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我愛的人一直都是你
被救後強勢歸來從此踏上複仇之路 作者:酸辣萌骨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此時不遠處蹲了一個黑衣人,正在給耳機裏的人講話,“報告林總,有人進出林家。”
“是林靈?”耳機那邊傳來了男聲。
“不清楚,太黑了看不清,是個女人。”黑衣人說道。
“悄悄跟上她。”
“是”,黑衣人說完就掛斷了電話,起身跟了上去。
林知憶迴到了盛世豪庭,本想迴慕家的,但是她出來這麽久了,他們應該都已經休息了,所以就不要去打擾他們了。
剛走到門前準備開門,卻發現門是打開的。
但是裏麵沒有任何燈光,黑的伸手不見五指,她走的時候明明是關了門的,咦,不會是有賊吧。
林知憶想到這裏沒敢進去,萬一對方有槍怎麽辦。
她正在想怎麽辦的時候,就聽到裏麵有腳步聲,林知憶:“我去,還真有…”。
她話還沒說完對方就迅速的將她拉了進去關上了門,給後麵跟蹤的黑衣人看得一臉懵,“這是什麽操作?”
林知憶想反抗,但是那一瞬間她就落入了一個熟悉而溫暖的懷抱。
剛想說話就聽到對方帶著些沙啞的聲音溫柔的說道:“笨蛋,被人跟蹤了都不知道。”
聽到這聲音林知憶的心跟著揪了一下,咦?被人跟蹤了?啥時候的事兒。
她迴來路上心不在焉,確實沒注意到後麵有人,不過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慕南風。
她雙手環繞著他那充滿韌性的腰,“你怎麽了?”
“你不要我了”,慕南風委屈的聲音聽的林知憶心都軟了。
噶?她啥時候說不要他了??
“不至於吧,我不過是迴家找個東西而已。”林知憶順了順他的背。
“而且我走的時候找了你,沒看到你,打電話也不接,最後我就留了言。”
“……”
慕南風是真把手機這件事忘了。
“當時我在房間處理公司的事情,然後手機放在房間充電了,沒有想過你會打電話。”
“焱焱”,林知憶埋頭在慕南風胸懷,糯糯的喊了一聲。
慕南風突然身軀一震,將林知憶抱得更緊,“嗯,我在”
“謝謝你,謝謝你能一直喜歡我。”
“傻瓜,應該是我謝謝你才對,謝謝你出現在我生命中。”
慕南風鬆開林知憶,雙手握著她的肩膀,“我們要一直一直在一起,這輩子,下輩子,下下輩子都不離不棄。”
“嗯,好,一言為定。”
林知憶望著對方,雖然因為光線看不清對方的臉,但她伸出右手能準確的找到慕南風臉頰的位置,輕輕撫摸著。
隨後慕南風捧著她的小臉,吻了下去,兩人在黑暗中深情地迷失自我。
而外麵躲著的黑衣人見她進去這麽久後依然沒動靜,疑惑裏麵為什麽一點燈光都沒有。
隨即拿出了手機給林辰打電話,對方幾乎是秒接,“怎麽樣?”
“她來到了盛世豪庭,不過進門後就沒了動靜,燈也沒有打開。”
“她應該是發現你了,想引你進去,你可以撤了。”
“是”,黑衣人說完就消失在黑暗之中。
林辰捏著手機把玩著,“盛世豪庭,我記得5年前就是有人在盛世豪庭救了她,林靈,果然是你。”
盛世豪庭
此刻慕南風和林知憶緊緊的摟在一起,深情而炙熱的相吻著,根本沒把跟蹤的那人當迴事兒。
林知憶離開慕南風的嘴唇,大口喘著粗氣,摸索著並打開了門口客廳燈的開關。
一瞬間燈光的刺眼使她條件反射的撲向慕南風懷裏。
突然想起了跟蹤的那個黑衣人,“對了,跟蹤我的人怎麽處理?”
“不管他”,慕南風說完就橫抱著林知憶上了二樓。
“就,,就這麽不管了??”,林知憶驚訝的說著,雖然她也沒當迴事兒,,但是也不至於不管吧。
慕南風將林知憶輕輕放在床上,她看到慕南風如此憔悴的臉,心裏頓時充滿了心疼,“對不起,讓你擔心了。”
“沒有下次了”
雖然慕南風不說,林知憶也知道他找她時候的著急。
“嗯,我保證!”,林知憶左手伸出三根手指像模像樣的發著誓。
“不過你送我的那個水晶兔子吊墜我還是沒找到。”林知憶有些失望
“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在我身邊就好。”慕南風揉了揉林知憶的頭。
“不過你是從什麽時候知道我就是林靈的?”,林知憶望著傻乎乎的小腦袋,好奇的問他。
“從你被林辰追殺,我救你的那時候開始。”
“不對啊,這麽多年沒見麵了,你怎麽就如此確定我就是林靈呢?”
“其實最開始我也不是很確定,見著你第一麵的時候你滿臉都是傷口,但是你那眼睛很像林靈,我不會放過任何尋找你的機會,所以我才救下你。後來我查過你,即使林辰把你隱藏的很深,也被我查出了他幹的那些齷齪事。”
慕南風說完就輕輕將林知憶擁入懷中。
“看來全憑我這雙眼睛救了自己,那如果你救的那個人不是我,她隻是單純的長得像我,那你還會不會愛上她。”
林知憶脫口而出的問出了一個無腦的問題,連她自己都不知道答案到底是什麽,剛想跟他說不用迴答這個問題時就已聽到對方的迴答
“不會,我愛的人從始至終都是林靈,即使她長得再像你可終究不是你,從我們遇見的那一刻開始就我注定不會再愛上別的人。”
慕南風那雙抱著林知憶的雙手緊了緊,生怕林知憶下一秒就會離開自己。
林知憶感受到了他的力度,輕輕的笑出了聲,她能遇見他並且他愛的一直是自己才是此生最大的幸福。
說到底他還是要感謝林辰,如果沒有他自己估計也不會愛上慕南風。
“那之前你是知道那副涅盤是我畫的所以你才高價拍下的嗎?”,林知憶突然就明白了為什麽自己會一切順利,原來背後一直有他在。
“嗯”
“慕南風”
“嗯”
“你真好!”
“是林靈?”耳機那邊傳來了男聲。
“不清楚,太黑了看不清,是個女人。”黑衣人說道。
“悄悄跟上她。”
“是”,黑衣人說完就掛斷了電話,起身跟了上去。
林知憶迴到了盛世豪庭,本想迴慕家的,但是她出來這麽久了,他們應該都已經休息了,所以就不要去打擾他們了。
剛走到門前準備開門,卻發現門是打開的。
但是裏麵沒有任何燈光,黑的伸手不見五指,她走的時候明明是關了門的,咦,不會是有賊吧。
林知憶想到這裏沒敢進去,萬一對方有槍怎麽辦。
她正在想怎麽辦的時候,就聽到裏麵有腳步聲,林知憶:“我去,還真有…”。
她話還沒說完對方就迅速的將她拉了進去關上了門,給後麵跟蹤的黑衣人看得一臉懵,“這是什麽操作?”
林知憶想反抗,但是那一瞬間她就落入了一個熟悉而溫暖的懷抱。
剛想說話就聽到對方帶著些沙啞的聲音溫柔的說道:“笨蛋,被人跟蹤了都不知道。”
聽到這聲音林知憶的心跟著揪了一下,咦?被人跟蹤了?啥時候的事兒。
她迴來路上心不在焉,確實沒注意到後麵有人,不過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慕南風。
她雙手環繞著他那充滿韌性的腰,“你怎麽了?”
“你不要我了”,慕南風委屈的聲音聽的林知憶心都軟了。
噶?她啥時候說不要他了??
“不至於吧,我不過是迴家找個東西而已。”林知憶順了順他的背。
“而且我走的時候找了你,沒看到你,打電話也不接,最後我就留了言。”
“……”
慕南風是真把手機這件事忘了。
“當時我在房間處理公司的事情,然後手機放在房間充電了,沒有想過你會打電話。”
“焱焱”,林知憶埋頭在慕南風胸懷,糯糯的喊了一聲。
慕南風突然身軀一震,將林知憶抱得更緊,“嗯,我在”
“謝謝你,謝謝你能一直喜歡我。”
“傻瓜,應該是我謝謝你才對,謝謝你出現在我生命中。”
慕南風鬆開林知憶,雙手握著她的肩膀,“我們要一直一直在一起,這輩子,下輩子,下下輩子都不離不棄。”
“嗯,好,一言為定。”
林知憶望著對方,雖然因為光線看不清對方的臉,但她伸出右手能準確的找到慕南風臉頰的位置,輕輕撫摸著。
隨後慕南風捧著她的小臉,吻了下去,兩人在黑暗中深情地迷失自我。
而外麵躲著的黑衣人見她進去這麽久後依然沒動靜,疑惑裏麵為什麽一點燈光都沒有。
隨即拿出了手機給林辰打電話,對方幾乎是秒接,“怎麽樣?”
“她來到了盛世豪庭,不過進門後就沒了動靜,燈也沒有打開。”
“她應該是發現你了,想引你進去,你可以撤了。”
“是”,黑衣人說完就消失在黑暗之中。
林辰捏著手機把玩著,“盛世豪庭,我記得5年前就是有人在盛世豪庭救了她,林靈,果然是你。”
盛世豪庭
此刻慕南風和林知憶緊緊的摟在一起,深情而炙熱的相吻著,根本沒把跟蹤的那人當迴事兒。
林知憶離開慕南風的嘴唇,大口喘著粗氣,摸索著並打開了門口客廳燈的開關。
一瞬間燈光的刺眼使她條件反射的撲向慕南風懷裏。
突然想起了跟蹤的那個黑衣人,“對了,跟蹤我的人怎麽處理?”
“不管他”,慕南風說完就橫抱著林知憶上了二樓。
“就,,就這麽不管了??”,林知憶驚訝的說著,雖然她也沒當迴事兒,,但是也不至於不管吧。
慕南風將林知憶輕輕放在床上,她看到慕南風如此憔悴的臉,心裏頓時充滿了心疼,“對不起,讓你擔心了。”
“沒有下次了”
雖然慕南風不說,林知憶也知道他找她時候的著急。
“嗯,我保證!”,林知憶左手伸出三根手指像模像樣的發著誓。
“不過你送我的那個水晶兔子吊墜我還是沒找到。”林知憶有些失望
“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在我身邊就好。”慕南風揉了揉林知憶的頭。
“不過你是從什麽時候知道我就是林靈的?”,林知憶望著傻乎乎的小腦袋,好奇的問他。
“從你被林辰追殺,我救你的那時候開始。”
“不對啊,這麽多年沒見麵了,你怎麽就如此確定我就是林靈呢?”
“其實最開始我也不是很確定,見著你第一麵的時候你滿臉都是傷口,但是你那眼睛很像林靈,我不會放過任何尋找你的機會,所以我才救下你。後來我查過你,即使林辰把你隱藏的很深,也被我查出了他幹的那些齷齪事。”
慕南風說完就輕輕將林知憶擁入懷中。
“看來全憑我這雙眼睛救了自己,那如果你救的那個人不是我,她隻是單純的長得像我,那你還會不會愛上她。”
林知憶脫口而出的問出了一個無腦的問題,連她自己都不知道答案到底是什麽,剛想跟他說不用迴答這個問題時就已聽到對方的迴答
“不會,我愛的人從始至終都是林靈,即使她長得再像你可終究不是你,從我們遇見的那一刻開始就我注定不會再愛上別的人。”
慕南風那雙抱著林知憶的雙手緊了緊,生怕林知憶下一秒就會離開自己。
林知憶感受到了他的力度,輕輕的笑出了聲,她能遇見他並且他愛的一直是自己才是此生最大的幸福。
說到底他還是要感謝林辰,如果沒有他自己估計也不會愛上慕南風。
“那之前你是知道那副涅盤是我畫的所以你才高價拍下的嗎?”,林知憶突然就明白了為什麽自己會一切順利,原來背後一直有他在。
“嗯”
“慕南風”
“嗯”
“你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