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秀秀是真的討厭那種“都可以”,“都還行”,“隨便”的答案,都還行是什麽還行啊!您到是說清楚啊!
她在心裏抓狂了一下,才又問道:“都可以嗎?那我給你買十斤鬆花蛋吧。”
“……”
見到他有些鐵青的臉色,秀秀覺得有些好笑。她也是前陣子才知道天不怕地不怕的反派糰子害怕吃鬆花蛋,不止害怕,甚至到了聞一下都能萎靡不振半天的地步。
果不其然,謝奚奴沉默了一下,便老實答道:“鬆子糖吧。”
秀秀點了點頭,便起身,拎著菜籃子,準備前往鬧市。
這會兒已過正午,集市裏冷清了許多,就三三兩兩幾個人。
秀秀買了幾袋鬆子糖與雲片糕,便哼著小曲兒慢悠悠地往迴走。
走到路邊鐵鋪邊時,她的腳步微微一頓,視線被鐵鋪邊一個小攤子吸引了過去。
隻見那攤子上什麽也沒有,隻有一把玄青色的長劍,看起來並沒有什麽特別的,但劍鋒卻能直刺入青石板,筆直地插在地麵上,卻不在石板邊沿上留下一絲裂縫。
一看就是把鋒利的好劍。
秀秀忽然想起謝奚奴似乎並沒有什麽武器。
書裏也從未描寫過他有什麽趁手的武器,向來就是搶別人的就用,用完就扔。
但凡他能有個防身的武器,以他的身手最後也不可能瘴氣入體而亡。
思及此,秀秀走到攤販邊問道:“大哥,這劍怎麽賣?”
攤販大哥是個三十歲出頭的青年模樣,沒有落雨沒有烈日的天氣他撐了把紙傘,整個人埋在傘陰下。
聽到詢問聲,他微微抬起傘沿,打量了一下來人,便又埋頭進了陰影處。
莫名被無視,秀秀沒生氣,隻又問了一遍:“大哥,我要買劍,這劍多少錢?”
這次他說話了,聲音淡淡道:“不賣。”
秀秀一愣:“為什麽不賣?”
大哥笑了一下:“我這劍,有主了。”
這笑容,這話,定是有什麽含義,武俠劇裏都是這麽寫的。
於是秀秀非常自信道:“我便是這劍未來的主人。”
“你不是啊。”他道。
秀秀問道:“你怎麽知道我不是?”
大哥抬眸瞥了她一眼:“你?”
“那行。”見秀秀一臉堅持,不肯走的模樣,大哥將身子往後一靠,隨意地指了指劍,道,“我這劍自己認主,你問問它願不願意跟你走吧。”
在大街上問一柄劍願不願意跟自己走?
秀秀愈發堅定這位大哥是高人,這柄劍是絕世神劍了。這劇情不就是武俠劇男主標配嗎?
聞言,她立刻俯身問劍:“你願意跟我走不?我每天給你擦身體,把你磨得又閃又亮的。”
“……”
一陣風拂過,吹走了周遭的碎石與落葉,此時集市上的人更少了,顯得這個小地攤愈發蕭條。
大哥一臉“你是不是有病”的表情瞪著秀秀,都明確跟她說了這劍已經賣給別人了,這人聽不懂人話也就算了,還真就和一柄劍講話?
“哈哈哈……”
耳邊忽然傳來一陣爽朗的笑聲。
秀秀一愣,這劍真會講話?
“你是聾了嗎,是本少的聲音,莫非你還以為劍真的會講話?”
聲音是從身後傳來的,隻見一個看起來與謝奚奴差不多大的小少年穿著一身亮瞎狗眼的明黃色的衣服,學著小大人的模樣,搖著紙扇來到了她麵前。
這衣服……秀秀是有印象的。
如果說原文男主所在的江家校服是花裏胡哨的話,那原文男二所在的季家,也就是最後被謝奚奴滅門的季家,他們的校服隻能用亮瞎狗眼來形容。
從發冠,髮帶,到衣衫,鞋子,全部都是金燦燦的明黃為主,偶有黑金線與白娟圖案留底,也難掩這奪目的黃。
而季家這個年紀又講話這麽放肆的,秀秀一下子就記起了原書的男二季鴻歸。
季鴻歸揚頭看著她,笑道:“你這人真有意思。”
秀秀心想,你才有意思,穿得跟隻青腳麻雞一樣,還好意思笑別人。
“季少爺,您要的劍。”
隻聽“嗡”的一聲,劍被拔出,淩空發出劍鳴。
秀秀一臉可惜地看著那大哥橫拿著劍遞給了謝鴻歸。
開玩笑,就季鴻歸這性格能使好些劍嗎?
這書的男二不走什麽“男主是被女主愛的,男二是被大家愛的”溫柔男二風,而是另闢蹊徑走了一條幼稚嘴賤風。
除了對女主還算溫和外,這位小哥從小到大自恃家世傲人,從不把別人看在眼裏,與謝奚奴並成為南北雙賤(君秀秀自己封的),唯一的區別是一個會用敬語,一個橫衝直撞。
比如季鴻歸會說:你有毛病嗎?
謝奚奴就會說:閣下是不是有病?
比如季鴻歸會說:你趕緊死吧。
謝奚奴就會說:您可以死了。
總之都不怎麽討人喜歡,但鑑於謝奚奴現在是自家孩子,秀秀下意識護犢子地覺得,至少阿奴沒有穿得像青腳麻雞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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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秀是真的討厭那種“都可以”,“都還行”,“隨便”的答案,都還行是什麽還行啊!您到是說清楚啊!
她在心裏抓狂了一下,才又問道:“都可以嗎?那我給你買十斤鬆花蛋吧。”
“……”
見到他有些鐵青的臉色,秀秀覺得有些好笑。她也是前陣子才知道天不怕地不怕的反派糰子害怕吃鬆花蛋,不止害怕,甚至到了聞一下都能萎靡不振半天的地步。
果不其然,謝奚奴沉默了一下,便老實答道:“鬆子糖吧。”
秀秀點了點頭,便起身,拎著菜籃子,準備前往鬧市。
這會兒已過正午,集市裏冷清了許多,就三三兩兩幾個人。
秀秀買了幾袋鬆子糖與雲片糕,便哼著小曲兒慢悠悠地往迴走。
走到路邊鐵鋪邊時,她的腳步微微一頓,視線被鐵鋪邊一個小攤子吸引了過去。
隻見那攤子上什麽也沒有,隻有一把玄青色的長劍,看起來並沒有什麽特別的,但劍鋒卻能直刺入青石板,筆直地插在地麵上,卻不在石板邊沿上留下一絲裂縫。
一看就是把鋒利的好劍。
秀秀忽然想起謝奚奴似乎並沒有什麽武器。
書裏也從未描寫過他有什麽趁手的武器,向來就是搶別人的就用,用完就扔。
但凡他能有個防身的武器,以他的身手最後也不可能瘴氣入體而亡。
思及此,秀秀走到攤販邊問道:“大哥,這劍怎麽賣?”
攤販大哥是個三十歲出頭的青年模樣,沒有落雨沒有烈日的天氣他撐了把紙傘,整個人埋在傘陰下。
聽到詢問聲,他微微抬起傘沿,打量了一下來人,便又埋頭進了陰影處。
莫名被無視,秀秀沒生氣,隻又問了一遍:“大哥,我要買劍,這劍多少錢?”
這次他說話了,聲音淡淡道:“不賣。”
秀秀一愣:“為什麽不賣?”
大哥笑了一下:“我這劍,有主了。”
這笑容,這話,定是有什麽含義,武俠劇裏都是這麽寫的。
於是秀秀非常自信道:“我便是這劍未來的主人。”
“你不是啊。”他道。
秀秀問道:“你怎麽知道我不是?”
大哥抬眸瞥了她一眼:“你?”
“那行。”見秀秀一臉堅持,不肯走的模樣,大哥將身子往後一靠,隨意地指了指劍,道,“我這劍自己認主,你問問它願不願意跟你走吧。”
在大街上問一柄劍願不願意跟自己走?
秀秀愈發堅定這位大哥是高人,這柄劍是絕世神劍了。這劇情不就是武俠劇男主標配嗎?
聞言,她立刻俯身問劍:“你願意跟我走不?我每天給你擦身體,把你磨得又閃又亮的。”
“……”
一陣風拂過,吹走了周遭的碎石與落葉,此時集市上的人更少了,顯得這個小地攤愈發蕭條。
大哥一臉“你是不是有病”的表情瞪著秀秀,都明確跟她說了這劍已經賣給別人了,這人聽不懂人話也就算了,還真就和一柄劍講話?
“哈哈哈……”
耳邊忽然傳來一陣爽朗的笑聲。
秀秀一愣,這劍真會講話?
“你是聾了嗎,是本少的聲音,莫非你還以為劍真的會講話?”
聲音是從身後傳來的,隻見一個看起來與謝奚奴差不多大的小少年穿著一身亮瞎狗眼的明黃色的衣服,學著小大人的模樣,搖著紙扇來到了她麵前。
這衣服……秀秀是有印象的。
如果說原文男主所在的江家校服是花裏胡哨的話,那原文男二所在的季家,也就是最後被謝奚奴滅門的季家,他們的校服隻能用亮瞎狗眼來形容。
從發冠,髮帶,到衣衫,鞋子,全部都是金燦燦的明黃為主,偶有黑金線與白娟圖案留底,也難掩這奪目的黃。
而季家這個年紀又講話這麽放肆的,秀秀一下子就記起了原書的男二季鴻歸。
季鴻歸揚頭看著她,笑道:“你這人真有意思。”
秀秀心想,你才有意思,穿得跟隻青腳麻雞一樣,還好意思笑別人。
“季少爺,您要的劍。”
隻聽“嗡”的一聲,劍被拔出,淩空發出劍鳴。
秀秀一臉可惜地看著那大哥橫拿著劍遞給了謝鴻歸。
開玩笑,就季鴻歸這性格能使好些劍嗎?
這書的男二不走什麽“男主是被女主愛的,男二是被大家愛的”溫柔男二風,而是另闢蹊徑走了一條幼稚嘴賤風。
除了對女主還算溫和外,這位小哥從小到大自恃家世傲人,從不把別人看在眼裏,與謝奚奴並成為南北雙賤(君秀秀自己封的),唯一的區別是一個會用敬語,一個橫衝直撞。
比如季鴻歸會說:你有毛病嗎?
謝奚奴就會說:閣下是不是有病?
比如季鴻歸會說:你趕緊死吧。
謝奚奴就會說:您可以死了。
總之都不怎麽討人喜歡,但鑑於謝奚奴現在是自家孩子,秀秀下意識護犢子地覺得,至少阿奴沒有穿得像青腳麻雞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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