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大生意
四合院從食堂大廚開始 作者:星際的旅客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鬼市上。
王建國又拿出豬肉來賣。
這眼看著就快要過年了,小年也就隻剩下幾天的時間,豬肉賣的是特別的快。
隻要他扛著豬肉出現,立馬就有人圍上來,基本十幾二十分鍾就賣完了。
有一次,王建國碰到兩個人,直接就把他的豬肉給買走了,也不知道是買迴去吃,還是賣去倒買倒賣。
不過,王建國可不管那麽多。
他這裏的價格,本身就是菜市場的兩倍,不管誰來買,他都賣,至於買去幹嘛,他是不管的。
“好了好了,今天的豬肉賣完了,散了吧。”王建國將自己的聲音偽裝成中年人的粗狂聲音。
他穿著厚棉襖,戴著大氈帽,臉上還圍著圍巾,現在聲音又變了,根本沒人認得出他來。
事實上,趟鬼市這麽長時間,他還真沒碰到過熟人。
雖說,鬼市這東西,上麵是知道這個的存在,甚至是民不舉官不究,大家已經形成了默契。
上麵一個月也不會來查幾次,來鬼市的人,也都自覺的在天亮之前離開,但這個年代,私自賣東西畢竟是違法的。
但凡老實一點,都不敢幹這種事情,而王建國認識的人又不多,除了四合院裏麵的人,也就是軋鋼廠食堂裏的工人了。
車間裏的工人,也就打飯的時候見兩麵,除非是特漂亮或者是特醜的,不然哪裏記得住。
因此沒遇到過熟人,那也正常,見豬肉賣完了,圍在攤位前的人,基本都散了。
但還有三個人留了下來。
“怎麽還在這站著呢?沒瞧見都賣完了嗎?”王建國站起來說。
對方為首的,看起來就是一個二十六七歲的年輕人。
頭上也戴著個大氈帽,但是臉上卻沒有擋臉的東西估計是因為天黑,不擔心被人認出來。
他對眼前的這個人有點映像,之前在他這裏買過幾次豬肉。
上次直接買走豬肉的,帶頭的就是這家夥。
這是,看見他有錢,打算帶人來劫道的?
那這三人可要失望了。
“爺們兒,認識一下。我姓金,給麵的都叫我一聲金爺。熟人則都喊我老金。”那個年輕人開口說。
說話的時候,王建國看到,他嘴裏有一顆門牙是,是金子做的。
這人果然挺有錢。
一般人,可不舍得用金子做牙齒。
“所以呢?”王建國雙手插在袖子裏。
“您別誤會,我沒別的意思。就是吧,我瞧你幾乎見天的擺攤賣肉,不是豬肉就是牛肉,要麽就是羊肉。”
“您肯定也是個有本事的人,但您這天天自個擺攤賣肉,也挺累的。”
“我呢,認識的人多,認識的有錢人也多。不如這樣,您有多少肉,直接賣給我,該多少價就多少價,我也不還價。”
“您呢,也少受點累。我呢,也賺點辛苦錢。您瞧怎麽樣?”這位自稱金爺的人說。
“你能把豬肉賣的更貴?”王建國有些意外。
這鬼市裏麵的肉,本身就已經不便宜了,尤其快要過年了,這肉價又貴了一兩成。
眼前這自稱金爺的人,還能把肉賣的更貴,這也是個能人啊。
“瞧您這話說的,金爺我就靠賺點差價吃飯了。沒點路子,哪敢幹這個?”金爺笑著說。
“成,賣給誰都一樣。你要是一次性都買走,我自然也樂得輕鬆。”王建國說。
平時賣肉,少說得花三四十分鍾。
眼前這位金爺,能把他的貨包圓了,他也省點心,節省出來的時間,還能多逛逛鬼市,看看有沒有好點的古董、文物。
“不過,我能供的貨可不多,而且也不是天天都有。你要多少?”王建國說。
“一頭兩頭不嫌少,四頭五頭不嫌多。牛羊肉,甚至雞鴨也都行。”
“現在快過年了,這時候需求最大。您就是一次給我弄個一百頭豬來,金爺我也能吃得下。”金爺一臉驕傲的說。
一百頭豬,他可沒有。
“那行,明天淩晨兩點,皇城根北邊第一條胡同裏交易,1000斤豬肉,對了,我姓王。”王建國說。
“成交!”
一筆生意就這麽談成了。
至於明天交易能否順利,王建國並不擔心,眼前的這三個人,他根本就不放在眼裏,就算再多叫幾個人過來,也根本不是他的對手。
哪怕對方帶武器過來,他也不怕,他也有武器呢,甚至還是全自動的步槍。
這個金爺真要有黑吃黑的想法,到時候誰吃誰還不一定呢,再說了,真要對付不了,他還不能跑唄?
豬肉,頃刻間就能收進空間裏。
以他的身手,再加上是晚上,根本沒人能攔得住他,那個金爺帶人走後,王建國繼續在鬼市上逛。
碰到看著不錯的古董,不貴就直接買下,貴的就仔細看看,隻要是老物件,他都收。
但凡不是假的,哪怕是滿清時期的東西,現在買下來,放個幾十年,那也是不會虧的。
第二天一早,吃完早飯,王建國便推著自行車,出門上班。
路過中院,就聽到棒梗在屋裏哭。
也不知道是因為昨天被秦淮茹打了,現在屁鼓疼呢,還是因為嘴裏起泡疼的。
下了班,王建國沒有直接迴家。
而是騎車去了王府井的百貨商場。
在後廚做飯的時候,聽人聊天,誰誰準備做新衣裳之類的。
王建國聽著,覺得也該給自己買一身新衣服過年。
畢竟,這是他穿越這個時代過的第一個春節。
錢和票,都在空間裏麵裝著,倒也不用迴家拿。
直接騎車去百貨商場,買了一件在王建國看來,款式還算過得去的羊絨大衣。
至於那些藍綠灰的大棉襖,在王建國看來是真的醜。
褲子也買了一條,款式一般,但湊合穿吧,還買了雙皮鞋。
其實王建國不是很愛穿皮鞋,更愛穿運動鞋,舒服。
但為了看起來好看,沒辦法。
總不能穿個綠軍鞋,穿個羊絨大衣,那也太違和了。
另外還買了一套中山裝,和一雙新布鞋。
王建國又拿出豬肉來賣。
這眼看著就快要過年了,小年也就隻剩下幾天的時間,豬肉賣的是特別的快。
隻要他扛著豬肉出現,立馬就有人圍上來,基本十幾二十分鍾就賣完了。
有一次,王建國碰到兩個人,直接就把他的豬肉給買走了,也不知道是買迴去吃,還是賣去倒買倒賣。
不過,王建國可不管那麽多。
他這裏的價格,本身就是菜市場的兩倍,不管誰來買,他都賣,至於買去幹嘛,他是不管的。
“好了好了,今天的豬肉賣完了,散了吧。”王建國將自己的聲音偽裝成中年人的粗狂聲音。
他穿著厚棉襖,戴著大氈帽,臉上還圍著圍巾,現在聲音又變了,根本沒人認得出他來。
事實上,趟鬼市這麽長時間,他還真沒碰到過熟人。
雖說,鬼市這東西,上麵是知道這個的存在,甚至是民不舉官不究,大家已經形成了默契。
上麵一個月也不會來查幾次,來鬼市的人,也都自覺的在天亮之前離開,但這個年代,私自賣東西畢竟是違法的。
但凡老實一點,都不敢幹這種事情,而王建國認識的人又不多,除了四合院裏麵的人,也就是軋鋼廠食堂裏的工人了。
車間裏的工人,也就打飯的時候見兩麵,除非是特漂亮或者是特醜的,不然哪裏記得住。
因此沒遇到過熟人,那也正常,見豬肉賣完了,圍在攤位前的人,基本都散了。
但還有三個人留了下來。
“怎麽還在這站著呢?沒瞧見都賣完了嗎?”王建國站起來說。
對方為首的,看起來就是一個二十六七歲的年輕人。
頭上也戴著個大氈帽,但是臉上卻沒有擋臉的東西估計是因為天黑,不擔心被人認出來。
他對眼前的這個人有點映像,之前在他這裏買過幾次豬肉。
上次直接買走豬肉的,帶頭的就是這家夥。
這是,看見他有錢,打算帶人來劫道的?
那這三人可要失望了。
“爺們兒,認識一下。我姓金,給麵的都叫我一聲金爺。熟人則都喊我老金。”那個年輕人開口說。
說話的時候,王建國看到,他嘴裏有一顆門牙是,是金子做的。
這人果然挺有錢。
一般人,可不舍得用金子做牙齒。
“所以呢?”王建國雙手插在袖子裏。
“您別誤會,我沒別的意思。就是吧,我瞧你幾乎見天的擺攤賣肉,不是豬肉就是牛肉,要麽就是羊肉。”
“您肯定也是個有本事的人,但您這天天自個擺攤賣肉,也挺累的。”
“我呢,認識的人多,認識的有錢人也多。不如這樣,您有多少肉,直接賣給我,該多少價就多少價,我也不還價。”
“您呢,也少受點累。我呢,也賺點辛苦錢。您瞧怎麽樣?”這位自稱金爺的人說。
“你能把豬肉賣的更貴?”王建國有些意外。
這鬼市裏麵的肉,本身就已經不便宜了,尤其快要過年了,這肉價又貴了一兩成。
眼前這自稱金爺的人,還能把肉賣的更貴,這也是個能人啊。
“瞧您這話說的,金爺我就靠賺點差價吃飯了。沒點路子,哪敢幹這個?”金爺笑著說。
“成,賣給誰都一樣。你要是一次性都買走,我自然也樂得輕鬆。”王建國說。
平時賣肉,少說得花三四十分鍾。
眼前這位金爺,能把他的貨包圓了,他也省點心,節省出來的時間,還能多逛逛鬼市,看看有沒有好點的古董、文物。
“不過,我能供的貨可不多,而且也不是天天都有。你要多少?”王建國說。
“一頭兩頭不嫌少,四頭五頭不嫌多。牛羊肉,甚至雞鴨也都行。”
“現在快過年了,這時候需求最大。您就是一次給我弄個一百頭豬來,金爺我也能吃得下。”金爺一臉驕傲的說。
一百頭豬,他可沒有。
“那行,明天淩晨兩點,皇城根北邊第一條胡同裏交易,1000斤豬肉,對了,我姓王。”王建國說。
“成交!”
一筆生意就這麽談成了。
至於明天交易能否順利,王建國並不擔心,眼前的這三個人,他根本就不放在眼裏,就算再多叫幾個人過來,也根本不是他的對手。
哪怕對方帶武器過來,他也不怕,他也有武器呢,甚至還是全自動的步槍。
這個金爺真要有黑吃黑的想法,到時候誰吃誰還不一定呢,再說了,真要對付不了,他還不能跑唄?
豬肉,頃刻間就能收進空間裏。
以他的身手,再加上是晚上,根本沒人能攔得住他,那個金爺帶人走後,王建國繼續在鬼市上逛。
碰到看著不錯的古董,不貴就直接買下,貴的就仔細看看,隻要是老物件,他都收。
但凡不是假的,哪怕是滿清時期的東西,現在買下來,放個幾十年,那也是不會虧的。
第二天一早,吃完早飯,王建國便推著自行車,出門上班。
路過中院,就聽到棒梗在屋裏哭。
也不知道是因為昨天被秦淮茹打了,現在屁鼓疼呢,還是因為嘴裏起泡疼的。
下了班,王建國沒有直接迴家。
而是騎車去了王府井的百貨商場。
在後廚做飯的時候,聽人聊天,誰誰準備做新衣裳之類的。
王建國聽著,覺得也該給自己買一身新衣服過年。
畢竟,這是他穿越這個時代過的第一個春節。
錢和票,都在空間裏麵裝著,倒也不用迴家拿。
直接騎車去百貨商場,買了一件在王建國看來,款式還算過得去的羊絨大衣。
至於那些藍綠灰的大棉襖,在王建國看來是真的醜。
褲子也買了一條,款式一般,但湊合穿吧,還買了雙皮鞋。
其實王建國不是很愛穿皮鞋,更愛穿運動鞋,舒服。
但為了看起來好看,沒辦法。
總不能穿個綠軍鞋,穿個羊絨大衣,那也太違和了。
另外還買了一套中山裝,和一雙新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