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小小感到非常好奇,那麽有錢的一個大老板,居然喜歡一種受眾小而且又極度便宜的酒?
她還是第一次聽說。
有錢人的愛好,真是捉摸不透!
這是真愛啊。
如果窮人喜歡這種酒,還可以解釋為窮,買不起。
但是有錢人差錢嗎?不差錢!
那就是真的喜歡了,發自內心的喜歡。
王嬸繼續道:“如果你們能在吃飯的時候,搞到那種正宗的酒,蘭總一定會很開心的,他開心了,那你們的事,不就事半功倍了嗎?”
初小小好奇問道:“王嬸快告訴我們,那是一種什麽酒?這種酒魔力那麽大的嗎?竟然能讓一個大老板那麽沉迷。”
王嬸“嘿嘿”笑道:“這種酒雖然在城市少見,但是在農村卻很常見,美女,你可能都沒聽說過,這種酒,就是農家小米酒。”
“用大米煮成飯釀成的米酒。”
農家小米酒?居然是農村小米酒?初小小哭笑不得,她對這種酒再熟悉不過了。
這種酒她還喝過呢,入口的時候,非常的苦,但是隨後就變得很甘甜。
在農村,這種酒可是很風靡流行的。
因為價格便宜,味道純正,很受農村的大叔大爺青睞。
王嬸說的沒錯,在城市,很少看見有這種酒賣,一是城裏人喝了不習慣,二是拿這種便宜的酒招待朋友,會讓人覺得很沒麵子。
因為這種酒,在農村是稱斤賣的。
四塊錢一斤。
比啤酒還便宜。
城裏人寧願喝啤酒,也不喝這種酒。
“蘭總,是出身農村?”
王嬸道:“他的老家,是在農村。”
初小小問道:“農村的人,都很喜歡喝農家小米酒嗎?”
王嬸笑道:“也不全是吧,蘿卜青菜,各有所愛,我覺得吧,蘭總之所以喜歡這種酒,更多的是因為情懷吧,畢竟以前,他就是靠這種酒熬過來的。”
初小小覺得有點奇怪,農家小米酒在農村確實很受歡迎,但是喜歡農家小米酒的人,都是一些上了年紀的大叔大爺。
年輕人根本就不喜歡這種農家小米酒。
因為確實入口的時候,非常的苦。
年輕人喝不習慣,而且農家小米酒的度數也不低,三十多度,都快趕上白酒了,喝多了,還是會醉的。
既然王嬸說蘭總非常癡迷農家小米酒,又是土生土長的農村人,肯定是在農村的時候養成的習慣。
也就是在他創業前。
十幾二十歲的小年輕,居然喜歡喝農家小米酒,很少見。
其實那些上了年紀的大叔,也未必真的喜歡喝,除了圖它便宜之外,它還有一個功效,就是能消除疲勞。
大叔大爺們幹了一天農活迴來,腰酸背痛腿抽筋的,但是隻要喝上幾口農家小米酒,就能重新活過來。
當然,農家小米酒也不是什麽神丹妙藥,它就是一種很普通的酒罷了。
這更像是一種精神寄托。
在農村,尤其是經常幹苦力的人,尤其愛好喝一口農家小米酒。
年輕人也不是一點也不喝,如果經常幹苦力的話,是會喝的。
王嬸不止一次提到,蘭總很能吃苦耐勞,一個人經常幹兩三份活。
那麽他在那時候迷上農家小米酒,那麽也就不奇怪了。
初小小歎氣道:“那這還真的有點不好弄啊!”
想要喝正宗的農家小米酒,說難也難,說不難也不難!
農村一大把,城裏的大型超市也有賣,但是跟農村裏釀的,可能就不太一樣了,味還是差了些。
不過初小小不關心,因為他們又不跟蘭總吃飯,這些都是他們跟王嬸編造的理由罷了。
他們的任務,就是要弄清楚蘭總的所有信息。
初小小覺得差不多了,跳過這個話題,問道:“王嬸,接下來這個問題,可能會有些不禮貌,希望你不要介意,我們絕對沒有其他不好的意思。”
王嬸道:“沒事,你問吧,這裏就咱們三人,你們問什麽,除了我,也不會有其他人知道。”
初小小“嗯”了一聲,問道:“這個蘭總,他有沒有什麽怪癖啊?就是跟一般人不一樣的地方,這個,我聽說啊,天才或多或少,都是有一些常人無法理解的怪癖的。”
王嬸又認真想了想,然後道:“怪癖?我不太理解這個詞語的意思,你能不能舉個例子。”
初小小道:“那我就舉個例子,比如,有的人喜歡腳,看見女孩子白皙漂亮的腳,就再也挪不開視線了,有的人,喜歡聞別人穿過的臭襪子,大概就是這些。”
王嬸露出了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
她有些不確定道:“我不知道那個算不算怪癖,剛剛我不是跟你說過嗎?蘭總很喜歡小女孩,特別是漂亮女孩。”
“我沒說全,漂亮的小女孩裏,又尤其喜歡長頭發大眼睛長得白皙的小女孩。”
“我有好幾次看到過,他在街上看到漂亮小女孩,尤其是長頭發大眼睛的,他根本挪不開視線。”
王嬸說完,連忙解釋道:“當然,這也可能是我瞎說的,漂亮的小女孩,誰不喜歡呢?我在大街上看到,也忍不住多看兩眼,也許是我想多了吧。”
“美女,你…你可千萬別跟蘭總說啊,萬一被他知道了,那就麻煩了。”
初小小笑道:“放心吧,我絕對不會把今天找你了解蘭總的事告訴第二個人聽的,王嬸,我也希望你能保住我們之間的秘密。”
“別讓蘭總知道我來找過你。”
王嬸臉色緩和了一些,她撫著心口,顯然有些後悔說剛剛那些話了。
無憑無據的,她隻是憑著自己的直覺判斷而已,也許真的是她多想了呢?這帽子扣到人身上,可不是什麽好事啊。
一般的喜愛沒什麽,但是過度的喜愛,那就是變態了。
到了菜市場,三人一起下車,陪著王嬸去買菜。
菜市場鬧哄哄的,初小小想問什麽,也沒什麽機會問。
菜市場的攤販非常多,為了搶客戶,非常熱情,還沒靠近,就遠遠地吆喝了,嗓門之大,好像有人拿喇叭在你耳邊喊話。
無奈,初小小隻能放棄了詢問,專心陪王嬸買菜。
她還是第一次聽說。
有錢人的愛好,真是捉摸不透!
這是真愛啊。
如果窮人喜歡這種酒,還可以解釋為窮,買不起。
但是有錢人差錢嗎?不差錢!
那就是真的喜歡了,發自內心的喜歡。
王嬸繼續道:“如果你們能在吃飯的時候,搞到那種正宗的酒,蘭總一定會很開心的,他開心了,那你們的事,不就事半功倍了嗎?”
初小小好奇問道:“王嬸快告訴我們,那是一種什麽酒?這種酒魔力那麽大的嗎?竟然能讓一個大老板那麽沉迷。”
王嬸“嘿嘿”笑道:“這種酒雖然在城市少見,但是在農村卻很常見,美女,你可能都沒聽說過,這種酒,就是農家小米酒。”
“用大米煮成飯釀成的米酒。”
農家小米酒?居然是農村小米酒?初小小哭笑不得,她對這種酒再熟悉不過了。
這種酒她還喝過呢,入口的時候,非常的苦,但是隨後就變得很甘甜。
在農村,這種酒可是很風靡流行的。
因為價格便宜,味道純正,很受農村的大叔大爺青睞。
王嬸說的沒錯,在城市,很少看見有這種酒賣,一是城裏人喝了不習慣,二是拿這種便宜的酒招待朋友,會讓人覺得很沒麵子。
因為這種酒,在農村是稱斤賣的。
四塊錢一斤。
比啤酒還便宜。
城裏人寧願喝啤酒,也不喝這種酒。
“蘭總,是出身農村?”
王嬸道:“他的老家,是在農村。”
初小小問道:“農村的人,都很喜歡喝農家小米酒嗎?”
王嬸笑道:“也不全是吧,蘿卜青菜,各有所愛,我覺得吧,蘭總之所以喜歡這種酒,更多的是因為情懷吧,畢竟以前,他就是靠這種酒熬過來的。”
初小小覺得有點奇怪,農家小米酒在農村確實很受歡迎,但是喜歡農家小米酒的人,都是一些上了年紀的大叔大爺。
年輕人根本就不喜歡這種農家小米酒。
因為確實入口的時候,非常的苦。
年輕人喝不習慣,而且農家小米酒的度數也不低,三十多度,都快趕上白酒了,喝多了,還是會醉的。
既然王嬸說蘭總非常癡迷農家小米酒,又是土生土長的農村人,肯定是在農村的時候養成的習慣。
也就是在他創業前。
十幾二十歲的小年輕,居然喜歡喝農家小米酒,很少見。
其實那些上了年紀的大叔,也未必真的喜歡喝,除了圖它便宜之外,它還有一個功效,就是能消除疲勞。
大叔大爺們幹了一天農活迴來,腰酸背痛腿抽筋的,但是隻要喝上幾口農家小米酒,就能重新活過來。
當然,農家小米酒也不是什麽神丹妙藥,它就是一種很普通的酒罷了。
這更像是一種精神寄托。
在農村,尤其是經常幹苦力的人,尤其愛好喝一口農家小米酒。
年輕人也不是一點也不喝,如果經常幹苦力的話,是會喝的。
王嬸不止一次提到,蘭總很能吃苦耐勞,一個人經常幹兩三份活。
那麽他在那時候迷上農家小米酒,那麽也就不奇怪了。
初小小歎氣道:“那這還真的有點不好弄啊!”
想要喝正宗的農家小米酒,說難也難,說不難也不難!
農村一大把,城裏的大型超市也有賣,但是跟農村裏釀的,可能就不太一樣了,味還是差了些。
不過初小小不關心,因為他們又不跟蘭總吃飯,這些都是他們跟王嬸編造的理由罷了。
他們的任務,就是要弄清楚蘭總的所有信息。
初小小覺得差不多了,跳過這個話題,問道:“王嬸,接下來這個問題,可能會有些不禮貌,希望你不要介意,我們絕對沒有其他不好的意思。”
王嬸道:“沒事,你問吧,這裏就咱們三人,你們問什麽,除了我,也不會有其他人知道。”
初小小“嗯”了一聲,問道:“這個蘭總,他有沒有什麽怪癖啊?就是跟一般人不一樣的地方,這個,我聽說啊,天才或多或少,都是有一些常人無法理解的怪癖的。”
王嬸又認真想了想,然後道:“怪癖?我不太理解這個詞語的意思,你能不能舉個例子。”
初小小道:“那我就舉個例子,比如,有的人喜歡腳,看見女孩子白皙漂亮的腳,就再也挪不開視線了,有的人,喜歡聞別人穿過的臭襪子,大概就是這些。”
王嬸露出了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
她有些不確定道:“我不知道那個算不算怪癖,剛剛我不是跟你說過嗎?蘭總很喜歡小女孩,特別是漂亮女孩。”
“我沒說全,漂亮的小女孩裏,又尤其喜歡長頭發大眼睛長得白皙的小女孩。”
“我有好幾次看到過,他在街上看到漂亮小女孩,尤其是長頭發大眼睛的,他根本挪不開視線。”
王嬸說完,連忙解釋道:“當然,這也可能是我瞎說的,漂亮的小女孩,誰不喜歡呢?我在大街上看到,也忍不住多看兩眼,也許是我想多了吧。”
“美女,你…你可千萬別跟蘭總說啊,萬一被他知道了,那就麻煩了。”
初小小笑道:“放心吧,我絕對不會把今天找你了解蘭總的事告訴第二個人聽的,王嬸,我也希望你能保住我們之間的秘密。”
“別讓蘭總知道我來找過你。”
王嬸臉色緩和了一些,她撫著心口,顯然有些後悔說剛剛那些話了。
無憑無據的,她隻是憑著自己的直覺判斷而已,也許真的是她多想了呢?這帽子扣到人身上,可不是什麽好事啊。
一般的喜愛沒什麽,但是過度的喜愛,那就是變態了。
到了菜市場,三人一起下車,陪著王嬸去買菜。
菜市場鬧哄哄的,初小小想問什麽,也沒什麽機會問。
菜市場的攤販非常多,為了搶客戶,非常熱情,還沒靠近,就遠遠地吆喝了,嗓門之大,好像有人拿喇叭在你耳邊喊話。
無奈,初小小隻能放棄了詢問,專心陪王嬸買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