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需一帖藥,就能忽視年齡、身體等諸多因素,直接讓人患上阿爾茨海默症,這在江景辰看來是一件極為不可思議之事。
江湖上不是沒有可以令人失智的毒藥,隻不過那些都是服用即瘋,完全就是一個瘋子,中間沒有緩衝,且極易被診斷出來。
失魂散則不一樣,服用之後有一股過程,人還是那個人,但就像是三魂七魄丟了一魂一魄,變得不完整。
若是年長者中了失魂散,則會被歸做老年病。
若是年輕者,則會被歸於鬼怪作祟。
封建朝廷,鬼神之說令人敬畏。
當初,若非那位大能主動承認,前朝沒有一位醫者能夠診斷出乃是中毒之禍。
僅“失魂散”三個字,就引得目光全都集中在青玉身上。
見狀,青玉滿臉無辜,說道:“你們看我也沒有,我目前還隻是在嚐試,能不能煉出來還得兩說。”
畢竟師父號稱毒王,並且鑽研那麽多年都沒個結果,她天賦再高,也難保證一定能夠煉製成功,隻不過經曆些許事情,腦海中有了新的想法,試試看罷了。
江景辰鼓勵道:“往後你就負責專心煉藥,我相信你的能力,將失魂散煉製出來也隻是時間問題,往後需要什麽盡管提,隻要花錢能解決的都不叫事。”
青玉狐疑道:“公子是需要用失魂散做什麽嗎?”
江景辰含笑道:“等你煉出來就知道了,眼下說這些沒用。”
青玉似懂非懂,點了點頭,說道:“我會盡力。”
三天的時間轉瞬即逝,期間魏秉文再沒來過百樂門。
派去的天眾部成員傳迴消息,說是魏家砸下重金,聘請了十五位一流高手以作護衛。
人不少,可也不多。
若是平日倒也足夠,海上充滿了未知的風險,魏家老大究竟能不能活著歸京,隻有老天爺才知道。
這一日,潘彌業突然人傳了口信,要求江景辰即刻迴刑部述職。
屁股上的傷勢早已養好,江景辰沒了合適的借口,隻得換上官服前去刑部報到。
剛一見麵,潘彌業便熱情招唿道:“江賢侄,可算是把你給等來了,這裏有幾件案子需要你來處理,快拿去看看。”
言罷,將三份卷宗塞了過去。
江景辰隨手翻開,隻大致掃了一眼,眉頭便皺了起來。
“這案子居然能過初審?大人,您這不是在開玩笑吧?”
卷宗涉及到一個人,吏部尚書家的嫡幺子,上告縱容家仆害人性命。
死的是為普通平民百姓,這種事情放在大周朝根本不算個事,賠些錢財就能夠解決,連板子都不用挨。
依著不成文的規矩,這件案子早就該壓下去了。
對方可是吏部尚書,潘彌業這樣的人精,不可能不曉得其中利害,卻依舊安排了初審,並且還特意將他喊迴刑部查案。
是聖上的意思?
還是政事堂?
六部隸屬尚書省,其中吏部乃是重中之重,政事堂沒道理會找手下人的麻煩,那就應該是聖上的意思。
這才剛收拾完朱全章,搞了個海運司,就又迫不及待的要收拾吏部尚書了?
政治眼光不夠長視,看不清這起案件背後將會牽扯進多少人,江景辰能確定的事情就隻有一件:吏部尚書不好惹。
政事堂眾位相爺好歹還會顧忌下身份,不會親自出手對付他。
可吏部尚書就不一樣了,人家手裏頭可還掌握著官員評優的權利,弄不好轉頭就給你個小鞋穿穿。
不會死人,但一定會很難受。
樹欲靜,而風不止。
江景辰不願四處樹敵,奈何聖上不樂意。
哎!
該怎麽辦?
潘彌業冷眼旁觀,臉上笑容卻是讓人挑不出毛病,“嗬嗬”笑了幾聲,說道:“事關一條無辜之人性命,此案非你不可。”
江景辰試探道:“要不,把案子推給大理寺去查?”
潘彌業立刻板起臉,正色道:“命案本就歸刑部審查,如何能夠推給大理寺?更何況如今已在刑部過了堂,更不可能放任不管。無用之言別再說了,拿了卷宗快去辦案。”
江景辰商量道:“大理寺不行,京兆府也好啊,他們有辦案權,這案子交給京兆尹來辦,下官甘心從旁輔助。”
你是甘心了,旁人又豈能甘心?這小子倒也機靈,還知道多拉一個下水,隻可惜......
潘彌業暗自搖頭感慨,揮手道:“你一人足矣,快去。”
這可不像朱全章所任秘書監,六部當中,當以吏部為最,如果是禮部尚書犯罪倒還好處理,可偏偏是人家嫡幺子。
江景辰迴到堂屋,再度翻開卷宗,冷不丁看到了一行字,不禁驚唿道:“我去,韓紹睿,十三歲?”
再往下看,更是不得了。
根據卷宗所記錄的案件情況,起因是因為有三名男子當街強搶民女,被路過的韓紹睿遇見,於是便吩咐仆從上前幫忙。
衝撞之下,家仆用勁過大,將其中一人推向街道旁的攤子,好巧不巧就撞到了頭,一下就死了。
事情到這裏倒還不算壞,表麵上看是上演了一出“英雄救美”。
繼續再往下看,事情出現了巨大的反轉。
被搶的女子乃是死者的未婚妻,寫了婚書,下了聘禮,隻待吉日一道將人娶進門。
誰曾想,那女子竟與一位窮學子私下定了終身,那日正是相遇私奔之時,被男方發現後帶人攔截下來。
窮學子眼見勢頭不對,率先溜了,獨留女子一人麵對男方三人,其中一人正是她的未婚夫,也正是死掉的那位。
女方出生書香世家,隻不過近兩代越發落魄,所嫁之人乃是商賈,家中小富,且是獨子。
按理說,門不當戶不對,很難湊到一塊。
奈何男方舍得,一大堆聘禮砸下,說盡了好話,又恰逢女方家中處境艱難,方才求得了女方父母同意。
請了媒人,寫了婚書,下了聘禮,定好了吉日,如此,即便還沒過門,也算是有了夫妻之名。
更何況是女方悔恨在先,與人私奔在後,就是抓去浸了豬籠也不礙著旁人什麽事情。
偏偏遇上了韓紹睿,不問緣由上演了一出“英雄救美”,這一救就出了事情。
當時在場的兩名家屬咬定不是錯殺,而是故意為之,聲稱親耳聽到韓紹睿說出“往死裏打,打死了本少爺負責”這句話。
最讓人無語的是在初審過堂時,韓紹睿居然還親口承認說過這句話,還當堂說出“死不足惜”四字。
江景辰對此很是震驚。
故殺、過失殺,所量刑罰完全不是一個級別。
十三歲,國子監進學,不至於連這個都沒有學過吧?
當初,勇毅侯世子之事鬧得那麽大,朱仲恆認下了過失殺人的罪名,也僅是罰了些錢就足以了事。
這是大周的律法,也是封建製度下的現實。
如此環境之下,或是努力讀書,寒窗十年博取功名,或是學習經商,拚盡全力去賺取財富,又或是,乖乖認命。
以韓紹睿的身份,隻要認定是過失殺人,即便鬧到聖上跟前,他也不會有任何事。
可若是故殺就不一樣了,尋常百姓若犯此罪,隻會有一個下場:處以斬刑。
韓紹睿無官無職,也無功名爵位在身,全是依仗父親的威勢。
事情沒鬧到台麵上都還好說,一旦鬧到台麵上的話,即便能夠逃過斬刑,最輕也得流放兩千裏。
江景辰合上卷宗,吐出一口濁氣,低聲嘀咕了幾句“真是個傻子”、“惹禍精”,隨後閉眼稍作沉思。
再睜眼時,眼中一片清明,江景辰喚來屬官,詢問道:“已過多日,楊員外郎的傷勢恢複如何,可是迴來述職了?”
江湖上不是沒有可以令人失智的毒藥,隻不過那些都是服用即瘋,完全就是一個瘋子,中間沒有緩衝,且極易被診斷出來。
失魂散則不一樣,服用之後有一股過程,人還是那個人,但就像是三魂七魄丟了一魂一魄,變得不完整。
若是年長者中了失魂散,則會被歸做老年病。
若是年輕者,則會被歸於鬼怪作祟。
封建朝廷,鬼神之說令人敬畏。
當初,若非那位大能主動承認,前朝沒有一位醫者能夠診斷出乃是中毒之禍。
僅“失魂散”三個字,就引得目光全都集中在青玉身上。
見狀,青玉滿臉無辜,說道:“你們看我也沒有,我目前還隻是在嚐試,能不能煉出來還得兩說。”
畢竟師父號稱毒王,並且鑽研那麽多年都沒個結果,她天賦再高,也難保證一定能夠煉製成功,隻不過經曆些許事情,腦海中有了新的想法,試試看罷了。
江景辰鼓勵道:“往後你就負責專心煉藥,我相信你的能力,將失魂散煉製出來也隻是時間問題,往後需要什麽盡管提,隻要花錢能解決的都不叫事。”
青玉狐疑道:“公子是需要用失魂散做什麽嗎?”
江景辰含笑道:“等你煉出來就知道了,眼下說這些沒用。”
青玉似懂非懂,點了點頭,說道:“我會盡力。”
三天的時間轉瞬即逝,期間魏秉文再沒來過百樂門。
派去的天眾部成員傳迴消息,說是魏家砸下重金,聘請了十五位一流高手以作護衛。
人不少,可也不多。
若是平日倒也足夠,海上充滿了未知的風險,魏家老大究竟能不能活著歸京,隻有老天爺才知道。
這一日,潘彌業突然人傳了口信,要求江景辰即刻迴刑部述職。
屁股上的傷勢早已養好,江景辰沒了合適的借口,隻得換上官服前去刑部報到。
剛一見麵,潘彌業便熱情招唿道:“江賢侄,可算是把你給等來了,這裏有幾件案子需要你來處理,快拿去看看。”
言罷,將三份卷宗塞了過去。
江景辰隨手翻開,隻大致掃了一眼,眉頭便皺了起來。
“這案子居然能過初審?大人,您這不是在開玩笑吧?”
卷宗涉及到一個人,吏部尚書家的嫡幺子,上告縱容家仆害人性命。
死的是為普通平民百姓,這種事情放在大周朝根本不算個事,賠些錢財就能夠解決,連板子都不用挨。
依著不成文的規矩,這件案子早就該壓下去了。
對方可是吏部尚書,潘彌業這樣的人精,不可能不曉得其中利害,卻依舊安排了初審,並且還特意將他喊迴刑部查案。
是聖上的意思?
還是政事堂?
六部隸屬尚書省,其中吏部乃是重中之重,政事堂沒道理會找手下人的麻煩,那就應該是聖上的意思。
這才剛收拾完朱全章,搞了個海運司,就又迫不及待的要收拾吏部尚書了?
政治眼光不夠長視,看不清這起案件背後將會牽扯進多少人,江景辰能確定的事情就隻有一件:吏部尚書不好惹。
政事堂眾位相爺好歹還會顧忌下身份,不會親自出手對付他。
可吏部尚書就不一樣了,人家手裏頭可還掌握著官員評優的權利,弄不好轉頭就給你個小鞋穿穿。
不會死人,但一定會很難受。
樹欲靜,而風不止。
江景辰不願四處樹敵,奈何聖上不樂意。
哎!
該怎麽辦?
潘彌業冷眼旁觀,臉上笑容卻是讓人挑不出毛病,“嗬嗬”笑了幾聲,說道:“事關一條無辜之人性命,此案非你不可。”
江景辰試探道:“要不,把案子推給大理寺去查?”
潘彌業立刻板起臉,正色道:“命案本就歸刑部審查,如何能夠推給大理寺?更何況如今已在刑部過了堂,更不可能放任不管。無用之言別再說了,拿了卷宗快去辦案。”
江景辰商量道:“大理寺不行,京兆府也好啊,他們有辦案權,這案子交給京兆尹來辦,下官甘心從旁輔助。”
你是甘心了,旁人又豈能甘心?這小子倒也機靈,還知道多拉一個下水,隻可惜......
潘彌業暗自搖頭感慨,揮手道:“你一人足矣,快去。”
這可不像朱全章所任秘書監,六部當中,當以吏部為最,如果是禮部尚書犯罪倒還好處理,可偏偏是人家嫡幺子。
江景辰迴到堂屋,再度翻開卷宗,冷不丁看到了一行字,不禁驚唿道:“我去,韓紹睿,十三歲?”
再往下看,更是不得了。
根據卷宗所記錄的案件情況,起因是因為有三名男子當街強搶民女,被路過的韓紹睿遇見,於是便吩咐仆從上前幫忙。
衝撞之下,家仆用勁過大,將其中一人推向街道旁的攤子,好巧不巧就撞到了頭,一下就死了。
事情到這裏倒還不算壞,表麵上看是上演了一出“英雄救美”。
繼續再往下看,事情出現了巨大的反轉。
被搶的女子乃是死者的未婚妻,寫了婚書,下了聘禮,隻待吉日一道將人娶進門。
誰曾想,那女子竟與一位窮學子私下定了終身,那日正是相遇私奔之時,被男方發現後帶人攔截下來。
窮學子眼見勢頭不對,率先溜了,獨留女子一人麵對男方三人,其中一人正是她的未婚夫,也正是死掉的那位。
女方出生書香世家,隻不過近兩代越發落魄,所嫁之人乃是商賈,家中小富,且是獨子。
按理說,門不當戶不對,很難湊到一塊。
奈何男方舍得,一大堆聘禮砸下,說盡了好話,又恰逢女方家中處境艱難,方才求得了女方父母同意。
請了媒人,寫了婚書,下了聘禮,定好了吉日,如此,即便還沒過門,也算是有了夫妻之名。
更何況是女方悔恨在先,與人私奔在後,就是抓去浸了豬籠也不礙著旁人什麽事情。
偏偏遇上了韓紹睿,不問緣由上演了一出“英雄救美”,這一救就出了事情。
當時在場的兩名家屬咬定不是錯殺,而是故意為之,聲稱親耳聽到韓紹睿說出“往死裏打,打死了本少爺負責”這句話。
最讓人無語的是在初審過堂時,韓紹睿居然還親口承認說過這句話,還當堂說出“死不足惜”四字。
江景辰對此很是震驚。
故殺、過失殺,所量刑罰完全不是一個級別。
十三歲,國子監進學,不至於連這個都沒有學過吧?
當初,勇毅侯世子之事鬧得那麽大,朱仲恆認下了過失殺人的罪名,也僅是罰了些錢就足以了事。
這是大周的律法,也是封建製度下的現實。
如此環境之下,或是努力讀書,寒窗十年博取功名,或是學習經商,拚盡全力去賺取財富,又或是,乖乖認命。
以韓紹睿的身份,隻要認定是過失殺人,即便鬧到聖上跟前,他也不會有任何事。
可若是故殺就不一樣了,尋常百姓若犯此罪,隻會有一個下場:處以斬刑。
韓紹睿無官無職,也無功名爵位在身,全是依仗父親的威勢。
事情沒鬧到台麵上都還好說,一旦鬧到台麵上的話,即便能夠逃過斬刑,最輕也得流放兩千裏。
江景辰合上卷宗,吐出一口濁氣,低聲嘀咕了幾句“真是個傻子”、“惹禍精”,隨後閉眼稍作沉思。
再睜眼時,眼中一片清明,江景辰喚來屬官,詢問道:“已過多日,楊員外郎的傷勢恢複如何,可是迴來述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