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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路人甲後我靠直播爆紅了[穿書] 作者:陸長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程凜眨眨眼,有些不習慣,無所謂地說道:「沒什麽好苦的,我們這種孩子註定比別人要承受地多一些,這些無法避免,未來的路是靠自己打拚的。」
「好孩子。」院長嘆了口氣:「我知道你想問什麽。」
「院長。」程凜抿了抿唇,眼裏多了點不知名的情緒:「時間過去太久了,我其實記不清當時的狀況了。」
「也可能是當時太過害怕,現在選擇性遺忘了,我不是不想照顧小柔,也不是想推卸責任,我隻是想清楚的知道,我真的害死了她的哥哥嗎?」
程凜昨天晚上,翻出了原主的日記本。
他剛穿過來的那兩天打掃過衛生,在整理桌子的時候發現了原主的日記本,隻不過當時桌子實在是太髒太亂,他收拾完就把日記本這個事給忘了,直到昨天想了解他是怎麽被誤會害死了林柔的哥哥的,才想起來原主還有日記本這個東西。
原主不是個愛寫日記的人,日記跳幅很大,與其說是日記倒不如說是周記。
這本是從去年開始寫的,他翻了翻,原主在去年8月份提過這件事情。
2019.08.16晴轉大雨
今天小柔又來找我要錢了,這個月兼職的工資還沒發,我沒有錢,隻能先去問同學借,同學好像並不想借給我,也是,誰願意總是借錢給一個窮鬼呢。
我真的好厭倦這樣的生活。
眼前好像一點光亮都沒有,我難道就活該生活在這麽黑暗的世界裏,做個聽話的提款機嗎?
我真的害死了林逸嗎?我一點都不記得了,我隻知道我醒過來的時候大家都用責備的眼神看著我,院長媽媽問我為什麽要帶林逸去水庫玩。但是我的頭很痛,什麽都想不起來。
我活著迴來了,林逸被淹死了,我有罪,院長媽媽說我該照顧小柔,小柔說我害她沒了哥哥,該養她一輩子。
可是我不想,我才14歲,我不想一直照顧她。我是不是很自私。
但是我真的好累。
…………
程凜合上日記本時,一時間不知道心裏是什麽感覺。
因為一個模糊不清的罪名,照顧了林柔這麽多年,答應了她那麽多無理的要求,直到現在還要繼續無怨無悔地給她打錢。
但是原主已經死了,活的人變成了他,他不虧欠任何人,更不虧欠林柔。
為了自己能以程凜的身份清白地活下去,他一定要問清楚這件事。
「有人親眼見過,我害死了他嗎?」
院長表情有些躊躇,她斟酌著說:「小程,我知道你背了這麽多年的罪名很累,但是你不能因為你累,就否認這件事,大家都知道你以前愛玩,可是你想玩卻帶小逸去水庫,是不對的。」
院長皺了皺眉,繼續說:「我強調過很多次不能去水庫玩,你不聽,還非要帶著他去,他被淹死了,你好端端地迴來了……」
「所以呢?」程凜打斷院長的話:「沒有人親眼看到是我叫他去水庫的,也沒有人看到他是因為我而死的,就因為隻有我活著迴來,所以我有罪?」
「小程。」院長有些無奈:「那個時候你是院裏最活潑的,小逸不愛說話不愛動,你如果不慫恿他,他是不可能去水庫玩的。」
程凜嗤笑一聲:「我活潑也是錯的,院長,我再重複一遍,沒有人親耳聽到是我叫他去水庫,也沒有人親眼看到我害死了他,是,我活著,他死了,我對此也感到很難過,但這並不代表能把所有罪責都推到我頭上,您明白嗎?」
「這件事我會查清楚,但是我,程凜。」程凜一字一頓道:「不會推卸屬於我的罪名,也不會白白認下不屬於我的罪名。」
「我希望您能公平一點。」
說罷,程凜大步走出院長室。
外麵的陽光正好,並不刺眼,程凜靠在牆上眯起眼看著不遠處的小蘿蔔頭一起玩老鷹捉小雞,心口鬱結逐漸消散。
這是原身心裏的疙瘩,程凜其實並沒有多難過,但是原身不同。
他一直被指責害死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十年如一日地背負著鯊人犯這個沉重的罪名,還要接受來自朋友妹妹的無止境伸手。
原來的程凜,活的很痛苦。
程凜斂下眸子沉思,突然,眼前出現一個小蘿蔔頭,正好奇地看著他。
程凜象徵性地彎了彎唇角,露出一個略顯溫柔的笑來。
小蘿蔔頭看起來隻有四五歲,紮著兩個小辮,水靈靈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看見程凜朝她笑就蹬蹬蹬竄到程凜麵前,脆生生地叫了一聲「哥哥。」
程凜輕笑一聲,笑容真實了幾分,他蹲下拍了拍小蘿蔔頭的小腦袋:「小朋友,你叫什麽名字呀。」
「我叫陳思思。」小蘿蔔頭歪著腦袋:「哥哥你真好看,我想跟你一起玩。」
程凜愣住。
這還是第一次有人誇他好看。
程凜笑著捏了捏思思的小臉,從兜裏掏出一把糖果遞給她:「哥哥請你吃糖。」
「謝謝哥哥。」思思扒拉出一顆糖果塞進嘴裏:「甜。」
程凜笑笑,正想再摸摸小姑娘的頭,小姑娘卻被一隻手拉走。
那隻手的主人是個小少年,看起來十二三歲左右,皮膚有點黑,襯得眼珠子格外亮,這雙眼睛正警惕地盯著程凜:「你要幹什麽!」
小少年很是戒備,他將小姑娘思思拉到身後,指著程凜說:「思思,這個人是壞人,不要理他,不要吃他給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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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孩子。」院長嘆了口氣:「我知道你想問什麽。」
「院長。」程凜抿了抿唇,眼裏多了點不知名的情緒:「時間過去太久了,我其實記不清當時的狀況了。」
「也可能是當時太過害怕,現在選擇性遺忘了,我不是不想照顧小柔,也不是想推卸責任,我隻是想清楚的知道,我真的害死了她的哥哥嗎?」
程凜昨天晚上,翻出了原主的日記本。
他剛穿過來的那兩天打掃過衛生,在整理桌子的時候發現了原主的日記本,隻不過當時桌子實在是太髒太亂,他收拾完就把日記本這個事給忘了,直到昨天想了解他是怎麽被誤會害死了林柔的哥哥的,才想起來原主還有日記本這個東西。
原主不是個愛寫日記的人,日記跳幅很大,與其說是日記倒不如說是周記。
這本是從去年開始寫的,他翻了翻,原主在去年8月份提過這件事情。
2019.08.16晴轉大雨
今天小柔又來找我要錢了,這個月兼職的工資還沒發,我沒有錢,隻能先去問同學借,同學好像並不想借給我,也是,誰願意總是借錢給一個窮鬼呢。
我真的好厭倦這樣的生活。
眼前好像一點光亮都沒有,我難道就活該生活在這麽黑暗的世界裏,做個聽話的提款機嗎?
我真的害死了林逸嗎?我一點都不記得了,我隻知道我醒過來的時候大家都用責備的眼神看著我,院長媽媽問我為什麽要帶林逸去水庫玩。但是我的頭很痛,什麽都想不起來。
我活著迴來了,林逸被淹死了,我有罪,院長媽媽說我該照顧小柔,小柔說我害她沒了哥哥,該養她一輩子。
可是我不想,我才14歲,我不想一直照顧她。我是不是很自私。
但是我真的好累。
…………
程凜合上日記本時,一時間不知道心裏是什麽感覺。
因為一個模糊不清的罪名,照顧了林柔這麽多年,答應了她那麽多無理的要求,直到現在還要繼續無怨無悔地給她打錢。
但是原主已經死了,活的人變成了他,他不虧欠任何人,更不虧欠林柔。
為了自己能以程凜的身份清白地活下去,他一定要問清楚這件事。
「有人親眼見過,我害死了他嗎?」
院長表情有些躊躇,她斟酌著說:「小程,我知道你背了這麽多年的罪名很累,但是你不能因為你累,就否認這件事,大家都知道你以前愛玩,可是你想玩卻帶小逸去水庫,是不對的。」
院長皺了皺眉,繼續說:「我強調過很多次不能去水庫玩,你不聽,還非要帶著他去,他被淹死了,你好端端地迴來了……」
「所以呢?」程凜打斷院長的話:「沒有人親眼看到是我叫他去水庫的,也沒有人看到他是因為我而死的,就因為隻有我活著迴來,所以我有罪?」
「小程。」院長有些無奈:「那個時候你是院裏最活潑的,小逸不愛說話不愛動,你如果不慫恿他,他是不可能去水庫玩的。」
程凜嗤笑一聲:「我活潑也是錯的,院長,我再重複一遍,沒有人親耳聽到是我叫他去水庫,也沒有人親眼看到我害死了他,是,我活著,他死了,我對此也感到很難過,但這並不代表能把所有罪責都推到我頭上,您明白嗎?」
「這件事我會查清楚,但是我,程凜。」程凜一字一頓道:「不會推卸屬於我的罪名,也不會白白認下不屬於我的罪名。」
「我希望您能公平一點。」
說罷,程凜大步走出院長室。
外麵的陽光正好,並不刺眼,程凜靠在牆上眯起眼看著不遠處的小蘿蔔頭一起玩老鷹捉小雞,心口鬱結逐漸消散。
這是原身心裏的疙瘩,程凜其實並沒有多難過,但是原身不同。
他一直被指責害死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十年如一日地背負著鯊人犯這個沉重的罪名,還要接受來自朋友妹妹的無止境伸手。
原來的程凜,活的很痛苦。
程凜斂下眸子沉思,突然,眼前出現一個小蘿蔔頭,正好奇地看著他。
程凜象徵性地彎了彎唇角,露出一個略顯溫柔的笑來。
小蘿蔔頭看起來隻有四五歲,紮著兩個小辮,水靈靈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看見程凜朝她笑就蹬蹬蹬竄到程凜麵前,脆生生地叫了一聲「哥哥。」
程凜輕笑一聲,笑容真實了幾分,他蹲下拍了拍小蘿蔔頭的小腦袋:「小朋友,你叫什麽名字呀。」
「我叫陳思思。」小蘿蔔頭歪著腦袋:「哥哥你真好看,我想跟你一起玩。」
程凜愣住。
這還是第一次有人誇他好看。
程凜笑著捏了捏思思的小臉,從兜裏掏出一把糖果遞給她:「哥哥請你吃糖。」
「謝謝哥哥。」思思扒拉出一顆糖果塞進嘴裏:「甜。」
程凜笑笑,正想再摸摸小姑娘的頭,小姑娘卻被一隻手拉走。
那隻手的主人是個小少年,看起來十二三歲左右,皮膚有點黑,襯得眼珠子格外亮,這雙眼睛正警惕地盯著程凜:「你要幹什麽!」
小少年很是戒備,他將小姑娘思思拉到身後,指著程凜說:「思思,這個人是壞人,不要理他,不要吃他給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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