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輔羅斯那邊怎麽說?」


    「你放心,一切已經準備就緒——他們在西陸戰場上被羅曼帝國打得屁滾尿流,現在可是相當樂得坐享其成早日結束戰爭呢!」女人飛快地答完這一句,隨即又急火火地反問:「可是還有兩個月的時間,你……三天後就是終審,陳錫寧又豈容你繼續活在這世上威脅他的統治?你早在李雲淩為你換命之後就失去了那種『力量』,靠自己的能力又逃不了,難道到時候指望我們幾個老弱病殘劫法場把你救走嗎?」


    沈長河微微一笑,道:「你們幾個『老弱病殘』把她送出秦國就行,我沒有別的要求了。」


    女人一怔,隨即失笑:「到現在還有心思開玩笑,我真是服了你!原來你不想殺她啊,我還以為經歷了那些之後你已經恨死她了呢!嘖嘖嘖,你跟你爹一樣都是無可救藥的聖父,寧可天下人負你,你也不負天下人!難怪當初毓秀那樣對你你都能原諒她……」


    「她如果自己不願走或是被國府強行扣留,就殺了她。」


    沈長河淡漠的一句話,成功地止住了女人沒完沒了的聒噪。後者也沉默了半晌,才鄭重道:「是,遵命。」


    三日後,「公審」如期進行。


    依舊是空前隆重的大場麵,依舊是新聞發布會一般的繁華熱鬧,唯獨作為「主角」的沈長河卻似乎變了個人一樣,不再如上次公審中那般侃侃而談、咄咄逼人,反而沉默寡言得仿佛一個真正的啞巴。


    這次庭審的重點也與上一次截然不同。上次,控辯雙方主要就「被告是否勾結新黨意圖叛國」展開論戰;而這次,檢察院像是「失憶」了一樣對此事隻字不提,而是開門見山地將一本厚厚的「書」在沈長河眼前晃了晃:「還記得這是什麽嗎?」


    對此,沈長河隻是微微眯起雙眼,並不作答。這次的檢察官也跟上次不一樣,換成了個年輕的小夥子;他舉起這本書,在不斷閃爍著的閃光燈下得意洋洋地大聲道:「由我來告訴大家吧,這就是西南軍政府這些年來的財政收支記錄!」


    他轉而又看向沈長河,冷聲發問:「被告,請你向法庭準確地解釋一下,這裏麵合眾國曆二十五年的三千萬兩白銀支出,到底用在什麽地方了?」


    此言一出,在座之人皆是萬分震驚。從古至今,對於任何一個從政者而言,「財權」都一直是個相當敏感的話題——無論之前為國家做過多少豐功偉績,隻要跟「貪腐」二字掛鉤,這人的名聲就徹底毀了,政治前途也算是徹底廢了!


    眾人的目光於是紛紛落在沈長河身上。後者的沉默不語,也讓所有人心中不祥的預感變得愈發強烈起來……


    法官麵無表情地提示:「被告,請你迴答控方的合理提問。」


    沈長河漠然垂下眼簾,長睫毛在下眼瞼處投下一片瑰麗幽深的陰影。他似是遲疑了一會兒,才謹慎地開口問了句:「在迴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想請問檢方,這所謂的財政支出記錄是從哪裏取得的?」


    「我抗議!被告提出這個問題純屬惡意拖延時間,這與本案毫無關聯,請法庭對其予以訓誡!」檢察官立刻大聲反駁。法官也幫腔道:「被告,你應當先迴答控方提問,再在經法庭允許的情況下發問。」


    沈長河正色道:「法官先生,我是在質疑證據的真實性和來源合法性,請法庭準許。」


    「……」年輕的檢察官抿了抿嘴,復又冷笑:「這上麵有西南軍政府公章,豈能有假?」


    沈長河笑了:「我身陷囹圄之後,將軍府全部家當已被憲警部查抄殆盡——對控方而言,拿到公章也並非什麽難事吧?」


    「你是在懷疑檢方捏造證據、栽贓陷害於你嗎?!」檢察官聲色俱厲地指著他的鼻子喝道:「我們是檢察機關,是為國家負責,怎麽可能故意針對……」


    「既然控方問心無愧,就請你按照法定程序,正麵迴答我的問題。」沈長河一字一句道:「這個帳本,究竟是怎麽來的?」


    「你堅持要問,是吧?」檢察官被氣笑了:「好,那我就告訴你,這是一位知情人士向我們檢舉揭發你貪汙公款罪行時所提交的證據!」


    「這位知情人士是誰?」


    「為了保護證人,我們不能向你透露!」


    「哦,看來檢方自己都搞不清楚如此重要的『證物』來源是什麽了。」沈長河一挑眉:「既然如此,我也無法認可它的真實性。」


    「你不認可有什麽用?鐵證如山,妄圖狡辯抗法毫無益處!」檢察官道:「我方現申請證人出庭!」


    他之所謂「證人」,其實就是先後拉來幾個原隸屬於西南軍政府的文官,用他們的證詞輪番詰問沈長河。沈長河對他們連印象都沒有,因而懶得多費口舌,三兩句就打發走了這幾位「戰五渣」,自己則毫髮無傷、甚至應對起來愈發從容。檢察官見自己所做的工作毫無效果,脾氣於是愈發的暴躁:「沈長河!你就算再負隅頑抗也是無用,反正你遲早……!」


    「反正,我遲早都要被定罪的。」


    沈長河替他把話說完整了,隨即笑道:「翻來覆去就這麽幾句話,累不累?年輕人火氣這麽大,若是你站在我現在的位置上,豈不是要氣到發瘋。」


    「你——!」


    「肅靜,肅靜!法庭之上吵吵鬧鬧成何體統!」法官忙不迭地用力敲著法槌:「警告被告一次,未經法庭允許不得隨意發言,更不得發表與案件事實無關的不當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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