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澤昀聽後,好奇的問她,“我說什麽了?”
沈蓓薇仔細的迴想,她能清楚的記得他說的那句話,沒想到他那麽深情,為了留住他心裏的那個人,甘願做替身,她沒有完全的把那句話說出來,她邊看他的臉色,邊說,“你說,阿詩不要離開我。”
張澤昀聽沈蓓薇說起魏喻詩的名字,立馬變臉,眼光變得暗淡,懶得多說,隻簡單的說了個嗯字。
莫稚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一副無精打采的樣子,若是以往,她肯定拿著筆,低頭做自己的設計。
現在,她什麽都設計不出來,她滿腦子都是段辰的那句話,“在我這裏,要麽是戀人,要麽是陌生人。”
欒聰看著從洗手間,迴來便傻了的莫稚,不知道她怎麽了,也不敢隨意的招惹她。
他怕莫稚會將怒氣撒到他的身上,畢竟女人一旦發火,可是跟火山爆發似的,這個道理他還是懂得。
他拿起要段辰簽字的文件,站起來,走向段辰的辦公室。
他敲了敲段辰的門,裏麵遲遲都沒有傳來“進來”的聲音,欒聰貼在門上,仔細的聽了聽,還是沒聽到。
他小聲地嘀咕,“出去了?”自己否定自己,“不可能,我沒看到啊。”又疑惑的說,“去洗手間了?”“哎呀,不管了,進去看看。”
他扭開門把手,打開門,滿屋子都是煙味。
段辰站在辦公室的落地窗前,手指夾著已經抽了半根的煙。
欒聰跟著段辰這麽久,從未見他抽過煙,這還是第一次。他將文件放在桌子上,看著他的背影,“辰哥,有份文件需要你簽字,我放在桌子上了。”
段辰取下煙,扔在地上,沒有迴頭,背對著他,“好。”
欒聰聽他說話,可以聽出來他興致不高,況且也還在壓製著自己的怒火。欒聰看著他一副不願意搭理人的背影,又想到坐在椅子上發呆的莫稚,心裏猜想這兩個人不會是鬧翻了?
莫稚桌子上的手機響了好多次,她才聽到,她無精打采的拿過手機,無力的對著那頭說,“喂。”
沈蓓薇本是高興的樣子,在聽到莫稚一副死氣沉沉的聲音後,她收起臉上的笑容,“阿稚,怎麽了?怎麽聽你說話那麽有氣無力的?”
莫稚淡淡的說了句,“沒事。你打電話來有什麽事?”
沈蓓薇將她接收到的喜事,高興的跟莫稚說,“我剛接到咱們初中班長的電話,她說她要結婚了。想讓我們倆給她當伴娘,她不知道你用的還是不是之前的號碼,所以讓我打給你,告訴你一聲。”
莫稚聽後,沒有激起太大的興趣,依舊淡淡的說了句,“嗯。”
沈蓓薇見她迴應自己,繼續說道,“你今天能請假不?”
莫稚看了看段辰的辦公室,僅兩秒,就又轉過頭,“能。”
沈蓓薇恢複一開始高興的語氣,“那太好了,她今天下午要去試婚紗,想讓我們一起跟著去,幫她看看穿哪個好看。”
莫稚沒有什麽興致,她拒絕道,“阿薇,我今天不舒服,不想去。等她結婚那天,我再去。”
沈蓓薇聽後,一口否決她,“阿稚,不行,你一定要跟我去,我好久都沒見過她,我不知道跟她說什麽,有你在身邊,我還不至於那麽尷尬。”
沈蓓薇對莫稚軟磨硬泡的,莫稚無奈答應下來。
林思雅是她們從初中到高中,這六年為數不多,一直在一個班的同學,況且也還是她們六年的班長。
林思雅和沈蓓薇在感情的路上,一定程度上是一樣的,她和她一樣在上學時代都有暗戀的人,唯一不同的是,林思雅和她心裏的人修成正果,而沈蓓薇隻能和他繼續做朋友。
莫稚猶豫著要不要去找段辰請假,畢竟他們剛剛才鬧崩。
經過再三的猶豫,她還是決定下來,她站在段辰的辦公室門口,伸出手,還沒來得及敲門,欒聰從裏麵打開門,他看了眼莫稚,而後又轉頭看向依舊站在落地窗前的段辰,他怕自己的聲音小,還很大聲的說,“莫姐。”
段辰聽到欒聰喊的莫姐,他立馬把手裏還未抽完的煙扔在地上,看了看腳底下的三四根煙頭,他移了移腳,立馬用腳擋住,以防他看到。
欒聰一打開門,莫稚便聞到滿屋子的煙味,她皺著眉,欒聰很有眼色的說,“莫姐,我出去。”
莫稚往後退了一步,給他讓路。
欒聰出去後,莫稚聞著滿屋子的煙味,強忍著,慢慢的走進去。
莫稚站在離段辰不遠不近的距離,段辰知道她在自己身後,一直都沒迴頭。莫稚看著他的後背,緩緩開口,“我今天想跟你請一天假。”
段辰想起她前天跟自己請假,說的是和謝曉在一起,後來被他撞到,她和丁銘羽拉拉扯扯的。今
天她又要請假,他心裏的怒火噌的爆發出來,他轉過頭,走了幾步,站在她的麵前,有種居高臨下的感覺看著她,滿嘴的煙味打在她的臉上,“怎麽?又要打著誰的名義做掩護?”
莫稚沒聽懂他說的什麽意思,疑惑的抬起頭看著他,他語氣裏有些自嘲,“讓我猜猜,你這次是拿誰來做掩護?上次是謝曉,這次是阿薇還是其他人?”
莫稚被他弄的莫名其妙,“你什麽意思?”
段辰也不管她是真的知道,還是真的不知道,他攬過她的腰,把她微微往前帶,莫稚稍微的踮著腳,段辰低下頭,距離近的,幾乎可以親到她,他幼稚的拿她請假做要挾,“請假可以,你給我什麽好處?”
莫稚覺得他真的是跟小孩子一樣幼稚,她暫時的忘掉他們是鬧崩的關係,她哈哈的笑起來。
段辰見她笑,攬在她腰間的手微微用力,咬著牙的說,“正經點,我認真的。以後,你再跟我請假,必須要給我好處,否則,別想請假。”
莫稚笑的沒有剛剛那般肆意,她稍微收斂了些,但臉上依舊帶笑,“沒想到段總竟然這麽幼稚。”
沈蓓薇仔細的迴想,她能清楚的記得他說的那句話,沒想到他那麽深情,為了留住他心裏的那個人,甘願做替身,她沒有完全的把那句話說出來,她邊看他的臉色,邊說,“你說,阿詩不要離開我。”
張澤昀聽沈蓓薇說起魏喻詩的名字,立馬變臉,眼光變得暗淡,懶得多說,隻簡單的說了個嗯字。
莫稚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一副無精打采的樣子,若是以往,她肯定拿著筆,低頭做自己的設計。
現在,她什麽都設計不出來,她滿腦子都是段辰的那句話,“在我這裏,要麽是戀人,要麽是陌生人。”
欒聰看著從洗手間,迴來便傻了的莫稚,不知道她怎麽了,也不敢隨意的招惹她。
他怕莫稚會將怒氣撒到他的身上,畢竟女人一旦發火,可是跟火山爆發似的,這個道理他還是懂得。
他拿起要段辰簽字的文件,站起來,走向段辰的辦公室。
他敲了敲段辰的門,裏麵遲遲都沒有傳來“進來”的聲音,欒聰貼在門上,仔細的聽了聽,還是沒聽到。
他小聲地嘀咕,“出去了?”自己否定自己,“不可能,我沒看到啊。”又疑惑的說,“去洗手間了?”“哎呀,不管了,進去看看。”
他扭開門把手,打開門,滿屋子都是煙味。
段辰站在辦公室的落地窗前,手指夾著已經抽了半根的煙。
欒聰跟著段辰這麽久,從未見他抽過煙,這還是第一次。他將文件放在桌子上,看著他的背影,“辰哥,有份文件需要你簽字,我放在桌子上了。”
段辰取下煙,扔在地上,沒有迴頭,背對著他,“好。”
欒聰聽他說話,可以聽出來他興致不高,況且也還在壓製著自己的怒火。欒聰看著他一副不願意搭理人的背影,又想到坐在椅子上發呆的莫稚,心裏猜想這兩個人不會是鬧翻了?
莫稚桌子上的手機響了好多次,她才聽到,她無精打采的拿過手機,無力的對著那頭說,“喂。”
沈蓓薇本是高興的樣子,在聽到莫稚一副死氣沉沉的聲音後,她收起臉上的笑容,“阿稚,怎麽了?怎麽聽你說話那麽有氣無力的?”
莫稚淡淡的說了句,“沒事。你打電話來有什麽事?”
沈蓓薇將她接收到的喜事,高興的跟莫稚說,“我剛接到咱們初中班長的電話,她說她要結婚了。想讓我們倆給她當伴娘,她不知道你用的還是不是之前的號碼,所以讓我打給你,告訴你一聲。”
莫稚聽後,沒有激起太大的興趣,依舊淡淡的說了句,“嗯。”
沈蓓薇見她迴應自己,繼續說道,“你今天能請假不?”
莫稚看了看段辰的辦公室,僅兩秒,就又轉過頭,“能。”
沈蓓薇恢複一開始高興的語氣,“那太好了,她今天下午要去試婚紗,想讓我們一起跟著去,幫她看看穿哪個好看。”
莫稚沒有什麽興致,她拒絕道,“阿薇,我今天不舒服,不想去。等她結婚那天,我再去。”
沈蓓薇聽後,一口否決她,“阿稚,不行,你一定要跟我去,我好久都沒見過她,我不知道跟她說什麽,有你在身邊,我還不至於那麽尷尬。”
沈蓓薇對莫稚軟磨硬泡的,莫稚無奈答應下來。
林思雅是她們從初中到高中,這六年為數不多,一直在一個班的同學,況且也還是她們六年的班長。
林思雅和沈蓓薇在感情的路上,一定程度上是一樣的,她和她一樣在上學時代都有暗戀的人,唯一不同的是,林思雅和她心裏的人修成正果,而沈蓓薇隻能和他繼續做朋友。
莫稚猶豫著要不要去找段辰請假,畢竟他們剛剛才鬧崩。
經過再三的猶豫,她還是決定下來,她站在段辰的辦公室門口,伸出手,還沒來得及敲門,欒聰從裏麵打開門,他看了眼莫稚,而後又轉頭看向依舊站在落地窗前的段辰,他怕自己的聲音小,還很大聲的說,“莫姐。”
段辰聽到欒聰喊的莫姐,他立馬把手裏還未抽完的煙扔在地上,看了看腳底下的三四根煙頭,他移了移腳,立馬用腳擋住,以防他看到。
欒聰一打開門,莫稚便聞到滿屋子的煙味,她皺著眉,欒聰很有眼色的說,“莫姐,我出去。”
莫稚往後退了一步,給他讓路。
欒聰出去後,莫稚聞著滿屋子的煙味,強忍著,慢慢的走進去。
莫稚站在離段辰不遠不近的距離,段辰知道她在自己身後,一直都沒迴頭。莫稚看著他的後背,緩緩開口,“我今天想跟你請一天假。”
段辰想起她前天跟自己請假,說的是和謝曉在一起,後來被他撞到,她和丁銘羽拉拉扯扯的。今
天她又要請假,他心裏的怒火噌的爆發出來,他轉過頭,走了幾步,站在她的麵前,有種居高臨下的感覺看著她,滿嘴的煙味打在她的臉上,“怎麽?又要打著誰的名義做掩護?”
莫稚沒聽懂他說的什麽意思,疑惑的抬起頭看著他,他語氣裏有些自嘲,“讓我猜猜,你這次是拿誰來做掩護?上次是謝曉,這次是阿薇還是其他人?”
莫稚被他弄的莫名其妙,“你什麽意思?”
段辰也不管她是真的知道,還是真的不知道,他攬過她的腰,把她微微往前帶,莫稚稍微的踮著腳,段辰低下頭,距離近的,幾乎可以親到她,他幼稚的拿她請假做要挾,“請假可以,你給我什麽好處?”
莫稚覺得他真的是跟小孩子一樣幼稚,她暫時的忘掉他們是鬧崩的關係,她哈哈的笑起來。
段辰見她笑,攬在她腰間的手微微用力,咬著牙的說,“正經點,我認真的。以後,你再跟我請假,必須要給我好處,否則,別想請假。”
莫稚笑的沒有剛剛那般肆意,她稍微收斂了些,但臉上依舊帶笑,“沒想到段總竟然這麽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