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金絲眼鏡離開,心裏不由得佩服他這種人的處世之機,可謂未雨綢繆滴水不漏。
第九章 這算是一種告別麽(…
我留下來要見的兩個朋友都是大學時認識的,李蒙和胖子。
那時候我們都一個專業的,他倆住一個寢室,在我樓上。大一時基本沒怎麽說過話,到了大二,有一次在籃球場,他倆跟過來打球的幾個高中屁孩兒話不投機動上了手。我當時也在那打球,看是我們係的就出手幫他們,不想就在他倆那兒落下「義氣」的名聲了,從此跟我熟悉起來,經常一起喝個小酒兒,沒事也湊到一起閑侃。他們兩個是老鄉又住一起,很要好,相對而言,我後進來也就算是個消遣的朋友吧。
兩個人中,胖子比較實誠,還算夠義氣,李蒙就差些。不知道是不是沒把我當自己人,總覺得他有點兒摳索。
記得有一次我把錢花過站了,正好那時看上了一條項鍊,想買給宣宣。迴寢室時看見李蒙在取款機取錢,當時邊兒上人挺多,他沒看見我,我也就沒跟他打招唿。
到寢室想起跟他先勻點兒把項鍊買迴來,過幾天我領了生活費再還他。晚上去他寢室找他跟他說這事,他聽完說強子你算找錯人了,我現在都借錢過日子呢,銀行卡裏就剩幾毛錢,放那一個多月沒動了。
我當時也沒多想,以為下午他是給別人取的,還想著等我緩過來了接濟他點。後來我跟胖子說項鍊的事,也沒跟他借錢的意思,就是隨口說說,不想他迴頭就找我來了,揣給我四百塊錢,說強子你先拿去用,其實我手裏也沒什麽錢了,這還跟李蒙勻了二百呢!
我聽了就特來火,心想李蒙你丫忒孫子了,虧我還想著接濟你呢!當時想找李蒙去質問,又覺得那樣就是把胖子出賣了,隻能憋在心裏。
從那以後我對李蒙也就是礙著胖子的麵,馬馬虎虎能過去就得。後來有一次一起喝酒我找話敲打他,我說我這人沒別的,就是義氣,你要找我借錢我有就給你,沒有我給你借去!李蒙低著頭吃花生米不說話,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明白我的意思了。
胖子是石家莊人,畢業後就迴來工作了。李蒙家是張家口的,在外麵找了一圈兒落腳的地方也沒什麽滿意的,最後通過胖子老爸的關係進了石家莊公安局的機房,工作有了著落,吃住也幹脆跟胖子在他家裏解決。我們都畢業一年多了,胖子給我打電話還說李蒙住在他家裏呢。
胖子這人沒什麽心眼兒,跟我說這件事時還挺高興的,我雖然覺得李蒙這小子夠操蛋的,但礙於他倆的關係電話裏也沒說什麽,心想李蒙他也工作小半年了,自己租個房子怎麽也不成問題,何況自己的工作還是胖子老爸給張羅的,似乎當時他也沒怎麽謝人家,這不是明目張膽地揩油麽!想想覺得胖子一家人肯定都跟他本人一樣,說好聽了是實在,說難聽了就是傻了。
後來一直到胖子來北京見了麵我才知道,原來李蒙那年去了石家莊後就張羅著認了胖子老爸當幹爹,然後就名正言順地住在他家,一住就是一年半,直到胖子他們家搬家,這孫子才搬了出去。
從畢業我跟胖子就見過一次,他帶女朋友到北京玩,我為了給小兩口營造個家的氣氛,把他倆安排在我那兒,自己住了半個月的旅館。
李蒙去沒去過北京我不清楚,反正他從沒找過我,平時也沒什麽聯繫。跟胖子還常通通電話,跟李蒙前兩年就是逢年過節的發個簡訊幹巴巴地問候一下,後來他換號了,沒告訴我我也沒問,幹脆就斷了聯繫。
第九章 這算是一種告別麽(…
我給胖子打電話說本少俠自由了,你小子趕緊浮出來!他讓我等他一個點兒,說是手頭兒有點要緊的事,處理完馬上接駕。
想著一會兒見了麵肯定少喝不了酒,我這一大早起來什麽也沒吃,要是上了桌不喝酒先扒拉飯那還不讓胖子鄙視死我,他可是一直奉我為酒神的。想著就找了個小店隨便吃了口早點,吃完他那邊兒還是沒動靜,就又去加了點油。
剛從加油站出來,胖子的電話就過來了,他非要過來接我,我沒讓,最後跟他約好了在火車站碰頭。
這小子比我上次見時肉多了,穿身正裝看著跟一爆發戶似的,肚子上的肉在橫格的襯衣邊緣溢出一層層的肉褶子,看著就想上去捏兩把。
其實我們以前叫他胖子完全是他自願,說這是他小名兒。那會兒他並不胖,隻是肚子上有一些妊娠紋似的橫印子證明他曾經對得起「胖子」這個稱號。
估計畢業了生活不再頹廢,開始腐敗,人也就再次發了福,上次他去北京就把我嚇一跳,當時以為他吃酵母粉吃多了,這次見他卻比上次更粗實了。
看我襯衫髒了吧唧的他非要拉著我去弄一件。逛了一圈我買了個淺藍的圓領襯衫,這小子趁我試衣服時就把帳給結了。
我怪他事多,他嘴裏振振有辭:「啥事多,我這是補償上次去北京禍害你的床單呢!」
他這一說我想起來了,那次他們走了以後,我迴去時發現床單沒了。後來在樓後麵看見了,上麵有一塊血,也不知道是他女友那兩天不舒服還是這小子拿我那兒當的開闢地,反正估計是怕我笑話就給床單扔了。
後來打電話時我問他是不是把床單給吃了,他說他拿去裹衣服了,我腦袋裏不由得勾勒出這樣一幅場景:一個小胖子背著個大紫花包袱,縮頭縮腦地在火車站亂鑽,等著他從遠方來的夢中小情兒……
</br>
第九章 這算是一種告別麽(…
我留下來要見的兩個朋友都是大學時認識的,李蒙和胖子。
那時候我們都一個專業的,他倆住一個寢室,在我樓上。大一時基本沒怎麽說過話,到了大二,有一次在籃球場,他倆跟過來打球的幾個高中屁孩兒話不投機動上了手。我當時也在那打球,看是我們係的就出手幫他們,不想就在他倆那兒落下「義氣」的名聲了,從此跟我熟悉起來,經常一起喝個小酒兒,沒事也湊到一起閑侃。他們兩個是老鄉又住一起,很要好,相對而言,我後進來也就算是個消遣的朋友吧。
兩個人中,胖子比較實誠,還算夠義氣,李蒙就差些。不知道是不是沒把我當自己人,總覺得他有點兒摳索。
記得有一次我把錢花過站了,正好那時看上了一條項鍊,想買給宣宣。迴寢室時看見李蒙在取款機取錢,當時邊兒上人挺多,他沒看見我,我也就沒跟他打招唿。
到寢室想起跟他先勻點兒把項鍊買迴來,過幾天我領了生活費再還他。晚上去他寢室找他跟他說這事,他聽完說強子你算找錯人了,我現在都借錢過日子呢,銀行卡裏就剩幾毛錢,放那一個多月沒動了。
我當時也沒多想,以為下午他是給別人取的,還想著等我緩過來了接濟他點。後來我跟胖子說項鍊的事,也沒跟他借錢的意思,就是隨口說說,不想他迴頭就找我來了,揣給我四百塊錢,說強子你先拿去用,其實我手裏也沒什麽錢了,這還跟李蒙勻了二百呢!
我聽了就特來火,心想李蒙你丫忒孫子了,虧我還想著接濟你呢!當時想找李蒙去質問,又覺得那樣就是把胖子出賣了,隻能憋在心裏。
從那以後我對李蒙也就是礙著胖子的麵,馬馬虎虎能過去就得。後來有一次一起喝酒我找話敲打他,我說我這人沒別的,就是義氣,你要找我借錢我有就給你,沒有我給你借去!李蒙低著頭吃花生米不說話,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明白我的意思了。
胖子是石家莊人,畢業後就迴來工作了。李蒙家是張家口的,在外麵找了一圈兒落腳的地方也沒什麽滿意的,最後通過胖子老爸的關係進了石家莊公安局的機房,工作有了著落,吃住也幹脆跟胖子在他家裏解決。我們都畢業一年多了,胖子給我打電話還說李蒙住在他家裏呢。
胖子這人沒什麽心眼兒,跟我說這件事時還挺高興的,我雖然覺得李蒙這小子夠操蛋的,但礙於他倆的關係電話裏也沒說什麽,心想李蒙他也工作小半年了,自己租個房子怎麽也不成問題,何況自己的工作還是胖子老爸給張羅的,似乎當時他也沒怎麽謝人家,這不是明目張膽地揩油麽!想想覺得胖子一家人肯定都跟他本人一樣,說好聽了是實在,說難聽了就是傻了。
後來一直到胖子來北京見了麵我才知道,原來李蒙那年去了石家莊後就張羅著認了胖子老爸當幹爹,然後就名正言順地住在他家,一住就是一年半,直到胖子他們家搬家,這孫子才搬了出去。
從畢業我跟胖子就見過一次,他帶女朋友到北京玩,我為了給小兩口營造個家的氣氛,把他倆安排在我那兒,自己住了半個月的旅館。
李蒙去沒去過北京我不清楚,反正他從沒找過我,平時也沒什麽聯繫。跟胖子還常通通電話,跟李蒙前兩年就是逢年過節的發個簡訊幹巴巴地問候一下,後來他換號了,沒告訴我我也沒問,幹脆就斷了聯繫。
第九章 這算是一種告別麽(…
我給胖子打電話說本少俠自由了,你小子趕緊浮出來!他讓我等他一個點兒,說是手頭兒有點要緊的事,處理完馬上接駕。
想著一會兒見了麵肯定少喝不了酒,我這一大早起來什麽也沒吃,要是上了桌不喝酒先扒拉飯那還不讓胖子鄙視死我,他可是一直奉我為酒神的。想著就找了個小店隨便吃了口早點,吃完他那邊兒還是沒動靜,就又去加了點油。
剛從加油站出來,胖子的電話就過來了,他非要過來接我,我沒讓,最後跟他約好了在火車站碰頭。
這小子比我上次見時肉多了,穿身正裝看著跟一爆發戶似的,肚子上的肉在橫格的襯衣邊緣溢出一層層的肉褶子,看著就想上去捏兩把。
其實我們以前叫他胖子完全是他自願,說這是他小名兒。那會兒他並不胖,隻是肚子上有一些妊娠紋似的橫印子證明他曾經對得起「胖子」這個稱號。
估計畢業了生活不再頹廢,開始腐敗,人也就再次發了福,上次他去北京就把我嚇一跳,當時以為他吃酵母粉吃多了,這次見他卻比上次更粗實了。
看我襯衫髒了吧唧的他非要拉著我去弄一件。逛了一圈我買了個淺藍的圓領襯衫,這小子趁我試衣服時就把帳給結了。
我怪他事多,他嘴裏振振有辭:「啥事多,我這是補償上次去北京禍害你的床單呢!」
他這一說我想起來了,那次他們走了以後,我迴去時發現床單沒了。後來在樓後麵看見了,上麵有一塊血,也不知道是他女友那兩天不舒服還是這小子拿我那兒當的開闢地,反正估計是怕我笑話就給床單扔了。
後來打電話時我問他是不是把床單給吃了,他說他拿去裹衣服了,我腦袋裏不由得勾勒出這樣一幅場景:一個小胖子背著個大紫花包袱,縮頭縮腦地在火車站亂鑽,等著他從遠方來的夢中小情兒……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