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做...坤肉!”李長生一本正經的胡說道。


    “坤肉?我怎麽沒聽說過?”


    李長生擺了擺手解釋說:“那是你孤陋寡聞,這女子吃了雞肉,不僅能養氣安神,還能讓皮膚美化,顯得越發美麗動人,隻不過吃完雞之後,需要站起身,指著天空大喊一聲,雞你太美!才能加速自身氣血運行,讓你容光煥發。”


    被李長生這麽一忽悠,葉楚紅本來是不信的,可一聽能讓自己變得更漂亮,葉楚紅也不免上頭,當局者迷,還真的多少有些動心。


    “真的嗎?你不要騙我啊?一隻雞能有這麽多好處啊?我不信。”葉楚紅將信將疑。


    李長生撇了撇嘴。“唉,阿紅,我是醫者,這種事情我怎麽會信口胡說呢?難道你沒聽說過嗎?有些病就是靠大吼大叫發一身汗治好的嗎?我怎麽會騙你呢?”


    葉楚紅瞥了一眼李長生,隨後站起身,跑到半山坡上,緩緩伸出右手指著月亮,大喊一聲:“雞你太美!”


    看到葉楚紅一本正經的喊出一聲雞你太美,李長生終於憋不住了,捂著嘴噗嗤一聲哈哈大笑,這時候葉楚紅才反應過來,自己被李長生給耍了,抄起地上的燒火棍就追。


    “我讓你騙我!”葉楚紅掄起燒火棍就打,李長生邊跑邊笑,那畫麵好不熱鬧。


    “你都能一本正經的跟我瞎胡扯,那我怎麽就不可以拿你開涮?”


    葉楚紅氣的哭笑不得,揮舞著燒火棍在身後追。“你別跑長生,你過來,我保證不會打死你!”


    翌日的清晨,李長生駕著馬車,終於來到了一處廟門前,也終於見到了煙火氣。


    見馬匹裹蹄不前,馬車緩緩停下,葉楚紅也好奇的挑開布簾詢問道:“長生,這是哪兒啊?”


    李長生拴好韁繩,抬頭一看,隻見一座古刹映入眼簾,寺廟周圍的人群很多,熙熙攘攘比肩接踵,似乎全都一股腦兒的往廟裏湧,像是裏麵有什麽熱鬧值得一看。


    李長生望了一眼那寺廟的匾額,信口念了出來。“顯宗寺...阿紅,這裏是顯宗寺。”


    華夏大地上寶刹廟宇很多,這顯宗寺也不是什麽知名的寺院,葉楚紅也隻當是一間普通寺廟,因此也沒有表現出多麽大的興趣。


    “阿紅,你是女眷,這寺廟乃是清修之地,你出入多有不便,要不你在這裏等我,我去找寺裏的師傅要些水來,等取了水,咱們就走?”


    葉楚紅敷衍的點了點頭。“行行行,你去吧,快點啊!”說罷她便放下了布簾,倒頭便睡。


    就在這時,突然那顯宗寺的大門外,一名香客大聲疾唿。“快看!裏麵打起來了!”


    那人的話音一落,葉楚紅嗖的一下從馬車廂裏鑽了出來,頓時睡意全無,茫然四顧的踮起腳尖詢問道:“誰打起來了?”


    不等李長生攙扶,葉楚紅徑直便跑到了顯宗寺裏麵去看熱鬧,跟著那群香客一下子擠進了大雄寶殿裏。


    “阿紅!”李長生無奈的搖搖頭,實在是拿葉楚紅沒辦法,於是也隻能硬著頭皮跟了上去。


    擠進人堆裏,隻見那大雄寶殿金燦燦的佛像之下,主持禪師端坐在蒲團之上,正殿裏圍滿了僧尼和香客,一名身穿綢緞衣服的男子,氣急敗壞的衝著正殿內的所有僧人叫罵。


    葉楚紅全然是看熱鬧的心態,踮著腳尖推搡著人群,憑借自己的力氣,很快就擠到了前排。


    隻見那身穿綢緞衣服的男子,挽起袖子,一手指著蒲團之上的寺院住持,大聲吼了句。


    “都說你們顯宗寺是清修之地,想不到全都是一群道貌岸然的禽獸!修心不修口,戒色不戒淫,全都是一群王八蛋!你快把那個叫覺迷的和尚交出來,我要親手殺了這個淫僧,以報我奪妻之恨!”


    聽到這兒,在場之人一片嘩然,全都被驚呆了,這一句話,信息量極大,令葉楚紅都愣住了,她趕忙迴過頭,一把扯住身後的李長生,將他拽到了自己身邊,隨後附耳小聲嘀咕了幾句。


    “長生,聽見了嗎?這寺裏有淫僧啊?把人家的老婆給睡了,我的天哪,難不成這裏的僧人都是花和尚,連色戒都敢犯?”


    李長生伸手撞了葉楚紅一把,隨即臉色一變。“別胡說,佛家清淨地,不能這麽信口雌黃。”


    然而就在此刻,突然間一名年輕的僧人從後殿走了進來,他雙手合十,來到了住持跟前,衝著蒲團上的住持鞠了一躬,隨後便走到了那名身著綢緞衣服的男子麵前。


    “阿彌陀佛,善哉善哉,施主慎言,你侮辱貧僧可以,但你不能侮辱貧僧的主持師兄,更不能侮辱你的結發妻子!”年輕的僧人不緊不慢,並未露怯,反而十分坦然。


    等那僧人說完話,那名男子直接上前,鉚足了勁兒,一拳便砸在那和尚的臉上,直接就將那年輕和尚的嘴角砸出了鮮血。


    “狗日的,你就那是覺迷!就是你跟金娘那賤人在佛前苟且,幹出那豬狗不如的事情來,你倒還有臉出來!看我今天不打死你個王八蛋!”


    李長生聽完那綢緞衣服男子的話,加之身旁的眾人紛紛議論,竊竊私語,通過這些零碎的內容,也在腦海裏逐漸拚湊出一個大概的故事脈絡。


    據說,這綢緞衣服的男子是衙門裏的一名差役,他有一名妻子,名喚金氏,生得膚白貌美,十分婀娜,因此街坊四鄰都稱其為金娘。


    這金家娘子與丈夫成婚已經十載有餘,可其二人膝下至今尚未生育一兒半女,家中的婆母對此頗有微詞,對金娘的態度也十分惡劣。


    好在夫妻二人恩愛有加,丈夫對妻子的感情十分深厚,總是護著她,母親曾經多次提出讓兒子休妻再娶,都被兒子一口迴絕。


    在明代,丈夫休妻需要有七出之條,其中無後便是最重要的一條理由,如果女人無法生養,那麽婆家就可以直接將其掃地出門,重新再聘娶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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