霰彈槍?
這種武器並不適合用在荒野上戰鬥,因為荒野上雙方射擊距離一般都在一百米到三百米左右,在一百米的距離下,霰彈槍雖然也能命中目標,但是致命性就要差很多了。
而且,霰彈槍也不適合用來對付現在人類玩家的大敵——寄生者,無論是鐵砂還是鋼珠,都很難穿透寄生者變異之後的堅韌皮膚,要用霰彈槍擊殺寄生者,最好就是用獨頭彈轟擊寄生者的腦部,不過在同樣情況下,突擊步槍的子彈也能達到這個效果,而且攜彈量更多,射速更快。
那為什麽raven會在這個時候去買一支雷明頓m870霰彈槍呢……齊麟可以想到唯一的解釋,就是他遇到了麻煩——他曾經的那位“雇主”,現在估計整個齊麟他們一樣,在滿城搜捕著他的蹤跡。
聯盟大本營就等同於一座巨大的城市,在這裏發生的戰鬥,大部分都是巷戰和cbq(close-quarter-battle,室內近距離作戰的意思,舊時代某個叫做拆遷六號的遊戲裏的戰鬥就基本都屬於cqb的範疇。),在這種情況下,霰彈槍的作用就十分明顯了。
raven買下這支雷明頓m870,估計就是為了對付那些在暗中搜捕他的人。
隻不過,購買時間是在一天前,也就是說,在襲擊計劃還沒有開始之前,那些人就已經打算好過河拆橋了,甚至很有可能在那幾條寄生蠕蟲之中,就是有一條是留給raven的。
就算沒有寄生蠕蟲,隻要能把對方控製住,不斷地施加折磨,然他無法下線,可以活生生將一個玩家給“拖”死,隻不過需要的時間很長罷了。
raven是一名三級進化者,因此他現實裏的身體素質應該也已經被遊戲艙給改造過了,多得不說,就算營養液的供應斷絕,三四天的時間也是可以堅持下來,不過一旦過了這個時間,哪怕是強化過的人,也絕對會因為體能透支而休克。
按最壞的設想來說,就算現在這個raven已經被想要刺殺程硯秋和齊麟的那夥人給控製住了,那麽他們在沒有寄生蠕蟲的情況下想要對raven實行“徹底滅口”,怎麽也要三四天的時間。
不對!
齊麟猛然一驚,他這才發現自己的思維差一點又進到了先入為主的誤區——寄生蠕蟲雖然很難被帶入大本營,但是在外麵的荒野上卻十分容易搞到,以那些人的本事,想要把一條寄生蠕蟲偷偷帶進來可能很難,但是要把被控製住的raven用一些特殊道具修改一下id,然後帶到城外卻很容易。
到時候,他們甚至不用去親自活捉一隻寄生者,隻要把raven的雙手雙腳綁起來,然後丟在黑潮的邊緣就行了。
該死,這樣一說,留給齊麟他們的時間並不多——一個勢單力孤的獨行傭兵,能在那群人的追捕下逃竄多久,齊麟的心裏根本沒有底。
“喂,老頭,除了這一條之外,有沒有別的情報了?”齊麟雙手撐在桌子上,將腦袋湊到了那個老頭的麵前,雙眼死死地盯著他。
“我再給你兩千點,把你知道的,全部都告訴我!”齊麟的聲音雖然很低,但是卻充滿了威脅。
“五……五千,隻要你能給我五千,我可以把最最隱秘的情報都告訴你……”老頭的額角上雖然冒出了一滴滴細小的汗珠,然而雙眼之中卻依舊充斥著貪婪的目光。
“給你!”齊麟又一次將五千點資源劃入了老頭的賬戶之中,隻不過,他突然不動聲色地把腰間插著的那支格洛克手槍拔了出來,壓在了桌子上麵。
那個老頭瞥了一眼桌上的那支手槍,雖然手槍的平放在桌子上麵的,但是槍口卻是毫不避諱地直指著他的腰腹,而齊麟的一根食指,則是也已經勾在扳機上麵。
在聯盟的大本營裏殺人,會給齊麟引來不小的麻煩,但是如果對方並不是大財團的人,齊麟隻要能繳納一筆數額巨大的罰款,那麽聯盟方麵也不會多說什麽,甚至連其他的懲罰都不會有。
“別……別生氣,有話……我們好好說,和氣生財,和氣生財,對不對……”老頭伸手抹去了額頭上的汗珠,雖然他的表情還算鎮定,但是時不時顫動了一下的麵皮卻是暴露了他現在內心的緊張。
“和氣生財?生的也是你的財吧?和我有什麽關係?你要知道,無論是在舊時代也好,還是廢土的新時代也好,死於貪的人不計其數——我這把槍的扳機有點毛病,很容易走火,你最好趕快把你知道的告訴我。”齊麟淡淡地說道。
“好、好……就在六個小時之前,東城區的紅燈區發生了一場小規模的槍戰,雖然官方對外解釋是在鎮壓叛軍,但是在槍戰過程之中,有兩個被抬出來的傷員是被人用雷明頓m870霰彈槍打傷的。”
“那你怎麽可以確定他們是raven打傷的?雷明頓m870這槍並不稀有,用它的人在大本營裏可不少。”齊麟問道。
“如果僅僅是這樣,我也不敢確定,不過有人目擊到了一個追捕者被一柄從牆壁後麵繞出來的金屬餐叉給刺穿了喉嚨——m870很常見,但是能擁有【磁化】異能的人,整個大本營裏也沒幾個吧?”
“漢斯,我們走!”齊麟一把收迴了格洛克,拉過漢斯就跑出了傭兵公會,在街邊的一家機車商行裏買了一輛東瀛產的雅馬哈摩托車,帶著漢斯直接一路狂飆了出去。
“齊,你這是要去東城的紅燈區嗎?”大本營內的主幹道足有三十多米寬,因此齊麟直接就把摩托車的速度給提到了最高,強勁的氣流不斷地從兩側刮過,漢斯剛一張口,一大口冷空氣就灌到了他的嘴裏,讓他不由得連連咳嗽了起來。
“沒錯,不過先順路給你買點裝備,你應該還是以前那一套用得比較順手吧?”齊麟問道。
漢斯的裝備早就在黑潮來襲的時候就遺失得差不多了,後來又遭遇了叛軍,現在他用的隻是一支從叛軍身上撿來的aks-74u衝鋒槍而已,而接下來他們又很有可能要進行戰鬥,裝備問題必須得先解決了。
“那當然,要論軍工,那還是得屬我們大德意誌最牛批,這毛子產的衝鋒槍做工實在太粗劣了。”漢斯有些鄙視地看了一眼他身側掛著的那支aks-74u。
這種武器並不適合用在荒野上戰鬥,因為荒野上雙方射擊距離一般都在一百米到三百米左右,在一百米的距離下,霰彈槍雖然也能命中目標,但是致命性就要差很多了。
而且,霰彈槍也不適合用來對付現在人類玩家的大敵——寄生者,無論是鐵砂還是鋼珠,都很難穿透寄生者變異之後的堅韌皮膚,要用霰彈槍擊殺寄生者,最好就是用獨頭彈轟擊寄生者的腦部,不過在同樣情況下,突擊步槍的子彈也能達到這個效果,而且攜彈量更多,射速更快。
那為什麽raven會在這個時候去買一支雷明頓m870霰彈槍呢……齊麟可以想到唯一的解釋,就是他遇到了麻煩——他曾經的那位“雇主”,現在估計整個齊麟他們一樣,在滿城搜捕著他的蹤跡。
聯盟大本營就等同於一座巨大的城市,在這裏發生的戰鬥,大部分都是巷戰和cbq(close-quarter-battle,室內近距離作戰的意思,舊時代某個叫做拆遷六號的遊戲裏的戰鬥就基本都屬於cqb的範疇。),在這種情況下,霰彈槍的作用就十分明顯了。
raven買下這支雷明頓m870,估計就是為了對付那些在暗中搜捕他的人。
隻不過,購買時間是在一天前,也就是說,在襲擊計劃還沒有開始之前,那些人就已經打算好過河拆橋了,甚至很有可能在那幾條寄生蠕蟲之中,就是有一條是留給raven的。
就算沒有寄生蠕蟲,隻要能把對方控製住,不斷地施加折磨,然他無法下線,可以活生生將一個玩家給“拖”死,隻不過需要的時間很長罷了。
raven是一名三級進化者,因此他現實裏的身體素質應該也已經被遊戲艙給改造過了,多得不說,就算營養液的供應斷絕,三四天的時間也是可以堅持下來,不過一旦過了這個時間,哪怕是強化過的人,也絕對會因為體能透支而休克。
按最壞的設想來說,就算現在這個raven已經被想要刺殺程硯秋和齊麟的那夥人給控製住了,那麽他們在沒有寄生蠕蟲的情況下想要對raven實行“徹底滅口”,怎麽也要三四天的時間。
不對!
齊麟猛然一驚,他這才發現自己的思維差一點又進到了先入為主的誤區——寄生蠕蟲雖然很難被帶入大本營,但是在外麵的荒野上卻十分容易搞到,以那些人的本事,想要把一條寄生蠕蟲偷偷帶進來可能很難,但是要把被控製住的raven用一些特殊道具修改一下id,然後帶到城外卻很容易。
到時候,他們甚至不用去親自活捉一隻寄生者,隻要把raven的雙手雙腳綁起來,然後丟在黑潮的邊緣就行了。
該死,這樣一說,留給齊麟他們的時間並不多——一個勢單力孤的獨行傭兵,能在那群人的追捕下逃竄多久,齊麟的心裏根本沒有底。
“喂,老頭,除了這一條之外,有沒有別的情報了?”齊麟雙手撐在桌子上,將腦袋湊到了那個老頭的麵前,雙眼死死地盯著他。
“我再給你兩千點,把你知道的,全部都告訴我!”齊麟的聲音雖然很低,但是卻充滿了威脅。
“五……五千,隻要你能給我五千,我可以把最最隱秘的情報都告訴你……”老頭的額角上雖然冒出了一滴滴細小的汗珠,然而雙眼之中卻依舊充斥著貪婪的目光。
“給你!”齊麟又一次將五千點資源劃入了老頭的賬戶之中,隻不過,他突然不動聲色地把腰間插著的那支格洛克手槍拔了出來,壓在了桌子上麵。
那個老頭瞥了一眼桌上的那支手槍,雖然手槍的平放在桌子上麵的,但是槍口卻是毫不避諱地直指著他的腰腹,而齊麟的一根食指,則是也已經勾在扳機上麵。
在聯盟的大本營裏殺人,會給齊麟引來不小的麻煩,但是如果對方並不是大財團的人,齊麟隻要能繳納一筆數額巨大的罰款,那麽聯盟方麵也不會多說什麽,甚至連其他的懲罰都不會有。
“別……別生氣,有話……我們好好說,和氣生財,和氣生財,對不對……”老頭伸手抹去了額頭上的汗珠,雖然他的表情還算鎮定,但是時不時顫動了一下的麵皮卻是暴露了他現在內心的緊張。
“和氣生財?生的也是你的財吧?和我有什麽關係?你要知道,無論是在舊時代也好,還是廢土的新時代也好,死於貪的人不計其數——我這把槍的扳機有點毛病,很容易走火,你最好趕快把你知道的告訴我。”齊麟淡淡地說道。
“好、好……就在六個小時之前,東城區的紅燈區發生了一場小規模的槍戰,雖然官方對外解釋是在鎮壓叛軍,但是在槍戰過程之中,有兩個被抬出來的傷員是被人用雷明頓m870霰彈槍打傷的。”
“那你怎麽可以確定他們是raven打傷的?雷明頓m870這槍並不稀有,用它的人在大本營裏可不少。”齊麟問道。
“如果僅僅是這樣,我也不敢確定,不過有人目擊到了一個追捕者被一柄從牆壁後麵繞出來的金屬餐叉給刺穿了喉嚨——m870很常見,但是能擁有【磁化】異能的人,整個大本營裏也沒幾個吧?”
“漢斯,我們走!”齊麟一把收迴了格洛克,拉過漢斯就跑出了傭兵公會,在街邊的一家機車商行裏買了一輛東瀛產的雅馬哈摩托車,帶著漢斯直接一路狂飆了出去。
“齊,你這是要去東城的紅燈區嗎?”大本營內的主幹道足有三十多米寬,因此齊麟直接就把摩托車的速度給提到了最高,強勁的氣流不斷地從兩側刮過,漢斯剛一張口,一大口冷空氣就灌到了他的嘴裏,讓他不由得連連咳嗽了起來。
“沒錯,不過先順路給你買點裝備,你應該還是以前那一套用得比較順手吧?”齊麟問道。
漢斯的裝備早就在黑潮來襲的時候就遺失得差不多了,後來又遭遇了叛軍,現在他用的隻是一支從叛軍身上撿來的aks-74u衝鋒槍而已,而接下來他們又很有可能要進行戰鬥,裝備問題必須得先解決了。
“那當然,要論軍工,那還是得屬我們大德意誌最牛批,這毛子產的衝鋒槍做工實在太粗劣了。”漢斯有些鄙視地看了一眼他身側掛著的那支aks-74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