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到因紐特裏的時候,已經是傍晚了。明明已是初冬,但天氣還是燥熱的不行,汗水打濕了後背,黏黏的,他感到很不舒服。極端天氣的突然出現是在兩年前,四季不再分明,每一天,都像夏天一樣炎熱,太陽的高度角也不再變化,六點而出,六點而落,懸掛中天,仿佛一座渾然天成的巨大時鍾。
路邊有幾個男孩子在玩戰爭遊戲,渾身是泥,還往自己的臉上塗抹了幾道類似迷彩的偽裝。他們分成兩撥——一撥在因紐特裏正門外,一撥在門內,潛伏在青磚紅瓦小巷之間。
門外的那撥邊用泥巴攻擊對方,邊用稚嫩的聲音高喊“開火!”
被攻擊者用塑料或木條偽裝成的‘槍支’予以還擊,嘴裏還發出‘突突突’的聲音。
有人被泥巴砸中,但不甘心就此被淘汰,便耍起了賴。丟泥巴的小男孩頓時不高興起來,並指責起對方。兩邊隨之停手,並聚到一起理論起來。
“你被手榴彈炸死了,你出局了。”
“你根本沒炸到,我沒死。”
“你死了,你必須出局!”
“我沒死,我腦殼硬!”
“你耍賴!”
“我沒耍賴!”
兩小兒麵紅耳赤地爭論,其他人也紛紛加入戰局,一時間,或尖銳或低沉的爭辯聲響起,嘈雜一片。
奈佛在路過他們身邊時,不由得歎了口氣,心想:這髒的,等會兒迴家不全得挨揍啊。男孩可真淘,幸虧我家是閨女。
他很難想象十分愛幹淨的菲米抹一身泥巴的場景。菲米喜歡穿白裙子白鞋,為了能經常穿這些,她在六歲的時候就學會了自己洗衣服——用洗衣機洗;她還喜歡把屋子裏打掃得幹幹淨淨的——床邊桌腳,甚至於衣櫃之上,她都會清理。
每次迴到家,看見一塵不染的家,他便會生出一種前所未有的幸福感——書本整整齊齊,桌麵上隻有台燈和紙筆,各種雜七雜八的東西統統消失不見,窗明幾淨,地板明亮,如同新家一般。
當然,最主要的還是菲米的那一聲——歡迎爸爸迴家。小姑娘在笑,眼裏全是期待。他走過去,抱起她,親她臉頰一口,然後說,“菲米真乖。”小姑娘咯咯直笑,“爸爸辛苦了。”
夕陽留下一抹紅光,迅速鑽入雲端。熱氣在蔓延,他不自覺擦了擦額頭上的汗。他走過正門,踏上青磚小徑。
孩子們的爭吵聲在他身後迴蕩。
“……那你也炸不死我!因為我是‘鐮刀’!”
“你什麽刀也不行!手榴彈能把你腦袋炸開花!我爺爺說過,被手榴彈炸死的人,根本活不成!”
“切,真沒見識,‘鐮刀’可不是刀,而是一個人的名字!”
“哪有人叫‘鐮刀’的?”
“他是清風組的大哥!很厲害的!偵探都抓不到他!我爸說了,清風組的人都是高手——子彈打不死,手雷炸不死,上天入地無所不能,還是專門為窮苦人做主的英雄!”
奈佛不禁一愣:這個突然出現的都市怪談,居然連小孩子都知道了?
據說,清風組是一個專門為別人複仇的非法組織——隻要島民覺得自己的仇恨無法通過正常渠道解決,便可以去z區海邊留下一封‘祈願書’。在清風組確認祈願人沒有任何隱瞞之後,便會替他執行‘複仇’——當然,被複仇人必須是罪惡滔天、惡貫滿盈之人才行。
清風組的名聲大震是在一年前。性侵虐待無數孩童的罪犯金誌真剛剛出獄,便被人割去了腦袋。兇手在現場留下一句話——“去地獄懺悔,才是你真正的歸宿。清風組·鐮刀。”
金誌真的案子在當年就有不小的非議,在他麵臨結束十二年的刑期前更有民眾去島辦公廳抗議——“判他死刑!”
可案子早就判了,島辦公廳又根本不可能推翻既定事實,所以隻是對外宣布會對金誌真進行長達數年的監控。民眾不滿,輿論嘩然,也就是在此時,網絡上突然流傳出清風組要取他狗命的消息。
鐮刀是在監獄門口殺了他的,就在眾目睽睽之下。沒人見過他的麵貌,更沒人知道他是如何下的手,等憤怒的民眾和維持秩序的偵探們反應過來的時候,金誌真的腦袋,已經掉了。
——不過這些都是傳說,可信度並不高。金誌真確實死了,但島辦公廳對外的說法是:他是因為心髒病突然才會死亡的。
“小王八羔子,又玩泥是吧!看我不打死你!”一聲女人的叫罵,打斷了奈佛的思緒。他迴過頭,看見一位母親,揮舞著一根撣子,正攆著一個渾身是泥的小男孩。其餘孩子一哄而散,抱頭鼠竄。不多時,喧囂聲遠去,因紐特裏的正門處,隻留下一道被夕陽拉長的影子。
奈佛笑笑,繼續向家的方向前行。
天色暗了下去,腳步聲迴蕩在這條綿長的小巷裏,清脆得就像笛聲。他看著路邊的紅磚牆和被光照亮的青石地麵想:一轉眼,我都在這裏生活八年多了,時間過得可真快。在仙宮的那些日子,開始變得飄渺,就像天空上的流雲一樣,若隱若現。有時,他也會想到伯倫希爾,但他總是記不起來她的樣子,他對她印象,停留在了她發瘋的瞬間——隨風飄動的長發,被黑暗遮擋的臉,和詭異無比的嗓音。
不知道她現在怎麽樣了。他想,還在仙宮內遊蕩,陪伴著那些殘缺不堪的屍體嗎?她,為什麽會突然瘋掉呢?奧丁又為什麽會變得那麽詭異?……腦袋倒轉了一百八十度,他是不是早就死了?
最後一抹光滲入地麵,青石小路恢複了原本的模樣。有嫋嫋炊煙升起,煮合成糧的味道隨之而來。有風經過,帶來一絲舒適的涼意。他舒口氣,看向漸漸暗下去的天空,在心裏祈禱道:明天別再這麽熱了,多來些風吧,一身裝備糊在身上,還要去巡邏,真心扛不住啊。
這條小徑直通家門前,很是安靜,平時也不會有人來,這是他在四年前偶爾發現的。走在這裏,他可以褪去一身的疲憊,放空自己的思維,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他很喜歡這裏,菲米也是。他曾讓她騎在自己的肩膀上,在這裏飛馳。
接著,他便胡思亂想起來——
菲米文文靜靜的,但有些嬌氣,一不高興就撅嘴,跟小時候一樣。哎,我這個閨女,也不算是太讓人省心……膽小,被人欺負了也不說,要不是朱莉發現她背後總被人貼條,我還真教訓不了那個臭小子……切,不就是看上我姑娘了嗎?居然弄這種下三濫的手段……我閨女才看不上你呢,能配得上我閨女的,得是各方麵都突出的天才才行……哎,還是別嫁人了……哪有能配得上菲米的人呢……
身後突然傳來一陣輕響——就像是有小動物攀上了牆體,然後又落下來的聲音。他猛地迴頭,發現身後已經多了一個人。
這是一個奇醜無比的女人——臉是方的,鼻子是癟的,眼睛小小的,眉宇間還透露著一種仇恨與囂張並存的神色——他覺得她十分眼熟,但想了半天,也沒想不起來在哪裏見過她。
這人要幹嘛?為什麽會在我身後出現?他轉過身,警惕地看向她。
女人盯著他看了一會兒,然後冷哼一聲道,“怎麽,不認識了?咱們幾年前,還打過一架呢。”
路邊有幾個男孩子在玩戰爭遊戲,渾身是泥,還往自己的臉上塗抹了幾道類似迷彩的偽裝。他們分成兩撥——一撥在因紐特裏正門外,一撥在門內,潛伏在青磚紅瓦小巷之間。
門外的那撥邊用泥巴攻擊對方,邊用稚嫩的聲音高喊“開火!”
被攻擊者用塑料或木條偽裝成的‘槍支’予以還擊,嘴裏還發出‘突突突’的聲音。
有人被泥巴砸中,但不甘心就此被淘汰,便耍起了賴。丟泥巴的小男孩頓時不高興起來,並指責起對方。兩邊隨之停手,並聚到一起理論起來。
“你被手榴彈炸死了,你出局了。”
“你根本沒炸到,我沒死。”
“你死了,你必須出局!”
“我沒死,我腦殼硬!”
“你耍賴!”
“我沒耍賴!”
兩小兒麵紅耳赤地爭論,其他人也紛紛加入戰局,一時間,或尖銳或低沉的爭辯聲響起,嘈雜一片。
奈佛在路過他們身邊時,不由得歎了口氣,心想:這髒的,等會兒迴家不全得挨揍啊。男孩可真淘,幸虧我家是閨女。
他很難想象十分愛幹淨的菲米抹一身泥巴的場景。菲米喜歡穿白裙子白鞋,為了能經常穿這些,她在六歲的時候就學會了自己洗衣服——用洗衣機洗;她還喜歡把屋子裏打掃得幹幹淨淨的——床邊桌腳,甚至於衣櫃之上,她都會清理。
每次迴到家,看見一塵不染的家,他便會生出一種前所未有的幸福感——書本整整齊齊,桌麵上隻有台燈和紙筆,各種雜七雜八的東西統統消失不見,窗明幾淨,地板明亮,如同新家一般。
當然,最主要的還是菲米的那一聲——歡迎爸爸迴家。小姑娘在笑,眼裏全是期待。他走過去,抱起她,親她臉頰一口,然後說,“菲米真乖。”小姑娘咯咯直笑,“爸爸辛苦了。”
夕陽留下一抹紅光,迅速鑽入雲端。熱氣在蔓延,他不自覺擦了擦額頭上的汗。他走過正門,踏上青磚小徑。
孩子們的爭吵聲在他身後迴蕩。
“……那你也炸不死我!因為我是‘鐮刀’!”
“你什麽刀也不行!手榴彈能把你腦袋炸開花!我爺爺說過,被手榴彈炸死的人,根本活不成!”
“切,真沒見識,‘鐮刀’可不是刀,而是一個人的名字!”
“哪有人叫‘鐮刀’的?”
“他是清風組的大哥!很厲害的!偵探都抓不到他!我爸說了,清風組的人都是高手——子彈打不死,手雷炸不死,上天入地無所不能,還是專門為窮苦人做主的英雄!”
奈佛不禁一愣:這個突然出現的都市怪談,居然連小孩子都知道了?
據說,清風組是一個專門為別人複仇的非法組織——隻要島民覺得自己的仇恨無法通過正常渠道解決,便可以去z區海邊留下一封‘祈願書’。在清風組確認祈願人沒有任何隱瞞之後,便會替他執行‘複仇’——當然,被複仇人必須是罪惡滔天、惡貫滿盈之人才行。
清風組的名聲大震是在一年前。性侵虐待無數孩童的罪犯金誌真剛剛出獄,便被人割去了腦袋。兇手在現場留下一句話——“去地獄懺悔,才是你真正的歸宿。清風組·鐮刀。”
金誌真的案子在當年就有不小的非議,在他麵臨結束十二年的刑期前更有民眾去島辦公廳抗議——“判他死刑!”
可案子早就判了,島辦公廳又根本不可能推翻既定事實,所以隻是對外宣布會對金誌真進行長達數年的監控。民眾不滿,輿論嘩然,也就是在此時,網絡上突然流傳出清風組要取他狗命的消息。
鐮刀是在監獄門口殺了他的,就在眾目睽睽之下。沒人見過他的麵貌,更沒人知道他是如何下的手,等憤怒的民眾和維持秩序的偵探們反應過來的時候,金誌真的腦袋,已經掉了。
——不過這些都是傳說,可信度並不高。金誌真確實死了,但島辦公廳對外的說法是:他是因為心髒病突然才會死亡的。
“小王八羔子,又玩泥是吧!看我不打死你!”一聲女人的叫罵,打斷了奈佛的思緒。他迴過頭,看見一位母親,揮舞著一根撣子,正攆著一個渾身是泥的小男孩。其餘孩子一哄而散,抱頭鼠竄。不多時,喧囂聲遠去,因紐特裏的正門處,隻留下一道被夕陽拉長的影子。
奈佛笑笑,繼續向家的方向前行。
天色暗了下去,腳步聲迴蕩在這條綿長的小巷裏,清脆得就像笛聲。他看著路邊的紅磚牆和被光照亮的青石地麵想:一轉眼,我都在這裏生活八年多了,時間過得可真快。在仙宮的那些日子,開始變得飄渺,就像天空上的流雲一樣,若隱若現。有時,他也會想到伯倫希爾,但他總是記不起來她的樣子,他對她印象,停留在了她發瘋的瞬間——隨風飄動的長發,被黑暗遮擋的臉,和詭異無比的嗓音。
不知道她現在怎麽樣了。他想,還在仙宮內遊蕩,陪伴著那些殘缺不堪的屍體嗎?她,為什麽會突然瘋掉呢?奧丁又為什麽會變得那麽詭異?……腦袋倒轉了一百八十度,他是不是早就死了?
最後一抹光滲入地麵,青石小路恢複了原本的模樣。有嫋嫋炊煙升起,煮合成糧的味道隨之而來。有風經過,帶來一絲舒適的涼意。他舒口氣,看向漸漸暗下去的天空,在心裏祈禱道:明天別再這麽熱了,多來些風吧,一身裝備糊在身上,還要去巡邏,真心扛不住啊。
這條小徑直通家門前,很是安靜,平時也不會有人來,這是他在四年前偶爾發現的。走在這裏,他可以褪去一身的疲憊,放空自己的思維,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他很喜歡這裏,菲米也是。他曾讓她騎在自己的肩膀上,在這裏飛馳。
接著,他便胡思亂想起來——
菲米文文靜靜的,但有些嬌氣,一不高興就撅嘴,跟小時候一樣。哎,我這個閨女,也不算是太讓人省心……膽小,被人欺負了也不說,要不是朱莉發現她背後總被人貼條,我還真教訓不了那個臭小子……切,不就是看上我姑娘了嗎?居然弄這種下三濫的手段……我閨女才看不上你呢,能配得上我閨女的,得是各方麵都突出的天才才行……哎,還是別嫁人了……哪有能配得上菲米的人呢……
身後突然傳來一陣輕響——就像是有小動物攀上了牆體,然後又落下來的聲音。他猛地迴頭,發現身後已經多了一個人。
這是一個奇醜無比的女人——臉是方的,鼻子是癟的,眼睛小小的,眉宇間還透露著一種仇恨與囂張並存的神色——他覺得她十分眼熟,但想了半天,也沒想不起來在哪裏見過她。
這人要幹嘛?為什麽會在我身後出現?他轉過身,警惕地看向她。
女人盯著他看了一會兒,然後冷哼一聲道,“怎麽,不認識了?咱們幾年前,還打過一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