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著年紀輕輕的小子,蜂女王原本覺得不是自己的菜,畢竟外形與她所欣賞的類型差的太遠了,身軀不夠那麽壯,太過勻稱了,而她向來中意肌肉男,看著特別強悍有力量,隻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鬥量,別看此子其貌不揚,若是沒受傷,所擁有的勁力也是相當了得,完勝大多部分奴隸。
再者秋羽沒有絡腮胡子,也就少了幾分雄風,在梵妮看來男人必須有大胡子,才具備那方麵很強的能力,顯然此子頗有不如,估計差的太遠了。
饒是如此,這小子的性格卻是獨一無二,為人處世頗有不同,別的奴隸看到蜂女王總會有敬畏之色,如履薄冰的樣子,而秋羽不會,該吃吃該喝喝,呈現很放鬆的姿態,讓梵妮覺得新鮮,畢竟身邊總是圍繞著一幫應聲蟲也沒啥意思。
眸中目光瞥著秋羽臉龐,忽然間,梵妮有捉弄對方的想法,另一隻光著的腳倏地探過去,輕輕地落在了對方臉上……
這女人的腳真大啊,完全覆蓋了秋羽的臉,不過很幹淨,纖塵不染,也很柔軟,讓他感受到一陣滑膩,內心不由得為之澎湃,顯然是從未經曆過的挑弄。
成功的戲弄了這小子,梵妮才把腳挪開了,咯咯嬌笑著前仰後合,那大南瓜晃啊晃的,簡直令人頭暈啊!
“怎麽樣,本王的腳好聞嗎,香不香?”
真是太讓人尷尬了,老子又不是你的入幕之賓,竟然說出這種話,過分啊!盡管秋羽覺得不得勁,卻還是笑了下,煞有介事的深吸一口氣,很無恥的道:“馨香四溢,聞香識人,奴才都要醉了啊!”
梵妮被逗得笑個不停,甚是開心,覺得這小子實在有趣啊,陪在身邊倒是帶來許多歡樂,而這正是她所缺少的,看來殺不得呢,要把對方永遠留下,做個貼身奴仆。
如此行徑卻讓識海中的九尾天妖氣惱不已,眸中湧現鄙視惡目光,沒好氣的罵著秋羽,“你還是男人嗎,就會捧臭腳,丟人都丟到家了,本尊都替你臉紅,幹脆死了得了,免得丟人現眼。”
對於小九如此強烈的反應,秋羽坦然處之,並無絲毫懊惱或者羞臊,暗地裏淡然迴應道:“大丈夫能屈能伸,有什麽可丟臉的,保住命要緊,以後再報仇雪恥,韓信還受過胯下之辱呢。”
不經意間,他提及了地球上的古代名人,讓小九為之不解,納悶的問,“誰是韓信?”
“說了你也不認識……”
“切,你還拽上了!”
秋羽臉上盡是燦爛的笑意,露出一口白牙,也故意做出很開心的樣子,又把另一隻鞋給梵妮穿上了,之所以如此奴顏婢膝,就是為了獲取蜂女王的信任,以便能夠伺機逃離,至於能否達到目的,就得聽天由命了。
清晨,沙漠中的風沙小了些,巨大的馬蜂周圍聚集著百餘位絡腮胡男子,一個個的身材魁梧,仿佛成群結隊的狗熊,都穿著同樣的獸皮馬甲和短褲,露出的胳膊腿塊塊肌肉凸顯,愈發顯得雄壯,這麽一大幫倒也威風凜凜,任誰見了都會懼怕。
隨著巨蜂腹部側門自動打開了,台階向下延伸,換上了一襲新裝的蜂女王走出來,氣場強大到無以複加,也是愈發的嫵媚迷人。後麵尾隨著秋羽,身材高挑勻稱,隻是與這些人相比就顯得太瘦了些,屬於完全不同的類型,好比書生掉在了屠夫堆裏。
這一幫大胡子猶如兇神惡煞似的,不過見到了蜂女王全都流露出懼怕之意,好比被打怕了的獒犬,畢竟梵妮兇狠歹毒心如蛇蠍,盡管他們絕非善類,卻也如小巫見大巫了。
眾多男子齊刷刷的施禮道:“女王陛下萬福金安!”
梵妮滿麵威嚴的道:“即刻出發……”她身形宛若幽靈般的飄起來,落在了巨型馬蜂之上,秋羽以及百餘位大胡子亦跟著躍上去。
逍遙紫金球升到了空中向前飛去,巨型馬蜂滿載著眾人跟在後麵前行,在風沙中頗為惹人注目,畢竟如此龐然巨物很是少見。
秋羽站立在巨峰的腰部,所穿著的衣衫已然破爛且沾染著血跡,看起來好像乞丐似的,他索性完全撕爛了隨手丟棄,變成了許多碎片飄散在空中。
此舉引起眾人的注意,不光是一幫大胡子側目而視,就連梵妮也好奇的瞄過來,隻見此子屬於身上有肉看不透的類型,肌肉頗為結實且更加精純,形狀極其優美彪悍,與穿上衣服截然不同,本來諸多男子對這小子有些看不起,覺得太小隻,此刻見了不由得為之驚奇,原來深藏不露啊,也是個肌肉男,比之他們屬於別有風格,也挺霸氣的。
下意識的,眾人目光向下瞄去,更是愈發驚詫,有沒有搞錯,莫非塞了什麽東西啊!
梵妮則是眼前一亮,這小子本錢蠻豐厚啊,竟然是個極品,或者說奇葩更為合適,要不要與之一試呢。其實按照她的審美觀,秋羽為不合格產品,根本不是她所喜歡的類型,如今卻心神蕩漾,覺得應該博采眾長才對嘛,也許別的風味更可口呢。
這女人未免渾身燥熱起來,有心拿下此子,卻又明白時機不對,畢竟對方傷勢嚴重毫無體力,又怎麽可能侍候好她呢,唯有耐心等待吧!
當然了,秋羽此舉不是為了曬一身膘,隻是想換件衣服而已,他無視眾人的目光,很隨意的從納戒裏取出一件長袍,也是僅存的最後一件了。畢竟進入死亡沙漠以來總是打打殺殺的,過著刀尖上舔血的生活,不光應對各路梟雄或宗門高手,還得與高階魔獸抗衡,經曆了太多的生死之劫,衣服爛了許多,備用的袍子都換沒了。
那麽最後這一件長袍質地相當考究,為白色帶有暗花,領口及衣袖都滾著金邊,穿在身上騷氣十足。俗話說,人靠衣裝,佛靠金裝,盡管秋羽容貌普通身材卻極佳,具備男模的條件,加之氣質不凡,這一襲白袍加身,顯得愈發的瀟灑,在穿著皮甲皮褲的大胡子男人中很是打眼,想不注意都難啊!
也許是見多了穿著皮甲的絡腮胡男人產生了視覺疲勞,蜂女王目不轉睛的瞄著秋羽,忽然間覺得沒有大胡子的男人也蠻帥氣啊,這小子看著很不錯,能拿得出手啊,畢竟要比周圍清一色的胡子男多了不同的氣質,相當養眼啊。
再者秋羽沒有絡腮胡子,也就少了幾分雄風,在梵妮看來男人必須有大胡子,才具備那方麵很強的能力,顯然此子頗有不如,估計差的太遠了。
饒是如此,這小子的性格卻是獨一無二,為人處世頗有不同,別的奴隸看到蜂女王總會有敬畏之色,如履薄冰的樣子,而秋羽不會,該吃吃該喝喝,呈現很放鬆的姿態,讓梵妮覺得新鮮,畢竟身邊總是圍繞著一幫應聲蟲也沒啥意思。
眸中目光瞥著秋羽臉龐,忽然間,梵妮有捉弄對方的想法,另一隻光著的腳倏地探過去,輕輕地落在了對方臉上……
這女人的腳真大啊,完全覆蓋了秋羽的臉,不過很幹淨,纖塵不染,也很柔軟,讓他感受到一陣滑膩,內心不由得為之澎湃,顯然是從未經曆過的挑弄。
成功的戲弄了這小子,梵妮才把腳挪開了,咯咯嬌笑著前仰後合,那大南瓜晃啊晃的,簡直令人頭暈啊!
“怎麽樣,本王的腳好聞嗎,香不香?”
真是太讓人尷尬了,老子又不是你的入幕之賓,竟然說出這種話,過分啊!盡管秋羽覺得不得勁,卻還是笑了下,煞有介事的深吸一口氣,很無恥的道:“馨香四溢,聞香識人,奴才都要醉了啊!”
梵妮被逗得笑個不停,甚是開心,覺得這小子實在有趣啊,陪在身邊倒是帶來許多歡樂,而這正是她所缺少的,看來殺不得呢,要把對方永遠留下,做個貼身奴仆。
如此行徑卻讓識海中的九尾天妖氣惱不已,眸中湧現鄙視惡目光,沒好氣的罵著秋羽,“你還是男人嗎,就會捧臭腳,丟人都丟到家了,本尊都替你臉紅,幹脆死了得了,免得丟人現眼。”
對於小九如此強烈的反應,秋羽坦然處之,並無絲毫懊惱或者羞臊,暗地裏淡然迴應道:“大丈夫能屈能伸,有什麽可丟臉的,保住命要緊,以後再報仇雪恥,韓信還受過胯下之辱呢。”
不經意間,他提及了地球上的古代名人,讓小九為之不解,納悶的問,“誰是韓信?”
“說了你也不認識……”
“切,你還拽上了!”
秋羽臉上盡是燦爛的笑意,露出一口白牙,也故意做出很開心的樣子,又把另一隻鞋給梵妮穿上了,之所以如此奴顏婢膝,就是為了獲取蜂女王的信任,以便能夠伺機逃離,至於能否達到目的,就得聽天由命了。
清晨,沙漠中的風沙小了些,巨大的馬蜂周圍聚集著百餘位絡腮胡男子,一個個的身材魁梧,仿佛成群結隊的狗熊,都穿著同樣的獸皮馬甲和短褲,露出的胳膊腿塊塊肌肉凸顯,愈發顯得雄壯,這麽一大幫倒也威風凜凜,任誰見了都會懼怕。
隨著巨蜂腹部側門自動打開了,台階向下延伸,換上了一襲新裝的蜂女王走出來,氣場強大到無以複加,也是愈發的嫵媚迷人。後麵尾隨著秋羽,身材高挑勻稱,隻是與這些人相比就顯得太瘦了些,屬於完全不同的類型,好比書生掉在了屠夫堆裏。
這一幫大胡子猶如兇神惡煞似的,不過見到了蜂女王全都流露出懼怕之意,好比被打怕了的獒犬,畢竟梵妮兇狠歹毒心如蛇蠍,盡管他們絕非善類,卻也如小巫見大巫了。
眾多男子齊刷刷的施禮道:“女王陛下萬福金安!”
梵妮滿麵威嚴的道:“即刻出發……”她身形宛若幽靈般的飄起來,落在了巨型馬蜂之上,秋羽以及百餘位大胡子亦跟著躍上去。
逍遙紫金球升到了空中向前飛去,巨型馬蜂滿載著眾人跟在後麵前行,在風沙中頗為惹人注目,畢竟如此龐然巨物很是少見。
秋羽站立在巨峰的腰部,所穿著的衣衫已然破爛且沾染著血跡,看起來好像乞丐似的,他索性完全撕爛了隨手丟棄,變成了許多碎片飄散在空中。
此舉引起眾人的注意,不光是一幫大胡子側目而視,就連梵妮也好奇的瞄過來,隻見此子屬於身上有肉看不透的類型,肌肉頗為結實且更加精純,形狀極其優美彪悍,與穿上衣服截然不同,本來諸多男子對這小子有些看不起,覺得太小隻,此刻見了不由得為之驚奇,原來深藏不露啊,也是個肌肉男,比之他們屬於別有風格,也挺霸氣的。
下意識的,眾人目光向下瞄去,更是愈發驚詫,有沒有搞錯,莫非塞了什麽東西啊!
梵妮則是眼前一亮,這小子本錢蠻豐厚啊,竟然是個極品,或者說奇葩更為合適,要不要與之一試呢。其實按照她的審美觀,秋羽為不合格產品,根本不是她所喜歡的類型,如今卻心神蕩漾,覺得應該博采眾長才對嘛,也許別的風味更可口呢。
這女人未免渾身燥熱起來,有心拿下此子,卻又明白時機不對,畢竟對方傷勢嚴重毫無體力,又怎麽可能侍候好她呢,唯有耐心等待吧!
當然了,秋羽此舉不是為了曬一身膘,隻是想換件衣服而已,他無視眾人的目光,很隨意的從納戒裏取出一件長袍,也是僅存的最後一件了。畢竟進入死亡沙漠以來總是打打殺殺的,過著刀尖上舔血的生活,不光應對各路梟雄或宗門高手,還得與高階魔獸抗衡,經曆了太多的生死之劫,衣服爛了許多,備用的袍子都換沒了。
那麽最後這一件長袍質地相當考究,為白色帶有暗花,領口及衣袖都滾著金邊,穿在身上騷氣十足。俗話說,人靠衣裝,佛靠金裝,盡管秋羽容貌普通身材卻極佳,具備男模的條件,加之氣質不凡,這一襲白袍加身,顯得愈發的瀟灑,在穿著皮甲皮褲的大胡子男人中很是打眼,想不注意都難啊!
也許是見多了穿著皮甲的絡腮胡男人產生了視覺疲勞,蜂女王目不轉睛的瞄著秋羽,忽然間覺得沒有大胡子的男人也蠻帥氣啊,這小子看著很不錯,能拿得出手啊,畢竟要比周圍清一色的胡子男多了不同的氣質,相當養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