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真相大白
四合院:一不小心就捅婁子 作者:一丈青春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秦淮茹自己在自己身上捅刀子自殺,她一心尋死,當然不會發出任何動靜,引起別人關注了。
但是這種觀點,也存在著一個極大的疑點:那就是兇器呢?
秦淮茹如果是被別人殺死的話,死亡現場找不到兇器這很正常, 一定是兇手帶走了兇器唄。
但如果她是自殺的話,那兇器必然就在她的屍體附近了才對了,可關鍵是東西去了什麽地方呢?
警察在張愛國家院內,甚至別墅屋內都搜查過了,並沒有找到刺殺秦淮茹的兇器。
找不到兇器的話就無法證明,秦淮茹是自殺的。
案子已經發生了,不把案子偵破了那肯定是不行的了。
最終公安局方麵在經過研究後做出決定,直接在張愛國家院內,做一個全麵的排查,一定要把查清楚真相。
多名警員同時用鐵鍬,挖開別墅院內的草坪,掘地三尺嚴密排查。
草坪被挖了一大片兒之後,終於在地下找到一個洞口。
警犬來到洞口跟前,就變的格外興奮。
這個洞口屬於是一個澆水用的飲水井洞口。
這種飲水井,並不是直接在地下挖出來的水井,而是一個引水通道。
地下埋設有管道,直接通道外麵的河流中引用河水過來澆花。
自然而然的下麵空間也不算很深,有了警犬的提示,很快警察就在下麵找到了一把帶血的匕首。
而在這一把匕首上麵,也的確是找到了秦淮茹本人的指紋。
警察據此推斷,秦淮茹應該是自殺,自殺的地點選擇在張愛國家的院內,主要是為了栽贓陷害張愛國。
畢竟,秦淮茹當年就曾有過栽贓陷害別人的前科。
而且她陷害張愛國,可不是隻有一次。
對於這個調查結果,傻柱自然是不能夠接受的了。
傻柱堅持認為,秦淮茹死在張愛國家裏,張愛國就得承擔法律責任。
對於秦淮茹自殺這個結果傻柱不讚成。
同時小當也認為,不管秦淮茹是怎麽死的,死在了張愛國家門口,張愛國的責任就推卸不掉。
就算秦淮茹是自殺的,為什麽張愛國不及時送她去醫院搶救?
別墅院子就那麽大,死了一個人他們都不知道,這也說不過去。
而實際上,在這個問題上麵,警察也曾經嚴厲的調查問詢過。
關於這個問題的情況,張愛國給出來的解釋是這樣的。
自家的別墅院內空間比較大,這麽大的空間,想要做到麵麵俱到,並不是一件兒容易得事情。
家裏保姆活動的區域,一般都是在房前,很少有人去屋後活動。
當然,張愛國也曾給家裏保安們安排過了,每隔兩個小時至少要在院內巡邏一圈兒。
隻是事發當天,張愛國本人沒有在家,家裏的保安並沒有嚴格執行規定,偷懶了一次。
他們隻在白天時段巡邏了,晚上直接趴在治安室睡覺了,根本沒有去巡邏。
家裏保姆一共有三個人,張愛國出去遊玩之後,直接就給其中兩個保姆放假休息了。
隻留下一個保姆在家裏打掃衛生。
畢竟,保姆也是人,不可能讓人家一個月幹31天。
所有保姆每個星期至少都有一天星期,逢年過節也會有福利安排。
家裏隻有一個保姆的時候,保姆選擇待在家裏也很正常。
隨後經過相關部門斡旋調解,張愛國同意給傻柱500元錢精神慰問費。
這已經是張愛國在這件兒事情上麵,做出來最大的讓步。
但是,張愛國的讓步並沒有換迴來傻柱他們“諒解”,反倒是讓這些人得寸進尺了。
傻柱堅持要讓張愛國坐牢,小當也是要求張愛國給予塊錢的損失補償。
雙方之間的矛盾無法調和,最後隻能是對簿公堂。
打官司打了半個多月,最終法庭給出了宣判。
秦淮茹係自殺身亡,證據確鑿。
但因其死亡原因複雜,張愛國需要賠償給家屬1000元精神撫慰金。
對於這個宣判結果,張愛國倒是沒說啥。
傻柱他們卻是不服氣,提出了上訴。
上訴的訴求是:秦淮茹死在了張愛國家裏,且死之前沒有得到任何救治,張愛國的行為,屬於是見死不救,因此張愛國至少需要賠償他們撫慰金5000元。
法庭給出來的判決時:駁迴上訴,維持原判!
至此,這件兒事情也算是徹底的告了一段落。
四合院,傻柱家。
小當找上了傻柱:“爸,我們不能就這麽算了!”
“就算官司打不贏,也不能讓張愛國那個垃圾安生了!”
“還能怎麽辦?”
傻柱失魂落魄迴道:“警察已經查明了,秦淮茹的確是自殺身亡的!”
“你覺得這可能麽?”
小當問道:“要是自殺身亡的話,她大可以用服藥,上吊,甚至是跳樓也可以。”
“至少用那些方式死了,也沒那麽多痛苦!”
“非得要自己在自己身上刺七刀,受盡痛苦煎熬而死麽?”
“更何況,殺死我媽的那一支兇器,你不覺得來的蹊蹺了麽?”
“那麽重要的兇器,為什麽第一次沒有找到,時隔多日之後才找到的?”
“這裏麵疑點重重,我想裏麵肯定有隱情!”
傻柱無奈歎道:“就算另有隱情,張愛國也絕對不會承認的!”
“關鍵是,秦淮茹死亡的那一天,張愛國是真的不在家裏!”
“當時張愛國正在濱海的別墅裏麵,有人能夠證明他前一天就已經去了濱海!”
“也正是因為這個緣故,才使得張愛國最終脫罪了的。”
“那又怎麽樣?”
小當還是不肯罷休:“我覺得,這麵就是有疑點!”
“我們一定牢牢抓住這一條線,讓張愛國這個兇手血債血償!”
“你真是瘋了!”
傻柱這個時候,已經是不想再跟著小當去鬧的了。
法院那邊兒,連續審判了兩次,都是同樣的結果。
小當所提出來的那些疑點,法庭的公訴人也都已經說出來了。
但是這些觀點,都是缺乏證據支持的。
最關鍵的是,張愛國不在場的證據卻是實打實的。
這一點兒,是張愛國能夠置身事外的關鍵原因。
但是這種觀點,也存在著一個極大的疑點:那就是兇器呢?
秦淮茹如果是被別人殺死的話,死亡現場找不到兇器這很正常, 一定是兇手帶走了兇器唄。
但如果她是自殺的話,那兇器必然就在她的屍體附近了才對了,可關鍵是東西去了什麽地方呢?
警察在張愛國家院內,甚至別墅屋內都搜查過了,並沒有找到刺殺秦淮茹的兇器。
找不到兇器的話就無法證明,秦淮茹是自殺的。
案子已經發生了,不把案子偵破了那肯定是不行的了。
最終公安局方麵在經過研究後做出決定,直接在張愛國家院內,做一個全麵的排查,一定要把查清楚真相。
多名警員同時用鐵鍬,挖開別墅院內的草坪,掘地三尺嚴密排查。
草坪被挖了一大片兒之後,終於在地下找到一個洞口。
警犬來到洞口跟前,就變的格外興奮。
這個洞口屬於是一個澆水用的飲水井洞口。
這種飲水井,並不是直接在地下挖出來的水井,而是一個引水通道。
地下埋設有管道,直接通道外麵的河流中引用河水過來澆花。
自然而然的下麵空間也不算很深,有了警犬的提示,很快警察就在下麵找到了一把帶血的匕首。
而在這一把匕首上麵,也的確是找到了秦淮茹本人的指紋。
警察據此推斷,秦淮茹應該是自殺,自殺的地點選擇在張愛國家的院內,主要是為了栽贓陷害張愛國。
畢竟,秦淮茹當年就曾有過栽贓陷害別人的前科。
而且她陷害張愛國,可不是隻有一次。
對於這個調查結果,傻柱自然是不能夠接受的了。
傻柱堅持認為,秦淮茹死在張愛國家裏,張愛國就得承擔法律責任。
對於秦淮茹自殺這個結果傻柱不讚成。
同時小當也認為,不管秦淮茹是怎麽死的,死在了張愛國家門口,張愛國的責任就推卸不掉。
就算秦淮茹是自殺的,為什麽張愛國不及時送她去醫院搶救?
別墅院子就那麽大,死了一個人他們都不知道,這也說不過去。
而實際上,在這個問題上麵,警察也曾經嚴厲的調查問詢過。
關於這個問題的情況,張愛國給出來的解釋是這樣的。
自家的別墅院內空間比較大,這麽大的空間,想要做到麵麵俱到,並不是一件兒容易得事情。
家裏保姆活動的區域,一般都是在房前,很少有人去屋後活動。
當然,張愛國也曾給家裏保安們安排過了,每隔兩個小時至少要在院內巡邏一圈兒。
隻是事發當天,張愛國本人沒有在家,家裏的保安並沒有嚴格執行規定,偷懶了一次。
他們隻在白天時段巡邏了,晚上直接趴在治安室睡覺了,根本沒有去巡邏。
家裏保姆一共有三個人,張愛國出去遊玩之後,直接就給其中兩個保姆放假休息了。
隻留下一個保姆在家裏打掃衛生。
畢竟,保姆也是人,不可能讓人家一個月幹31天。
所有保姆每個星期至少都有一天星期,逢年過節也會有福利安排。
家裏隻有一個保姆的時候,保姆選擇待在家裏也很正常。
隨後經過相關部門斡旋調解,張愛國同意給傻柱500元錢精神慰問費。
這已經是張愛國在這件兒事情上麵,做出來最大的讓步。
但是,張愛國的讓步並沒有換迴來傻柱他們“諒解”,反倒是讓這些人得寸進尺了。
傻柱堅持要讓張愛國坐牢,小當也是要求張愛國給予塊錢的損失補償。
雙方之間的矛盾無法調和,最後隻能是對簿公堂。
打官司打了半個多月,最終法庭給出了宣判。
秦淮茹係自殺身亡,證據確鑿。
但因其死亡原因複雜,張愛國需要賠償給家屬1000元精神撫慰金。
對於這個宣判結果,張愛國倒是沒說啥。
傻柱他們卻是不服氣,提出了上訴。
上訴的訴求是:秦淮茹死在了張愛國家裏,且死之前沒有得到任何救治,張愛國的行為,屬於是見死不救,因此張愛國至少需要賠償他們撫慰金5000元。
法庭給出來的判決時:駁迴上訴,維持原判!
至此,這件兒事情也算是徹底的告了一段落。
四合院,傻柱家。
小當找上了傻柱:“爸,我們不能就這麽算了!”
“就算官司打不贏,也不能讓張愛國那個垃圾安生了!”
“還能怎麽辦?”
傻柱失魂落魄迴道:“警察已經查明了,秦淮茹的確是自殺身亡的!”
“你覺得這可能麽?”
小當問道:“要是自殺身亡的話,她大可以用服藥,上吊,甚至是跳樓也可以。”
“至少用那些方式死了,也沒那麽多痛苦!”
“非得要自己在自己身上刺七刀,受盡痛苦煎熬而死麽?”
“更何況,殺死我媽的那一支兇器,你不覺得來的蹊蹺了麽?”
“那麽重要的兇器,為什麽第一次沒有找到,時隔多日之後才找到的?”
“這裏麵疑點重重,我想裏麵肯定有隱情!”
傻柱無奈歎道:“就算另有隱情,張愛國也絕對不會承認的!”
“關鍵是,秦淮茹死亡的那一天,張愛國是真的不在家裏!”
“當時張愛國正在濱海的別墅裏麵,有人能夠證明他前一天就已經去了濱海!”
“也正是因為這個緣故,才使得張愛國最終脫罪了的。”
“那又怎麽樣?”
小當還是不肯罷休:“我覺得,這麵就是有疑點!”
“我們一定牢牢抓住這一條線,讓張愛國這個兇手血債血償!”
“你真是瘋了!”
傻柱這個時候,已經是不想再跟著小當去鬧的了。
法院那邊兒,連續審判了兩次,都是同樣的結果。
小當所提出來的那些疑點,法庭的公訴人也都已經說出來了。
但是這些觀點,都是缺乏證據支持的。
最關鍵的是,張愛國不在場的證據卻是實打實的。
這一點兒,是張愛國能夠置身事外的關鍵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