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教我跳舞,分享給我所有他覺得有趣的事情,記得我的生日,說以後如果我火了,他就是天花板的親屬。


    親屬?我可沒有親屬,就算是現在,我也沒有把程痕跟小爸爸當做我的親人。


    他們是我畢生尊敬的人,我很清楚我們沒有血脈,親人這個成語應該是血液裏都連親帶故的人才能自稱的吧。


    來到這裏的第二年,我愈發習慣了跟他的相處,他真的對我很好,雖然我也不知道這種好是不是把他所缺失的情感放在了我身上。


    某天聊天,他說他也是孤兒了,爸媽出車禍死了,就算是住在小姨家,他也不是爸媽,這種關係在細枝末節的疏離中會體現出血緣的重要性。


    居然跟我一樣,我不知道為什麽很開心,大概是我認識的人跟我一樣,我就不是最可憐的那個了,不對,這個傢夥比我還要可憐。


    我知道他沒錢的時候會一次一次的吃過期泡麵,盡管早晨還送給我一個價錢不菲的麵包。


    他是不是有點奇怪。


    我穿好衣服坐在訓練室內等了許久,他都沒有進來,我知道他的行程,他們那個小糊團大部分時間都是空閑的。


    他沒有來?是出什麽事情了嗎?


    手機裏沒有任何消息傳來,我決定走出去看一眼。


    我轉了一圈,站在拐角處,那個男人是他隊友,我認識,叫做莊宇,也是舞擔。我覺得他跳舞並沒有時雨清好。


    大概是時雨清長得好看。我在內心裏誇讚。


    他是在吻他嗎?站太遠了我看不清,我又懶得走過去。


    在同性不合法的時候程痕就跟小爸爸在一起了,在我的認知裏這似乎跟男女在一起是一樣讓人覺得平常的事情。


    他今年十九歲,談戀愛也正常。


    我狠狠踹了一腳旁邊的欄杆,想,談戀愛浪費的時間很多,就像是程痕,周末從來沒有出過房間。


    怪不得今天沒有去訓練室了。


    我不太開心,他談戀愛損失的是我的利益,我認真地計算著,如果他沒有談戀愛那麽少今天的舞蹈我已經學會了大半了,一天少了一首舞蹈的練習,一年就是三百五十首,我損失慘重。


    我想,談戀愛,很快樂嗎?


    在國內時,即便我才高二,班裏也有不少女孩男孩親親抱抱了,他們似乎都很開心的樣子,臉都會被這種情緒染得通紅。


    好吧,應該是很快樂的。


    我失望地迴到訓練室,同時確定剛才時雨清露出的驚愕的表情應該是看見我站在那裏的。


    有氣無力地看了會兒歌詞,我有些困了,迴到三樓的房間一把扯著棉被,準備睡一覺。


    損害我利益的人真的好自私,我很難過。


    門被敲響了,但我整個人都捂在被子裏,沒有辦法出來。


    每次敲三下門進我房間的隻有時雨清,我並不意外,談完戀愛有時間來理我了嗎?


    「你剛看到了?」


    他模糊的聲音在外麵迴蕩,我伸出耳朵聽,最終低低地嗯了一聲。


    時雨清笑了聲:「你把自己埋起來幹什麽?嗯……被你發現了,我也沒想過隱瞞,我是同性戀,如果你接受不了,我以後不會來打擾你了。最近公司似乎簽約了新的導師,應該會有人來教你練舞。」


    被子整個掀起來,聲音很大仿佛主人在生氣,但我知道我沒有。


    「你跟他在一起了?」揚高了幾個分貝的聲音在我唇齒間發出。


    他應該是愣了幾秒,最終搖了搖頭:「沒有。」


    我說:「那關我屁事。」


    他笑了,說了句:「小屁孩,別說髒話。」


    我看到他轉身的動作,以為他要離開了,問:「今天的舞蹈都沒學。」


    時雨清扒拉著門,留下一句:「行,我的錯,那今晚加個班補迴來?」


    我聽到自己嗯了一聲,似乎很開心。


    是我的就隻能是我的。


    又一年,春去秋來,櫻花總是留不住浪漫和恬靜。


    我沒想到他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在我眼裏,他幹淨的,一塵不染的,像是著已經混沌瘋狂的圈子中,唯一一個在其內又能幹淨出來的人。


    我仿佛不認識他了,或許我從來不認識他。


    第二天我為我自己的懷疑而感到抱歉,他是哥哥,哥哥不會這樣做的。


    我有些難過,他不是說,是我的親屬嗎,我允許我的親屬可以肆意拿走我的東西,但要經過我的允許。


    我不會拒絕的。


    但他瞞著我欺騙了我,這是我不能忍受的。


    他的眉眼間似乎帶著一些解不開的鬱結,我相信他是無辜的,有什麽迫不得已的原因。


    我問他為什麽要這樣做,他沒吭聲,被莊宇拉著離開了。


    我好生氣,第二天,我迴國了。


    那一天,小爸爸因病去世了。


    後來迴想,在時常的打電話中感覺到小爸爸的沉默與虛弱,本以為程痕那個傢夥會照顧好他,但我忘了,時痕臣服於他,不會拒絕他的任何要求,即便是病入膏肓。


    迴去麵對著我的是暴風雨的敲打和冷漠的墓碑,我連他最後一麵都沒有看到。


    祖上有個規矩,家的人死後需要親人守候十天,說這樣靈魂會更放心的離開。


    我沒想到時雨清出事了,他在一個公演上出了嚴重的事故,尖銳的水晶燈狠狠砸在了他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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