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間又是大半個月過去了。


    這期間飯店這邊一切順利,生意也是一如既往的火爆。


    快到月末的時候,林楓抽空將飯店開業到現在以來的賬目做了一個統計。


    除去房租,飯店裝修的費用,以及人工水電等等成本之外,總體還有1000多塊錢的餘利。


    這個成績還是挺出乎林楓的意料的。


    畢竟飯店前期的投資不少,他本來還想著能在半年內將賬目拉平就算不錯了,結果倒是給了他一個不小的驚喜。


    除此之外,養殖場那邊的修建工作也進度神速。


    按照這樣的效率,最多再有一個月,養殖場應該就能正式運營了。


    到時候對林楓來說,又將是一個穩定的營收點。


    與此同時,家裏蓋房子的事也在如火如荼地進行著。


    林永誌和鄭慧蘭加上林雪三人每天除了吃飯睡覺,就是去房子那邊守著,簡直是迫不及待想要住進新房子。


    林楓和林樂樂因為忙著飯店的事,基本上幾天才會迴去一趟。


    眼見著自家樓房的雛形一點點顯露出來,一家人的心裏高興又激動。


    時間很快就到了8月底。


    這天下午,林楓提前去村子裏將父母和姐姐林雪三人接來了城裏。


    因為再過兩天,小妹林樂樂就要去省城的錦城大學報到了。


    林楓想著把一家人接來,也好給林樂樂送行。


    “樂樂,去省城的車票你買好了嗎?還有去學校的路你曉得咋走不?我聽說省城特別大,到時候你要是迷路了可咋辦啊?”鄭慧蘭一來就是各種擔憂。


    她家樂樂長這麽大都還沒出過文縣呢,這一下子就要去省城那種陌生的大城市,她咋可能不擔心。


    尤其樂樂還是個女孩子,這一路上要是遇到個啥危險的可怎麽得了。


    “媽,你不用擔心我,路線啥的學校的通知書上麵都有寫呢!再說了,哥到時候會送我去的!”林樂樂笑著說道。


    這事兒林楓也是前幾天才跟她講的,說是不放心她一個人去省城,要送她到學校。


    林樂樂本來就對獨自去省城這事有點兒害怕,聽到林楓這樣說,頓時覺得心裏的那塊兒石頭落地了,於是也欣然答應了。


    “是嗎?小楓你要去省城送樂樂?”旁邊的林雪聞言立馬問道。


    “嗯,我早就想好了,樂樂一個女孩子出這麽遠的門兒確實不太安全,我還是送她一趟比較好。”林楓當著眾人答道。


    當然了,送小妹樂樂其實隻是其中的一個目的。


    還有一個目的,就是他其實也想去省城看看。


    西南省的省城名叫錦城,前世林楓可是在那裏上了4年的大學,對於錦城還是比較熟悉的。


    作為整個西南地區的經濟中心,未來人口超過2000萬的大城市,林楓知道錦城將來的潛力有多大。


    而他想要有更好的發展,必定要去錦城尋找一些新的機會。


    這也是他早就想好的一步。


    “那好那好,有小楓你去送樂樂,我也就放心了。”聽到林楓這個迴答,鄭慧蘭的一顆心總算是落地了。


    雖說兒子林楓也沒去過錦城吧,但兄妹倆一起好歹有個照應,她也不至於太過擔心。


    這時林永誌像是突然想到了什麽,對著林楓說道:“小楓啊,要不這樣,你聯係一下你堂哥嘉華,他不是在省城工作嗎?看他到時候能不能抽空去接一下你和樂樂?”


    “我堂哥?”林楓愣了一秒,隨後才想起林永誌口中這人是誰。


    林嘉華,也就是林楓的二叔林永光的兒子。


    早幾年也是考上了省城的大學,後來被分配到了省城的報社工作,算得上是他們林家小輩中如今最有出息最體麵的人了。


    用後世的話來說就是,那就是典型的“別人家的孩子”。


    之前父親林永誌也時常提起這個林嘉華,每次都是各種表揚,還要求林楓他們幾個都要向堂哥學習看齊。


    隻不過林永誌越是這樣說,原主“林楓”就越是想要唱反調。


    可能因為自己是學渣,所以對學霸有著天然的排斥吧。


    再加上那林嘉華張揚的性格,讓“林楓”總覺得對方特別的嘚瑟,非常的不喜。


    比如“林楓”小時候去二叔家裏,林嘉華就會拿出自己的一些時髦玩意兒在“林楓”的麵前顯擺。


    林楓一個村子裏的孩子,哪裏見過那些城裏孩子的東西,自然就會表現得很驚訝。


    每當這個時候,林嘉華就會當場對“林楓”問出類似於‘啥?你連這個都沒見過啊?你連這個都不曉得啊?’這種明知故問的話,搞得“林楓”像個傻乎乎的土包子。


    當然了,事實上他也確實是個土包子。


    但是人都是有自尊心的,別看“林楓”那個時候年齡小,可也是很要麵子的。


    幾次被林嘉華弄得這麽下不了台,“林楓”也就不願意去二叔家玩兒了,那樣就不用見那個討厭的堂哥了。


    因此,後來“林楓”跟林嘉華基本上一年到頭都很難見上一麵,漸漸地兩人除了知道對方的存在之外,基本上就是很陌生的親戚罷了。


    這便是林楓的腦子裏對堂哥林嘉華所有的記憶了。


    一句話來說,那就是看不順眼。


    再具體一點,就是非常看不順眼。


    “咳咳……爸啊,我覺得吧,還是不要麻煩人家為好,反正從車站去學校的路我都已經很清楚了,到時候跟樂樂自己過去就是了,何必給人家添麻煩呢?”輕咳了兩聲,林楓將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


    拋開他和那個堂哥本來關係就一般不說,林楓也沒有麻煩別人的習慣。


    能自己解決就自己解決,何必沒事欠別人的人情呢?


    不過林永誌顯然並不這樣認為,當即皺了皺眉,對著林楓說道:“哎!小楓你這話說的,都是親戚那有啥麻煩的?再說嘉華也是上過大學的,趁此機會樂樂還能向他請教一下大學裏麵的情況,這不挺好的嗎?”


    林永誌就是典型的這個年代的人的思維,把親戚關係看得比較重。


    在他的意識裏,親戚嘛,當然是要多走動走動。


    這樣關係才能更好的維係下去。


    “小楓,你爸說的對,我也覺得提前聯係一下嘉華比較好,你和樂樂畢竟都沒去過省城,有嘉華在,你們倆也能少走點兒彎路。”鄭慧蘭也在一旁勸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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