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陰魂穀後,林飛經過十多天的苦練感悟步法,速度已是達到了一步跨出100米的距離,瞬間移動時,隻在原地留下一個殘影。
不過,在達到這個速度後,林飛感覺到,自己的步法,似乎暫時又陷入了一個瓶頸的狀態,林飛也知道,修煉最講究自然而然,最忌貪功冒進,所以,也就暫時停下了修煉的狀態。
“這是哪啊……”
從修煉的狀態中清醒過來後,林飛環顧四周,根本不知自己現在身在何處。十多天的奔跑,林飛估計自己現在距離陰魂穀很遠很遠了。
除了知道自己前進的大體方向是帝都之外,林飛現在是一點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到底離那帝都還有多遠的距離。
正一頭霧水,林飛的耳朵動了動,朝身後望去,那邊有些動靜傳來。
靜靜地站在原地等待片刻,一列堪稱豪華的車隊遠遠地印入林飛眼簾。
往路旁閃了閃,林飛注視著過來的車隊。
這車隊一共有十多輛馬車,每一輛馬車旁還有許多身配刀劍的武者貼身守護,那些武者,個個矯健不凡,都是騎著一匹匹高頭大馬,正朝這邊唿嘯而來,車輪轆轆,馬蹄踏踏,塵土飛揚,十分氣派。
站在路邊的林飛顯然引起了那些武者的注意,他能感覺到好些道目光警惕地朝自己望來,但林飛神色從容,並未有任何反應,隻是靜靜地站著。
林飛自己修習了從阿紫那兒得到的天機換息法,大多時候,都是把自己的真實元氣修為,隱藏起來,這也是林飛再世為人,懂得做人還是低調一點保險的道理。
這些武者看樣子都沒能窺探得出林飛的深淺,隻是目光在他身上轉了轉,便不再警惕。
迎麵而來的第一匹馬上,一個中年人衝林飛大吼:“小乞兒快閃開,別擋著道!”
林飛眉頭一皺,也不想多事,又往後退了幾步。免得吃到灰塵。
林飛本想攔下他們問問此處是哪裏。但一見那些武者警惕的模樣,還是打消了這個念頭,萬一鬧出什麽誤會就不好了。
十幾輛馬車,從麵前唿嘯而過,林飛看的仔細,其中有幾輛馬車,車軲轆壓在地上留下的痕跡比較深,應該是栽了些什麽貴重的物品。
中間的一輛馬車從身旁馳過時,還帶了一股淡淡的香氣,那車窗中,有兩雙明亮的眸子,與林飛在半空中相觸了一下,隱約可見,是兩個樣貌可人的少女,躲在車窗簾後麵,正偷偷打量著林飛。
這一輛馬車內,裝的分明是女眷。
“嘻嘻,姐姐,看,路邊那個乞丐,多可憐啊…………”
馬車內的女子輕語道,不過,林飛現在的神識力是何等強大,那女子雖然是壓低聲音的,林飛卻是感知得清清楚楚。
乞丐?這兒哪裏有乞丐啊。
不對,這裏除了自己,路邊好像再沒有其他的人!
林飛不禁低頭瞅了瞅,嚇了一跳,自己這一身衣衫破爛不堪,上麵滿是灰塵汙漬,寒酸至極,也難怪那女子誤以為自己是乞丐。
這十多天來,林飛一直醉心於修煉天地巽風訣中,根本就沒有顧及到自己的形象,晝夜趕路,風塵仆仆,所以,一身衣衫搞成了這樣。
不過,林飛對這些細節,並不是太過理會,旋即一笑置之。
待到車隊走過後,林飛才走上大道,順著他們前進的方向看去。
他不知道這裏是什麽地方,但這車隊既然是往帝都的方向而去,證明,這前麵,肯定是要去有人煙的地方,自己不妨跟著。
那馬車隊前進的速度並不是很快,以林飛現在天地巽風訣的造詣,要跟上這隊車隊,簡直是飯後散步一樣簡單,毫不費勁。
前進了一個多時辰後,天色逐漸向晚,前方出現了一個市鎮,林飛也是跟在車隊後麵進入。
進了鎮子,林飛便是不再跟著車隊後麵,畢竟,林飛當時隻是想找一個有人煙的地方,歇一歇腳的。
於是,林飛隨意在這鎮子走動起來,左逛右逛,看看風土,感受下人情,然後,準備找個酒樓客棧飽餐一頓,歇息一翻。
這市鎮極為繁華,人群熙來攘往,買賣繁多,有金,銀,彩,帛,各種世俗中的奇珍異寶等等。大街及諸坊巷,大小鋪席,連門俱是,無空虛之屋。
鎮外有河,時值華燈初上,隱見煙波畫船,才子對詩,佳人劃舟。淡淡的脂粉香味,順河飄了過來,令人魂消意軟。
“這市鎮真是紙醉金迷,看起來,鎮上土著生活富足…,比起長平鎮,毫不遜聲啊。”
林飛暗暗道,不過他立誌武道,對這等人間繁華,也就是略加好奇,感歎一翻,便是如過眼雲煙,不再放在心上。
就在這時…
“噠噠~~~噠噠~~~~噠噠~~~~~”
“閃開,不怕死的給老子閃開…………,你奶奶的,是不是耳聾了,趕擋老子的道。”
啪啪啪
後麵一陣陣急促的馬蹄聲響,林飛忍不住迴頭一看,不由得心中一動。
隻見一行十幾騎正是威風凜凜地從大街的一頭飛馳過來,其中一個騎手,揚起馬鞭,一鞭將路旁一個閃避不及的老者,抽打得淩空飛起,跌出道旁,生死不知。
血狼團的人!
林飛和血狼團的人多次打交道,一眼就瞅見,那十幾個騎手,衣衫一角上,都是飾著一個血紅的狼頭,頓是便是認出了這些人的身份。
於是,林飛馬上不著痕跡,身形悄悄一閃,已是沒入街旁看熱鬧的人群之中。
那血狼團一行十幾騎,在滿是人群的大街上,毫不顧忌,放馬疾奔而過,行人紛紛躲避,那些一時避之不及,都是被這些血狼團的人,馬鞭加身,皮開肉裂。
眾人看這一行人的氣勢,都是敢怒不敢言。
林飛自家知自家事,這些血狼團,出現在這個鎮子,看來,多半是與追蹤自己有關。
待那血狼團一行十幾人過去之後,林飛才是隨著街旁,前進,很快,就看見了一座酒店在眼前。
林飛抬步便入。
在這時,一個清脆悅耳的聲音傳入林飛的耳朵中。
“噫,姐,看,那個不是今天路上咱們看見的乞丐嗎,看來,他是來這裏乞食了,真可憐啊,看他衣衫破舊,麵容焦黑,想來,是很長時間沒有吃過東西了。”
正是今天林飛在大路上遇見那一隊馬車中,其中一輛馬車上將林飛誤認為乞丐的那個女子聲音。
哦?
林飛抬頭,放眼放去。
隻見酒店靠窗的雅座中,兩道窈窕娟秀的倩影,一個穿紅衫,一個穿白衫,是兩個妙齡少女。
紅衫少女約莫十六,七歲,鵝蛋臉,梨渦綻現,眉毛彎彎,雙目猶如一泓秋水,且蘊含著天真無邪和靈動調皮的表情。
她膚光勝雪,容貌秀麗之極,服飾打扮也並不怎麽華貴,隻有項頸中掛了一串明珠,發出淡淡光暈,襯得她粉妝玉琢一般。
當真就是明珠生韻,美玉瑩光,眉宇之間,有幾分書卷的清氣,幾分英姿颯爽。
而白衣少女背對著林飛,令林飛看不到她的麵貌。
然而,僅僅隻是一個背影,便讓人感覺到出塵脫俗之姿,宛如仙女臨塵,她身材高挑,玲瓏窈窕,青絲如瀑,披向背心,用一根銀色絲帶隨隨便便的束著。
在酒樓的窗口中,她身旁似乎有煙霞籠罩,氣質優雅至極!
“兩個好美的大美女啊。”
一瞬間,林飛也是覺得口幹舌燥。
同時,林飛突然發現這層樓上,每一桌的食客都將目光死死的盯著兩名少女,全然忘記了手上的動作。
哈哈,看來,這兩個大美人的魅力,還真是厲害啊。
不過,同時,林飛心中也是十分無奈,無緣無故,被兩個大美女,口口聲聲稱為乞丐,無論哪個男人,都是高興不起來的。
何況,林飛現在的身家,足足有過千萬塊的元晶石,就是將十座這樣的酒店買下來,都還有綽綽有餘,用得著來這裏乞食嗎?
不過,再怎麽說,人家這兩個女孩,也是一片好心,所以,林飛除了苦笑,隻能啞巴吃黃連。
好吧,惹不起你們這兩個大美女,我還躲不起嗎,我去另外一間酒店吃。
“小乞兒,等等,吃點東西吧。”
那個紅衫少女,竟然是端著一隻盤子,追了出來,那隻盤子上,盛著一隻香噴噴金黃色的燒雞。
“我真的那麽像乞丐嗎?我不是來乞食的。”
林飛再也忍不住,問道。
那紅衫少女一愣,接著從懷裏摸出一個小銅鏡來,遞到林飛麵前,道:“你且看看自己的樣子,哪點不象小乞兒了。”
說著把眼一撇。
林飛接過銅鏡,不由倒吸一口氣。
這……這是自己現在的模樣?
頭發淩亂如雞窩,好幾縷長發粘在一起,搭在肩頭上,麵上一片汙垢,看不清容貌如何,再配合那一身邋遢的衣衫,可不就活脫脫是個小乞兒!
“咳咳,倒是有點像的…………”
林飛從銅鏡中看到自己現在的形象,也是無言。
那紅衫少女笑著收迴了銅鏡,吐氣如蘭地問道:“小乞兒你從哪裏來?今天白天怎麽一個人走在荒郊野外?現在,你是不是餓了呢?想不想吃這隻燒雞啊?”
唧唧喳喳,竟是問了一連串的問題,那語氣中,充滿著好奇,就像一個好奇寶寶。
林飛沒好氣道:“一路乞討至此,我也不知道從哪裏來的。”
“真可憐。”
那紅衫少女哀歎一聲,有心想幫林飛拍拍身上的灰塵,卻又不想汙了自己的手,隻能皺著眉頭。
“給,你就站在這門口,把這隻燒雞吃了吧。”
林飛不由得皺著眉頭,讓我站在這門口,吃這隻燒雞?
還真的把我當乞丐了。
“韻兒,別這樣,要尊重人家。”
那個白衣少女,見紅衫少女在門口處花了這麽多時間,也是來到了門口看個究竟。
“韻兒,雖然人家是一個乞丐,但是你這樣對待人家,會傷了乞丐的心的,你還沒看出來嗎,這是一個很有自尊心的乞丐,他不喜歡人家把他當成乞丐對待的。”
白衣少女忽然伸嘴到那紅衫少女的耳垂邊,悄悄說道。
“啊,是的,這個小乞兒,果然是不喜歡別人叫他乞丐的。看來,我是傷了他的心了,那怎麽辦啊?翠姐姐。”
“這樣吧,別讓他站在門口吃了,讓他進酒店裏麵,和我們一桌吃吧。”
白衣少女猶豫了一下,說道。
“好吧,那就這樣吧。”
紅衫少女完全沒有覺得這樣有什麽不妥,馬上便是點頭答應了。
不過,在達到這個速度後,林飛感覺到,自己的步法,似乎暫時又陷入了一個瓶頸的狀態,林飛也知道,修煉最講究自然而然,最忌貪功冒進,所以,也就暫時停下了修煉的狀態。
“這是哪啊……”
從修煉的狀態中清醒過來後,林飛環顧四周,根本不知自己現在身在何處。十多天的奔跑,林飛估計自己現在距離陰魂穀很遠很遠了。
除了知道自己前進的大體方向是帝都之外,林飛現在是一點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到底離那帝都還有多遠的距離。
正一頭霧水,林飛的耳朵動了動,朝身後望去,那邊有些動靜傳來。
靜靜地站在原地等待片刻,一列堪稱豪華的車隊遠遠地印入林飛眼簾。
往路旁閃了閃,林飛注視著過來的車隊。
這車隊一共有十多輛馬車,每一輛馬車旁還有許多身配刀劍的武者貼身守護,那些武者,個個矯健不凡,都是騎著一匹匹高頭大馬,正朝這邊唿嘯而來,車輪轆轆,馬蹄踏踏,塵土飛揚,十分氣派。
站在路邊的林飛顯然引起了那些武者的注意,他能感覺到好些道目光警惕地朝自己望來,但林飛神色從容,並未有任何反應,隻是靜靜地站著。
林飛自己修習了從阿紫那兒得到的天機換息法,大多時候,都是把自己的真實元氣修為,隱藏起來,這也是林飛再世為人,懂得做人還是低調一點保險的道理。
這些武者看樣子都沒能窺探得出林飛的深淺,隻是目光在他身上轉了轉,便不再警惕。
迎麵而來的第一匹馬上,一個中年人衝林飛大吼:“小乞兒快閃開,別擋著道!”
林飛眉頭一皺,也不想多事,又往後退了幾步。免得吃到灰塵。
林飛本想攔下他們問問此處是哪裏。但一見那些武者警惕的模樣,還是打消了這個念頭,萬一鬧出什麽誤會就不好了。
十幾輛馬車,從麵前唿嘯而過,林飛看的仔細,其中有幾輛馬車,車軲轆壓在地上留下的痕跡比較深,應該是栽了些什麽貴重的物品。
中間的一輛馬車從身旁馳過時,還帶了一股淡淡的香氣,那車窗中,有兩雙明亮的眸子,與林飛在半空中相觸了一下,隱約可見,是兩個樣貌可人的少女,躲在車窗簾後麵,正偷偷打量著林飛。
這一輛馬車內,裝的分明是女眷。
“嘻嘻,姐姐,看,路邊那個乞丐,多可憐啊…………”
馬車內的女子輕語道,不過,林飛現在的神識力是何等強大,那女子雖然是壓低聲音的,林飛卻是感知得清清楚楚。
乞丐?這兒哪裏有乞丐啊。
不對,這裏除了自己,路邊好像再沒有其他的人!
林飛不禁低頭瞅了瞅,嚇了一跳,自己這一身衣衫破爛不堪,上麵滿是灰塵汙漬,寒酸至極,也難怪那女子誤以為自己是乞丐。
這十多天來,林飛一直醉心於修煉天地巽風訣中,根本就沒有顧及到自己的形象,晝夜趕路,風塵仆仆,所以,一身衣衫搞成了這樣。
不過,林飛對這些細節,並不是太過理會,旋即一笑置之。
待到車隊走過後,林飛才走上大道,順著他們前進的方向看去。
他不知道這裏是什麽地方,但這車隊既然是往帝都的方向而去,證明,這前麵,肯定是要去有人煙的地方,自己不妨跟著。
那馬車隊前進的速度並不是很快,以林飛現在天地巽風訣的造詣,要跟上這隊車隊,簡直是飯後散步一樣簡單,毫不費勁。
前進了一個多時辰後,天色逐漸向晚,前方出現了一個市鎮,林飛也是跟在車隊後麵進入。
進了鎮子,林飛便是不再跟著車隊後麵,畢竟,林飛當時隻是想找一個有人煙的地方,歇一歇腳的。
於是,林飛隨意在這鎮子走動起來,左逛右逛,看看風土,感受下人情,然後,準備找個酒樓客棧飽餐一頓,歇息一翻。
這市鎮極為繁華,人群熙來攘往,買賣繁多,有金,銀,彩,帛,各種世俗中的奇珍異寶等等。大街及諸坊巷,大小鋪席,連門俱是,無空虛之屋。
鎮外有河,時值華燈初上,隱見煙波畫船,才子對詩,佳人劃舟。淡淡的脂粉香味,順河飄了過來,令人魂消意軟。
“這市鎮真是紙醉金迷,看起來,鎮上土著生活富足…,比起長平鎮,毫不遜聲啊。”
林飛暗暗道,不過他立誌武道,對這等人間繁華,也就是略加好奇,感歎一翻,便是如過眼雲煙,不再放在心上。
就在這時…
“噠噠~~~噠噠~~~~噠噠~~~~~”
“閃開,不怕死的給老子閃開…………,你奶奶的,是不是耳聾了,趕擋老子的道。”
啪啪啪
後麵一陣陣急促的馬蹄聲響,林飛忍不住迴頭一看,不由得心中一動。
隻見一行十幾騎正是威風凜凜地從大街的一頭飛馳過來,其中一個騎手,揚起馬鞭,一鞭將路旁一個閃避不及的老者,抽打得淩空飛起,跌出道旁,生死不知。
血狼團的人!
林飛和血狼團的人多次打交道,一眼就瞅見,那十幾個騎手,衣衫一角上,都是飾著一個血紅的狼頭,頓是便是認出了這些人的身份。
於是,林飛馬上不著痕跡,身形悄悄一閃,已是沒入街旁看熱鬧的人群之中。
那血狼團一行十幾騎,在滿是人群的大街上,毫不顧忌,放馬疾奔而過,行人紛紛躲避,那些一時避之不及,都是被這些血狼團的人,馬鞭加身,皮開肉裂。
眾人看這一行人的氣勢,都是敢怒不敢言。
林飛自家知自家事,這些血狼團,出現在這個鎮子,看來,多半是與追蹤自己有關。
待那血狼團一行十幾人過去之後,林飛才是隨著街旁,前進,很快,就看見了一座酒店在眼前。
林飛抬步便入。
在這時,一個清脆悅耳的聲音傳入林飛的耳朵中。
“噫,姐,看,那個不是今天路上咱們看見的乞丐嗎,看來,他是來這裏乞食了,真可憐啊,看他衣衫破舊,麵容焦黑,想來,是很長時間沒有吃過東西了。”
正是今天林飛在大路上遇見那一隊馬車中,其中一輛馬車上將林飛誤認為乞丐的那個女子聲音。
哦?
林飛抬頭,放眼放去。
隻見酒店靠窗的雅座中,兩道窈窕娟秀的倩影,一個穿紅衫,一個穿白衫,是兩個妙齡少女。
紅衫少女約莫十六,七歲,鵝蛋臉,梨渦綻現,眉毛彎彎,雙目猶如一泓秋水,且蘊含著天真無邪和靈動調皮的表情。
她膚光勝雪,容貌秀麗之極,服飾打扮也並不怎麽華貴,隻有項頸中掛了一串明珠,發出淡淡光暈,襯得她粉妝玉琢一般。
當真就是明珠生韻,美玉瑩光,眉宇之間,有幾分書卷的清氣,幾分英姿颯爽。
而白衣少女背對著林飛,令林飛看不到她的麵貌。
然而,僅僅隻是一個背影,便讓人感覺到出塵脫俗之姿,宛如仙女臨塵,她身材高挑,玲瓏窈窕,青絲如瀑,披向背心,用一根銀色絲帶隨隨便便的束著。
在酒樓的窗口中,她身旁似乎有煙霞籠罩,氣質優雅至極!
“兩個好美的大美女啊。”
一瞬間,林飛也是覺得口幹舌燥。
同時,林飛突然發現這層樓上,每一桌的食客都將目光死死的盯著兩名少女,全然忘記了手上的動作。
哈哈,看來,這兩個大美人的魅力,還真是厲害啊。
不過,同時,林飛心中也是十分無奈,無緣無故,被兩個大美女,口口聲聲稱為乞丐,無論哪個男人,都是高興不起來的。
何況,林飛現在的身家,足足有過千萬塊的元晶石,就是將十座這樣的酒店買下來,都還有綽綽有餘,用得著來這裏乞食嗎?
不過,再怎麽說,人家這兩個女孩,也是一片好心,所以,林飛除了苦笑,隻能啞巴吃黃連。
好吧,惹不起你們這兩個大美女,我還躲不起嗎,我去另外一間酒店吃。
“小乞兒,等等,吃點東西吧。”
那個紅衫少女,竟然是端著一隻盤子,追了出來,那隻盤子上,盛著一隻香噴噴金黃色的燒雞。
“我真的那麽像乞丐嗎?我不是來乞食的。”
林飛再也忍不住,問道。
那紅衫少女一愣,接著從懷裏摸出一個小銅鏡來,遞到林飛麵前,道:“你且看看自己的樣子,哪點不象小乞兒了。”
說著把眼一撇。
林飛接過銅鏡,不由倒吸一口氣。
這……這是自己現在的模樣?
頭發淩亂如雞窩,好幾縷長發粘在一起,搭在肩頭上,麵上一片汙垢,看不清容貌如何,再配合那一身邋遢的衣衫,可不就活脫脫是個小乞兒!
“咳咳,倒是有點像的…………”
林飛從銅鏡中看到自己現在的形象,也是無言。
那紅衫少女笑著收迴了銅鏡,吐氣如蘭地問道:“小乞兒你從哪裏來?今天白天怎麽一個人走在荒郊野外?現在,你是不是餓了呢?想不想吃這隻燒雞啊?”
唧唧喳喳,竟是問了一連串的問題,那語氣中,充滿著好奇,就像一個好奇寶寶。
林飛沒好氣道:“一路乞討至此,我也不知道從哪裏來的。”
“真可憐。”
那紅衫少女哀歎一聲,有心想幫林飛拍拍身上的灰塵,卻又不想汙了自己的手,隻能皺著眉頭。
“給,你就站在這門口,把這隻燒雞吃了吧。”
林飛不由得皺著眉頭,讓我站在這門口,吃這隻燒雞?
還真的把我當乞丐了。
“韻兒,別這樣,要尊重人家。”
那個白衣少女,見紅衫少女在門口處花了這麽多時間,也是來到了門口看個究竟。
“韻兒,雖然人家是一個乞丐,但是你這樣對待人家,會傷了乞丐的心的,你還沒看出來嗎,這是一個很有自尊心的乞丐,他不喜歡人家把他當成乞丐對待的。”
白衣少女忽然伸嘴到那紅衫少女的耳垂邊,悄悄說道。
“啊,是的,這個小乞兒,果然是不喜歡別人叫他乞丐的。看來,我是傷了他的心了,那怎麽辦啊?翠姐姐。”
“這樣吧,別讓他站在門口吃了,讓他進酒店裏麵,和我們一桌吃吧。”
白衣少女猶豫了一下,說道。
“好吧,那就這樣吧。”
紅衫少女完全沒有覺得這樣有什麽不妥,馬上便是點頭答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