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馬仿佛聽見直人在盡情地嘲笑自己。「笨蛋,笨蛋……」這個聲音不停地在耳邊迴響。為了消除這個聲音,他在心裏對自己說道:「像這種人,多虧他主動離開了。」


    這麽大的案子,萬一他真的是殺人犯,不僅會給自己,而且還會給哥哥、友香甚至侄女花音帶來麻煩。如果哥哥被人知道他的親弟弟不僅是個同性戀,還窩藏殺人犯,在保守的職場工作的哥哥肯定會被開除。友香和花音也會流落街頭。這樣弟弟會遭哥哥嫂子怨恨。這個和正常人不一樣的弟弟,這個同性戀弟弟,將遭哥哥嫂子萬般痛恨。


    不知不覺間,優馬又想入了神,將視線從坐墊上轉開。牆上的掛鍾即將指向七點四十五分,再不出門就趕不上約定的時間了。


    從床上起身的瞬間,口袋裏的手機鈴聲響了起來。原以為又是克弘打電話說他「要遲到一會兒」,但屏幕上顯示的卻是一個隱藏號碼。


    「餵。」


    優馬一邊往門口走一邊接通電話。瞬間還有點小期待,心想會不會是直人打來的,但這個期待馬上便落空了。


    「請問是藤田優馬先生嗎?」


    對方傳來一個年輕男性的聲音。好像並不是推銷電話,聲音沒有那麽和藹可親。


    「嗯,我是。」優馬冷冷地迴答。


    沒時間了。優馬穿上鞋,關掉房間裏的燈。


    「藤田優馬先生,請問是您本人嗎?」


    「嗯,是的。」


    「我是上野警署的,叫作……」


    優馬沒有聽清對方的名字。同時,握著門把的手僵在那裏。剛才不停在耳邊迴響的那個聲音又在耳邊響起。


    「正好碰到一個笨蛋在昏暗的同性浴室跟我搭訕……這笨蛋還邀請我到他家,為我提供了一個藏身的地方。我沒錢的時候,就趁這個笨蛋的朋友不在家去他家偷東西。」


    「喂,餵?」


    電話那頭又傳來男人的聲音,優馬慌忙答應:「啊,嗯嗯。」


    「今天給您打電話是想問您一件事。」


    「什、什麽事?」


    「請問您認識一位叫大西直人的先生嗎?」


    唿吸變得急促,雙腿開始打顫,手緊緊握住門把。不知為何,初中的往事又浮現在眼前。當時班上有一個叫安井的男生,有點娘娘腔,總是被同學欺負。同學們都罵他「噁心、去死」,還脫光他的衣服在他身上亂寫亂畫。每當看到安井被同學欺負,優馬就感到失魂落魄。他怕大家把他和安井歸為一類,心裏總期待安井離開這個班級。


    「那個,大西直人……」


    耳邊又響起男人的聲音。


    「不認識……不認識。」


    優馬迴答道。


    「啊?啊,這樣啊。」


    電話那頭的男子聽優馬說不認識大西直人,似乎很吃驚,就像原本還有很多話要說卻被人強行打斷,一下子變得結巴起來,不知道說什麽才好。「啊,這樣啊,您不認識?」


    「嗯,不認識。」優馬重複道。握著手機的手顫抖得厲害。


    「您是藤田優馬先生,對吧?」


    「嗯。」


    「大西直人……」


    「不認識。」


    還沒等對方說完,優馬就急忙否定。心裏瞬間產生一種衝動,想問一下「那個人做了什麽」,但另外一個聲音卻告訴他「不要卷進去」。


    「是嗎,您不認識?」


    「嗯。」


    「打擾了。」


    對方正要掛斷電話。


    優馬想問一下。想問直人做了什麽。但如果問了,就會捲入其中。


    對方掛斷了電話。


    優馬將手機放迴口袋。就在這一瞬間,他再也無法平靜下來。脫了鞋迴到房間,在昏暗的房間裏走來走去。


    直人被捕了。好,這樣很好。可能是因為入室行竊被抓的。然後在調查中被發現他是殺人犯。直人說他這幾個月住在這裏。即便自己在電話中死不承認,警察可能也會找上門來。——我根本不認識大西直人。不,他的確曾住在這裏,但我不知道他是殺人犯,也不知道他去朋友家偷東西。真沒想到他是這種人。我甚至不知道他的真名。沒有太深入的交往。他也不是一直住在這裏,隻是偶爾在這裏過夜。我們在某個地方碰巧遇到,他說自己沒有住的地方,我就讓他住我家了。某個地方是哪兒啊?跟你有什麽關係啊!那種地方全是男人吧?有什麽問題嗎?那又有什麽問題啊?!


    優馬在昏暗的房間裏走來走去,不知不覺間把這些話說了出來。他突然感覺自己不能這樣,不能這樣待在家裏,應該按原計劃出門才顯得自然。對,要自然。自然一點就好。絕對要自然一點才好。


    優馬慌忙迴到門廳,穿上鞋子。


    優馬到達約定的新宿小酒館時,克弘也已經到了。優馬特意表現出與平常沒有什麽不同的樣子,克弘喝起白葡萄酒,像往常一樣說起話來滔滔不絕。優馬也裝作一直在聽他說話的樣子。但其實自從他接到警察的電話然後慌慌張張地出門以來,就開始在腦海中進行各種各樣的猜測,想像直人被捕的情形。


    打電話的那個人自稱是「上野警署的」。兇殺案發生在八王子,不是上野警署的管轄範圍。如此說來,直人果然還是因為入室行竊被捕的。在審訊的過程中,警方得知他是那次兇殺案的犯人,而且在調查他的逃跑軌跡的過程中,直人說出了我的名字。我要堅持說自己不認識他嗎?當然,我確實不知道直人做過那些事,那就不能構成窩藏逃犯罪吧?所以,就幹脆不說他住在這裏,說他隻是偶爾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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