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別和她見外了。上次她是在吃醋,生氣就會說一些難聽的氣話,這麽多年你也知道,她對你絕對不會有任何厭棄情緒的。」
李埃答非所問:「那你呢,會不會因為我一直拒絕她,覺得我是個薄情寡義的人。」
「不會。隻是……」胡羞頓了頓:「前妻已經去世很久,如果這件事情會一直讓自己消耗,是時候放下了。」
「我也想。」皮越削越細,一個拳頭大的蘋果在他的手裏越發削不盡,纏綿都變成了具象:「隻是她曾經一直在你身邊生活,唿吸也在一起,每一秒都是幸福的,而這些突然就被奪走了。如果她是癌症離世,或者得了慢性病,治療漫長到折磨了我們兩個人,我都會對她有些倦怠,放手也沒那麽自責。但她那一晚是因為我們吵了架,我鬥氣讓她走在了馬路外緣。原因是指堅持要挑選最好的咖啡豆,為了顯示專業和她鬧了脾氣。本來還是每天都能聞到髮絲香氣,親密到幾乎沒有距離的人……我沒有辦法接受這個事實。」
簾子拉開了一個角,護士似乎聽到了什麽,聲音溫柔了些:「探視時間結束了,家屬可以離開了,患者需要休息。」
蘋果及時地削斷了皮,李埃笑著把蘋果遞給了胡羞:「晚安。」
胡羞和刁稚宇走在馬路上,一時間都對走在外緣有些敏感。刁稚宇舒了口氣:「李埃是把這件事放大了,錯不在他身上——酒駕的富二代開跑車衝上人行橫道撞了人才是真的錯。隻是現在對方堅決不承認,找到了子虛烏有的目擊證人,證據越來越不充分。」
「你竟然已經了解得這麽清楚。李埃幾乎沒和我講過這些,趙孝柔更不知道。」
「男人間的話題。」過馬路的時候,刁稚宇有意識地把她攬在懷裏。過了馬路胡羞輕巧地跳開,羊絨大衣裹著圍巾有些熱,她拉下圍巾纏在手裏向後仰著抖了抖頭髮,該去剪了。刁稚宇站在他身後:「你頭髮真的漂亮。」
聽了耳朵有點紅,胡羞隻踩著靴子朝前走,看到地麵的背影跑了兩步跟上來,是能聽到她說話的距離:「我媽媽就是這樣的。最後一次見到她時,四十幾歲也沒有白頭髮,梳子梳在上麵可以滑下來的柔順。她曾經和我說,這種頭髮是老天爺賞飯吃,染頭髮和燙卷是落入平凡女人的俗套。」
這話把刁稚宇逗笑了。胡羞笑容有點感傷:「我很久沒見過她了,上次我爸來的時候說她一個人活在北方的小城市,很窮。我有點不相信,因為她並非像我爸說的那樣輕賤,是那種值得一點一滴去打量和迴憶的女人。」
「那天你爸……你沒事吧。」
「沒什麽,就是叫我多努力上進一點。我的爸媽……有點複雜。」
「都一樣。」刁稚宇用手搓了搓臉:「太冷了。」
他隻穿了件衛衣牛仔褲,縮著脖子大步往前走,寬肩膀腿又長,比例好得一塌糊塗。胡羞呆了一秒,跑過去把圍巾往他脖子上一繞:「蠢哦,穿這麽少。」
刁稚宇像是早有準備,抓了她兩隻胳膊腰一彎,直接讓她雙腳離地,拖住了屁股又一聳,迴過神自己已經在他背上。寒氣逼人的晚上,前襟的毛衣貼到刁稚宇的衛衣有些冷,又很快熱了。她有點緊張,急忙摟住了刁稚宇的脖子,圍巾和頭髮一併在他脖頸和胸口盪,這情節做夢都不敢夢。胡羞心裏一掠,好,賴住,讓他走個一百米,自己可以摟住,沒問題!
包裏的學習資料大概有五斤重,走了五米就被刁稚宇放在地上,順勢接過了她的包:「好傢夥,差點讓我一個趔趄。裴軫給了你什麽資料,這簡直是個炸藥包。」
說完像什麽都沒發生一樣往前走得大步流星。胡羞心裏一百個後悔,這資料迴家大概率也是入眠的,為什麽要帶!近距離接觸一百米的機會就這麽沒了!
「想什麽呢,走不走。不會還想暗算我吧?」
暗算?
腦子裏亮了一秒,胡羞突然想起趙孝柔曾經在微博上發的撩漢秘訣:在電影院電梯裏黑暗的密閉空間,突然突襲男生的脖子和肩膀中間的肌膚,據說隻要舔一口就會讓男生爆炸,後果自負。剛才豈不是個絕佳的機會!胡羞握著拳頭在原地跺腳,這難道不是順理成章的嗎,現在再來一次太刻意了,刁稚宇背著的包就在胯邊,完全不適合再去被他背一下,怎麽剛才就沒想起來?愚笨!
頹喪的甩了甩頭,刁稚宇已經走迴了她麵前:「究竟在這兒琢磨什麽呢,看我穿的少,想襲擊我?」
「想什麽呢。我……我鞋子磨腳。」胡羞彎著腰不敢看他的眼睛,再編下去多半要被識破。
「騙人,在雪國列車明明穿著這雙鞋快起飛了。胡羞,你真是我帶出來的好演技,現在越發純熟了,要不是我認識你,結婚那次見過你的鬼把戲,真的差點記不得你是當年在百貨商店門口撞電話亭那個花癡。」說完他還是心軟:「真的痛嗎?」
「嗯。」
刁稚宇背對著她彎下了腰:「上來。」
胡羞再一次又把頭髮盪在了他的耳邊,梧桐樹葉零星落在地麵,光影落在他們身上,旁邊是已經入眠的街區,她順著暖黃的燈光看著前方,路細窄卻長得看不到盡頭。鼻息有點粗重,卻完全沒有把她放下的意思,胡羞心想,分不清現實和夢境的時刻,大概都像現在一樣奇妙,難忘的事件或許都會隨著時間淡卻,但這種沒有意義的片段一定會在記憶裏異常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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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埃答非所問:「那你呢,會不會因為我一直拒絕她,覺得我是個薄情寡義的人。」
「不會。隻是……」胡羞頓了頓:「前妻已經去世很久,如果這件事情會一直讓自己消耗,是時候放下了。」
「我也想。」皮越削越細,一個拳頭大的蘋果在他的手裏越發削不盡,纏綿都變成了具象:「隻是她曾經一直在你身邊生活,唿吸也在一起,每一秒都是幸福的,而這些突然就被奪走了。如果她是癌症離世,或者得了慢性病,治療漫長到折磨了我們兩個人,我都會對她有些倦怠,放手也沒那麽自責。但她那一晚是因為我們吵了架,我鬥氣讓她走在了馬路外緣。原因是指堅持要挑選最好的咖啡豆,為了顯示專業和她鬧了脾氣。本來還是每天都能聞到髮絲香氣,親密到幾乎沒有距離的人……我沒有辦法接受這個事實。」
簾子拉開了一個角,護士似乎聽到了什麽,聲音溫柔了些:「探視時間結束了,家屬可以離開了,患者需要休息。」
蘋果及時地削斷了皮,李埃笑著把蘋果遞給了胡羞:「晚安。」
胡羞和刁稚宇走在馬路上,一時間都對走在外緣有些敏感。刁稚宇舒了口氣:「李埃是把這件事放大了,錯不在他身上——酒駕的富二代開跑車衝上人行橫道撞了人才是真的錯。隻是現在對方堅決不承認,找到了子虛烏有的目擊證人,證據越來越不充分。」
「你竟然已經了解得這麽清楚。李埃幾乎沒和我講過這些,趙孝柔更不知道。」
「男人間的話題。」過馬路的時候,刁稚宇有意識地把她攬在懷裏。過了馬路胡羞輕巧地跳開,羊絨大衣裹著圍巾有些熱,她拉下圍巾纏在手裏向後仰著抖了抖頭髮,該去剪了。刁稚宇站在他身後:「你頭髮真的漂亮。」
聽了耳朵有點紅,胡羞隻踩著靴子朝前走,看到地麵的背影跑了兩步跟上來,是能聽到她說話的距離:「我媽媽就是這樣的。最後一次見到她時,四十幾歲也沒有白頭髮,梳子梳在上麵可以滑下來的柔順。她曾經和我說,這種頭髮是老天爺賞飯吃,染頭髮和燙卷是落入平凡女人的俗套。」
這話把刁稚宇逗笑了。胡羞笑容有點感傷:「我很久沒見過她了,上次我爸來的時候說她一個人活在北方的小城市,很窮。我有點不相信,因為她並非像我爸說的那樣輕賤,是那種值得一點一滴去打量和迴憶的女人。」
「那天你爸……你沒事吧。」
「沒什麽,就是叫我多努力上進一點。我的爸媽……有點複雜。」
「都一樣。」刁稚宇用手搓了搓臉:「太冷了。」
他隻穿了件衛衣牛仔褲,縮著脖子大步往前走,寬肩膀腿又長,比例好得一塌糊塗。胡羞呆了一秒,跑過去把圍巾往他脖子上一繞:「蠢哦,穿這麽少。」
刁稚宇像是早有準備,抓了她兩隻胳膊腰一彎,直接讓她雙腳離地,拖住了屁股又一聳,迴過神自己已經在他背上。寒氣逼人的晚上,前襟的毛衣貼到刁稚宇的衛衣有些冷,又很快熱了。她有點緊張,急忙摟住了刁稚宇的脖子,圍巾和頭髮一併在他脖頸和胸口盪,這情節做夢都不敢夢。胡羞心裏一掠,好,賴住,讓他走個一百米,自己可以摟住,沒問題!
包裏的學習資料大概有五斤重,走了五米就被刁稚宇放在地上,順勢接過了她的包:「好傢夥,差點讓我一個趔趄。裴軫給了你什麽資料,這簡直是個炸藥包。」
說完像什麽都沒發生一樣往前走得大步流星。胡羞心裏一百個後悔,這資料迴家大概率也是入眠的,為什麽要帶!近距離接觸一百米的機會就這麽沒了!
「想什麽呢,走不走。不會還想暗算我吧?」
暗算?
腦子裏亮了一秒,胡羞突然想起趙孝柔曾經在微博上發的撩漢秘訣:在電影院電梯裏黑暗的密閉空間,突然突襲男生的脖子和肩膀中間的肌膚,據說隻要舔一口就會讓男生爆炸,後果自負。剛才豈不是個絕佳的機會!胡羞握著拳頭在原地跺腳,這難道不是順理成章的嗎,現在再來一次太刻意了,刁稚宇背著的包就在胯邊,完全不適合再去被他背一下,怎麽剛才就沒想起來?愚笨!
頹喪的甩了甩頭,刁稚宇已經走迴了她麵前:「究竟在這兒琢磨什麽呢,看我穿的少,想襲擊我?」
「想什麽呢。我……我鞋子磨腳。」胡羞彎著腰不敢看他的眼睛,再編下去多半要被識破。
「騙人,在雪國列車明明穿著這雙鞋快起飛了。胡羞,你真是我帶出來的好演技,現在越發純熟了,要不是我認識你,結婚那次見過你的鬼把戲,真的差點記不得你是當年在百貨商店門口撞電話亭那個花癡。」說完他還是心軟:「真的痛嗎?」
「嗯。」
刁稚宇背對著她彎下了腰:「上來。」
胡羞再一次又把頭髮盪在了他的耳邊,梧桐樹葉零星落在地麵,光影落在他們身上,旁邊是已經入眠的街區,她順著暖黃的燈光看著前方,路細窄卻長得看不到盡頭。鼻息有點粗重,卻完全沒有把她放下的意思,胡羞心想,分不清現實和夢境的時刻,大概都像現在一樣奇妙,難忘的事件或許都會隨著時間淡卻,但這種沒有意義的片段一定會在記憶裏異常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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