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停妻再娶
皇家閨史:棄女不認命 作者:我愛桂圓寶寶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喬六婆道:“我已雇了村口王二娃家的馬車,他會送你們去縣城,多帶些饅頭、包子上。”
用完飯後,喬六婆送王明與蘇晴出門。
王二娃趕著自家的馬車過來,今兒逢大集,附近會有不少村民趕縣城,這是一個板車,並無車棚,可以乘好幾個人,一個人收四文車錢,王二娃還會跑上好幾趟,爭取多賺些錢。
喬六婆給蘇晴塞了一個布包,“蘇姑娘,若你日後沒了去處,可來我家長住。”
這一次,她沒提讓蘇晴與王明訂親的主意。
蘇晴道:“喬六婆,若是丁莊的人來鬧,你們就告訴他,我去縣城告狀,狀告丁足糧,一子許兩家,忘恩負義……”
喬六婆搖了搖頭,“這事怕是不用說,昨兒夜裏,八婆得了消息,隻怕今兒一早,她就能宣揚得人人皆知。”
這般亦好,至少不會累及喬六婆祖孫。
馬車動,比人行走的速度快了幾度,路上又搭了兩個人,是一對母女,婦人帶著三歲的女兒去縣城走親戚,提了一籃子雞蛋。
半個時辰後,方見天色微明,縣城門口人來人往,挑著蔬菜、果子的村民,有的籮筐裏探出一個孩童的腦袋來,好奇地看著出入城門的人。
王二娃將馬車停在城門口,收了車錢,調轉馬頭,繼續迴去載村民。
婦人牽著孩子、提著雞蛋去走親戚。
王明道:“蘇姑娘知道縣衙麽?”
“我在縣城長大。”
七歲入李家當丫頭,但凡好人家,誰舍得女兒去做這人,聽說李縣丞是寒門學子,想來日子過得不差。
但再好,也比不得有父母疼愛,在自家度日輕鬆自在。
蘇晴抱著一包幹糧,穿過一條街巷,立在縣衙門口,看著那隻大鼓,再看著鼓下架子上放的鼓錘,取了鼓錘用力擊擂。
她要告丁家,為前世的自己,也為今生的不屈。
這一次,她要為自己而活。
咚!咚!咚——
鼓聲響,好事的立時尋聲而至,聚在周圍,這次告狀的居然是個年輕姑娘,長得還挺好看。
周知縣正擁著嬌妾睡得香甜,聽得一陣鼓響,當即惱喝:“大清早的,是誰在敲鼓?”
嬌妾道:“且使人去問。”
不多時,外頭傳來差役的聲音:“啟稟周大人,告狀的是石廟鎮丁莊民女蘇氏,她要告同村村民丁足糧,背信棄義,一子配兩妻,停妻另娶,作賤與兒子有婚約的未婚妻,將其賣給石廟鎮馬員外當侍妾;再告他忘恩負義,蘇氏為供未婚夫讀書,自賣進入李家當丫頭,將賣身銀子交給未婚夫付學費,還將之後八年的月例、主家賞銀供他讀書。未婚夫得中舉人,其父丁足糧竟忘恩負義,欺負孤女…………”
縣衙外,蘇晴擂了一會兒鼓聲,當即手舉狀紙,朗聲背誦:“請知縣大人為民女做主,民女冤枉啊!民主狀告丁足糧……”
喬六婆都知她的事,想來仁和縣知曉的百姓不少,自賣自身進入官宦人家當丫頭,隻求用賣身銀子與月例供未婚夫讀書,未婚夫得中舉人,而其父卻違背婚約,另聘他人,不僅如此,還將她以一百二十兩銀子賤賣給五旬老者為妾。
忘恩負義,這便是了。糟糠之妻不下堂,丁家兒子出息了,就將付出八年努力的未婚妻給賣了,這實在有違情理。
而此刻,縣衙後院裏,一個中年女子剛剛起來,是被這鼓聲吵醒的,雖是女子,已近中年,卻依舊是未嫁女打扮。
兩個丫頭一路疾走,侍候熱水,遞上帕子,“蘭姑姑今兒起得真早?”
中年女子點了一下頭,“有人告狀!”
“是石廟鎮蘇氏狀告未婚夫之父丁足糧。”
蘭姑姑麵露異色,“未過門的兒媳告未來翁爹?”
這倒是新鮮了,竟有這等奇事。
大周朝政治清明,周知縣不敢耽誤,萬一被對頭李縣丞盯上,說他耽誤正事,有人擊鼓,必須在半個時辰內開堂判案。
哈哈……
赴任一年有餘,他還是第一次遇到有人告狀呢。
一個民女告未來翁爹的,頗有有意思,必須得端正民風,他正缺政績,現在這樁算不算?
仁和縣告狀的百姓多,都是東家丟雞,西家丟鴨的小事,像現下這種大案子,很少見。百姓們多是聽過蘇晴的故事,知道石廟鎮的丁舉人得未婚妻、表妹資助寒窗苦讀,得中舉人。蘇晴一度成為女子典範,而丁大平則是兒郎典範。
可是沒想到這兩個人,居然還有另一段故事。
蘇晴跪在縣衙告狀時,丁足糧夫婦正帶了十幾個丁氏族裏的漢子、三個嘴利的婦人前往王莊,一路風風火火,洋洋得意,就聽王莊的婦人們三五成群,聚在一邊議論起來:
“喬六婆家收留的丫頭,今兒天未亮,就入縣衙告狀去了?”
丁莊的一個婦人聽到這兒,嚇了一跳,當即問道:“你們說蘇晴去縣衙告狀?她告誰?”
八婆打量著一行人,道:“聽說是告一個叫丁足糧的,說他一子配兩妻,停兒子未婚妻再娶,告丁足糧忘恩負義、背信棄義……”
一行人齊齊望向丁足糧。
丁舅母驚唿一聲:“蘇晴怎的不識好賴,我們送她去享榮華富貴,她……把老爺給告了?”
丁足糧一生從未進入官衙,“她……她怎麽告我?”
八婆是昨兒夜裏才聽說的,一晚上都沒睡好,得了這麽新鮮的事,她必須得告訴村裏的婦人、姑娘們啊,多有趣的事。
“知道誰是蘇晴罷?就是那個賣身為婢,用賣身銀子供未婚夫讀書,還數年如一日,將月例供給未婚夫讀書的,助未婚夫得中舉人的那位……”
說到這兒,王莊的婦人們哪裏不明白,丁家背信棄義,不願娶人不說,還把蘇晴賣給馬員外做侍妾。
這姑娘為了逃走,跳了碧水河,後來被王明、王巧兒兄妹所救,而今,她更是連夜去縣城告狀去了。
丁舅母道:“蘇晴真去縣衙了?”
八婆答道:“可不是麽,天未亮就走了,都這麽久了,人肯定在縣衙。”
丁舅母跺了一下腳,“誰給她的膽子,她連我家老爺都敢告?”
不能去喬六婆家鬧了,隻怕這一會兒,整個縣城都傳遍了。
這可如何是好?
用完飯後,喬六婆送王明與蘇晴出門。
王二娃趕著自家的馬車過來,今兒逢大集,附近會有不少村民趕縣城,這是一個板車,並無車棚,可以乘好幾個人,一個人收四文車錢,王二娃還會跑上好幾趟,爭取多賺些錢。
喬六婆給蘇晴塞了一個布包,“蘇姑娘,若你日後沒了去處,可來我家長住。”
這一次,她沒提讓蘇晴與王明訂親的主意。
蘇晴道:“喬六婆,若是丁莊的人來鬧,你們就告訴他,我去縣城告狀,狀告丁足糧,一子許兩家,忘恩負義……”
喬六婆搖了搖頭,“這事怕是不用說,昨兒夜裏,八婆得了消息,隻怕今兒一早,她就能宣揚得人人皆知。”
這般亦好,至少不會累及喬六婆祖孫。
馬車動,比人行走的速度快了幾度,路上又搭了兩個人,是一對母女,婦人帶著三歲的女兒去縣城走親戚,提了一籃子雞蛋。
半個時辰後,方見天色微明,縣城門口人來人往,挑著蔬菜、果子的村民,有的籮筐裏探出一個孩童的腦袋來,好奇地看著出入城門的人。
王二娃將馬車停在城門口,收了車錢,調轉馬頭,繼續迴去載村民。
婦人牽著孩子、提著雞蛋去走親戚。
王明道:“蘇姑娘知道縣衙麽?”
“我在縣城長大。”
七歲入李家當丫頭,但凡好人家,誰舍得女兒去做這人,聽說李縣丞是寒門學子,想來日子過得不差。
但再好,也比不得有父母疼愛,在自家度日輕鬆自在。
蘇晴抱著一包幹糧,穿過一條街巷,立在縣衙門口,看著那隻大鼓,再看著鼓下架子上放的鼓錘,取了鼓錘用力擊擂。
她要告丁家,為前世的自己,也為今生的不屈。
這一次,她要為自己而活。
咚!咚!咚——
鼓聲響,好事的立時尋聲而至,聚在周圍,這次告狀的居然是個年輕姑娘,長得還挺好看。
周知縣正擁著嬌妾睡得香甜,聽得一陣鼓響,當即惱喝:“大清早的,是誰在敲鼓?”
嬌妾道:“且使人去問。”
不多時,外頭傳來差役的聲音:“啟稟周大人,告狀的是石廟鎮丁莊民女蘇氏,她要告同村村民丁足糧,背信棄義,一子配兩妻,停妻另娶,作賤與兒子有婚約的未婚妻,將其賣給石廟鎮馬員外當侍妾;再告他忘恩負義,蘇氏為供未婚夫讀書,自賣進入李家當丫頭,將賣身銀子交給未婚夫付學費,還將之後八年的月例、主家賞銀供他讀書。未婚夫得中舉人,其父丁足糧竟忘恩負義,欺負孤女…………”
縣衙外,蘇晴擂了一會兒鼓聲,當即手舉狀紙,朗聲背誦:“請知縣大人為民女做主,民女冤枉啊!民主狀告丁足糧……”
喬六婆都知她的事,想來仁和縣知曉的百姓不少,自賣自身進入官宦人家當丫頭,隻求用賣身銀子與月例供未婚夫讀書,未婚夫得中舉人,而其父卻違背婚約,另聘他人,不僅如此,還將她以一百二十兩銀子賤賣給五旬老者為妾。
忘恩負義,這便是了。糟糠之妻不下堂,丁家兒子出息了,就將付出八年努力的未婚妻給賣了,這實在有違情理。
而此刻,縣衙後院裏,一個中年女子剛剛起來,是被這鼓聲吵醒的,雖是女子,已近中年,卻依舊是未嫁女打扮。
兩個丫頭一路疾走,侍候熱水,遞上帕子,“蘭姑姑今兒起得真早?”
中年女子點了一下頭,“有人告狀!”
“是石廟鎮蘇氏狀告未婚夫之父丁足糧。”
蘭姑姑麵露異色,“未過門的兒媳告未來翁爹?”
這倒是新鮮了,竟有這等奇事。
大周朝政治清明,周知縣不敢耽誤,萬一被對頭李縣丞盯上,說他耽誤正事,有人擊鼓,必須在半個時辰內開堂判案。
哈哈……
赴任一年有餘,他還是第一次遇到有人告狀呢。
一個民女告未來翁爹的,頗有有意思,必須得端正民風,他正缺政績,現在這樁算不算?
仁和縣告狀的百姓多,都是東家丟雞,西家丟鴨的小事,像現下這種大案子,很少見。百姓們多是聽過蘇晴的故事,知道石廟鎮的丁舉人得未婚妻、表妹資助寒窗苦讀,得中舉人。蘇晴一度成為女子典範,而丁大平則是兒郎典範。
可是沒想到這兩個人,居然還有另一段故事。
蘇晴跪在縣衙告狀時,丁足糧夫婦正帶了十幾個丁氏族裏的漢子、三個嘴利的婦人前往王莊,一路風風火火,洋洋得意,就聽王莊的婦人們三五成群,聚在一邊議論起來:
“喬六婆家收留的丫頭,今兒天未亮,就入縣衙告狀去了?”
丁莊的一個婦人聽到這兒,嚇了一跳,當即問道:“你們說蘇晴去縣衙告狀?她告誰?”
八婆打量著一行人,道:“聽說是告一個叫丁足糧的,說他一子配兩妻,停兒子未婚妻再娶,告丁足糧忘恩負義、背信棄義……”
一行人齊齊望向丁足糧。
丁舅母驚唿一聲:“蘇晴怎的不識好賴,我們送她去享榮華富貴,她……把老爺給告了?”
丁足糧一生從未進入官衙,“她……她怎麽告我?”
八婆是昨兒夜裏才聽說的,一晚上都沒睡好,得了這麽新鮮的事,她必須得告訴村裏的婦人、姑娘們啊,多有趣的事。
“知道誰是蘇晴罷?就是那個賣身為婢,用賣身銀子供未婚夫讀書,還數年如一日,將月例供給未婚夫讀書的,助未婚夫得中舉人的那位……”
說到這兒,王莊的婦人們哪裏不明白,丁家背信棄義,不願娶人不說,還把蘇晴賣給馬員外做侍妾。
這姑娘為了逃走,跳了碧水河,後來被王明、王巧兒兄妹所救,而今,她更是連夜去縣城告狀去了。
丁舅母道:“蘇晴真去縣衙了?”
八婆答道:“可不是麽,天未亮就走了,都這麽久了,人肯定在縣衙。”
丁舅母跺了一下腳,“誰給她的膽子,她連我家老爺都敢告?”
不能去喬六婆家鬧了,隻怕這一會兒,整個縣城都傳遍了。
這可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