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江小魚
一個農家子的逆襲之路 作者:咖喱海鮮雞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思索了片刻,趙鴻義又問道:“你弟弟在哪裏?帶我去看看。”
女孩聽了頓時十分高興,連忙問道:“老爺要連我弟弟一起買嗎?我弟弟也很能幹的,什麽都會幹。”
買一送一麽?趙鴻義不置可否道:“看看再說。”
女孩“哦”了一聲,便領著幾人來到破廟旁的一個用爛木板和樹枝搭起來的小小窩棚,隻見一個十歲左右的男孩正躺在窩棚裏昏昏欲睡。
趙鴻義觀察了一下這男孩,感覺他健康狀況似乎還好,估計隻是太餓了,麵黃肌瘦的,很明顯的營養不良。
女孩趕緊上前搖醒了男孩,男孩的意識有些恍惚,迷迷糊糊地問道:“姐姐,找到吃的了嗎?”
女孩道:“這位老爺要買下我們了,快來給老爺磕頭。”說完連忙扶著男孩一起跪在趙鴻義跟前,給他磕了個頭。
趙鴻義此時也已經打定了主意,便說道:“好了好了,起來吧。你們姐弟兩個我都買下了,以後就跟著我吧。”
“多謝老爺收留,多謝老爺收留!”女孩一臉喜色,又給趙鴻義磕了幾個頭。
趙鴻義連忙攔住她道:“別磕頭了,我把醜話說在前頭,你們既然是我買下了,以後就要給我老老實實聽話,不要動什麽別的歪心思,不然我可不會輕饒,聽到了嗎?”
女孩把頭搖得跟撥浪鼓一般道:“不會的不會的,我們一定會聽老爺的話,老爺讓我們幹什麽就幹什麽,絕無二心。”說著她又拉著男孩一起對天發誓。
趙鴻義看著姐弟倆發誓完畢,這才好言安慰道:“你們起來吧,我們先去寫身契。”說著便示意蘇家的那個人牙。
那人牙也是老手了,見趙鴻義答應買下兩個半大的孩子,便出言勸道:“趙公子可要三思啊!這樣半大的孩子幹不了什麽活,倒是挺能吃的,一般人家都不大願意買的。”
趙鴻義擺擺手道:“無妨,多養兩張嘴我還是養得起的,隻要忠心辦事就行。”
人牙見趙鴻義已經決定了,也不好再說什麽,便借了破廟旁那個算命先生的一張桌子寫起身契來。
趁著寫身契的空閑,趙鴻義又問姐弟倆:“你們叫什麽名字?”
女孩囁嚅道:“我,我沒名字,我爹都叫我大姐兒,我弟弟叫小田。”
趙鴻義十分無語,又問道:“那你們姓什麽?”
“姓江。”
姓江?趙鴻義摸了摸下巴,琢磨了一會,然後說道:“這樣吧,既然你沒名字,那我就給你起一個好了,你就叫小魚吧。”
女孩連忙又跪下磕頭道:“謝謝老爺給我起名。”
“好了好了,以後不要動不動就磕頭了。”趙鴻義捂著臉,十分無奈的樣子。
寫好了身契,姐弟兩個在上麵按了手印,以後再由人牙拿到縣衙裏用印就算正式生效了。
一般來說,像這種逃荒的人都會成群結隊的上路,很少有獨自逃荒的,既然這裏出現了鳳陽府的人,那麽應該不止一兩個才對。而且這種逃荒的人一般要求很低,許多人連身價銀都不要,隻求管飯,這相對來說很劃算。
趙鴻義想了想,又朝四周望了望,向江小魚問道:“這裏隻有你們兩個是鳳陽府人嗎?”
“跟我們一起逃荒過來的同鄉還有張叔和他兒子,還有一些其他的人。”江小魚察言觀色,小心翼翼地問道:“老爺還要買人嗎?”
果然如此!趙鴻義點頭道:“不錯,還要買幾個人,不知道他們願意嗎?”
江小魚臉上露出一點喜色,忙道:“願意的,我這就跟他們說去。”說著便匆匆忙忙去找人了。
不一會兒,江小魚領過來父子二人,對趙鴻義說道:“他就是張叔,我們是同鄉,是我爹在逃荒路上認識的。我爹死後也是他幫我們埋葬了我爹,平日裏也照顧過我們姐弟。”
“哦?”趙鴻義挑了挑眉,這時候的人對身後事還是比較看重的,幫人收斂安葬遺體也是一種善行,這個老張肯幫助兩姐弟埋葬父親,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而且自己也在逃難的時候還肯照顧萍水相逢的姐弟倆,心腸應該不壞。
趙鴻義仔細打量了一下老張父子。這老張看起來年近五十了,樣子有點蒼老,一副老實巴交的農民模樣。而老張的兒子則二十出頭,看起來還算身強力壯,隻是精神萎頓,麵有菜色,恐怕也是餓成這樣的。
估計江小魚剛才應該跟老張交代過,這老張一來到趙鴻義麵前,就拉著兒子“噗通”一聲給趙鴻義跪下磕了個頭,說道:“求老爺收留我們父子二人,我們也不要錢,隻要老爺管飯就行。”
趙鴻義問道:“你們會做什麽?”
老張訥訥道:“小的父子兩個隻會種地……”這時老張的兒子小張忽然在旁邊低聲提醒道:“馬,馬……”
經他這麽一提醒,老張忽然想起了什麽,連忙又補充道:“對了,小的以前還給城裏的老爺當過馬夫,會趕車,會飼養馬驢這些大牲畜。”
趙鴻義心道:就算你會養馬,我現在也沒有馬給你養啊。不過這兩人看樣子還算老實,暫且當個普通家仆還是可以的。
於是他點點頭道:“好吧,你們兩個我就收下了。”又扭頭示意人牙繼續寫身契。
眼見得趙鴻義沒一會兒功夫就買下了四個人,而且買下的奴仆不是老的就是小的,就像是專門來做善事的一般,周圍的流民們頓時都感覺自己有指望了,於是紛紛湊到這個錢多人傻的土豪跟前毛遂自薦一番。
“老爺,我什麽髒活累活都會幹,你就買了我吧。”
“老爺,可憐可憐我吧,我已經三天沒有吃東西了。”
“老爺,我五天沒吃東西,求求你救救我吧。”
……
沒過一會兒,趙鴻義的身邊已經圍攏了十來個流民,經曆一個比一個慘,他頓時被纏得一個頭兩個大,這麽多人要賣身為奴,到底應該如何選擇?
女孩聽了頓時十分高興,連忙問道:“老爺要連我弟弟一起買嗎?我弟弟也很能幹的,什麽都會幹。”
買一送一麽?趙鴻義不置可否道:“看看再說。”
女孩“哦”了一聲,便領著幾人來到破廟旁的一個用爛木板和樹枝搭起來的小小窩棚,隻見一個十歲左右的男孩正躺在窩棚裏昏昏欲睡。
趙鴻義觀察了一下這男孩,感覺他健康狀況似乎還好,估計隻是太餓了,麵黃肌瘦的,很明顯的營養不良。
女孩趕緊上前搖醒了男孩,男孩的意識有些恍惚,迷迷糊糊地問道:“姐姐,找到吃的了嗎?”
女孩道:“這位老爺要買下我們了,快來給老爺磕頭。”說完連忙扶著男孩一起跪在趙鴻義跟前,給他磕了個頭。
趙鴻義此時也已經打定了主意,便說道:“好了好了,起來吧。你們姐弟兩個我都買下了,以後就跟著我吧。”
“多謝老爺收留,多謝老爺收留!”女孩一臉喜色,又給趙鴻義磕了幾個頭。
趙鴻義連忙攔住她道:“別磕頭了,我把醜話說在前頭,你們既然是我買下了,以後就要給我老老實實聽話,不要動什麽別的歪心思,不然我可不會輕饒,聽到了嗎?”
女孩把頭搖得跟撥浪鼓一般道:“不會的不會的,我們一定會聽老爺的話,老爺讓我們幹什麽就幹什麽,絕無二心。”說著她又拉著男孩一起對天發誓。
趙鴻義看著姐弟倆發誓完畢,這才好言安慰道:“你們起來吧,我們先去寫身契。”說著便示意蘇家的那個人牙。
那人牙也是老手了,見趙鴻義答應買下兩個半大的孩子,便出言勸道:“趙公子可要三思啊!這樣半大的孩子幹不了什麽活,倒是挺能吃的,一般人家都不大願意買的。”
趙鴻義擺擺手道:“無妨,多養兩張嘴我還是養得起的,隻要忠心辦事就行。”
人牙見趙鴻義已經決定了,也不好再說什麽,便借了破廟旁那個算命先生的一張桌子寫起身契來。
趁著寫身契的空閑,趙鴻義又問姐弟倆:“你們叫什麽名字?”
女孩囁嚅道:“我,我沒名字,我爹都叫我大姐兒,我弟弟叫小田。”
趙鴻義十分無語,又問道:“那你們姓什麽?”
“姓江。”
姓江?趙鴻義摸了摸下巴,琢磨了一會,然後說道:“這樣吧,既然你沒名字,那我就給你起一個好了,你就叫小魚吧。”
女孩連忙又跪下磕頭道:“謝謝老爺給我起名。”
“好了好了,以後不要動不動就磕頭了。”趙鴻義捂著臉,十分無奈的樣子。
寫好了身契,姐弟兩個在上麵按了手印,以後再由人牙拿到縣衙裏用印就算正式生效了。
一般來說,像這種逃荒的人都會成群結隊的上路,很少有獨自逃荒的,既然這裏出現了鳳陽府的人,那麽應該不止一兩個才對。而且這種逃荒的人一般要求很低,許多人連身價銀都不要,隻求管飯,這相對來說很劃算。
趙鴻義想了想,又朝四周望了望,向江小魚問道:“這裏隻有你們兩個是鳳陽府人嗎?”
“跟我們一起逃荒過來的同鄉還有張叔和他兒子,還有一些其他的人。”江小魚察言觀色,小心翼翼地問道:“老爺還要買人嗎?”
果然如此!趙鴻義點頭道:“不錯,還要買幾個人,不知道他們願意嗎?”
江小魚臉上露出一點喜色,忙道:“願意的,我這就跟他們說去。”說著便匆匆忙忙去找人了。
不一會兒,江小魚領過來父子二人,對趙鴻義說道:“他就是張叔,我們是同鄉,是我爹在逃荒路上認識的。我爹死後也是他幫我們埋葬了我爹,平日裏也照顧過我們姐弟。”
“哦?”趙鴻義挑了挑眉,這時候的人對身後事還是比較看重的,幫人收斂安葬遺體也是一種善行,這個老張肯幫助兩姐弟埋葬父親,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而且自己也在逃難的時候還肯照顧萍水相逢的姐弟倆,心腸應該不壞。
趙鴻義仔細打量了一下老張父子。這老張看起來年近五十了,樣子有點蒼老,一副老實巴交的農民模樣。而老張的兒子則二十出頭,看起來還算身強力壯,隻是精神萎頓,麵有菜色,恐怕也是餓成這樣的。
估計江小魚剛才應該跟老張交代過,這老張一來到趙鴻義麵前,就拉著兒子“噗通”一聲給趙鴻義跪下磕了個頭,說道:“求老爺收留我們父子二人,我們也不要錢,隻要老爺管飯就行。”
趙鴻義問道:“你們會做什麽?”
老張訥訥道:“小的父子兩個隻會種地……”這時老張的兒子小張忽然在旁邊低聲提醒道:“馬,馬……”
經他這麽一提醒,老張忽然想起了什麽,連忙又補充道:“對了,小的以前還給城裏的老爺當過馬夫,會趕車,會飼養馬驢這些大牲畜。”
趙鴻義心道:就算你會養馬,我現在也沒有馬給你養啊。不過這兩人看樣子還算老實,暫且當個普通家仆還是可以的。
於是他點點頭道:“好吧,你們兩個我就收下了。”又扭頭示意人牙繼續寫身契。
眼見得趙鴻義沒一會兒功夫就買下了四個人,而且買下的奴仆不是老的就是小的,就像是專門來做善事的一般,周圍的流民們頓時都感覺自己有指望了,於是紛紛湊到這個錢多人傻的土豪跟前毛遂自薦一番。
“老爺,我什麽髒活累活都會幹,你就買了我吧。”
“老爺,可憐可憐我吧,我已經三天沒有吃東西了。”
“老爺,我五天沒吃東西,求求你救救我吧。”
……
沒過一會兒,趙鴻義的身邊已經圍攏了十來個流民,經曆一個比一個慘,他頓時被纏得一個頭兩個大,這麽多人要賣身為奴,到底應該如何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