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


    蕭老師把楊朝升的作業本,從一疊書本中,給單獨拎了出來。


    楊朝升此生——今兒,第一次看到了老師給自個兒批改的作業。


    現而今,四九城中的師資力量嚴重不足。


    這位小蕭老師,幾乎攬下了楊朝升他們班,全部課程的教學。


    滿分——


    作業本上,一個不落的紅勾勾,完全不出楊朝升的所料。


    作為一個來自後世的優秀大專生,應付起這種初小程度的作業。


    用粵省話來說,那叫“灑灑水啦——毛毛雨啦!”


    翻著自個兒的作業本。


    楊朝升在結尾處,見到了蕭老師的大名。


    蕭淑——蕭叔?


    我勒個去。


    “我說蕭老師,如果您是一男的,這名字可怪占便宜的。”


    俗話說,一方水土養一方人。


    在四九城待了這麽些年,“吃喝嫖賭抽”這些惡習,楊朝升半點兒沒沾,卻攤上了個貧嘴的臭毛病。


    這不,他的嘴開始犯賤了。


    拿人家大姑娘的名字諧音,擱這打趣逗悶子。


    蕭淑用美麗的大眼睛,狠狠瞪了他一眼。


    “哎——楊朝升同學,你的檔案,我可是反反複複看了幾遍嘞!


    沒瞧出來哈!


    你個穩穩當當的中原人。


    這才進四九城幾天,一張嘴,就開始跑起了火車?”


    哈哈哈——


    “蕭老師,瞧您說的。


    這叫京味兒,是獨特的市井文化。


    也隻有地道的老四九城人,才會這麽貧。”


    咯咯咯——


    蕭淑笑的,像一隻剛下完蛋的小母雞。


    楊朝升的一句“地道”,讓她想起了一個聽來的梗。


    “楊朝升同學,你知不知道,沒來燕京前,就有人告訴我,說這四九城沒有路,出門滿耳的地道。”


    哈哈哈——


    “還甭說,這個形容很貼切。


    改明兒得空,我帶老師吃遍這四九城的各色風味小吃。


    讓您見識見識,啥叫真地道。”


    “好啊,好啊!


    你負責做向導,所有的花費全算我的。”


    蕭淑露出了小女兒態,她拽著楊朝升一條胳膊,輕輕晃了晃。


    這讓楊朝升心裏頭“咯噔”一下。


    前頭,隻憑背影,能把自個兒從大馬路給認出來,就讓楊朝升有些納悶了。


    一個女人對你充滿著興趣,樂於接近你。


    這意味著什麽?


    隻要不是個智障或者直男,就不會不知道。


    楊朝升可不想,當什麽大領導的毛腳女婿。


    在華夏,門當戶對這個觀念,就像是一層打不破的魔咒。


    不想給自個兒找麻煩。


    楊朝升悄摸摸的抽迴了胳膊。


    一豎大拇哥兒。


    “蕭老師,您局氣。”


    蕭淑的父親,在榔頭鐮刀隊伍裏頭,有著儒將之稱。


    他對自個兒子女的教育,不像其他人那樣的粗放。


    幾個兒女,都被他送去了“老大哥”那兒學習。


    蕭淑沒有辜負自個兒父親的期望,以十分優異的成績,完成了在“老大哥”大學的學業。


    這一次,她被組織招迴,作為未來的外交人員培養,為國效力。


    由於,作為人材培訓基地的光明夜校,實在是太缺少老師了。


    蕭淑被臨時借調來,客串了一把,楊朝升他們班的老師。


    蕭淑覺得,自個兒這一次沒白來。


    她在這兒發現了一個十分有趣的男人。


    他有著比鵝卵石男人更加強健的體魄,在舉手投足間,都散發著力量的美感。


    用句後世的話來形容,那就是“行走的荷爾蒙”。


    蕭淑還發現——這個男人的魅力不止於外在,內在也特別的有才。


    在“老大哥”那兒學習了多年。


    蕭淑的性格,除了有東方女性溫柔賢淑的一麵,還具備鵝卵石姑娘那種熱情坦率的一麵。


    發現了楊朝升的小動作。


    蕭淑縮迴手,捋了捋額頭的劉海。


    二人的交談,就這麽陷入了一陣冷場。


    “哎——楊朝升,你怎麽會學一個昏君的字啊!”


    還是蕭淑找了個話頭,打破了沉默。


    “哦——您認識這種字體?


    覺不覺得,他的字比人有骨頭?”


    現而今,華夏可以說是一窮二白,工業生產薄弱的不行。


    就連鋼筆、鉛筆、橡皮擦等文具都很難大批量生產,這些文具的價錢不但很貴,一般人還難以購買得到。


    來光明夜校學習的學員,大多數用的,還是筆、墨、紙、硯,老幾樣。


    這裏的“筆”,指的是由千年前大秦名將蒙恬發明的毛筆。


    楊朝升在自個兒隨身小世界裏,雖然也收藏了不少作為戰利品的金筆。


    他卻不好拿出來用,怕以後說不清楚。


    楊朝升隻好隨大流,去榮寶齋淘了一隻上好的狼毫小楷,作為書寫工具。


    這狼毫小楷啊——尤其難選。


    得虧了楊朝升在榮寶齋有一個相熟的主顧,倒手給了他一隻已然用水發開的狼尾全毫。


    這一隻筆,屬於狼毫小楷中的佳品。


    花了楊朝升整整十萬政府新發行的貨幣,不比買一隻低檔的鋼筆便宜。


    好處,就是不紮眼。


    不是行家上手,可分辨不出個好壞來。


    有了好筆,當然得有好字不是。


    作業本上的一手毛筆字,楊朝升用的是瘦金體。


    瘦金體書法,知道的人都知道,是北宋時期有名的昏君宋徽宗趙佶所創。


    瘦金體,是一種瘦挺爽利的毛筆字體,其特色是暗藏鋒芒。


    有道是,大千世界無奇不有。


    誰能想到,這樣一種筋骨透勁,藏鋒潛銳的字體,會出自一個軟骨頭皇帝之手。


    楊朝升愛其字而蔑其人。


    作為華夏知識分子的一員,蕭淑也練過一段時間的毛筆字。


    她在書法方麵,自然不乏與楊朝升的共同話題。


    “瘦金體大字尤可見風姿綽約處。


    你寫的瘦金小楷,卻獨居一格,成就可追顏筋柳骨。”


    女為悅己者容。


    蕭淑的這番話,說的有點兒討好之意,卻並不是在吹捧。


    楊朝升不知道的是,他的這筆瘦金體書法,已然入了幾位書法界大佬的眼。


    蕭淑在給楊朝升批改作業時,發現他的毛筆字很不一般。


    就拿給了,正巧在家的大領導父親一閱。


    這一瞧不要緊,頓時,讓這位大領導大感興趣。


    一通電話打出去。


    他邀請了幾個四九城的書法大家,來家裏頭做客。


    一同鑒賞,楊朝升寫在作業本上的瘦金小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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