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餘,是他寫的偵探小說男主角。
這個世界之所以陌生而熟悉,因為本來就存在他的大腦中。
他在自己的小說裏重生了?不對,他沒死啊……還是,剛才他吃完火鍋唱完歌,快快樂樂上床睡迴籠覺,就死了?
一頭亂麻。他穿書了,不該激活個什麽係統,或在哪兒醒來有個如同npc般的角色給他介紹身世嗎,怎會像這樣掛在半空要死不活?
名片名字是淩餘,他穿成了書中主角?
如果說今夜發生了唯一的好事,就是他穿成了淩餘,淩餘在楊沅的筆下英明神武、智勇雙全,始終站在光明的一方,而且整本書故事圍繞他開展,有主角光環,保證能活到最後。
楊沅忽然意識到什麽,手伸向側兜,掏出兜裏所有的東西。他的所有,就是一個錢包,裏麵裝著幾張樣式陌生的紙鈔,兩張銀行卡,還有……身份證。
身份證卡片上的確是楊沅的肖像,借著幽暗的月光,他看見側欄的名字——楊清水。
楊清水……小說裏沒有這號人物,而且名字聽上去就不像認真起的,尤其似安進去打醬油的甲乙丙如張春花、李麗珠之流,出現在小說世界一章起兩章止,往往命途堪虞。
楊沅默哀,不知氣溫和他的心哪個更涼。
現在大概是哪個支線案情的現場吧,受害人從六十層高樓墜下,疑似自殺,偵探發現現場證據存疑……楊沅筆下故事的開端,他就是那個受害人。
一個念頭閃過,楊沅臉色微變。隨即,他把錢包塞迴兜裏,小心搜索往地麵的通道。塔吊每節都有連接扶梯,累是累些,總比剛才安全,唯一要擔心的,沒了環境光線,進入裏麵伸手不見五指,除了要擔心腳踩空,還要隨時提防誰在背後下黑手。
楊沅寫的可是犯罪小說,好端端走在路上也被爆頭的殘虐世界,想發生點吉利的真不容易。
怪他手賤腦洞大,為什麽寫的不是「祥和寧靜的森林裏有兩隻小豬,一個很胖,另一隻更胖」之類的故事……
正想著,後背傳來奇異的瘙癢感,隨即觸感從背部爬上頸脖,毛茸茸的溫熱的小巧的——
老鼠!
老鼠飛速竄到肩膀,沿著手臂往下爬。
楊沅大腦一片空白,手鬆脫。
02
計程車司機正打算繞市中心一圈看看有沒有客人,通常這個時候都有人在路上醉酒遊蕩,挑兩個衣著光鮮的足夠他一晚營生了。
直接拿錢是偷竊,他不會這麽做,將人拎上車兜上兩圈沿海公路,取走皮夾上的現鈔,再隨便丟到哪個地鐵口。就說乘客自己要看夜景,他按吩咐照做,警察查問也奈他無何。
今晚格外蕭條,快淩晨還沒接到一單生意,路上隻看見襤褸的流浪漢,司機氣悶得很。
車子駛進電視塔邊,隻見一流浪漢站在路中央,灰頭土臉、雙目無神。車子繼續往前,他竟不讓路,還抬手截停計程車。
快要撞上去,司機急剎,氣急敗壞探頭要罵,這人迅速上車,半個字不多說:「雪光街。」
司機迴頭,這才發現後麵的人並非流浪漢,光他的長大衣看上去就知道不便宜,隻是人蓬頭垢臉,身上全是灰,格外狼狽。
他猶豫一陣,發動車子。
楊沅忍不住拍身上和頭髮,車廂頓時塵土飛揚。從塔吊爬下來摔了兩次,樓層裏都是用作動工的水泥土灰,迴到街上時他已跟剛收工的泥瓦匠沒兩樣了。
待會兒就要與他小說裏的男主角見麵了,是不是該換身衣服洗漱一下,給淩餘留個好印象?
楊沅忐忑著,聽見司機問:「年輕人,這麽晚了做什麽?」
他注意到剛才司機就不斷從後視鏡中打量自己,一隻手虛握方向盤,不時確認腰間的防身工具,神情充滿警惕。
「想偷點東西,被逮住了。」看樣子司機不會相信他是什麽好人,與其扯正當理由,不如編點犯罪事實更可信,「迴去躲風頭。」
果不其然,司機暗自鬆一口氣,手也放迴方向盤,「偷的什麽,值錢嗎?」
「……鋼纜。」楊沅隨口應答,想著自己在小說世界生存的辦法。淩餘既是男主又是私家偵探,無論楊沅的角色定位是證人還是被冤枉的嫌疑人,淩餘也能保護自己,靠近主角光環的地方總安全點,投靠他準沒錯。
楊沅隻希望小說給他分配路人角色,連臉都不露混吃等死的一類,隻要不是炮灰受害人就好。
第2章
冷清的街道,「彩虹公」字樣的霓虹光管將人照得斑駁,借著光線,楊清水看見了偵探社的招牌。
偵探社門麵散發著窮酸的味道,潦草的三字木板下漆黑一片。「有人嗎?」
沒人在,門閘卻卷了上去,玻璃門半掩。
這兒是整個城市楊清水唯一有些安全感的地方了,他摸索著按下開關,燈管閃幾下以後亮了。
偵探社符合腦中的構想,布置簡陋但實用,辦公桌上卷宗堆得幾乎比桌子本身還高,淩餘的業務量要比他的門麵好得多。
接待沙發跟茶幾在另一側,開水壺裝著水,水半暖,人是剛走的。
他可以在這兒呆一晚,等到早上淩餘迴來。
的確不必鎖門,沒東西值得偷,楊清水溜達著得出結論。
辦公桌的對麵牆是案情板,標記上線索與人物,腦海中的關係網具象化,能幫助淩餘思考案情。牆上標記幾樁案子,其中一樁引起楊清水的興趣,「男子失蹤七年屍骨無存,500萬保險金落入妻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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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之所以陌生而熟悉,因為本來就存在他的大腦中。
他在自己的小說裏重生了?不對,他沒死啊……還是,剛才他吃完火鍋唱完歌,快快樂樂上床睡迴籠覺,就死了?
一頭亂麻。他穿書了,不該激活個什麽係統,或在哪兒醒來有個如同npc般的角色給他介紹身世嗎,怎會像這樣掛在半空要死不活?
名片名字是淩餘,他穿成了書中主角?
如果說今夜發生了唯一的好事,就是他穿成了淩餘,淩餘在楊沅的筆下英明神武、智勇雙全,始終站在光明的一方,而且整本書故事圍繞他開展,有主角光環,保證能活到最後。
楊沅忽然意識到什麽,手伸向側兜,掏出兜裏所有的東西。他的所有,就是一個錢包,裏麵裝著幾張樣式陌生的紙鈔,兩張銀行卡,還有……身份證。
身份證卡片上的確是楊沅的肖像,借著幽暗的月光,他看見側欄的名字——楊清水。
楊清水……小說裏沒有這號人物,而且名字聽上去就不像認真起的,尤其似安進去打醬油的甲乙丙如張春花、李麗珠之流,出現在小說世界一章起兩章止,往往命途堪虞。
楊沅默哀,不知氣溫和他的心哪個更涼。
現在大概是哪個支線案情的現場吧,受害人從六十層高樓墜下,疑似自殺,偵探發現現場證據存疑……楊沅筆下故事的開端,他就是那個受害人。
一個念頭閃過,楊沅臉色微變。隨即,他把錢包塞迴兜裏,小心搜索往地麵的通道。塔吊每節都有連接扶梯,累是累些,總比剛才安全,唯一要擔心的,沒了環境光線,進入裏麵伸手不見五指,除了要擔心腳踩空,還要隨時提防誰在背後下黑手。
楊沅寫的可是犯罪小說,好端端走在路上也被爆頭的殘虐世界,想發生點吉利的真不容易。
怪他手賤腦洞大,為什麽寫的不是「祥和寧靜的森林裏有兩隻小豬,一個很胖,另一隻更胖」之類的故事……
正想著,後背傳來奇異的瘙癢感,隨即觸感從背部爬上頸脖,毛茸茸的溫熱的小巧的——
老鼠!
老鼠飛速竄到肩膀,沿著手臂往下爬。
楊沅大腦一片空白,手鬆脫。
02
計程車司機正打算繞市中心一圈看看有沒有客人,通常這個時候都有人在路上醉酒遊蕩,挑兩個衣著光鮮的足夠他一晚營生了。
直接拿錢是偷竊,他不會這麽做,將人拎上車兜上兩圈沿海公路,取走皮夾上的現鈔,再隨便丟到哪個地鐵口。就說乘客自己要看夜景,他按吩咐照做,警察查問也奈他無何。
今晚格外蕭條,快淩晨還沒接到一單生意,路上隻看見襤褸的流浪漢,司機氣悶得很。
車子駛進電視塔邊,隻見一流浪漢站在路中央,灰頭土臉、雙目無神。車子繼續往前,他竟不讓路,還抬手截停計程車。
快要撞上去,司機急剎,氣急敗壞探頭要罵,這人迅速上車,半個字不多說:「雪光街。」
司機迴頭,這才發現後麵的人並非流浪漢,光他的長大衣看上去就知道不便宜,隻是人蓬頭垢臉,身上全是灰,格外狼狽。
他猶豫一陣,發動車子。
楊沅忍不住拍身上和頭髮,車廂頓時塵土飛揚。從塔吊爬下來摔了兩次,樓層裏都是用作動工的水泥土灰,迴到街上時他已跟剛收工的泥瓦匠沒兩樣了。
待會兒就要與他小說裏的男主角見麵了,是不是該換身衣服洗漱一下,給淩餘留個好印象?
楊沅忐忑著,聽見司機問:「年輕人,這麽晚了做什麽?」
他注意到剛才司機就不斷從後視鏡中打量自己,一隻手虛握方向盤,不時確認腰間的防身工具,神情充滿警惕。
「想偷點東西,被逮住了。」看樣子司機不會相信他是什麽好人,與其扯正當理由,不如編點犯罪事實更可信,「迴去躲風頭。」
果不其然,司機暗自鬆一口氣,手也放迴方向盤,「偷的什麽,值錢嗎?」
「……鋼纜。」楊沅隨口應答,想著自己在小說世界生存的辦法。淩餘既是男主又是私家偵探,無論楊沅的角色定位是證人還是被冤枉的嫌疑人,淩餘也能保護自己,靠近主角光環的地方總安全點,投靠他準沒錯。
楊沅隻希望小說給他分配路人角色,連臉都不露混吃等死的一類,隻要不是炮灰受害人就好。
第2章
冷清的街道,「彩虹公」字樣的霓虹光管將人照得斑駁,借著光線,楊清水看見了偵探社的招牌。
偵探社門麵散發著窮酸的味道,潦草的三字木板下漆黑一片。「有人嗎?」
沒人在,門閘卻卷了上去,玻璃門半掩。
這兒是整個城市楊清水唯一有些安全感的地方了,他摸索著按下開關,燈管閃幾下以後亮了。
偵探社符合腦中的構想,布置簡陋但實用,辦公桌上卷宗堆得幾乎比桌子本身還高,淩餘的業務量要比他的門麵好得多。
接待沙發跟茶幾在另一側,開水壺裝著水,水半暖,人是剛走的。
他可以在這兒呆一晚,等到早上淩餘迴來。
的確不必鎖門,沒東西值得偷,楊清水溜達著得出結論。
辦公桌的對麵牆是案情板,標記上線索與人物,腦海中的關係網具象化,能幫助淩餘思考案情。牆上標記幾樁案子,其中一樁引起楊清水的興趣,「男子失蹤七年屍骨無存,500萬保險金落入妻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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