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飽睡一宿的杜仲舒服地伸了個懶腰,慢慢地睜開了眼睛。隻見天已經大亮了,四周蟲鳴鳥叫,是個好天氣。


    她慢慢坐起身來,發現孫遇還在睡——他果然就那樣坐著,拄著長劍睡了一宿。杜仲嘖嘖了兩聲,也不知道這人這麽硬撐著舒不舒服。


    她徑直收拾地上的東西,然後又去放了會兒馬,牽馬去喝了水,迴來的時候孫遇也醒了,正準備去牽馬喝水呢。


    “早上好,遇公子!昨晚睡得怎麽樣?”


    孫遇不太自然地看了她一眼,說了聲“還好”。


    昨晚他醒了六七次,每次都看到對麵那人睡得跟豬一般,手腳都不見挪一下!跟她比,他當然睡得不算好。不過習武之人,隻要沉心打坐一個時辰,就抵得上睡兩三個時辰了。


    他隻是羨慕,怎麽會有如此自在的人呢?


    “走吧,我們去鎮上吃米粉去!”


    早晨的微風迎麵吹來,帶著野外的花香草香樹木香,格外地令人心情舒暢。孫遇將心底的那些探究想法拋到腦後,笑著問一旁馬上的人:“你很喜歡吃米粉?”


    杜仲也在細細地聞空氣中的香味。她一邊聞還一邊費力地去辨認這附近都長了些什麽,於是隨口答了一句:“是啊,被你發現了!”


    “你老家的人很喜歡吃米粉?”


    杜仲迴過神來,揚起嘴角衝他眨了一下眼睛,壞壞地笑道:“想問我是哪裏人就直接說唄。”


    看她如此坦率可愛,孫遇迎著春風笑了,那半眯的眼睛掩藏了最深處的想法,大聲道:“那,你是哪裏人?”


    杜仲衝他嫣然一笑,道:“我偏不告訴你!”然後哈哈笑著拍馬跑開了。


    孫遇拉住了馬頭,望著遠去的背影怔愣了半響:一個大男人不要這樣笑好不好,害他心跳得好快!


    杜仲跑了一小段,迴頭看孫遇還愣在原地,以為他又被自己的無賴給震住了,心情大好,歡快地招唿道:“快點啊,遇公子!”


    孫遇有點悶頭悶腦地趕上她,再不敢去看那比春花晨露還要美麗幾分的笑臉,埋著頭就快跑了起來。


    從通州到慶州,馬車大概要四天,騎馬大概要三天。杜仲磨蹭了一陣子,而孫遇又快跑了一陣子,所以估計他們還是會第三天傍晚趕到。杜仲這天晚上可不想再睡野外了——她想吃大米飯了。


    傍晚他們到了一個叫樂福鎮的地方,兩人找了鎮上唯一的一家客棧。這時非年非節的,客棧很是冷清,他們二人挑了相鄰的最好的兩個房間住下。


    客棧老板見了孫遇這樣的俊俏公子哥兒很是熱情,吩咐大廚,把他們家拿手的好菜全部做了一遍,還給他們端上了大堂裏最大的桌子。


    衣服裹得亂七八糟,頭發比衣服還亂七八糟的杜仲看了,“哇”了一聲,一屁股坐上最近的一把椅子,拿起筷子就開始品嚐。


    “這雞不錯,怎麽燜的?還有新鮮木耳?嗯嗯,脆!這魚鮮,嗯嗯,好吃好吃——”


    孫遇客氣地謝過老板以後,慢條斯理地在杜仲對麵坐下,拿起筷子,朝最近的紅燒魚夾去。


    杜仲見同樣在山裏路上騎行,她一身混亂,而對麵那個人卻還是仙風道骨,心下憤憤,幹脆三下兩下地把肉菜盤子全部擺到了自己的麵前,讓他吃草去!


    孫遇皺了皺眉,隨即好笑地搖搖頭,然後幹脆拿著自己的碗,坐到了杜仲的旁邊。


    杜仲睜大了眼睛,心想這人什麽時候這麽靈光了?


    “你不吃了?多吃點吧,別浪費了老板的一番苦心。”孫遇還客氣地招唿杜仲一起吃。


    旁邊的老板聞言對他笑得更燦爛,對無禮邋遢的杜仲瞪得更無情。


    吃完晚飯,杜仲好好洗了個澡,準備去樓下溜一圈,習慣性地找好退路,然後就迴來睡覺。但不想剛溜到後院,就被屋頂上那個喝酒的家夥叫住了。


    “我在這裏,——上來喝一杯?”


    杜仲皺了眉頭看著那個閑適地伸長腿坐在屋頂上,仿佛下一刻就要登仙而去的人,心裏抵抗了又抵抗,最後還是忍不住想去試試在屋頂喝酒的感覺。


    “行吧,等著!”


    說完她深提了一口氣,縱身一躍,跳上牆頭,再幾個跳躍,就站在了孫遇的旁邊。


    孫遇看著她微笑。


    人和人之間的感覺真的很奇怪,他明明才認識這個杜二公子十來天,卻感覺兩人本來就認識,說不出來的熟悉。白首如新傾蓋如故,他跟張絮兒從小認識,臨到頭了他卻不敢成親,而這個認識才十來天的人,他卻一而再,再而三地動了心思。


    先是夢到,然後是被震住,再然後又有了招攬的想法,現在是莫名其妙地就想靠近……


    總不是因為他好看吧?


    他也不知道是為什麽。但看他那麽自在,就是有點暗暗的不爽。


    睡不著,心裏煩悶,他就跟老板要了一壺酒,跳上這屋頂。屋頂很舒服,涼風習習,放眼都是如海繁星,他卻再一次深深地體會了一把名叫寂寞的感覺。


    這對他來說是不正常的。從小他就承載了太多人的期望,身上有了眾多的擔子,也從來不敢懈怠半分,但在這樣的夜晚,那些煩擾就像星星般一樣遠,而他,就想躲在這繁星下,舒適地放空一下。


    如果有個人來跟他說說話就好了。如果,杜仲出來找他的話,他一定要把他叫上屋頂來。


    然後,他滿心歡喜地看到,他真的出來了。


    這是不是叫心有靈犀一點通?


    屋頂有一條一尺來寬的橫條,正好坐人。杜仲試了試用力,發現結實得很,就放了心,一屁股坐了下去——屁股下是沒事兒,但她的腳蹬到一片瓦片,引得哢嚓一聲,馬上樓下就響起了店老板的咒罵聲:“該死的耗子,給老子等著,看明天我不拿點藥來藥死你!”


    孫遇在一旁低低地笑了起來。


    杜仲不敢再亂動,小心地把整個人都放到了橫條之上,才噓了口氣,看向對麵的人,“你叫我來喝酒,又沒有杯子,怎麽喝?”


    “這樣喝!”孫遇拿起酒壺抬頭就是一口,喝完以後順手就把酒壺扔給了杜仲,“老板家自釀的米酒,還算甘冽可口,嚐嚐!”


    杜仲盯著那壺口,心想這是啥意思,讓她對著他喝過的地方喝,就像師父常跟師公們做的那樣?


    “算了,我還是不喝了——我喝了酒就撒酒瘋。”


    孫遇笑笑,收迴了酒壺,又喝了一口道:“你是在嫌棄我。也罷,那就我一個喝吧。以月色下酒——呃,今晚沒月色,不過有繁星。以繁星下酒,對酒當歌,人生幾何呀——”


    他眉眼朦朧,行為瀟灑,談吐文雅,這樣一個鍾天地靈秀的人,沒有姑娘家會不喜歡吧!杜仲仿佛通過他看到了青湖湖畔的那個傻姑娘,就那麽愣愣地看著他,然後被人用石頭砸,被人拖了出去……


    但對著這麽一個人,那樣也是可以被原諒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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