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我拿房產證給您看看?」方哲撓撓頭,從隨身的背包中取出房產證,房產證是白紙黑字,寫著錢建雄的大名。
「這是我小舅舅,我們有戶口本,再給你看看,這是我媽,也姓錢,還跟我舅舅在一張戶口本沒分開呢!為了分房子……」
「行了,少說兩句沒人把你當啞巴。」耳機中又傳來了錢建雄暴跳如雷的聲音。
知道了知道了。
方哲在肚子裏腹誹,真是的,要不是看在大小姐和……錢方哲註:不是錢建雄,是鈔票的那個錢的麵子上,他會接下這個吃力不討好的活?
不過好在,葉可可相信了。
「行,怎麽租?租三押一?」
早就被打點過的方哲連忙擺手:「不用不用,租一個月付一個月好了,這個月已經過了七八天了,算了這個月不要錢,下個月開始。給,鑰匙給你了奧。」
說著,便將鑰匙拋給了葉可可。方哲轉身,瀟灑地輝了揮手:「不要迷戀哥,哥隻是個傳說。」
還沒出門,又聽到耳機裏的暴跳如雷:「你沙雕嗎?有這樣做生意的?有這樣租房的?」
方哲挖挖耳朵,將那個隱形耳機給掏了出來。
「小舅舅,過程不重要,結果才是重要的。」他自言自語地打開手機銀行,帳戶中已經轉入了一筆收益。
「還是大小姐給力!奧利給!我要做大小姐的小跟班!」
不管那耳麥中的喋喋不休,方哲邁著輕快的步伐走了。
走,去繁花盛開喝一杯吧!
葉可可拿著鑰匙有些無所適從。
「這個人?可信嗎?」
「可信吧。」江明霧無所謂,「我挺喜歡這房子的,租了吧。」
「行!」反正撿了個大便宜,葉可可答應了下來,「不過還是要換個鎖,裝個入戶監控,不然我不放心……」
話音未落,葉可可已經開始著手替江明霧打點房間。
「這裏,放一個懶人沙發,你應該喜歡吧?這裏裝一個書架,你覺得怎麽樣?這裏可以做吧檯……」
江明霧撇撇嘴:是你喜歡吧?
不過,有什麽所謂呢?
你喜歡,我喜歡,都是好的。
第23章 所有錢
江明霧的被圈養生活過得很愜意,葉可可是一個非常敬業的飼主。
敬業到什麽程度?大抵想要從頭到腳「改造」江明霧。
既然物質上無從下手,那隻好從精神層麵開始叭。
第一步,葉可可搬來了一大堆的書籍。
都是舊書,甚至殘破不堪。
但是書籍的意義從來不在於新舊。
對於有些人,書非借不能讀,對於有些人,書是朋友是陪伴。這些書籍上的烙印,是主人撫摸過的痕跡。或者說,正是因為有了這些印記,這些舊書殘卷才有了新的意義。
江明霧隨手翻閱這些書籍,並不是一個批次購入,顯然主人是一個又喜歡書籍,又囊中羞澀的人——有好些書籍上打著某某圖書館、某某借閱室的鋼印,這些書是圖書機構翻新時候更新賣出來的舊書。
每一本都染上了時間的溫度。
江明霧甚至能夠想像,有個女孩用了數年乃至十數年的時間才將這些書籍收集起來,並每一本都珍惜備至、再三。
「雖然很舊,但都是值得一看的好書。」葉可可替這些殘本說話。
像是在據理力爭,證明這些殘破的書本有意義,就像她的存在,也有意義一樣。
「恩。」江明霧翻閱這些書籍,有好些她曾經看過,甚至因為經典特意讀過英文原版;也有一部分是她沒有看過的小眾書籍,雖然不曾涉獵,看這書單的一貫水準,想必也是精品。
「因為我沒有餘錢買可有可無的書。」葉可可旋即自嘲地笑笑,「我以前……不,我現在也不算富裕。」
「算。」江明霧卻忽然道,她隻是說有了一個字,然後揚起那招牌似的明媚的笑容。
嗬,明明名字是霧蒙蒙的,偏生笑起來那樣陽光燦爛。
「你擁有我,我很貴重。」她說,半真半假。
「別逗了。」葉可可被逗笑了,但是也感動,「人如天邊的明月,是不可擁有。」福至心靈,忽然想起一句古早的歌詞——
人如天上的明月,是不可擁有。
情如曲過,隻遺留無可挽救再分別。
為何隻是失望,填滿我的空虛。
這夜晚,沒有吻別……
「但我的心每分每刻仍然被她占有……我的牽掛,我的渴望,直至以後。」江明霧很自然地接下去。
兩人俱是一愣,誰都沒有料想到這樣身份背景、性格心性完全不同的兩個人,竟然如此合拍。
「年紀不大,怎麽偏生喜歡這樣古早的苦情歌曲?」江明霧立刻轉移話題,不認同地聳聳肩。她聽過這歌曲,也會唱幾句,但是並不喜歡。太悲情。
江明霧的理念中,隻要你願意,人生就可以不悲情。
「你不也喜歡?」葉可可反擊,「不然能接住下一句?」
江明霧沒想到向來逆來順受的葉可可也有機靈的一天,她一噎,她想替自己辯解,熟悉是因為她記憶力好,她會哼唱是因為……才不是因為那是葉可可先起了頭。
「我怎麽一樣?」江明霧起了逗弄的心思,「我那是生活所迫,有客人點歌——夜上海也好,女人花也好——總歸不能拒絕吧?你怎麽說的?我敬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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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小舅舅,我們有戶口本,再給你看看,這是我媽,也姓錢,還跟我舅舅在一張戶口本沒分開呢!為了分房子……」
「行了,少說兩句沒人把你當啞巴。」耳機中又傳來了錢建雄暴跳如雷的聲音。
知道了知道了。
方哲在肚子裏腹誹,真是的,要不是看在大小姐和……錢方哲註:不是錢建雄,是鈔票的那個錢的麵子上,他會接下這個吃力不討好的活?
不過好在,葉可可相信了。
「行,怎麽租?租三押一?」
早就被打點過的方哲連忙擺手:「不用不用,租一個月付一個月好了,這個月已經過了七八天了,算了這個月不要錢,下個月開始。給,鑰匙給你了奧。」
說著,便將鑰匙拋給了葉可可。方哲轉身,瀟灑地輝了揮手:「不要迷戀哥,哥隻是個傳說。」
還沒出門,又聽到耳機裏的暴跳如雷:「你沙雕嗎?有這樣做生意的?有這樣租房的?」
方哲挖挖耳朵,將那個隱形耳機給掏了出來。
「小舅舅,過程不重要,結果才是重要的。」他自言自語地打開手機銀行,帳戶中已經轉入了一筆收益。
「還是大小姐給力!奧利給!我要做大小姐的小跟班!」
不管那耳麥中的喋喋不休,方哲邁著輕快的步伐走了。
走,去繁花盛開喝一杯吧!
葉可可拿著鑰匙有些無所適從。
「這個人?可信嗎?」
「可信吧。」江明霧無所謂,「我挺喜歡這房子的,租了吧。」
「行!」反正撿了個大便宜,葉可可答應了下來,「不過還是要換個鎖,裝個入戶監控,不然我不放心……」
話音未落,葉可可已經開始著手替江明霧打點房間。
「這裏,放一個懶人沙發,你應該喜歡吧?這裏裝一個書架,你覺得怎麽樣?這裏可以做吧檯……」
江明霧撇撇嘴:是你喜歡吧?
不過,有什麽所謂呢?
你喜歡,我喜歡,都是好的。
第23章 所有錢
江明霧的被圈養生活過得很愜意,葉可可是一個非常敬業的飼主。
敬業到什麽程度?大抵想要從頭到腳「改造」江明霧。
既然物質上無從下手,那隻好從精神層麵開始叭。
第一步,葉可可搬來了一大堆的書籍。
都是舊書,甚至殘破不堪。
但是書籍的意義從來不在於新舊。
對於有些人,書非借不能讀,對於有些人,書是朋友是陪伴。這些書籍上的烙印,是主人撫摸過的痕跡。或者說,正是因為有了這些印記,這些舊書殘卷才有了新的意義。
江明霧隨手翻閱這些書籍,並不是一個批次購入,顯然主人是一個又喜歡書籍,又囊中羞澀的人——有好些書籍上打著某某圖書館、某某借閱室的鋼印,這些書是圖書機構翻新時候更新賣出來的舊書。
每一本都染上了時間的溫度。
江明霧甚至能夠想像,有個女孩用了數年乃至十數年的時間才將這些書籍收集起來,並每一本都珍惜備至、再三。
「雖然很舊,但都是值得一看的好書。」葉可可替這些殘本說話。
像是在據理力爭,證明這些殘破的書本有意義,就像她的存在,也有意義一樣。
「恩。」江明霧翻閱這些書籍,有好些她曾經看過,甚至因為經典特意讀過英文原版;也有一部分是她沒有看過的小眾書籍,雖然不曾涉獵,看這書單的一貫水準,想必也是精品。
「因為我沒有餘錢買可有可無的書。」葉可可旋即自嘲地笑笑,「我以前……不,我現在也不算富裕。」
「算。」江明霧卻忽然道,她隻是說有了一個字,然後揚起那招牌似的明媚的笑容。
嗬,明明名字是霧蒙蒙的,偏生笑起來那樣陽光燦爛。
「你擁有我,我很貴重。」她說,半真半假。
「別逗了。」葉可可被逗笑了,但是也感動,「人如天邊的明月,是不可擁有。」福至心靈,忽然想起一句古早的歌詞——
人如天上的明月,是不可擁有。
情如曲過,隻遺留無可挽救再分別。
為何隻是失望,填滿我的空虛。
這夜晚,沒有吻別……
「但我的心每分每刻仍然被她占有……我的牽掛,我的渴望,直至以後。」江明霧很自然地接下去。
兩人俱是一愣,誰都沒有料想到這樣身份背景、性格心性完全不同的兩個人,竟然如此合拍。
「年紀不大,怎麽偏生喜歡這樣古早的苦情歌曲?」江明霧立刻轉移話題,不認同地聳聳肩。她聽過這歌曲,也會唱幾句,但是並不喜歡。太悲情。
江明霧的理念中,隻要你願意,人生就可以不悲情。
「你不也喜歡?」葉可可反擊,「不然能接住下一句?」
江明霧沒想到向來逆來順受的葉可可也有機靈的一天,她一噎,她想替自己辯解,熟悉是因為她記憶力好,她會哼唱是因為……才不是因為那是葉可可先起了頭。
「我怎麽一樣?」江明霧起了逗弄的心思,「我那是生活所迫,有客人點歌——夜上海也好,女人花也好——總歸不能拒絕吧?你怎麽說的?我敬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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