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爸爸吃了藥之後,平靜了一段時間。


    林天佑也迴到了海川,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


    林家美的臉上也漸漸地恢復了昔日的笑容,整個人都變得有朝氣,仿佛一切都迴到了平淡又幸福的軌道上。


    林家美喜歡看報紙,最吸引她的就是那版報導香港明星的娛樂頭條。


    打開就是賞心悅目的帥男美女,還可以像個吃瓜群眾,八卦各種出軌或劈腿的渣男或渣女。


    由於她沒有錢訂閱,每期都要等程爺把訂閱的報紙看完之後,她才把報紙像寶貝似的收起來,拿迴宿舍慢慢看。


    此刻的她被報紙尾頁的連載故事,吸引了眼球,看著看著就陷入了沉思。


    要是我也可以在報紙上發表文章的話,那該多好啊!


    可惜自己讀書不多,文化有限。


    上個月瞞著所有人,像做賊一樣厚著臉皮,寫了一篇《男人應不應該流淚》的文章。


    寄到某雜誌想賺點稿費來解決生活的困境,結果石沉大海,還虧了郵件費。


    她這個人就是異想天開,又沒有自知之明,什麽都想嚐試一下,總是給自己洗腦。


    不試試,又怎麽知道自己行不行?


    萬一成功了呢?


    成功的話,就多一條渠道賺錢了呀!


    不成功怎麽辦?


    投稿失敗也沒有少塊肉,怕什麽呢?


    失敗的又不是隻有你一個人。


    聽說堆積如山的稿件裏麵,隻有一兩篇文章入編輯的法眼。


    就算失敗,也是所有的失敗者中的其中一個……


    被自己說服之後,不管是上班還是睡覺。


    她都在想,寫什麽好呢?


    怎樣寫呢?


    突然就想起自己的家庭經歷,哥哥在沒有人見的地方,肯定偷偷地哭過。


    誰說男兒有淚不輕彈,隻是沒到傷心處。


    居有關專家稱,男女的壽命總比例,女人的壽命比男人的長。


    那是因為,女人利用眼淚去緩解心情,釋放苦悶。


    可惜有很多人都認為,『哭』有失男人的尊嚴與體麵。


    男人也是人啊!


    也有脆弱的時候。


    他們的痛苦和難受,一點都不比女人少。


    難受的時候,他們也可以盡情地哭。


    流下七尺男兒淚,一點都不丟臉。


    因為哭,並不是女人的『專利』。


    又不是說要男人們,也像女人一樣,動不動就哭泣。


    真的很難受的時候,為什麽要忍?


    「這雙鞋子一點都不好穿,把我的腳都磨損了!」


    聽到子茵說話,林家美從思緒中迴過神來,說:「不是吧!這麽貴的鞋子都磨腳?」


    「你看看,穿幾天就磨成這樣了。」


    子茵把腳上的高跟鞋脫掉,一臉嫌棄地把鞋子丟在地上,皺著眉頭揉了一下磨破皮的腳跟。


    林家美看了一眼被子茵丟在地上的鞋子,又往她的腳跟看了一下,看到她的腳跟被磨得紅腫腫的,還擦損了皮。


    從裏麵滲出點點血跡,她看著都感覺到疼。


    「下次你用止血貼粘著腳跟,這樣就不會磨破皮了。」


    子茵說:「我不要了!待會你扔垃圾的時候,順便幫我把它扔了吧!」


    「你才穿幾次,這樣就扔了?」


    林家美看著那雙深啡色的高跟鞋,鞋麵光滑滑的看起來很高級,質量又那麽好。


    子茵買的時候也不便宜,扔了多可惜呀!


    「不好穿還不扔呀?穿了也是活受罪!」


    子茵的父親是個商人,家庭環境一向不錯,家裏也不用她給生活費。


    她的工資都是留著自己花的,想買什麽就買什麽,想吃什麽就吃什麽。


    用的手機都是諾基亞,花了差不多兩千元買來的。


    有時候,林家美特別羨慕子茵的無憂無慮。


    哪像她這樣,小小年紀就被生活逼得彎下了腰,花一點錢都要精打細算。


    「我是覺得有點可惜,那麽漂亮的鞋子。」


    她連一雙幾塊錢的工作鞋都捨不得買。


    子茵就可以把幾十塊錢的鞋子說扔就扔,人比人真的是氣死人。


    子茵看著腳踝上磨損的皮膚,微微的痛意傳來,讓她不由得倒吸一口氣。


    「你不怕磨損腳的話,就直接拿走。」


    「我的腳比你的腳大,不知道能不能穿。」


    林家美把腳從被窩裏伸出來試了試鞋,站起來感受了一下鞋子的大小和舒適度。


    鞋子有點緊,縮著腳趾穿的話,勉強可以穿。


    「合不合穿呀?」


    子茵問。


    「有點緊。」


    「那就別穿了。」


    「緊也不怕,你不要我就拿來穿。」


    穿這雙鞋子,雖然緊了點。


    可是比起穿自己的那雙鞋子的外觀比起來,這雙高跟鞋高級太多了。


    因為她現在穿的工作鞋,兩隻鞋頭都已經穿了洞,腳指都從裏麵突出來了。


    高層小白曾經和她說過幾次,問她為什麽不去買雙新的鞋子,因為一雙工作平底布鞋才幾塊錢。


    但是她為了節儉,一直都不捨得去買,總是想著能省點就省點。


    哪怕在外人看來,顯得她好寒酸,她也覺得無所謂。


    雖然她知道做迎賓員,相當於酒店的門麵,衣穿方麵其實是很講究的。


    但是酒店沒有強烈要求她執行,她也就不了了之。


    誰不想買呀!


    可是實力不允許,隻能將就再將就。


    因為顧客看的多數是人的樣貌,加上她穿的是旗袍,旗袍的長度也遮去了大半的鞋子。


    也很少會有人,從頭到腳地去打量一個人,穿什麽鞋子的吧!


    但是她的困窘,還是落入了有心人的眼裏。


    而那個人,就是程爺的至交好友~陳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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