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向明的表情很顯然是在說謊,慌張的神情裏隱藏了不少秘密。


    然而就在這時,屋外卻傳來了一陣咚咚咚的敲門聲,令屋裏的孟向明與妻子都為之一愣。


    “怎麽這麽晚了,還有人去找你啊?”孟妻方向手中的碗筷,起身便要去開門,然而孟向明卻跟失了神一般的慌張,伸手一把拉住了妻子,又將她重新拉迴了座位上。“你得把雞蛋羹吃完啊!快坐下。”


    然而孟妻則一臉疑惑的盯著碗裏的雞蛋羹,心裏也跟著泛起了嘀咕。“當家的,好奇怪啊?為什麽你每天晚上等我迴來,都一定要我吃完了這碗雞蛋羹,才準許我做別的事啊?”


    孟妻能這麽問,很顯然,這一碗小小的蛋羹,裏麵藏滿了孟向明那不能言語,不能明說的秘密。


    孟向明臉色一變,看上去對這句話很是不悅,他眼神躲閃,總是有意無意的迴避著妻子心中的這個問題。


    “沒什麽,食有時,我隻是怕走了味兒,再說了,民以食為天,有什麽事情能比吃飯還重要?有什麽事能比我娘子吃飯還重要?”孟向明這一連串反問的俏皮話,成功逗樂了妻子,孟妻也隻好笑著點了點頭,繼續拿起碗筷吃飯。


    直等到孟妻吃完碗裏的雞蛋羹,這才起身走去開門,孟妻打開門一看,門外站著一男一女兩個陌生人。


    “二位找誰啊?是找我丈夫嗎?”孟妻迴頭望了一眼坐在桌前的孟向明。


    屋外的南伯萬和茅丘青連忙拱手行禮,衝著孟妻打起了招唿。“嫂夫人迴來了,在下南一,這位是我未婚妻茅丘青。”


    孟妻自然是有些茫然,然而坐在桌前的孟向明則一臉的慍怒,那惡狠狠的目光簡直能殺人一樣,看得南伯萬和茅丘青心裏一陣寒意。


    “當家的,這二位是你朋友啊?”孟妻詢問道。


    孟向明緊握著拳頭,走上前擋在了妻子身前,冷眼爍爍的瞪著南伯萬和茅丘青,他咬著牙,心底的那股子火氣也被強壓著,麵無表情的問了句。“你們二位還迴來幹什麽?”


    “我和我師妹找了一圈,還是找不到住宿的地方,所以.....”南伯萬的話還沒說完,就被孟向明一句冷不丁的迴答給噎住了。


    “我都說了,不方便!這是我家,難道非要我這個主人趕你們走嗎?”說完,孟向明咣當一聲關了門,嚇的屋外的茅丘青一陣哆嗦。


    茅丘青做了個鬼臉,撇著嘴心念道,哼,不讓住就不讓住,兇什麽兇?這些心裏話,若不是有師哥攔著,她那脾氣,早就罵出來了。


    師兄妹二人相視著點了點頭,他們在剛剛也都察覺到了孟妻身上的那股不同常人的氣息。


    然而還沒等這對師兄妹迴過神來,木門又被打開了,孟妻迎麵站在門口,臉上掛著歉意,她用略帶指責的口吻衝著孟向明說:“當家的,出門在外人都不容易,這大晚上的,你朋友找不到地方住,咱們柴房不是還空著嗎?收拾收拾也能住人。”


    南伯萬看到孟向明張嘴正要發作,不料南伯萬搶先一步拱手道:“多謝嫂夫人收留之恩,我代師妹也謝過嫂夫人了。”


    “我去給你們收拾收拾吧?”孟妻起身就要朝柴房走,然而南伯萬卻伸手攔住了她。“不用不用,嫂夫人,我和師妹自己來,時間不早了,你和孟兄也早點休息吧?多謝了。”


    孟向明氣的咬牙切齒,可是妻子已經答應了下來,自己心裏就是一萬個不情願,但是礙於妻子的情麵,他也隻能忍了。


    茅丘青和南伯萬識趣的趕忙走進了柴房裏,隨手關上了門,隔著門縫,南伯萬看到屋外的孟向明目光死死的盯著柴房的位置,臉上盡是焦慮,而這一情況也被南伯萬看在眼裏。


    直等到孟向明夫婦迴了屋,躺在柴房草垛上的茅丘青這才開口詢問道:“師哥,這孟向明的妻子真的不是人嗎?可是剛剛我卻察覺不到太多異常,感覺和正常人沒什麽區別啊?”


    茅丘青身為茅家的嫡係傳人,是非常清楚人與鬼的區別的,茅家斬妖除魔,名震西北五省,如此簡單的判斷自然不可能搞錯。


    南伯萬則意味深長的歎了口氣,不斷的搖頭晃腦。“不是的,師妹你有所不知,斷七法最可怕的地方就在於它是陰司與陽世之間製度上的一個盲區與漏洞,鬼魂之所以好分辨好察覺,那是因為鬼魂知道自己是鬼,而被斷七法叫迴來的人隻是中陰身,他們雖然死了,但是自己卻並不清楚。”


    早些年,民間一直有一個耳熟能詳傳說,說是有一個死囚被判了斬立決,臨刑前他用二十兩碎銀子賄賂了劊子手,希望能救他,劊子手收了錢,心想著反正要殺頭,伸頭一刀縮頭還是一刀,人都是怕死的,罷了罷了,權當是給這死囚一點心理安慰,於是劊子手滿口答應。


    就在斬首的正晌午,臨刑前的一刻鍾,劊子手附耳上前對那死囚說,待會兒我用刀背拍你脖子,一拍你就跑,前往別迴頭,誰叫你,你也不能迴頭,跑,一直跑,跑到一個沒有人的地方隱姓埋名,繼續自己的生活。


    劊子手其實也隻是為了讓他放鬆,不至於在砍頭前夕過於恐懼,臨走時還能落個體麵,否則砍頭的時候,屎尿橫一褲襠,臨死了還得丟人現眼,然而沒成想,這劊子手的一句善意謊言,那死囚卻心心念念地當了真。


    臨刑時,劊子手舉起屠刀,大喝一聲,快跑!


    那死囚抬起身子,撒了歡的狂奔,跟一匹脫韁的野馬一樣,一口氣跑了三天三夜,奇怪的是,這三天三夜裏,他不眠不休也不覺得累,更不覺得饑渴,就這樣,連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跑到了什麽地方。


    於是乎,他就在一個沒有人認識他的地方安身立命,並且後來還成了親,討了老婆。


    時間一晃十年過去了,似乎這件事已經被人遺忘了,就跟落入水渠裏的花瓣一樣,沒人記得曾經這裏都發生過什麽事,有過什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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