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易中海的房子到手了
四合院:摸魚生活之我有聚寶盆 作者:西裝老六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說著給一大媽倒了一杯陳皮水,一大媽接過來尷尬的笑了笑。
“大春,今天我是來求你幫忙的。”
“哦?怎麽說。”
“是這麽個事兒,其實上次你跟我說的話,這些天我一直在想,不管老易是出於什麽目的,但是說實話,我都感覺他幹的事兒有些損陰德,我也實在不屑為伍,以前他在家的時候,和聾老太太一直壓著我,我也不敢說什麽,我現在想明白了,我要跟他離婚,我不想再跟這種禽獸做夫妻了,哪怕那些事兒跟我沒關係。”
許大春這時倒是對一大媽有些另眼相看,原本他以為一大媽是那種逆來順受毫無脾氣性子軟弱的人,沒想到今天能說出來這種話。
“離婚的話,也不是不行,但是我覺得現在不是一個很好的時機,易中海被判了十年,你如果選擇現在離婚,就要進行財產分割,以後你花的就是自己的那份,如果不離婚的話,你花的就是共同財產,等他出獄的那天再離婚,然後再進行財產分割,對你來講是最合適的。”
“不,我不需要那麽多錢,我一個老太太能花多少錢,再說了,這些年老易攢了不少錢,就算一半,也足夠我養老了,甚至再收養一個孩子我都養得起。”
許大春倒是忽略了他們兩口子一直在乎的養老的問題,忽然他想起來一個事兒。
“如果這樣的話,一大媽,我倒是有個好主意。”
“大春你說,你一大媽能看出來,這院子裏,就你一個明白人,也就你一個好人,大媽相信你。”
“是這樣的一大媽,這夫妻共同財產,是包括了這個房子的,我覺得吧,如果房子也分割,到時候你一半易中海一半,可能還會有各種各樣的麻煩事兒,你不如離婚的時候,少要一些錢,把整個房子都要過來,讓易中海以後沒辦法迴到這個院子生活,這樣多好。”
“不瞞你說大春,其實我不太想在這個院子生活了,我想拿了錢換個地方生活,我有個遠房侄子前段時間出了意外,他媳婦要改嫁但是不想帶著孩子,我就想著搬到我侄子家去,這個孩子我收養了算了,也算以後有個養老的人。”
“這樣的話。。。一大媽,你能不能幫我個忙?”
“你說大春,能幫的我都幫你。”
“一大媽,你還是按我說的來,要房子和錢,然後這個房子賣給我,我給你提提價,比你隻要錢合適,畢竟你也知道我跟易中海的關係,我看他實在是惡心,以後也不想讓他在這個院子住了。”
“這樣啊,那沒問題,這房子啊,說起來還是公房,原來都是軋鋼廠分給我們家的,後來易中海托了關係給買了下來,現在這房產證啊,是我們個人的,所以賣給你沒問題。”
(這個年代的房子是可以買賣的,不過要先確認房子的權屬問題,如果是單位分的房子,沒有辦理個人房產證,那就隻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每個月還要交房屋租金和家具租金,家具月租金是家具估值的千分之五,當然得是公家的家具才需要交租金,如果是個人買的家具就不用了,正常情況下是不允許辦理買賣的。所以說,不是不允許個人買賣房屋,而是本地人的祖產不可能賣,公家的房產你不能買,再有就是很多房子都是沒收之後又分出去,這其中可能會折騰好幾手,所有權非常混亂,買到手容易出問題,所以輕易沒人會動這個心思,也沒那個閑錢兒。你們還記不記得正陽門下小女人裏,徐慧珍1963年的時候買了片兒爺的四合院?她這就屬於產權明確的那種,可以交易。北京的資料我查不到,不過其他地方有的是可以跟廠子購買的,就姑且當做這裏也允許吧,太難了。)
“那太好了,不過還是需要個理由,您就跟街道辦說身體不好需要錢看病,開個介紹信,然後跟我拿著介紹信去房管局。”
“這。。。能行嗎?”
“能行,我在街道辦和派出所都有關係,這種小事兒沒問題的。”
“成,那大媽就按你說的辦,明天下午我去街道辦。”
“行啊,沒問題。”
“那謝謝你了大春。”
“不用客氣。”
許大春看著一大媽離去的背影。
“搞定。”
“大春,今天我是來求你幫忙的。”
“哦?怎麽說。”
“是這麽個事兒,其實上次你跟我說的話,這些天我一直在想,不管老易是出於什麽目的,但是說實話,我都感覺他幹的事兒有些損陰德,我也實在不屑為伍,以前他在家的時候,和聾老太太一直壓著我,我也不敢說什麽,我現在想明白了,我要跟他離婚,我不想再跟這種禽獸做夫妻了,哪怕那些事兒跟我沒關係。”
許大春這時倒是對一大媽有些另眼相看,原本他以為一大媽是那種逆來順受毫無脾氣性子軟弱的人,沒想到今天能說出來這種話。
“離婚的話,也不是不行,但是我覺得現在不是一個很好的時機,易中海被判了十年,你如果選擇現在離婚,就要進行財產分割,以後你花的就是自己的那份,如果不離婚的話,你花的就是共同財產,等他出獄的那天再離婚,然後再進行財產分割,對你來講是最合適的。”
“不,我不需要那麽多錢,我一個老太太能花多少錢,再說了,這些年老易攢了不少錢,就算一半,也足夠我養老了,甚至再收養一個孩子我都養得起。”
許大春倒是忽略了他們兩口子一直在乎的養老的問題,忽然他想起來一個事兒。
“如果這樣的話,一大媽,我倒是有個好主意。”
“大春你說,你一大媽能看出來,這院子裏,就你一個明白人,也就你一個好人,大媽相信你。”
“是這樣的一大媽,這夫妻共同財產,是包括了這個房子的,我覺得吧,如果房子也分割,到時候你一半易中海一半,可能還會有各種各樣的麻煩事兒,你不如離婚的時候,少要一些錢,把整個房子都要過來,讓易中海以後沒辦法迴到這個院子生活,這樣多好。”
“不瞞你說大春,其實我不太想在這個院子生活了,我想拿了錢換個地方生活,我有個遠房侄子前段時間出了意外,他媳婦要改嫁但是不想帶著孩子,我就想著搬到我侄子家去,這個孩子我收養了算了,也算以後有個養老的人。”
“這樣的話。。。一大媽,你能不能幫我個忙?”
“你說大春,能幫的我都幫你。”
“一大媽,你還是按我說的來,要房子和錢,然後這個房子賣給我,我給你提提價,比你隻要錢合適,畢竟你也知道我跟易中海的關係,我看他實在是惡心,以後也不想讓他在這個院子住了。”
“這樣啊,那沒問題,這房子啊,說起來還是公房,原來都是軋鋼廠分給我們家的,後來易中海托了關係給買了下來,現在這房產證啊,是我們個人的,所以賣給你沒問題。”
(這個年代的房子是可以買賣的,不過要先確認房子的權屬問題,如果是單位分的房子,沒有辦理個人房產證,那就隻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每個月還要交房屋租金和家具租金,家具月租金是家具估值的千分之五,當然得是公家的家具才需要交租金,如果是個人買的家具就不用了,正常情況下是不允許辦理買賣的。所以說,不是不允許個人買賣房屋,而是本地人的祖產不可能賣,公家的房產你不能買,再有就是很多房子都是沒收之後又分出去,這其中可能會折騰好幾手,所有權非常混亂,買到手容易出問題,所以輕易沒人會動這個心思,也沒那個閑錢兒。你們還記不記得正陽門下小女人裏,徐慧珍1963年的時候買了片兒爺的四合院?她這就屬於產權明確的那種,可以交易。北京的資料我查不到,不過其他地方有的是可以跟廠子購買的,就姑且當做這裏也允許吧,太難了。)
“那太好了,不過還是需要個理由,您就跟街道辦說身體不好需要錢看病,開個介紹信,然後跟我拿著介紹信去房管局。”
“這。。。能行嗎?”
“能行,我在街道辦和派出所都有關係,這種小事兒沒問題的。”
“成,那大媽就按你說的辦,明天下午我去街道辦。”
“行啊,沒問題。”
“那謝謝你了大春。”
“不用客氣。”
許大春看著一大媽離去的背影。
“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