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那一頭是死一樣的沉默。


    一個長相溫婉恬靜的女孩手裏正拿著手機,抓著手機的手在微微的顫抖。


    “張銳?!什麽時候嘴巴變得這麽賤了?”


    難道是撕破臉之後,惱羞成怒了?


    於沫沫聽完金蓮發過來的語音,簡直要氣炸。


    六年公主一般的生活,讓她早就忘了以前在自己家裏過的是什麽樣的日子。


    於家雖然沒少給她吃過一口飯,卻也談不上寵愛。


    一個貧窮的家庭養著四個孩子,生活有多拮據不言而喻,就連於沫沫自己的高中都是跪著求了很久才能夠讀上的,學費什麽的全靠申請的助學金維持。


    在她考上心儀的大學之後,她也想過申請助學金甚至貸款來供自己上大學,但是那一點點錢太少了,去外省所要承擔的費用,若是沒有父母在金錢上的支持,她根本無法生存。


    幸好她認識了張銳。


    但是現在……


    她也因為張銳身為自己的男朋友而感到羞恥,甚至……羞辱。


    張銳隻是初中畢業的一個打工仔,她一本大學畢業,還是個不大不小的花店老板娘,見的世麵比張銳多,認識的有錢人也多。


    那些人算不上什麽富豪,但個個單獨拎出來,都比張銳強。


    於沫沫不否認她是站在張銳的肩膀上才走到了今天這一步。


    可那又如何?


    感恩的方法有很多,她不一定就要賣身給張銳。


    雖然她也從來沒想過要報恩……


    六年,她也陪了張銳六年,一個女人的青春全給了他。


    難道還不夠嗎?


    於沫沫將手機丟到對麵的茶幾上,對金蓮剛剛的話也隻是氣憤一會罷了。


    從她有分手念頭開始,就已經做好了麵對一切的準備。


    罵一句而已,死不了人。


    見手機沒再彈出別的消息,她便無所謂的迴房間睡下,再也不打算搭理剛剛還給她發消息要死要活的男人。


    至於對方死不死的,關她屁事,這麽大人了,做什麽事都要自己負責。


    手機另一邊的金蓮在發送完那條語音之後就離開天橋,去到夜市街,找了個夜宵攤子開始大吃特吃。


    她現在手裏還有一筆不少的錢,本來是張銳臨死前會全部轉給於沫沫的,幸好她來早一步,不然白白便宜那個死撈女。


    如今於沫沫的花店生意上了正軌有穩定的收入,張銳很長一段時間沒給她轉過錢。


    即便這樣,摳搜的日子還是沒變過。


    一天鹹菜饅頭白粥,能省則省,瘦得皮包骨頭沒個人形。


    因為他想省錢做更重要的事。


    買房……結婚……最好再買個車,以後還要養孩子,想趁著還能幹,就多幹點,多賺點。


    隻是沒想到,自己的心願,到頭來卻是一場空,在別人眼裏,他不過就是個行走的提款機。


    沒遇到於沫沫之前,張銳也沒吃過什麽特別好的,相比起這六年,那都是美味佳肴。


    今天這一頓,是這具身體第一次吃那麽好的,竟然是金蓮給吃的。


    久沒遇上葷腥的身體本能放大嘴裏食物的美味程度,讓金蓮都感覺這一頓,是她吃到的天下第一好吃的東西。


    吃飽第一件事,金蓮就是找了個按摩店躺一會讓人按按。


    這破身體,再熬下去,不用跳河了,自己也能嘎。


    每天吃的少幹得多,鐵人都要頂不住,工地的農民工都知道,幹重活的時候,舍不得吃肉也要多塞自己幾個大饅頭,張銳全靠吃空氣,但凡愛少一點都做不到這程度,簡直要命。


    按摩完,金蓮就找了個好點的酒店住,張銳那個破出租屋,還是免了吧,租的最便宜的房子,啥條件,都不用仔細描述。


    再看看於沫沫自己新租的單身公寓……


    於沫沫那時候想出去釣凱子了,就找了蹩腳的借口搬出去單獨住。


    腦子裏隻有自己女朋友的張銳也是被哄得暈頭轉向的,就同意了於沫沫自己單獨去租住靠近花店的單身公寓,而他自己就換了便宜的破房子租。


    一句傻叉在心裏偷偷送給傻了吧唧的張銳。


    哪有男女朋友不住在一塊的道理,竟然讓個女人給哄得團團轉。


    轉念一想,張銳不過是從小都太過缺愛,他是那種生存方麵很強,但是心裏十分孤獨的人。


    在他剛剛情竇初開的時候,正好遇到了最喜歡的於沫沫,從小缺失父母的愛,就急切的想從女朋友身上汲取到。


    一顆真心就毫無保留的全刨出去,還真以為真心能換真心,結果在於沫沫身上栽了跟頭。


    這種人,統稱為小傻瓜!


    躺在酒店的柔軟大床上之後,一股困意襲來,不是金蓮的感覺,是這具身體的下意識反應。


    太久沒有吃得這麽飽這麽舒服,還這麽沒有壓力,更不用睡在硬邦邦的破床上。


    沾到枕頭的那一瞬間,金蓮就睡著了。


    第二天一大早起來,金蓮就先去退租,押金都不要了,那幾百塊錢的,就當做善事了,出租屋裏的玩意也是一件不留當垃圾丟垃圾堆裏。


    接著便是去辭職,也不是什麽大公司,更沒有簽什麽合同,也沒到那種你不交接老板就會死的地步,頂多就是工資不要拍屁股走人。


    才一個上午的時間,金蓮就一身輕鬆的搞定掉所有事情。


    直到吃過午飯,她才慢吞吞的踩著共享單車去找於沫沫。


    花店在一個很好的地段,於沫沫人品不行但是眼光不錯,才大半年的功夫就已經迴本,生意也逐漸穩定,每個月進賬不少。


    金蓮到的時候,於沫沫正在整理新到貨的鮮花,早上一般沒有急單或者預定單,她都是在十一點過後才來開門,生意大多都是在下午和晚上。


    店裏就一個幫忙的小妹,要到兩點才來上班。


    “嘖,老婆,在忙呢?”


    金蓮一進門就扯開嗓子喊起來,肚子吃得圓溜溜的,嘴裏還叼著一根小牙簽,熟門熟路的來,身上還一抖一抖的,活像個來手保護費的流氓。


    正忙著的於沫沫被這突如其來的聲音嚇了一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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