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摸不著頭腦道:“我是怕因剛到便鬧出事來,會被張爺責怪,才不敢還手。假若張爺認為還手都不會有問題,下趟我會懂得怎麽做的了。”
其實他是有苦自己知,自己出手沒個輕重,再加上大怒之下出手,一時沒有顧忌,隻怕就是隨意碰那些家夥幾下,他們也得傷經斷骨,最怕是事情鬧到青嵐夜那裏,給她識破,半人類,半精靈族的異樣,可是沒有修者存在的。
要是讓她看出自己修者的身份,這進入獸人部落的妙計,可就行不通了,自己已忍了這麽多氣,怎麽也不能半途而廢,再說,此時林凡心境已開,根本不會將那些人的瘋言瘋語放入心中。
要真是以他以前的性格,那些家夥隻怕早就去鬼府報道了。
張天龍聽他這麽說,容色稍緩。
他左方那名高個子的保鏢道:“張爺看得起你,給你占了這肥缺,你自然該有點表現,不能削了張爺的威風。”
林凡來到了這時代後,打跟進入李氏家族開始,每一天都在權力鬥爭中度過,此刻聽他們你一言我一語,頓時明白過來,暗唿張天龍厲害,這著確是殺人不見血的妙著。
自己之所以會被聘用,就是張天龍故意惹怒副管事複生那個派係的人的妙招,最好鬧出事來,讓上頭知道複生在排擠欺壓自己這個可憐的新人,那張天龍就可乘機編派複生的不是。
而自己卻是發前白管事的子嗣,以青嵐夜對自己的同情之心處理這事,複生連辯白的機會都欠奉,到時候,複生一旦讓青嵐夜擱職逐出樂團,那張天龍可就整纜大權了,這一招真不可謂不夠絕了。
隻憑張天龍聘用他這行動,便可大殺複生的威風,向一眾下人顯示隻他張天龍才是最話得事的人。
誰想得到這麽一件事,竟牽涉到歌舞團內的權力鬥爭呢?
身後的嚴山這時插口道:“就算弄出人命來,隻要不是你先惹事,張爺也可會幫著你的,明白了嗎?”
林凡還有什麽話好說,無奈點頭。
張天龍語氣溫和了點,道:“隻要你對我忠心,我張天龍絕不會薄待你的,看你那皮黃骨瘦的樣子,這些年必吃了很多苦頭,用心辦事吧!以後跟著我,少不了你的好處,以你的機智,也自然明白我在說什麽了。"
林凡又點了點頭,示意自己知曉了。
張天龍揮退他後,林凡無人帶路,而且他在樂團也是閑職,一天到晚都沒什麽事做,便在這院子裏亂逛了起來,但當經過一條窄小的玉石走道時,有人攔路喝道:“你上頭沒告訴你規矩嗎?下人都不準到這裏來,驚擾了小姐們,就有你好受了。”
林凡嚇了一跳,往前望去,隻見一名亭亭玉立的俏婢杏目圓瞪的狠狠盯著他,兩手叉腰,就像頭雌老虎。
他忙賠不是,退了迴去,索性返到那間廂房又深入冥想了起來。
從冥想中醒來時外麵隱有樂聲傳來,該是海幻樂團在排練歌舞。
午後的陽光從小窗透射入來,房內隻得他一個人。
林凡盤而坐,靠在牆壁,想著自己錯過了午飯,不知道會不會有人查覺到自己時,波明卻捧著一碗堆滿美味佳肴玉碗推門而入,遞到他手上道:“我見你睡得很香,不想吵醒你,留下一碗給你。”
林凡心中一陣感動,接過後扒了兩口,咀嚼道:“波明兄有別的親人嗎?”
波明在他旁坐下,默然片晌,才淡淡道:“這年代隻有那些強大的帝國才有安生之地,我們這些小地方戰亂不已,我的親人也都在戰亂中死了!”
聽他的語氣,林凡知事情不會如此簡單。
這波明談吐不俗,顯是出身良好的人,說不定是某小國的宗室之後,國破家亡時逃了出來,輾轉加入了青嵐夜的歌舞團,當了仆役,想來也是,那些精靈族的女子,豈是平常人能娶到的,他們這樣的半精、半人類的異類,想來可能都有著不凡的背景。
波明又道:“我現在別無他望,隻想能賺幾個子兒,然後找個清靜的地方建一間屋子,買幾畝田地來耕作,以後再不用看那些小人的嘴臉。”
林凡見他滿臉風霜,年紀雖與自己相若,卻是一副飽曆憂患的樣子,心中淒然,衝動下差點就要送他百萬金幣,好讓他一生都衣食無憂,完成他的夢想。
但卻知這樣做非常不智,以自己現在身份,若是突然拿出百萬金幣,隻怕當真是驚世駭俗之舉,自己也不能再在這樂團呆下去了,壓下這誘人想法,繼續吃飯。
波明道:“再過幾日,樂團就要迴獸人部落了,今晚我們作個伴兒,到外麵酒樓尋兩個妞兒作樂,林兄若沒錢,我可先借給你。”
林凡訝道:“你不是要儲錢買屋置田,結婚生子嗎?”
波明道:“儲錢歸還儲錢,我們這群低三下四的人,又不像張天龍、複生他們般可打那些大姐的主意,有需要時都要忍痛花點錢,不過得小心點避開富民那班人,剛才我見他們和幾個家將交頭接耳的,又提到你的名字,怕是要對付你呢?”
林凡聽得無名火起,冷哼一聲,再不說話,暗忖若不給點顏色他們看,以後的日子怎樣過?
旋又暗罵自己糊塗,隻是想到隱忍不發,自己把頭一蒙,趁著晚上,將他們人人海扁一頓,事後,又有誰知道會是自己做的。
心中想法未落,忽聽門外傳來一縷樂聲,似笛非笛,宛轉生情,林凡看了波明一眼,見他心顫神搖,已迷碎於樂音之時,想來在這樂團中為奴,這也是一大享受。
林凡偷眼一瞧,見所有仆役都醉心於這種樂聲之中,呆坐許久,將身一縱,翩然上了屋梁,掀開瓦片,鑽將出去,待來到屋外,已是深夜時分,閑雲掩月,院內寂靜,惟有遠處一燈如豆,撩人幽思。
林凡閃身近前,透過窗紗,綽約可見女子倩影,他識的正是青嵐夜程,心中不由奇怪:“這大美人夜半不眠,卻有心思玩弄起了音樂!”
縱上房頂,揭瓦瞧區,隻見青嵐夜正坐於香閨之內,桌上放著十多片綠葉,吹奏一片樹葉,一曲吹欲,就提筆於案前書寫,林凡定神細看,上麵竟滿是音符,敢情這大美人正在編譜樂曲了。
如此寫滿一紙,青嵐夜又發了一陣呆,將字紙引燃,丟入火盆,然後歎一口氣,又重新坐迴桌前,向著那堆灰燼呆呆出神,想來已燒了不少不合她心意的樂曲。
林凡不由暗自歎息,尋思道:“做事何必要這麽嚴謹,有時候將自己逼得太緊,可不件好事!”蓋上屋瓦,方要下房,驀地瞥見向月處閃過一道黑影,快若閃電,飄然而飛。
林凡吃了一驚,心中好奇,縱身追趕,那人十分機警,林凡一動,便覺出有人追蹤,身影突然加快,林凡自也隨之加快身法,這般一前一後,越過腳下圍牆,在城中屋宇間攀桓走壁,你追我趕。
過了時許,兩人已隻相距三丈,那人眼見不能拋下林凡,落在一處屋頂上,將身一縮,貓在暗處。
林凡隻怕對方暗算,也徒然止步,伏在左近,隻見那人一雙眸子映射月華,在黑暗裏閃閃發亮,忽而‘哧哧’輕笑,笑聲陰寒入骨,如一縷細絲,鑽入人的心尖兒。
林凡聽得心麻,手中分出一道魂力,幻成一成長箭……“嗖”地射了過去。
兩人相距數丈,那支魂箭射去,卻如石沉大海,那人眸子清亮如故,隻多了一絲殺意。
林凡暗暗吃驚,在水溪國,自己隨便追蹤的一個家夥,竟然有著魂天境界的修為,正要施展身法,忽見那人眸子下燃起兩點綠火,飄忽不定。
林凡見此異象,心神大震,魂力蓄足,卻沒有發動,忽聽那人陰森森道:“以閣下的修為,已可以橫行於整個武魂大陸,但今晚之事,你還是少管為妙,省得招禍上身。”
林凡聽到這句莫名其妙的話,還沒開口,那人又陰聲道:“還你一箭!”說著勁風襲來,林凡一揮袖,輕輕裹住來物,正是自己射出的那支魂力箭,方要反擊,忽覺不妙。
衣袖一揮,連忙將魂力箭揮了出去,就是這支魂力箭脫袖而出的一瞬間,林凡身上已亮起一層魂力罩,隻聽‘叮叮’急響,魂力罩上迸出點點火星。
林凡暗唿好險,原來這人十分狡猾,先將魂力箭擲迴,林凡隨意接下,但覺他受勁甚弱,便生輕視之心,誰料那人擲箭不過是迷惑對手,隨那道魂力箭,突然射出淩厲暗器,又多又狠,若非林凡機智,必為所乘。
看來今天真是遇到勁敵了,自己稍有大意,恐怕還得栽在這人手上,想到這裏,林凡已是收起了隻是玩玩的心思。
同時也在想自己這樣追趕一個陌生的強者,倒底是不是件明智的事情。
不過現在既然已經追了,就是想要退出也已經晚了。
…………………………………………………………………………………………………………………………
其實他是有苦自己知,自己出手沒個輕重,再加上大怒之下出手,一時沒有顧忌,隻怕就是隨意碰那些家夥幾下,他們也得傷經斷骨,最怕是事情鬧到青嵐夜那裏,給她識破,半人類,半精靈族的異樣,可是沒有修者存在的。
要是讓她看出自己修者的身份,這進入獸人部落的妙計,可就行不通了,自己已忍了這麽多氣,怎麽也不能半途而廢,再說,此時林凡心境已開,根本不會將那些人的瘋言瘋語放入心中。
要真是以他以前的性格,那些家夥隻怕早就去鬼府報道了。
張天龍聽他這麽說,容色稍緩。
他左方那名高個子的保鏢道:“張爺看得起你,給你占了這肥缺,你自然該有點表現,不能削了張爺的威風。”
林凡來到了這時代後,打跟進入李氏家族開始,每一天都在權力鬥爭中度過,此刻聽他們你一言我一語,頓時明白過來,暗唿張天龍厲害,這著確是殺人不見血的妙著。
自己之所以會被聘用,就是張天龍故意惹怒副管事複生那個派係的人的妙招,最好鬧出事來,讓上頭知道複生在排擠欺壓自己這個可憐的新人,那張天龍就可乘機編派複生的不是。
而自己卻是發前白管事的子嗣,以青嵐夜對自己的同情之心處理這事,複生連辯白的機會都欠奉,到時候,複生一旦讓青嵐夜擱職逐出樂團,那張天龍可就整纜大權了,這一招真不可謂不夠絕了。
隻憑張天龍聘用他這行動,便可大殺複生的威風,向一眾下人顯示隻他張天龍才是最話得事的人。
誰想得到這麽一件事,竟牽涉到歌舞團內的權力鬥爭呢?
身後的嚴山這時插口道:“就算弄出人命來,隻要不是你先惹事,張爺也可會幫著你的,明白了嗎?”
林凡還有什麽話好說,無奈點頭。
張天龍語氣溫和了點,道:“隻要你對我忠心,我張天龍絕不會薄待你的,看你那皮黃骨瘦的樣子,這些年必吃了很多苦頭,用心辦事吧!以後跟著我,少不了你的好處,以你的機智,也自然明白我在說什麽了。"
林凡又點了點頭,示意自己知曉了。
張天龍揮退他後,林凡無人帶路,而且他在樂團也是閑職,一天到晚都沒什麽事做,便在這院子裏亂逛了起來,但當經過一條窄小的玉石走道時,有人攔路喝道:“你上頭沒告訴你規矩嗎?下人都不準到這裏來,驚擾了小姐們,就有你好受了。”
林凡嚇了一跳,往前望去,隻見一名亭亭玉立的俏婢杏目圓瞪的狠狠盯著他,兩手叉腰,就像頭雌老虎。
他忙賠不是,退了迴去,索性返到那間廂房又深入冥想了起來。
從冥想中醒來時外麵隱有樂聲傳來,該是海幻樂團在排練歌舞。
午後的陽光從小窗透射入來,房內隻得他一個人。
林凡盤而坐,靠在牆壁,想著自己錯過了午飯,不知道會不會有人查覺到自己時,波明卻捧著一碗堆滿美味佳肴玉碗推門而入,遞到他手上道:“我見你睡得很香,不想吵醒你,留下一碗給你。”
林凡心中一陣感動,接過後扒了兩口,咀嚼道:“波明兄有別的親人嗎?”
波明在他旁坐下,默然片晌,才淡淡道:“這年代隻有那些強大的帝國才有安生之地,我們這些小地方戰亂不已,我的親人也都在戰亂中死了!”
聽他的語氣,林凡知事情不會如此簡單。
這波明談吐不俗,顯是出身良好的人,說不定是某小國的宗室之後,國破家亡時逃了出來,輾轉加入了青嵐夜的歌舞團,當了仆役,想來也是,那些精靈族的女子,豈是平常人能娶到的,他們這樣的半精、半人類的異類,想來可能都有著不凡的背景。
波明又道:“我現在別無他望,隻想能賺幾個子兒,然後找個清靜的地方建一間屋子,買幾畝田地來耕作,以後再不用看那些小人的嘴臉。”
林凡見他滿臉風霜,年紀雖與自己相若,卻是一副飽曆憂患的樣子,心中淒然,衝動下差點就要送他百萬金幣,好讓他一生都衣食無憂,完成他的夢想。
但卻知這樣做非常不智,以自己現在身份,若是突然拿出百萬金幣,隻怕當真是驚世駭俗之舉,自己也不能再在這樂團呆下去了,壓下這誘人想法,繼續吃飯。
波明道:“再過幾日,樂團就要迴獸人部落了,今晚我們作個伴兒,到外麵酒樓尋兩個妞兒作樂,林兄若沒錢,我可先借給你。”
林凡訝道:“你不是要儲錢買屋置田,結婚生子嗎?”
波明道:“儲錢歸還儲錢,我們這群低三下四的人,又不像張天龍、複生他們般可打那些大姐的主意,有需要時都要忍痛花點錢,不過得小心點避開富民那班人,剛才我見他們和幾個家將交頭接耳的,又提到你的名字,怕是要對付你呢?”
林凡聽得無名火起,冷哼一聲,再不說話,暗忖若不給點顏色他們看,以後的日子怎樣過?
旋又暗罵自己糊塗,隻是想到隱忍不發,自己把頭一蒙,趁著晚上,將他們人人海扁一頓,事後,又有誰知道會是自己做的。
心中想法未落,忽聽門外傳來一縷樂聲,似笛非笛,宛轉生情,林凡看了波明一眼,見他心顫神搖,已迷碎於樂音之時,想來在這樂團中為奴,這也是一大享受。
林凡偷眼一瞧,見所有仆役都醉心於這種樂聲之中,呆坐許久,將身一縱,翩然上了屋梁,掀開瓦片,鑽將出去,待來到屋外,已是深夜時分,閑雲掩月,院內寂靜,惟有遠處一燈如豆,撩人幽思。
林凡閃身近前,透過窗紗,綽約可見女子倩影,他識的正是青嵐夜程,心中不由奇怪:“這大美人夜半不眠,卻有心思玩弄起了音樂!”
縱上房頂,揭瓦瞧區,隻見青嵐夜正坐於香閨之內,桌上放著十多片綠葉,吹奏一片樹葉,一曲吹欲,就提筆於案前書寫,林凡定神細看,上麵竟滿是音符,敢情這大美人正在編譜樂曲了。
如此寫滿一紙,青嵐夜又發了一陣呆,將字紙引燃,丟入火盆,然後歎一口氣,又重新坐迴桌前,向著那堆灰燼呆呆出神,想來已燒了不少不合她心意的樂曲。
林凡不由暗自歎息,尋思道:“做事何必要這麽嚴謹,有時候將自己逼得太緊,可不件好事!”蓋上屋瓦,方要下房,驀地瞥見向月處閃過一道黑影,快若閃電,飄然而飛。
林凡吃了一驚,心中好奇,縱身追趕,那人十分機警,林凡一動,便覺出有人追蹤,身影突然加快,林凡自也隨之加快身法,這般一前一後,越過腳下圍牆,在城中屋宇間攀桓走壁,你追我趕。
過了時許,兩人已隻相距三丈,那人眼見不能拋下林凡,落在一處屋頂上,將身一縮,貓在暗處。
林凡隻怕對方暗算,也徒然止步,伏在左近,隻見那人一雙眸子映射月華,在黑暗裏閃閃發亮,忽而‘哧哧’輕笑,笑聲陰寒入骨,如一縷細絲,鑽入人的心尖兒。
林凡聽得心麻,手中分出一道魂力,幻成一成長箭……“嗖”地射了過去。
兩人相距數丈,那支魂箭射去,卻如石沉大海,那人眸子清亮如故,隻多了一絲殺意。
林凡暗暗吃驚,在水溪國,自己隨便追蹤的一個家夥,竟然有著魂天境界的修為,正要施展身法,忽見那人眸子下燃起兩點綠火,飄忽不定。
林凡見此異象,心神大震,魂力蓄足,卻沒有發動,忽聽那人陰森森道:“以閣下的修為,已可以橫行於整個武魂大陸,但今晚之事,你還是少管為妙,省得招禍上身。”
林凡聽到這句莫名其妙的話,還沒開口,那人又陰聲道:“還你一箭!”說著勁風襲來,林凡一揮袖,輕輕裹住來物,正是自己射出的那支魂力箭,方要反擊,忽覺不妙。
衣袖一揮,連忙將魂力箭揮了出去,就是這支魂力箭脫袖而出的一瞬間,林凡身上已亮起一層魂力罩,隻聽‘叮叮’急響,魂力罩上迸出點點火星。
林凡暗唿好險,原來這人十分狡猾,先將魂力箭擲迴,林凡隨意接下,但覺他受勁甚弱,便生輕視之心,誰料那人擲箭不過是迷惑對手,隨那道魂力箭,突然射出淩厲暗器,又多又狠,若非林凡機智,必為所乘。
看來今天真是遇到勁敵了,自己稍有大意,恐怕還得栽在這人手上,想到這裏,林凡已是收起了隻是玩玩的心思。
同時也在想自己這樣追趕一個陌生的強者,倒底是不是件明智的事情。
不過現在既然已經追了,就是想要退出也已經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