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落,你換好衣服了沒有?”
門外,傳來一道催促的女聲。
君笙還沒有接受劇情,她站在一個小房間裏,手裏還拿著一件正紅色的旗袍,似乎是伴娘服。
“等一下,我還在換衣服。”君笙摸了摸衣服,有些粗糙的手感,她淡淡的迴應道。
“那你快一點哦,等會我們還要替嬌蘭擋酒呢,我在客廳裏等你。”門外的人也沒懷疑什麽,她拋下一句話就走了。
“嗯。”君笙不冷不淡的應了一聲。
她拿起這件衣服,細細的打量了一下,眼裏掠過一絲暗芒。
這件衣服哪裏像是伴娘服,簡直可以說是色情低俗的爛衣服也不為過。
這條旗袍從大腿根部微微開叉,行走之間會若隱若現的露出雪白的肌膚。
胸前的布料更是少的可憐,更是有一個花紋鏤空設計,稍微彎腰或者是蹲下身,那麽就會給人一種視覺上的刺激。
【滴,正在加載劇情……】
原主名叫趙落落,今年23歲,一個月前她收到了高中好友王嬌蘭的婚禮邀請函。
王嬌蘭誠摯的邀請原主去當她的伴娘,地點就在王嬌蘭丈夫出生的農村裏---茂村。
原主一開始是想要委婉拒絕的,她更願意包一個大紅包給王嬌蘭,而不是親自前往婚禮現場。
因為這次的路途實在是有些遙遠,坐車過去都要用上一天的時間。
並且,原主的身體也比較特殊,她暈車。
如果坐車的時間太久了,她會忍不住想吐的。
但奈何原主架不住王嬌蘭一而再再而三的盛情邀約,她還是勉強同意了。
原主到了之後,王嬌蘭給了她一件紅色的伴娘服,就請求她幫忙多擋酒。
以及,鬧洞房的時候,希望原主替她多擋一擋。
茂村自古以來就有鬧洞房的習俗,這也是新人結婚中最有意思的一個環節。
鬧洞房又稱“吵房”,在迎親的當天晚上進行。
當天晚上,原主也盡職盡責的替王嬌蘭擋了很多酒。
誰知,就在鬧洞房的環節裏鬧出了事情來。
當時,伴郎團的男人們也喝了不少酒,他們開玩笑鬧著要把新娘子的衣服給脫掉。
原主自然是擋在王嬌蘭的身前,保護她的。
眾人推推搡搡的,你抓我,我扯你的,場麵一度極其混亂。
在這個過程中,原主不僅被人又掐又捏的揩油,衣服還在掙紮的過程中被人撕碎了。
“撕拉”一聲。
在場的男人一見原主半裸著身子,玉體橫陳,雪白的肌膚暴露在空中,頓時紅了眼。
其中幾個男人,他們不管不顧的做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不允許的事情。
那一夜,就像是噩夢一般的存在。
原主狼狽的躺在地上,眼睛早就哭腫了。她像是一個沒有知覺的洋娃娃,任人擺布,不知道這是第幾次了,隻覺得夜好漫長,怎麽也看不到黎明。
直到太陽慢悠悠的爬上枝頭,陽光照射進來。
原主才一扭一拐的爬起來穿好衣服,眼裏全是恨意。
她要去報警,讓警察抓了這些惡心的畜生們。
當然也包括,王嬌蘭的丈夫---李國強。
盡管當天晚上李國強極力偽裝,還特意換成了伴郎服。
但原主趙落落還是認出來了,那是屬於王嬌蘭丈夫李國強的聲音。
換好衣服後,原主想要跑出去報警,卻被李國強那堆人給攔住了,還抓了迴去。
李國強也不再掩飾自己的野心,他拿出手機給原主看了一段視頻。
那一段畫麵正是原主被侵犯的全過程,視頻裏麵的男人都沒有露臉,唯獨趙落落的臉龐被拍的一清二楚。
李國強得意的拿這個視頻威脅原主,她要是敢出去報警,他們就讓她吃不了兜著走。
不管怎麽樣,原主都是吃苦的那一方。
李國強還讓原主直接在這裏挑選一個男人當她的老公,否則的話,她的小命可就不保了。
一番話後,李國強將原主鎖在屋子裏,讓她待在裏麵好好的考慮清楚。
原主氣的渾身都在發抖,像是墜入了冰窟般絕望。
她的手機早就被搶走了。
山高皇帝遠,在這個偏僻之際的小地方,她根本就逃不出去。
更何況,李國強還派人門外看守犯人一樣看著她。
她無處可逃!
原主在那個房間裏絕食了三天,第三天,她終究是服軟了。
她還有一個年邁的奶奶要照顧,她要是死了,就沒有人能夠照顧奶奶。
她還不能死。
即便心裏有一萬分的恨意,原主還是同意了李國強的建議。
她在這裏隨便嫁一個男人,隻要在這裏待滿三個月,李國強這群畜生就放她離開。
在這群人裏麵,原主隨便挑一個外表平平,但是眉眼看上去堅毅的男人----李誌鵬。
理由也很簡單,因為這群人裏麵,隻有李誌鵬沒有侵犯過她。
而且李誌鵬是剛迴村不久,他並不知道原主昨夜經曆過了什麽恐怖的事情。
李國強哈哈一笑,倒是也沒有再為難原主什麽。
原主和李誌鵬在鎮子上匆匆的領了證,她晚上就搬到了李誌鵬的房間裏睡。
說起來,李誌鵬對原主其實也算不錯的,可以說是百依百順。
他不大男子主義,也會尊重原主的意願。
結婚一個星期了,他都沒有碰過原主。
李誌鵬說,他希望原主能夠心甘情願的嫁給他。
不過幾天後,李誌鵬還是碰了原主。
當天夜裏,李誌鵬喝的醉醺醺的,他強迫了原主。
原主又一次受到了精神的創傷。
事後,李誌鵬跪在地上求原主的原諒,他說自己該死,被李國強給暗算了。
原來,那夜,李誌鵬赴李國強的約,李國強在他的碗裏下了迷藥。
李國強還朝他吐露了一個實情。
李國強還威脅他,如果他要是沒有本事讓趙落落懷孕。
那麽村子裏的那些老光棍們,可就要蠢蠢欲動了。
原來李國強是想讓原主在這裏生下孩子,讓她留下來。
結婚隻不過是一個幌子,三個月也隻是一個虛無縹緲的口頭契約。
門外,傳來一道催促的女聲。
君笙還沒有接受劇情,她站在一個小房間裏,手裏還拿著一件正紅色的旗袍,似乎是伴娘服。
“等一下,我還在換衣服。”君笙摸了摸衣服,有些粗糙的手感,她淡淡的迴應道。
“那你快一點哦,等會我們還要替嬌蘭擋酒呢,我在客廳裏等你。”門外的人也沒懷疑什麽,她拋下一句話就走了。
“嗯。”君笙不冷不淡的應了一聲。
她拿起這件衣服,細細的打量了一下,眼裏掠過一絲暗芒。
這件衣服哪裏像是伴娘服,簡直可以說是色情低俗的爛衣服也不為過。
這條旗袍從大腿根部微微開叉,行走之間會若隱若現的露出雪白的肌膚。
胸前的布料更是少的可憐,更是有一個花紋鏤空設計,稍微彎腰或者是蹲下身,那麽就會給人一種視覺上的刺激。
【滴,正在加載劇情……】
原主名叫趙落落,今年23歲,一個月前她收到了高中好友王嬌蘭的婚禮邀請函。
王嬌蘭誠摯的邀請原主去當她的伴娘,地點就在王嬌蘭丈夫出生的農村裏---茂村。
原主一開始是想要委婉拒絕的,她更願意包一個大紅包給王嬌蘭,而不是親自前往婚禮現場。
因為這次的路途實在是有些遙遠,坐車過去都要用上一天的時間。
並且,原主的身體也比較特殊,她暈車。
如果坐車的時間太久了,她會忍不住想吐的。
但奈何原主架不住王嬌蘭一而再再而三的盛情邀約,她還是勉強同意了。
原主到了之後,王嬌蘭給了她一件紅色的伴娘服,就請求她幫忙多擋酒。
以及,鬧洞房的時候,希望原主替她多擋一擋。
茂村自古以來就有鬧洞房的習俗,這也是新人結婚中最有意思的一個環節。
鬧洞房又稱“吵房”,在迎親的當天晚上進行。
當天晚上,原主也盡職盡責的替王嬌蘭擋了很多酒。
誰知,就在鬧洞房的環節裏鬧出了事情來。
當時,伴郎團的男人們也喝了不少酒,他們開玩笑鬧著要把新娘子的衣服給脫掉。
原主自然是擋在王嬌蘭的身前,保護她的。
眾人推推搡搡的,你抓我,我扯你的,場麵一度極其混亂。
在這個過程中,原主不僅被人又掐又捏的揩油,衣服還在掙紮的過程中被人撕碎了。
“撕拉”一聲。
在場的男人一見原主半裸著身子,玉體橫陳,雪白的肌膚暴露在空中,頓時紅了眼。
其中幾個男人,他們不管不顧的做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不允許的事情。
那一夜,就像是噩夢一般的存在。
原主狼狽的躺在地上,眼睛早就哭腫了。她像是一個沒有知覺的洋娃娃,任人擺布,不知道這是第幾次了,隻覺得夜好漫長,怎麽也看不到黎明。
直到太陽慢悠悠的爬上枝頭,陽光照射進來。
原主才一扭一拐的爬起來穿好衣服,眼裏全是恨意。
她要去報警,讓警察抓了這些惡心的畜生們。
當然也包括,王嬌蘭的丈夫---李國強。
盡管當天晚上李國強極力偽裝,還特意換成了伴郎服。
但原主趙落落還是認出來了,那是屬於王嬌蘭丈夫李國強的聲音。
換好衣服後,原主想要跑出去報警,卻被李國強那堆人給攔住了,還抓了迴去。
李國強也不再掩飾自己的野心,他拿出手機給原主看了一段視頻。
那一段畫麵正是原主被侵犯的全過程,視頻裏麵的男人都沒有露臉,唯獨趙落落的臉龐被拍的一清二楚。
李國強得意的拿這個視頻威脅原主,她要是敢出去報警,他們就讓她吃不了兜著走。
不管怎麽樣,原主都是吃苦的那一方。
李國強還讓原主直接在這裏挑選一個男人當她的老公,否則的話,她的小命可就不保了。
一番話後,李國強將原主鎖在屋子裏,讓她待在裏麵好好的考慮清楚。
原主氣的渾身都在發抖,像是墜入了冰窟般絕望。
她的手機早就被搶走了。
山高皇帝遠,在這個偏僻之際的小地方,她根本就逃不出去。
更何況,李國強還派人門外看守犯人一樣看著她。
她無處可逃!
原主在那個房間裏絕食了三天,第三天,她終究是服軟了。
她還有一個年邁的奶奶要照顧,她要是死了,就沒有人能夠照顧奶奶。
她還不能死。
即便心裏有一萬分的恨意,原主還是同意了李國強的建議。
她在這裏隨便嫁一個男人,隻要在這裏待滿三個月,李國強這群畜生就放她離開。
在這群人裏麵,原主隨便挑一個外表平平,但是眉眼看上去堅毅的男人----李誌鵬。
理由也很簡單,因為這群人裏麵,隻有李誌鵬沒有侵犯過她。
而且李誌鵬是剛迴村不久,他並不知道原主昨夜經曆過了什麽恐怖的事情。
李國強哈哈一笑,倒是也沒有再為難原主什麽。
原主和李誌鵬在鎮子上匆匆的領了證,她晚上就搬到了李誌鵬的房間裏睡。
說起來,李誌鵬對原主其實也算不錯的,可以說是百依百順。
他不大男子主義,也會尊重原主的意願。
結婚一個星期了,他都沒有碰過原主。
李誌鵬說,他希望原主能夠心甘情願的嫁給他。
不過幾天後,李誌鵬還是碰了原主。
當天夜裏,李誌鵬喝的醉醺醺的,他強迫了原主。
原主又一次受到了精神的創傷。
事後,李誌鵬跪在地上求原主的原諒,他說自己該死,被李國強給暗算了。
原來,那夜,李誌鵬赴李國強的約,李國強在他的碗裏下了迷藥。
李國強還朝他吐露了一個實情。
李國強還威脅他,如果他要是沒有本事讓趙落落懷孕。
那麽村子裏的那些老光棍們,可就要蠢蠢欲動了。
原來李國強是想讓原主在這裏生下孩子,讓她留下來。
結婚隻不過是一個幌子,三個月也隻是一個虛無縹緲的口頭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