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婚約無效
皇家閨史:棄女不認命 作者:我愛桂圓寶寶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蘇晴滿臉悲愴:“丁舅父,我娘臨終前告訴過我,我並不是父母的嫡親閨女,我隻是養女。”她說到此處,從脖子上掏出一塊紫檀木寄名鎖,“我娘說,終有一天,我嫡親的爹娘會來尋我。我娘還說,養父的真名叫蘇林,我娘的名字叫丁滿壇……”
坐在旁邊的師爺聽到這兩個名字,當即跳了起來,大聲道:“你說你養父叫什麽名字?”
圍觀的人群裏,中年女子已經擠到最前麵,目不轉睛地看著公堂上的少女,即便為奴為婢,但身上的氣質沉靜而貴氣的,真是她麽?他們尋到太子妃姣的女兒?
蘇晴迴道:“我養父叫蘇林,我養母叫丁滿壇。”
這名字有何不對?
周知縣看著中年女子失了平靜,知道這二人就是他們正在四下尋找的人,中年女子幾個箭步,邁入公堂,蹲下身子,捧著蘇晴脖子上的紫檀木寄名鎖,“是這個寄名鎖,是這個……這是老候爺當年親手雕刻的,用候府紫檀佛像的剩下材料雕的,攏共有四個,確實是老候爺的雕刻手法……”
中年女子的手微微輕顫,尋了整整五年了,方才打聽到一些消息,後來線索指向蘇林與丁滿壇。
中年女子扶了一下蘇晴,這是他們要尋的人,她說的都對得上,尤其蘇晴的眉眼,與太子妃有六分相似,還有三分像極了太子殿下,“你們丁家,一子配兩妻,我隻問你們一句,你們想保哪一樁婚約?”
丁足糧覺得有些不對勁,這可是公堂,這個女人怎麽就闖進來了,周知縣沒有喝斥,神色裏還有幾分討好。
丁舅母大聲道:“誰想要她一個不知來路的野、種,天曉得她是什麽人?還敢告我們,如此不孝,我們隻認馬家三小姐是兒媳,旁人誰都別想。”
他兒子是要做大官的,如何能娶個奴婢為妻,自是娶富家小姐為妻。
中年女子朗聲道:“周大人,既然他們不認蘇晴與丁大平有婚約,勞你當場判決,蘇晴與丁大平的婚約無效。”
周知縣看出中年女子的異樣,她嘀嘀咕咕看著那塊木鎖不知道說了什麽,但一定有大事發生,驚堂木一拍,朗聲道:“仁和縣石廟鎮蘇晴與丁大平婚約無效!”
丁舅母洋洋得意地微抬著下頜。
師父走近周知縣,在他耳邊低語了一陣。
周知縣道:“蘇晴與丁家再無幹係,丁家花掉蘇晴的銀錢就得細算一下,師爺,你來計算吧!”
師爺接過單子,這兩位貴人是東宮心腹,他們尋的人,必與東宮有關係。他似乎聽人說過,十四年前,京城發生“六王兵變”,太子妃雖為女流,卻英勇睿智,護著太子的姬妾兒女保命,當時太子妃正身懷有孕,腹中孩子沒了,而她剛滿周歲的嫡女也在那場混亂中失蹤。
難不成……
麵前的蘇晴亦隻十五歲,算算時間,那位郡主是在十四年前丟失的,該不會她便是太子嫡女?
師爺覺得自己猜到了真相,一定是這樣,麵前的小姑娘乃是皇家金枝玉葉,是太子妃唯一的骨血。
太子妃當年在宮變兵亂之中早產落胎,痛失嫡子,之後嫡女也失了蹤跡,但她賢惠有加,視東宮庶子庶女如己出,更是拚死保住了太子的兩個兒子。
因著這兒,滿朝沒有人不說太子妃賢惠的。
師爺心情激蕩,誰能想到,太子丟失的女兒會出現在數千裏外的綿州仁和縣,他輕咳幾聲:“丁家變賣蘇家房屋二十兩,處理丁滿壇後事花去四兩銀子,當有十六兩;丁家得蘇晴自賣銀錢五兩……”
待師爺一項項地誦出來,丁家當支付蘇晴紋銀一百八十兩,原該五十三兩,他還給算了利錢,越滾越多,從五十三兩變成了一百八十兩。
丁舅母望著師爺,“你是不是她的相好?怎的幫著她說話!”
周知縣嚇了一跳,師爺猜到的事,他現在亦猜到了,這是詆毀皇家郡主的名節,當真不要命了,“咆哮公堂,汙人名聲,杖責二十!”
令牌一丟,丁舅母被差役壓住,砰砰砰砰直接司杖刑。
丁舅母痛得撕心裂肺。
打罷了人,周知縣驚堂木一拍,“責令丁家當朝退還蘇晴身契文書,蘇晴恢複自由身……”
丁舅母剛被打了一頓。
丁足糧嚇得不輕,“我……我兒是舉人老爺,你們……”
“如此忘恩負義之輩,本官自會上稟朝廷,剝奪他的功名,他若為官,這樣的人必會為禍一方。”
立有官差取過蘇晴的身契。
中年女子接過,瞧看了一眼,身契上寫有蘇林、丁滿壇的名諱,果真沒錯,是他們一直尋找的兩人。
蘇林五年前已經戰死,臨死前,將蘇晴的事告訴了軍中的好友,此人遵他遺命,將他的書信傳給燕國公府,不想遺書在中途再生變故,信入大海,根本未傳到燕國公手裏。
東宮尋找嫡郡主波折重重,太子妃當年兵亂中負傷動了胎氣,早產下一個男胎,生下便是死胎,且被禦醫診斷:太子妃被毒箭傷及宮床,再不能生育子嗣。
唯一的嫡女是太子妃所有的指望,每至郡主生辰,太子妃就會把自己關在宮裏,所有人都不見,這是一個母親的愧疚與對孩子的思念。
因著這事,兩位郡王、太子對太子妃多有虧欠,司馬良娣因看護嫡郡主不力,自責、內疚而鬱鬱病亡,臨終請求娘家與左右心腹,一定要為太子妃尋迴嫡郡主。
上天垂憐,此次不負此行,總算尋到太子妃之女。
她當即將身契撕成碎片,蹲下身子道:“蘇晴,你隨我走,往後你是良民。”
蘇晴知道自己的身世,這一次,她見到了東宮派出的蘭姑姑,這是太子妃蘇氏身邊的陪嫁丫頭。
蘭姑姑扶起蘇晴,“你不必害怕,往後隻有人敬你、怕你,再不會有人傷你。”
蘇晴隨蘭姑姑自公堂邊角門去了後堂。
周知縣判了丁家賠償一百八十兩銀子,三日內送到縣衙,由他轉交給蘇晴。
周太太聽說蘭姑姑帶了蘇晴住入客院。
待周知縣判完案子,便尋了過來。
“老爺,那位民女……”
坐在旁邊的師爺聽到這兩個名字,當即跳了起來,大聲道:“你說你養父叫什麽名字?”
圍觀的人群裏,中年女子已經擠到最前麵,目不轉睛地看著公堂上的少女,即便為奴為婢,但身上的氣質沉靜而貴氣的,真是她麽?他們尋到太子妃姣的女兒?
蘇晴迴道:“我養父叫蘇林,我養母叫丁滿壇。”
這名字有何不對?
周知縣看著中年女子失了平靜,知道這二人就是他們正在四下尋找的人,中年女子幾個箭步,邁入公堂,蹲下身子,捧著蘇晴脖子上的紫檀木寄名鎖,“是這個寄名鎖,是這個……這是老候爺當年親手雕刻的,用候府紫檀佛像的剩下材料雕的,攏共有四個,確實是老候爺的雕刻手法……”
中年女子的手微微輕顫,尋了整整五年了,方才打聽到一些消息,後來線索指向蘇林與丁滿壇。
中年女子扶了一下蘇晴,這是他們要尋的人,她說的都對得上,尤其蘇晴的眉眼,與太子妃有六分相似,還有三分像極了太子殿下,“你們丁家,一子配兩妻,我隻問你們一句,你們想保哪一樁婚約?”
丁足糧覺得有些不對勁,這可是公堂,這個女人怎麽就闖進來了,周知縣沒有喝斥,神色裏還有幾分討好。
丁舅母大聲道:“誰想要她一個不知來路的野、種,天曉得她是什麽人?還敢告我們,如此不孝,我們隻認馬家三小姐是兒媳,旁人誰都別想。”
他兒子是要做大官的,如何能娶個奴婢為妻,自是娶富家小姐為妻。
中年女子朗聲道:“周大人,既然他們不認蘇晴與丁大平有婚約,勞你當場判決,蘇晴與丁大平的婚約無效。”
周知縣看出中年女子的異樣,她嘀嘀咕咕看著那塊木鎖不知道說了什麽,但一定有大事發生,驚堂木一拍,朗聲道:“仁和縣石廟鎮蘇晴與丁大平婚約無效!”
丁舅母洋洋得意地微抬著下頜。
師父走近周知縣,在他耳邊低語了一陣。
周知縣道:“蘇晴與丁家再無幹係,丁家花掉蘇晴的銀錢就得細算一下,師爺,你來計算吧!”
師爺接過單子,這兩位貴人是東宮心腹,他們尋的人,必與東宮有關係。他似乎聽人說過,十四年前,京城發生“六王兵變”,太子妃雖為女流,卻英勇睿智,護著太子的姬妾兒女保命,當時太子妃正身懷有孕,腹中孩子沒了,而她剛滿周歲的嫡女也在那場混亂中失蹤。
難不成……
麵前的蘇晴亦隻十五歲,算算時間,那位郡主是在十四年前丟失的,該不會她便是太子嫡女?
師爺覺得自己猜到了真相,一定是這樣,麵前的小姑娘乃是皇家金枝玉葉,是太子妃唯一的骨血。
太子妃當年在宮變兵亂之中早產落胎,痛失嫡子,之後嫡女也失了蹤跡,但她賢惠有加,視東宮庶子庶女如己出,更是拚死保住了太子的兩個兒子。
因著這兒,滿朝沒有人不說太子妃賢惠的。
師爺心情激蕩,誰能想到,太子丟失的女兒會出現在數千裏外的綿州仁和縣,他輕咳幾聲:“丁家變賣蘇家房屋二十兩,處理丁滿壇後事花去四兩銀子,當有十六兩;丁家得蘇晴自賣銀錢五兩……”
待師爺一項項地誦出來,丁家當支付蘇晴紋銀一百八十兩,原該五十三兩,他還給算了利錢,越滾越多,從五十三兩變成了一百八十兩。
丁舅母望著師爺,“你是不是她的相好?怎的幫著她說話!”
周知縣嚇了一跳,師爺猜到的事,他現在亦猜到了,這是詆毀皇家郡主的名節,當真不要命了,“咆哮公堂,汙人名聲,杖責二十!”
令牌一丟,丁舅母被差役壓住,砰砰砰砰直接司杖刑。
丁舅母痛得撕心裂肺。
打罷了人,周知縣驚堂木一拍,“責令丁家當朝退還蘇晴身契文書,蘇晴恢複自由身……”
丁舅母剛被打了一頓。
丁足糧嚇得不輕,“我……我兒是舉人老爺,你們……”
“如此忘恩負義之輩,本官自會上稟朝廷,剝奪他的功名,他若為官,這樣的人必會為禍一方。”
立有官差取過蘇晴的身契。
中年女子接過,瞧看了一眼,身契上寫有蘇林、丁滿壇的名諱,果真沒錯,是他們一直尋找的兩人。
蘇林五年前已經戰死,臨死前,將蘇晴的事告訴了軍中的好友,此人遵他遺命,將他的書信傳給燕國公府,不想遺書在中途再生變故,信入大海,根本未傳到燕國公手裏。
東宮尋找嫡郡主波折重重,太子妃當年兵亂中負傷動了胎氣,早產下一個男胎,生下便是死胎,且被禦醫診斷:太子妃被毒箭傷及宮床,再不能生育子嗣。
唯一的嫡女是太子妃所有的指望,每至郡主生辰,太子妃就會把自己關在宮裏,所有人都不見,這是一個母親的愧疚與對孩子的思念。
因著這事,兩位郡王、太子對太子妃多有虧欠,司馬良娣因看護嫡郡主不力,自責、內疚而鬱鬱病亡,臨終請求娘家與左右心腹,一定要為太子妃尋迴嫡郡主。
上天垂憐,此次不負此行,總算尋到太子妃之女。
她當即將身契撕成碎片,蹲下身子道:“蘇晴,你隨我走,往後你是良民。”
蘇晴知道自己的身世,這一次,她見到了東宮派出的蘭姑姑,這是太子妃蘇氏身邊的陪嫁丫頭。
蘭姑姑扶起蘇晴,“你不必害怕,往後隻有人敬你、怕你,再不會有人傷你。”
蘇晴隨蘭姑姑自公堂邊角門去了後堂。
周知縣判了丁家賠償一百八十兩銀子,三日內送到縣衙,由他轉交給蘇晴。
周太太聽說蘭姑姑帶了蘇晴住入客院。
待周知縣判完案子,便尋了過來。
“老爺,那位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