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再來看看第二個文件夾吧。”蕭望在大屏幕上播放出第二個名為“dlnb”的文件夾。
“這是啥意思?”蕭朗皺著眉頭說,“董樂牛掰?”
程子墨撲哧一聲笑了出來,把口香糖噴出老遠:“你能不能嚴肅點?”
“我很嚴肅的呀。”蕭朗委屈道。
“nb應該是notebook(筆記本)的簡稱。”淩漠說,“這裏麵是陌生的筆跡,但是記錄的內容全部和杜舍有關,所以我分析應該是董樂對杜舍的一些調查記錄。從老師的筆記中可以看出,老師似乎完全不掌握董樂私自調查杜舍這一情況。”
“嗯,翻拍時間是1995年2月。這時候董樂已經被宣判死刑了。看來很有可能是唐老師後期整理董家父子遺物的時候發現了這個,並且拍照保存了。”蕭望說。
“難道這個是董樂對杜舍的心理學評估?”蕭朗問道。
“看起來不排除這種情況。”淩漠看著筆記上雜亂無章的詞組說,“我們不是筆記的主人,就很難完整地理解筆記的內容,隻能通過一些隻言片語去猜測當時的情況。”
“能猜出什麽呢?”蕭朗對屏幕上讓人摸不著頭腦的專業術語隻能望洋興嘆。
在這本董樂的筆記裏,有幾頁用曲別針別著幾張照片。那時候的照片清晰度有限,加之再次翻拍,看得更加不真切,但是反映出的大概問題還是明白的。有幾張照片,是杜舍的司法精神病學鑑定書,照片上被董樂圈圈點點地框出不少內容,可以看出他對這份鑑定書的鑑定意見是有明顯異議的。還有幾張照片像是一個封閉的室內照片,雜亂無章,但是卻有幾張特寫是關於“精神病學”的書籍照片。淩漠大膽地判斷,這是董樂去了杜舍之前居住的福利院住處內,對他的住處進行了“勘查”,根據這些書籍,董樂認為杜舍有為偽裝成精神病人而進行了相應準備。
被別在最後一頁的照片是一個信封和公文——一封由南安市人民檢察院寄來的“退信函”。這說明董樂在搜集了一些“證據”之後,向人民檢察院提請了自己的意見,希望人民檢察院能夠抗訴,對杜舍的精神狀況進行覆核。可是檢察官們認為董樂的所謂“證據”有明顯的偏向性,不具備證據效力,而且他的搜證手段也是違法的,所以並不予以採信。
“很有可能,這封退信函,就是誘發董樂危險心結爆發的原因。”淩漠默默地說,“既然法律不能解決問題,他就自己去解決問題了。我猜,這就是董樂當年的內心想法吧。”
“那和幽靈騎士有什麽區別?”蕭朗說。
淩漠搖搖頭,說:“唯一的一點區別,就是董樂的研究結果還是有說明能力的,我覺得如果當時的檢察官要是真的很重視這份舉報信件,可能有所挽迴。”
“你是說,你讚許董樂的結論?”蕭望說。
淩漠沉默了一會兒,說:“可以這麽說。你們看,董樂為了此事確實研讀了很多心理學的書籍,所以他的筆記也是非常專業的。杜舍在被捕的時候,確實出現過胡言亂語的妄想狀態,但是在一些關鍵的節點,比如被抓的一瞬間、要求吃飯或上廁所的時候,他的對答是正常的。這說明杜舍的感知和反應是正常的。雖然他一開始亂說整個作案過程和作案動機,但是在辦案人員的引導之下,把他的十幾份口供拚起來看,還是比較清楚地說明白了案件的全部過程,雖然作案理由他一直在迴避,但是在說到1983年杜舍母親被捕的過程中,杜舍還是出現了情緒失控的狀況。這就說明杜舍的記憶是正常的,作案動機也是可以分析得出的,他的推理思維也是正常的。”
淩漠說了一上午,有些口幹舌燥,他喝了口桌上的礦泉水,接著說:“再看董樂的這份筆記整理,他對董老師被殺案的全部過程進行了迴顧,杜舍有準備繩子、攜帶刀子的情節,說明杜舍作案是有目的和思維的,是有預謀的、有意識的。案發後他雖然在郊區的一座大山裏束手就擒,像是不具備自我保護的思維,但是他拋屍河中,這本就是反偵查的思維。從案情上來看,杜舍也是個精神正常的人。之所以會進行精神病鑑定,是因為檢察院在審核卷宗材料的時候,發現福利院諸多員工都有表述,從一兩年前開始,杜舍就有了一些反常的舉動,比如裸身出現在公共場合、好幾天不吃飯、自言自語、半夜在廣場狂奔、記憶力嚴重減退等等。但是,這些舉動其實都是可以裝出來的。雖然這些舉動要比發案時間提前很久存在,但是不能排除他早有準備、早有預謀的可能性。而司法精神病鑑定的時候,也僅僅是利用麵晤的方法問話。畢竟麵晤已是案發之後,而且顯然,在麵對鑑定人員時,杜舍有可能有能力偽裝成一個間歇性精神病人。從麵晤材料來看,麵對鑑定人員,杜舍對作案過程似乎是沒有意識的。但是考慮到杜舍的精神狀態時好時壞,鑑定人員認為杜舍作案的時候,精神狀況處於正常與異常的臨界點,所以下達了限製刑事責任能力的結論。”
“這幾頁,是董樂對杜舍的心理狀態進行評估的結論。”淩漠接著說,“他從小家庭突變,在殺人後、接受審訊之時,絲毫沒有悔意。即便是麵對董老師屍塊的照片,也可以津津有味地‘欣賞’,這一切都說明杜舍是一個因為後天生存環境突變導致演化的犯罪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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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啥意思?”蕭朗皺著眉頭說,“董樂牛掰?”
程子墨撲哧一聲笑了出來,把口香糖噴出老遠:“你能不能嚴肅點?”
“我很嚴肅的呀。”蕭朗委屈道。
“nb應該是notebook(筆記本)的簡稱。”淩漠說,“這裏麵是陌生的筆跡,但是記錄的內容全部和杜舍有關,所以我分析應該是董樂對杜舍的一些調查記錄。從老師的筆記中可以看出,老師似乎完全不掌握董樂私自調查杜舍這一情況。”
“嗯,翻拍時間是1995年2月。這時候董樂已經被宣判死刑了。看來很有可能是唐老師後期整理董家父子遺物的時候發現了這個,並且拍照保存了。”蕭望說。
“難道這個是董樂對杜舍的心理學評估?”蕭朗問道。
“看起來不排除這種情況。”淩漠看著筆記上雜亂無章的詞組說,“我們不是筆記的主人,就很難完整地理解筆記的內容,隻能通過一些隻言片語去猜測當時的情況。”
“能猜出什麽呢?”蕭朗對屏幕上讓人摸不著頭腦的專業術語隻能望洋興嘆。
在這本董樂的筆記裏,有幾頁用曲別針別著幾張照片。那時候的照片清晰度有限,加之再次翻拍,看得更加不真切,但是反映出的大概問題還是明白的。有幾張照片,是杜舍的司法精神病學鑑定書,照片上被董樂圈圈點點地框出不少內容,可以看出他對這份鑑定書的鑑定意見是有明顯異議的。還有幾張照片像是一個封閉的室內照片,雜亂無章,但是卻有幾張特寫是關於“精神病學”的書籍照片。淩漠大膽地判斷,這是董樂去了杜舍之前居住的福利院住處內,對他的住處進行了“勘查”,根據這些書籍,董樂認為杜舍有為偽裝成精神病人而進行了相應準備。
被別在最後一頁的照片是一個信封和公文——一封由南安市人民檢察院寄來的“退信函”。這說明董樂在搜集了一些“證據”之後,向人民檢察院提請了自己的意見,希望人民檢察院能夠抗訴,對杜舍的精神狀況進行覆核。可是檢察官們認為董樂的所謂“證據”有明顯的偏向性,不具備證據效力,而且他的搜證手段也是違法的,所以並不予以採信。
“很有可能,這封退信函,就是誘發董樂危險心結爆發的原因。”淩漠默默地說,“既然法律不能解決問題,他就自己去解決問題了。我猜,這就是董樂當年的內心想法吧。”
“那和幽靈騎士有什麽區別?”蕭朗說。
淩漠搖搖頭,說:“唯一的一點區別,就是董樂的研究結果還是有說明能力的,我覺得如果當時的檢察官要是真的很重視這份舉報信件,可能有所挽迴。”
“你是說,你讚許董樂的結論?”蕭望說。
淩漠沉默了一會兒,說:“可以這麽說。你們看,董樂為了此事確實研讀了很多心理學的書籍,所以他的筆記也是非常專業的。杜舍在被捕的時候,確實出現過胡言亂語的妄想狀態,但是在一些關鍵的節點,比如被抓的一瞬間、要求吃飯或上廁所的時候,他的對答是正常的。這說明杜舍的感知和反應是正常的。雖然他一開始亂說整個作案過程和作案動機,但是在辦案人員的引導之下,把他的十幾份口供拚起來看,還是比較清楚地說明白了案件的全部過程,雖然作案理由他一直在迴避,但是在說到1983年杜舍母親被捕的過程中,杜舍還是出現了情緒失控的狀況。這就說明杜舍的記憶是正常的,作案動機也是可以分析得出的,他的推理思維也是正常的。”
淩漠說了一上午,有些口幹舌燥,他喝了口桌上的礦泉水,接著說:“再看董樂的這份筆記整理,他對董老師被殺案的全部過程進行了迴顧,杜舍有準備繩子、攜帶刀子的情節,說明杜舍作案是有目的和思維的,是有預謀的、有意識的。案發後他雖然在郊區的一座大山裏束手就擒,像是不具備自我保護的思維,但是他拋屍河中,這本就是反偵查的思維。從案情上來看,杜舍也是個精神正常的人。之所以會進行精神病鑑定,是因為檢察院在審核卷宗材料的時候,發現福利院諸多員工都有表述,從一兩年前開始,杜舍就有了一些反常的舉動,比如裸身出現在公共場合、好幾天不吃飯、自言自語、半夜在廣場狂奔、記憶力嚴重減退等等。但是,這些舉動其實都是可以裝出來的。雖然這些舉動要比發案時間提前很久存在,但是不能排除他早有準備、早有預謀的可能性。而司法精神病鑑定的時候,也僅僅是利用麵晤的方法問話。畢竟麵晤已是案發之後,而且顯然,在麵對鑑定人員時,杜舍有可能有能力偽裝成一個間歇性精神病人。從麵晤材料來看,麵對鑑定人員,杜舍對作案過程似乎是沒有意識的。但是考慮到杜舍的精神狀態時好時壞,鑑定人員認為杜舍作案的時候,精神狀況處於正常與異常的臨界點,所以下達了限製刑事責任能力的結論。”
“這幾頁,是董樂對杜舍的心理狀態進行評估的結論。”淩漠接著說,“他從小家庭突變,在殺人後、接受審訊之時,絲毫沒有悔意。即便是麵對董老師屍塊的照片,也可以津津有味地‘欣賞’,這一切都說明杜舍是一個因為後天生存環境突變導致演化的犯罪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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