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人,就是圖特摩斯三世。
十歲的圖特摩斯三世在祭司們的敦促下, 和哈特舍普蘇特的女兒尼斐魯拉結了婚,成為了埃及的新法老。
然而哈特舍普蘇特怎麽會甘心把權力交給這麽一個十歲的孩子呢?
於是她利用計謀,使得圖特摩斯三世成了神廟裏的一名見習僧侶, 並派自己的眼線, 每天監視著這位小法老。
從那以後,哈特舍普蘇特就成了埃及真正的領導者。
格蕾絲讀到這裏,意識到這位女法老真的不受待見。
要不然, 怎麽會有人把她人生的汙點寫在亡靈書上呢?
這可是給冥神看的東西!
這麽一份亡靈書, 是絕對會讓哈特舍普蘇特下地獄的!
如果神真的存在的話。
緊接著, 亡靈書上就開始講述哈特舍普蘇特王位的「合法性」。
即哈特舍普蘇特雖然是個女人, 但她是「阿蒙—拉神的女兒」。
這段文字, 或者不如說是圖畫, 十分容易看懂。
畫中表示,阿蒙神曾經化身為圖特摩斯一世的樣子,和王後阿美斯一度春宵,於是就有了哈特舍普蘇特。
因此從血統上將,哈特舍普蘇特可不是普通的公主, 而是阿蒙神的女兒。
從那時候開始,哈特舍普蘇特就開始穿男裝,佩戴假髮和假鬍子,當起了埃及的法老。
在這後半段裏, 荷魯斯的左眼倒是出現了幾次,但是格蕾絲反覆翻找,也沒能找到哪裏有荷魯斯的右眼。
當然,這本筆記上也沒有被撕掉某頁或者塗改過的痕跡,從字跡上來看,這也確實是伊蓮娜的筆跡。
至少這些象形文字中某些難以理解的部分,是伊蓮娜用英文做了標註。
而這些象形文字是不是伊蓮娜自己寫的,格蕾絲也沒辦法保證。
因為她還沒到可以根據象
形文字這種類似「簡筆畫」的東西來確認筆跡的程度。
但有一點格蕾絲可以確定,這個手抄本裏的象形文字,伊蓮娜一定是讀過的,不然她就沒辦法做筆記、寫注釋。
至此,格蕾絲可以說是一無所獲。
那些散碎的線索看起來很多,實際上卻沒有什麽明確的指向性。
而公爵大人雖然委託了快船送信,收到迴信怎麽也要等上一個禮拜。
在此期間,他們最需要注意的,就是其他人的安全問題。
無論法老的詛咒是否真的存在,顯然兇手是有意想把案件往這個方向引導。
這說明,兇手很有可能會接著殺人。
考古隊的人互相之間十分熟悉,如果他們私底下見麵,公爵大人和格蕾絲是防備不住,也沒有理由阻止的。
但他們有觀察其他人的機會,比如說……參觀埃及的金字塔。
外出的時候,是觀察一個人的最佳時期。
因為人們在參加旅行、遊覽等放鬆身心的活動的時候,心底的防備會不自覺地減輕。
這個時候,格蕾絲就能從他們的神態動作、語言等方麵,看出更多的東西。
雖然心裏不太情願,但是最近古墓的發掘確實是進展緩慢,營地裏的人們也是士氣低迷。
威廉士爵士最終還是決定帶大家一起去參觀金字塔和獅身人麵像。
貝克太太的房間之前被治安官帶人搜索過,並沒有發現任何毒藥或者類似氣·槍的武器,於是她就被暫時放了迴來。
此時她推著輪椅,以及坐在輪椅上的威廉士爵士,緩緩走在距離金字塔不遠的沙地上。
這裏的沙子已經被來來往往的遊客壓得平整結實,因此輪椅走在上麵,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麽困難。
一到了這種地方,威廉士爵士之前那懊喪的樣子就立刻消失了。
格蕾絲認為,像威廉士爵士這樣的男人,不應該和女人結婚,應該和古埃及文化結婚。
就像很多程式設計師的女朋友就是他們的電腦一樣……
「你們知道金字塔為什麽是石頭製成的嗎?」威廉士這時轉過頭,詢問格蕾絲和公爵大人。
「對於沙漠這種環境來說,石頭是能夠長久保存的東西。」公爵大人客觀的說道。
「沒錯
,古埃及人認為,石頭建造的建築物,是永恆的居所,他們將石頭看做是不朽的東西。」
說到這,威廉士指著獅身人麵像的說道:「很顯然,這是古代人的錯誤認知。」
格蕾絲順著他的手指看過去,發現獅身人麵像缺少了鼻子。
經過幾千年的風化,那塊石頭已經出現了缺損。
但是對於古埃及人來說,他們活著的時候,的確是沒辦法看到一塊石頭風化成沙子的。
他們所在的,是吉薩金字塔群,這片古埃及王室的墓地裏,有著幾十個金字塔。
其中最巍峨的,自然要屬胡夫金字塔。
格蕾絲仰頭看去,目露崇敬。
如果不是親眼所見,她恐怕很難相信,這個世界上最高的建築物,居然是幾千年前的古人,利用最原始的手段,一點一點建成的。(1)
而這些巨石是如何堆疊上去的,對於考古學家們來說,還是個巨大的謎團。
就連戎馬一生的拿破崙大帝,也曾在胡夫大金字塔下感嘆「五千年的時間在俯視著我」。
由於威廉士爵士腿腳不方便,貝克太太決定和他待在附近的涼棚裏,等待著其他人參觀完金字塔內部,再一起往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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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歲的圖特摩斯三世在祭司們的敦促下, 和哈特舍普蘇特的女兒尼斐魯拉結了婚,成為了埃及的新法老。
然而哈特舍普蘇特怎麽會甘心把權力交給這麽一個十歲的孩子呢?
於是她利用計謀,使得圖特摩斯三世成了神廟裏的一名見習僧侶, 並派自己的眼線, 每天監視著這位小法老。
從那以後,哈特舍普蘇特就成了埃及真正的領導者。
格蕾絲讀到這裏,意識到這位女法老真的不受待見。
要不然, 怎麽會有人把她人生的汙點寫在亡靈書上呢?
這可是給冥神看的東西!
這麽一份亡靈書, 是絕對會讓哈特舍普蘇特下地獄的!
如果神真的存在的話。
緊接著, 亡靈書上就開始講述哈特舍普蘇特王位的「合法性」。
即哈特舍普蘇特雖然是個女人, 但她是「阿蒙—拉神的女兒」。
這段文字, 或者不如說是圖畫, 十分容易看懂。
畫中表示,阿蒙神曾經化身為圖特摩斯一世的樣子,和王後阿美斯一度春宵,於是就有了哈特舍普蘇特。
因此從血統上將,哈特舍普蘇特可不是普通的公主, 而是阿蒙神的女兒。
從那時候開始,哈特舍普蘇特就開始穿男裝,佩戴假髮和假鬍子,當起了埃及的法老。
在這後半段裏, 荷魯斯的左眼倒是出現了幾次,但是格蕾絲反覆翻找,也沒能找到哪裏有荷魯斯的右眼。
當然,這本筆記上也沒有被撕掉某頁或者塗改過的痕跡,從字跡上來看,這也確實是伊蓮娜的筆跡。
至少這些象形文字中某些難以理解的部分,是伊蓮娜用英文做了標註。
而這些象形文字是不是伊蓮娜自己寫的,格蕾絲也沒辦法保證。
因為她還沒到可以根據象
形文字這種類似「簡筆畫」的東西來確認筆跡的程度。
但有一點格蕾絲可以確定,這個手抄本裏的象形文字,伊蓮娜一定是讀過的,不然她就沒辦法做筆記、寫注釋。
至此,格蕾絲可以說是一無所獲。
那些散碎的線索看起來很多,實際上卻沒有什麽明確的指向性。
而公爵大人雖然委託了快船送信,收到迴信怎麽也要等上一個禮拜。
在此期間,他們最需要注意的,就是其他人的安全問題。
無論法老的詛咒是否真的存在,顯然兇手是有意想把案件往這個方向引導。
這說明,兇手很有可能會接著殺人。
考古隊的人互相之間十分熟悉,如果他們私底下見麵,公爵大人和格蕾絲是防備不住,也沒有理由阻止的。
但他們有觀察其他人的機會,比如說……參觀埃及的金字塔。
外出的時候,是觀察一個人的最佳時期。
因為人們在參加旅行、遊覽等放鬆身心的活動的時候,心底的防備會不自覺地減輕。
這個時候,格蕾絲就能從他們的神態動作、語言等方麵,看出更多的東西。
雖然心裏不太情願,但是最近古墓的發掘確實是進展緩慢,營地裏的人們也是士氣低迷。
威廉士爵士最終還是決定帶大家一起去參觀金字塔和獅身人麵像。
貝克太太的房間之前被治安官帶人搜索過,並沒有發現任何毒藥或者類似氣·槍的武器,於是她就被暫時放了迴來。
此時她推著輪椅,以及坐在輪椅上的威廉士爵士,緩緩走在距離金字塔不遠的沙地上。
這裏的沙子已經被來來往往的遊客壓得平整結實,因此輪椅走在上麵,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麽困難。
一到了這種地方,威廉士爵士之前那懊喪的樣子就立刻消失了。
格蕾絲認為,像威廉士爵士這樣的男人,不應該和女人結婚,應該和古埃及文化結婚。
就像很多程式設計師的女朋友就是他們的電腦一樣……
「你們知道金字塔為什麽是石頭製成的嗎?」威廉士這時轉過頭,詢問格蕾絲和公爵大人。
「對於沙漠這種環境來說,石頭是能夠長久保存的東西。」公爵大人客觀的說道。
「沒錯
,古埃及人認為,石頭建造的建築物,是永恆的居所,他們將石頭看做是不朽的東西。」
說到這,威廉士指著獅身人麵像的說道:「很顯然,這是古代人的錯誤認知。」
格蕾絲順著他的手指看過去,發現獅身人麵像缺少了鼻子。
經過幾千年的風化,那塊石頭已經出現了缺損。
但是對於古埃及人來說,他們活著的時候,的確是沒辦法看到一塊石頭風化成沙子的。
他們所在的,是吉薩金字塔群,這片古埃及王室的墓地裏,有著幾十個金字塔。
其中最巍峨的,自然要屬胡夫金字塔。
格蕾絲仰頭看去,目露崇敬。
如果不是親眼所見,她恐怕很難相信,這個世界上最高的建築物,居然是幾千年前的古人,利用最原始的手段,一點一點建成的。(1)
而這些巨石是如何堆疊上去的,對於考古學家們來說,還是個巨大的謎團。
就連戎馬一生的拿破崙大帝,也曾在胡夫大金字塔下感嘆「五千年的時間在俯視著我」。
由於威廉士爵士腿腳不方便,貝克太太決定和他待在附近的涼棚裏,等待著其他人參觀完金字塔內部,再一起往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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