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照片,曾毓撩了一下自己的齊肩短髮,不經意的竟然笑了,不知是在笑自己,還是在笑許開陽。
在兩人開/房的那一天,曾毓將二人捉/奸在床,她堅決要和許開陽離婚,孩子和家產都歸她,許開陽淨身出戶,他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和鄭微在一起了,可是這個時候的許開陽卻是後悔萬分。
他和曾毓結婚這麽多年,說沒感情是假的,不知不覺中,曾毓已經成了他生命之中的主食,而鄭微卻隻是一道多年前想嚐一口的點心,嚐過之後,卻覺得味同嚼蠟,點心可吃可不吃,可是不吃主食卻會死,等他想明白這個道理,迴頭再去找主食的時候,卻發現那份屬於他的主食,已經離他遠去了。
和曾毓離婚後的許開陽,並沒有和鄭微在一起,他一直追著曾毓,曾毓剛開始是言辭拒絕的,可是許開陽卻是死纏爛打的賴在她身邊,趕走她身邊出現的桃花,兩人就這樣糾糾纏纏,直到他們的兒子上大學,曾毓才答應和許開陽復婚,一家人搬去了上海,從此再也沒有見過鄭微。
「阿正,我最近要去趟拉薩,一來是有個虐童案,我要親自去看看,了解詳情;二來是想要去拍攝那邊的廟宇,我最近在寫一篇關於信仰的文章,想要去那裏走走,找找靈感。」陳孝正送許念出學校,許念和他說了最近的打算。
「一定要最近去嗎?我這段時間在跟著老師做課題,抽不開身,你一個人去我實在不放心,等過了這陣子,我陪你去吧?」陳孝正握著許念的手,語氣裏滿是關切。
許念停下來看著他,「我的身手你還不了解,三五個大男人都不是我的對手,放心吧,要是真的有不長眼的栽到我手上,該祈禱的應該是他們。」許念驕傲的說道,陳孝正捏捏許念的鼻子,寵溺的說道,「真是拿你沒辦法,記得每天三次給我報平安。」
正說著陳孝正的手機就響了,是他導師打來的,陳孝正有公費出國深造的打算,他一直在爭取這個名額,許念笑著捏捏他的手,「快去吧管家公,我自己坐公交車迴去就好,總共也沒幾站路,我閉著眼睛也能到。」
結果許念這次真的是悲催了,她把錢包忘在了陳孝正的宿舍了,身無分文,就在這時,一個修長的手伸到她麵前,手心裏放著一元硬幣,許念抬頭看,來人是朱小北,她靦腆的笑了笑,「這個給你,不用謝!」說完將錢塞到許念手裏,轉身跑開了。
「謝謝你朱小北!我會還的!」許念捏著一塊錢,心裏暖洋洋的。
過了兩天,在許念要去拉薩前,她去了一趟陳孝正的學校,她的錢包裏有身份證,本來陳孝正要給她送過來,可是許念想當麵跟朱小北說聲謝謝,所以拒絕了,許念之後一直慶幸,幸虧那天她來了,遇到了遭遇欺淩的朱小北。
商店的女老闆懷疑朱小北偷東西,並且讓她的店員搜朱小北的身,朱小北氣憤的將三袋方便麽扔到櫃檯上,她氣憤的反問道:「我總共就買了三袋方便麵,有什麽東西沒付款?」
東西一目了然的攤在老闆娘麵前,可那個胖胖的老闆娘卻不依不饒,她冷冷的說:「那就驗明正身吧!」
朱小北雖然家境貧寒,但她的自尊心極強,她反問老闆娘,「憑什麽?你們有證據嗎?」
老闆娘態度惡劣的指著朱小北,「你能給我證據啊!是你自己交出來,還是我們搜你啊?」
朱小北語氣嚴厲的控訴道:「你在侮辱我人格!這是侵犯人權!」
老闆娘從收銀台裏走了出來,她語氣不屑的說道:「呦,還侮辱人格?我跟你說,你要怕侮辱人格,你別偷東西啊!」
「誰偷你東西了?」
老闆娘卻是認定了朱小北偷東西,她朝朱小北身後的男人說道:「小明,搜!」
小明一個七尺大漢,抱著朱小北就要脫她衣服,許念疾步跑了進來,拎著小明的衣領將他甩了出去,小明撞到了門口的玻璃櫃檯上,玻璃劈裏啪啦碎一地,小明艱難的從地上站起身。
許念將朱小北的衣服拉好,將她護在自己身後,她冰冷的看著老闆娘,「法律沒有賦予你隨意搜查他人身體的權利,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規定,非法限製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還有你!」許念看著穿著軍大衣,慫慫的站在旁邊的小明,「朱小北是個女生,你惡意觸碰她的身體,我可以以性騷擾罪告你,《□□》第3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製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可以告到你四十歲也別想出監獄!」
許念一字一句說的非常清楚,老闆娘和小明都膽怯了,可是老闆娘到底是潑婦界的翹楚,她指著許念罵道:「你以為你是誰啊?你以為老娘怕你啊!有本事你就告啊!」
「如你所願!」許念微笑著看著色厲內荏的老闆娘,「對了,看你也看《人民日報》,」老闆娘的櫃檯上放著一份今天的《人民日報》,她應該是剛才正在翻看,「告訴你個好消息,我是《人民日報》的特約撰稿人,我的筆名叫海燕,下一期的主題我準備以你為原型,給大家做一期普法教育,你覺得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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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兩人開/房的那一天,曾毓將二人捉/奸在床,她堅決要和許開陽離婚,孩子和家產都歸她,許開陽淨身出戶,他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和鄭微在一起了,可是這個時候的許開陽卻是後悔萬分。
他和曾毓結婚這麽多年,說沒感情是假的,不知不覺中,曾毓已經成了他生命之中的主食,而鄭微卻隻是一道多年前想嚐一口的點心,嚐過之後,卻覺得味同嚼蠟,點心可吃可不吃,可是不吃主食卻會死,等他想明白這個道理,迴頭再去找主食的時候,卻發現那份屬於他的主食,已經離他遠去了。
和曾毓離婚後的許開陽,並沒有和鄭微在一起,他一直追著曾毓,曾毓剛開始是言辭拒絕的,可是許開陽卻是死纏爛打的賴在她身邊,趕走她身邊出現的桃花,兩人就這樣糾糾纏纏,直到他們的兒子上大學,曾毓才答應和許開陽復婚,一家人搬去了上海,從此再也沒有見過鄭微。
「阿正,我最近要去趟拉薩,一來是有個虐童案,我要親自去看看,了解詳情;二來是想要去拍攝那邊的廟宇,我最近在寫一篇關於信仰的文章,想要去那裏走走,找找靈感。」陳孝正送許念出學校,許念和他說了最近的打算。
「一定要最近去嗎?我這段時間在跟著老師做課題,抽不開身,你一個人去我實在不放心,等過了這陣子,我陪你去吧?」陳孝正握著許念的手,語氣裏滿是關切。
許念停下來看著他,「我的身手你還不了解,三五個大男人都不是我的對手,放心吧,要是真的有不長眼的栽到我手上,該祈禱的應該是他們。」許念驕傲的說道,陳孝正捏捏許念的鼻子,寵溺的說道,「真是拿你沒辦法,記得每天三次給我報平安。」
正說著陳孝正的手機就響了,是他導師打來的,陳孝正有公費出國深造的打算,他一直在爭取這個名額,許念笑著捏捏他的手,「快去吧管家公,我自己坐公交車迴去就好,總共也沒幾站路,我閉著眼睛也能到。」
結果許念這次真的是悲催了,她把錢包忘在了陳孝正的宿舍了,身無分文,就在這時,一個修長的手伸到她麵前,手心裏放著一元硬幣,許念抬頭看,來人是朱小北,她靦腆的笑了笑,「這個給你,不用謝!」說完將錢塞到許念手裏,轉身跑開了。
「謝謝你朱小北!我會還的!」許念捏著一塊錢,心裏暖洋洋的。
過了兩天,在許念要去拉薩前,她去了一趟陳孝正的學校,她的錢包裏有身份證,本來陳孝正要給她送過來,可是許念想當麵跟朱小北說聲謝謝,所以拒絕了,許念之後一直慶幸,幸虧那天她來了,遇到了遭遇欺淩的朱小北。
商店的女老闆懷疑朱小北偷東西,並且讓她的店員搜朱小北的身,朱小北氣憤的將三袋方便麽扔到櫃檯上,她氣憤的反問道:「我總共就買了三袋方便麵,有什麽東西沒付款?」
東西一目了然的攤在老闆娘麵前,可那個胖胖的老闆娘卻不依不饒,她冷冷的說:「那就驗明正身吧!」
朱小北雖然家境貧寒,但她的自尊心極強,她反問老闆娘,「憑什麽?你們有證據嗎?」
老闆娘態度惡劣的指著朱小北,「你能給我證據啊!是你自己交出來,還是我們搜你啊?」
朱小北語氣嚴厲的控訴道:「你在侮辱我人格!這是侵犯人權!」
老闆娘從收銀台裏走了出來,她語氣不屑的說道:「呦,還侮辱人格?我跟你說,你要怕侮辱人格,你別偷東西啊!」
「誰偷你東西了?」
老闆娘卻是認定了朱小北偷東西,她朝朱小北身後的男人說道:「小明,搜!」
小明一個七尺大漢,抱著朱小北就要脫她衣服,許念疾步跑了進來,拎著小明的衣領將他甩了出去,小明撞到了門口的玻璃櫃檯上,玻璃劈裏啪啦碎一地,小明艱難的從地上站起身。
許念將朱小北的衣服拉好,將她護在自己身後,她冰冷的看著老闆娘,「法律沒有賦予你隨意搜查他人身體的權利,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規定,非法限製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還有你!」許念看著穿著軍大衣,慫慫的站在旁邊的小明,「朱小北是個女生,你惡意觸碰她的身體,我可以以性騷擾罪告你,《□□》第3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製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可以告到你四十歲也別想出監獄!」
許念一字一句說的非常清楚,老闆娘和小明都膽怯了,可是老闆娘到底是潑婦界的翹楚,她指著許念罵道:「你以為你是誰啊?你以為老娘怕你啊!有本事你就告啊!」
「如你所願!」許念微笑著看著色厲內荏的老闆娘,「對了,看你也看《人民日報》,」老闆娘的櫃檯上放著一份今天的《人民日報》,她應該是剛才正在翻看,「告訴你個好消息,我是《人民日報》的特約撰稿人,我的筆名叫海燕,下一期的主題我準備以你為原型,給大家做一期普法教育,你覺得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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