!!”
“祺迷”大軍集結出擊,除了熱“黑一”熱搜始終壓不下去,其他低位黑熱搜很快就被成功“鎮壓”。
當然,對於“黑一”,滾金這邊也在努力想辦法解決。
舌雄公關公司已經出動全員,正在發通告給顧天祺“洗白”。
而楊天珍試圖說服維博總裁曹郭偉不成,準備和對家硬杠,直接告黑!
雖然告黑對明星藝人來講,是最不明智的解決問題方式,也是最無奈的選擇。但楊天珍已經試過用委婉手段解決問題,隻是收效甚微,已經沒有時間再繼續耗下去。
“黑一”如果再不撤掉,顧天祺的“賣國”名聲可就要全國揚名昭著。
正當滾金對“黑一”的處理有了不錯進展,“祺迷”也為顧天祺蕩平低位黑熱搜,準備鬆一口氣時,對家新一輪反撲快攻又打來了。
#顧天祺抄襲#
#顧天祺新歌抄襲#
#聽媽媽的話抄襲#
#聽媽媽的話抄襲想你這件事#
#抄襲#
#抄襲可恥#
一波打著“顧天祺抄襲”名號的黑話題,火速竄上熱搜。
而之前第一篇的貼出顧天祺抄襲的博文,本來隻有100多萬閱讀量,此刻直接閱讀破億!
“#顧天祺抄襲#大家覺得顧天祺的新歌怎麽樣?《聽媽媽的話》前奏像不像《想你這件事》?這是抄襲吧?
#聽媽媽的話抄襲想你這件事#”
“隻是前奏有點相似,借用一點靈感而已,直接打成抄襲過分了吧!”
“你是懂借用的[狗頭]”
“就算是借用靈感,那也得先問人家原作者,問題是他問了嗎?”
“顧天祺這歌的確談不上抄襲,這是照搬全偷[狗頭]”
“這不是抄襲,簡直就是複製粘貼!”
“借用靈感?說得輕巧!敢問顧天祺問誰借的?不問就用,視為偷!”
“有借有還才叫借,未經原作者同意,直接就用,那叫偷!”
“借?《想你這件事》作者同意了嗎?”
“偷都不說,直接說借了。真當大家是傻子嗎?”
“如果這都不算抄……”
“文化人的借,那能叫偷嗎[狗頭]?”
“確實,應該叫偷!”
“什麽借?這已經是直接挪用了!”
“一張嘴就是老‘偷人’了哈哈……”
“賣國賊的粉絲跟他一般惡臭,有誰還不知道的麽?現在又多個‘抄襲狗’稱號,真是‘技多不壓身’啊!”
“狗賊粉絲這洗白手法,有待改進啊[狗頭]”
“抄襲就抄襲,還借用?那我也借用你的房子可以嗎?[狗頭]”
“樓上的,你可真是個小機靈鬼!你是個懂借用的人才!哈哈……”
“賣國賊擱這鑿壁偷光呢?不對,是鑿壁偷歌!![哭笑]”
“說借用才過分!依我看顧天祺這首《聽媽媽的話》就是直接從《想你這家事》平移來的!”
“說得好!複製黏貼+平移=抄襲!!”
“賣國賊顧天祺粉絲欺負是許家豪(《想你這件事》詞曲作者)沒有粉絲嗎?這麽明目張膽的抄襲還能洗白?”
“《想你這件事》歌曲版權期限是50年,在狗賊和他粉絲眼裏,版權估計要從家豪死後才開始算[狗頭]”
“版權不受作者死後五十年影響,顧天祺怎麽不等那時候再抄?[狗頭]不過他有可能活不到那時候哈哈哈……”
“狗賊有生之年即原作者逝世50年[狗頭]”
“原作者逝世?別啊!不如換狗賊現在去s,我還能看在他年少夭折的份上,給他燒點紙錢!”
“已經燒過去了哈哈!”
“順便再問個靈,看看賣國賊死後需不需要下油鍋?[狗頭]”
“版權涉及金錢,顧天祺這賣國求榮的狗賊,你覺得他會舍得出一分錢買人家版權?”
“狗賊粉絲無知愚昧至極!還有狗賊自詡‘原創天才’,一點版權意識都沒有!我看他叫“抄襲天才”最合適!!”
“《想你這件事》不是公共設施,可以任你這叛國賊使用!
如果直接把旋律搬過來算借用,那什麽才叫抄襲?
難道真要一整首歌,一個音符,一句歌詞不落,直接複製粘貼才叫抄襲嗎?”
“賣國賊這已經抄得不能再明顯了!!”
“賣國賊還抄得少嗎?剛出的《薔薇少年》不是也抄了?不差這一首[狗頭]”
“怎麽?《薔薇少年》也抄了麽?”
“顧天祺抄襲《想你這件事》不置可否,我剛聽了前奏部分,確實有點‘異曲同工’之妙。但說《薔薇少年》抄襲,有證據嗎?”
吃瓜路人終是被職黑和yxh裹挾跑偏。
不過這位“瓜友”吃瓜歸吃瓜,到底還是下了一番功夫,甚至願意去仔細對比《聽媽媽的話》和《想你這件事》的旋律異同。
他之前根本不知道《想你這件事》這首歌的存在,更別提顧天祺這樣的“原創天才”,竟會去抄襲這首歌。
說實話,在顧天祺沒被打上“賣國賊”標簽之前,他寧願相信《聽媽媽的話》隻是借用人家靈感。
但現在,聽到兩首歌之間相似的前奏,他也有些動搖了。特別是顧天祺突然被全網轟炸,罵成“賣國賊”。
這事他吃瓜還沒吃明白,既然主角(顧天祺)不出麵迴應澄清,他隻能等滾金唱片出來給大家一個解釋。
現在,《聽媽媽的話》這首歌,對這位“瓜友”或者和他一樣抱著吃瓜心態來的廣大路人網友,可能已經成了一首抄襲歌曲。
但也有路人網友認為,《聽媽媽的話》不應該以這種麵目全非的方式,被大家記住!
這首歌被選入義務教育小學音樂教材,是有諸多優點和學習之處的。
舉個不恰當的例子,就像看完《家有兒女》再去看《搞笑一家人》(南潮鮮家庭喜劇),是不是就會認為,後者抄襲了前者呢?
這種先入為主的錯誤判斷,在知識麵狹隘的人群中更普遍存在。
《聽媽媽的話》現在經曆的就是這樣一種狹隘審判,顧天祺這首歌先於許家豪《想你這件事》創作發布。
但真相對於那些隻喜歡湊熱鬧,懶得自己動手尋找的路人網友來說,似乎並沒有那麽重要。
“還‘原創天才’?去s吧!抄襲狗!!賣國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