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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圈]那些男孩教我的事 作者:雲風清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說起來是不幫忙處理行程,可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聯繫上當事人的,廣告商、電影邀約這些東西多少有一些會找公司聯絡。這個子公司的目的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為了反哺母公司,帶新人的。」
金丹珍意味深長的看向溫庭筠「你覺得我這個建議如何?」要是真能做起來,溫庭筠想要什麽都有了。
溫庭筠沉默良久「我考慮一下。」
金丹珍認真道「你可以再去找人問問,我知道的隻是皮毛。」
溫庭筠點頭「我會的。」
該說的說完,金丹珍先進去了,溫庭筠獨坐思考這個建議的可執行性,風險過大,收益也過大,不好辦啊。
金丹珍的建議說起來很簡單,就是讓溫庭筠也弄個差不多的自由聯盟,她不喜歡社交有了這個聯盟她就不用社交了。雖然聯盟很鬆散,可到底有這麽個東西能方便大家很多事,都知道這東西的好處,那當然都會保護這個聯盟。
這事兒要是能做起來,溫庭筠就真的什麽都不用做,隻要做自己想做的,pd也好監製也好都無所謂。作家會保護她,pd們也會保護她,連藝人們都會保護她。綜藝圈比電影圈小多了,聯盟出現,就是溫庭筠的皇冠,戴上冠冕就算無人加冕,溫庭筠也是王。
作家為什麽要有個人工作室,因為沒一個註冊的公司很多事情都不好辦,尤其是錢不好過帳,個稅是真高,合理避稅又不是偷稅偷稅能避的都有限。
pd為什麽離開三大台就活不了,因為沒平台啊,沒有播出平台就找不來廣告商,找不來廣告商就沒錢組團隊,沒有團隊的pd什麽都不是,這也是有線台始終起不來的原因,廣告商不認不樂意掏錢。
藝能人如劉在時這樣的需要一個公司的理由比演員還複雜點,除了稅務問題,還有就是他們的行程很瑣碎,除了電視台還有各種商演到處跑,這些繁瑣的事情劉在時隻用一個經紀人都忙不過來,還是要有人先篩選一遍。
而上述三個問題在溫庭筠這邊都不是問題,首先她有專業的律所和會計事務所合作,這個看著拿錢上門跟人簽合約就行,不是這樣算的。兩所都是知名事務所,對合作對象是有要求的,真按照規矩來,溫庭筠的案子他們是不接的,作家個人工作室更小,門都進不了。
換小型的事務所?行當然是行,現在很多作家就是這麽幹的比如李美善,但一分價錢一分貨,尤其是在法律和稅務這種專業領域,小事務所出意外的賠償金都沒有大事務所的十分之一,這東西根本不能比,也比不了。
作家解決了,pd也很好解決,三大台溫庭筠都能合作,協同項目拍不拍看錢,可拍了項目賣給誰就看人脈。錢,溫庭筠有,人脈溫庭筠更有。pd在意的平台問題,溫庭筠根本不在意,否則她也不會那麽果斷的就從sbs離職了。藝人就更好說了,雜事公司處理,給『合約金』就行。
那個子公司針對演員,溫庭筠這個聯盟完全可以一網打盡,合約金這個門檻讓聯盟裏都是一線的話,那聯盟本身就是和利益集合體,很多項目都能內部笑話,瞬間變成超一流的製作公司。
擁有這個聯盟,哪怕是個名譽社長的溫庭筠,在綜藝這個狹小的圈子絕對橫著走,戴上她寶石碩大的皇冠,完全靠自己,不靠任何人,不是溫家的誰誰,也不是李家的誰誰,隻是溫庭筠本人,就能成為三大台亦或者任何在綜藝這個小圈子混到金字塔頂存在的座上賓。超然於外的座上賓,因為聯盟是鬆散的,她隻是個名譽會長。
到這裏,全是收益,接下來就算是問題。
首先,這個消息放出去就會被人嘲笑不自量力。迴憶一下金丹珍給n.o.a加的前綴,超一流演員企劃社,人家有底氣這麽幹,人家也有多年的名聲作保,收了錢就會辦事,合同寫了就會按照合同來,溫庭筠?誰啊。
溫庭筠是溫家的……
誰啊?
溫庭筠是李家的……
誰啊?
溫家可是大學閥!
李家可是政客家族!
所以說,溫庭筠,誰啊?
溫庭筠沒人認識,也不對,林亨澤認識她,金丹珍認識她,很多人認識她,可這個認識能讓多少人相信,溫庭筠是個收錢辦事的人?合約金怎麽定?少了誰會信天上掉餡餅,多了人家憑什麽給溫庭筠!
溫庭筠什麽都不是,有再多的背景疊加在她的身上,剝開那層殼,蝸牛會死的。蝸牛不是寄居蟹,能不停的給自己換個殼,蝸牛的殼連著血肉,殼內保護內髒。想要扯下蝸牛的殼就會看到一團血肉,那團肉,沒辦法獨活。
什麽都不是的溫庭筠挑不了這個頭,沒這個資格,也沒人會給她這個臉麵。反倒會因為這個消息對外了,笑話小姑娘不知道天高地厚,也不怕心比天高,命卻比紙還薄。
這就是金丹珍說的,對名聲有障礙,她說的太小了,應該往大了說,那不叫對名聲有礙,那應該是毀滅性打擊,不用做人了。就這還隻是個首先,剛開了頭而已。
其次,三大台是不會允許這樣的聯盟出現的,目前綜藝圈的格局是製作人歸電視台,作家一半在製作公司手上,一半各自為戰,藝人算個湊數的,勉勉強強弄個三足鼎立。雖然是個到處漏水的鼎,但三方湊在一起相互製約,也過了這麽十幾年了。
這個時候溫庭筠橫空出世要弄一個聯盟,把一線的pd、作家和mc全部納入旗下?做夢呢?就算是為了平衡不被打破,三大台和製作公司都會聯手壓製溫庭筠。防止她真的就坐大了,那就是溫庭筠一個人和兩邊掐,自己變成了第三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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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丹珍意味深長的看向溫庭筠「你覺得我這個建議如何?」要是真能做起來,溫庭筠想要什麽都有了。
溫庭筠沉默良久「我考慮一下。」
金丹珍認真道「你可以再去找人問問,我知道的隻是皮毛。」
溫庭筠點頭「我會的。」
該說的說完,金丹珍先進去了,溫庭筠獨坐思考這個建議的可執行性,風險過大,收益也過大,不好辦啊。
金丹珍的建議說起來很簡單,就是讓溫庭筠也弄個差不多的自由聯盟,她不喜歡社交有了這個聯盟她就不用社交了。雖然聯盟很鬆散,可到底有這麽個東西能方便大家很多事,都知道這東西的好處,那當然都會保護這個聯盟。
這事兒要是能做起來,溫庭筠就真的什麽都不用做,隻要做自己想做的,pd也好監製也好都無所謂。作家會保護她,pd們也會保護她,連藝人們都會保護她。綜藝圈比電影圈小多了,聯盟出現,就是溫庭筠的皇冠,戴上冠冕就算無人加冕,溫庭筠也是王。
作家為什麽要有個人工作室,因為沒一個註冊的公司很多事情都不好辦,尤其是錢不好過帳,個稅是真高,合理避稅又不是偷稅偷稅能避的都有限。
pd為什麽離開三大台就活不了,因為沒平台啊,沒有播出平台就找不來廣告商,找不來廣告商就沒錢組團隊,沒有團隊的pd什麽都不是,這也是有線台始終起不來的原因,廣告商不認不樂意掏錢。
藝能人如劉在時這樣的需要一個公司的理由比演員還複雜點,除了稅務問題,還有就是他們的行程很瑣碎,除了電視台還有各種商演到處跑,這些繁瑣的事情劉在時隻用一個經紀人都忙不過來,還是要有人先篩選一遍。
而上述三個問題在溫庭筠這邊都不是問題,首先她有專業的律所和會計事務所合作,這個看著拿錢上門跟人簽合約就行,不是這樣算的。兩所都是知名事務所,對合作對象是有要求的,真按照規矩來,溫庭筠的案子他們是不接的,作家個人工作室更小,門都進不了。
換小型的事務所?行當然是行,現在很多作家就是這麽幹的比如李美善,但一分價錢一分貨,尤其是在法律和稅務這種專業領域,小事務所出意外的賠償金都沒有大事務所的十分之一,這東西根本不能比,也比不了。
作家解決了,pd也很好解決,三大台溫庭筠都能合作,協同項目拍不拍看錢,可拍了項目賣給誰就看人脈。錢,溫庭筠有,人脈溫庭筠更有。pd在意的平台問題,溫庭筠根本不在意,否則她也不會那麽果斷的就從sbs離職了。藝人就更好說了,雜事公司處理,給『合約金』就行。
那個子公司針對演員,溫庭筠這個聯盟完全可以一網打盡,合約金這個門檻讓聯盟裏都是一線的話,那聯盟本身就是和利益集合體,很多項目都能內部笑話,瞬間變成超一流的製作公司。
擁有這個聯盟,哪怕是個名譽社長的溫庭筠,在綜藝這個狹小的圈子絕對橫著走,戴上她寶石碩大的皇冠,完全靠自己,不靠任何人,不是溫家的誰誰,也不是李家的誰誰,隻是溫庭筠本人,就能成為三大台亦或者任何在綜藝這個小圈子混到金字塔頂存在的座上賓。超然於外的座上賓,因為聯盟是鬆散的,她隻是個名譽會長。
到這裏,全是收益,接下來就算是問題。
首先,這個消息放出去就會被人嘲笑不自量力。迴憶一下金丹珍給n.o.a加的前綴,超一流演員企劃社,人家有底氣這麽幹,人家也有多年的名聲作保,收了錢就會辦事,合同寫了就會按照合同來,溫庭筠?誰啊。
溫庭筠是溫家的……
誰啊?
溫庭筠是李家的……
誰啊?
溫家可是大學閥!
李家可是政客家族!
所以說,溫庭筠,誰啊?
溫庭筠沒人認識,也不對,林亨澤認識她,金丹珍認識她,很多人認識她,可這個認識能讓多少人相信,溫庭筠是個收錢辦事的人?合約金怎麽定?少了誰會信天上掉餡餅,多了人家憑什麽給溫庭筠!
溫庭筠什麽都不是,有再多的背景疊加在她的身上,剝開那層殼,蝸牛會死的。蝸牛不是寄居蟹,能不停的給自己換個殼,蝸牛的殼連著血肉,殼內保護內髒。想要扯下蝸牛的殼就會看到一團血肉,那團肉,沒辦法獨活。
什麽都不是的溫庭筠挑不了這個頭,沒這個資格,也沒人會給她這個臉麵。反倒會因為這個消息對外了,笑話小姑娘不知道天高地厚,也不怕心比天高,命卻比紙還薄。
這就是金丹珍說的,對名聲有障礙,她說的太小了,應該往大了說,那不叫對名聲有礙,那應該是毀滅性打擊,不用做人了。就這還隻是個首先,剛開了頭而已。
其次,三大台是不會允許這樣的聯盟出現的,目前綜藝圈的格局是製作人歸電視台,作家一半在製作公司手上,一半各自為戰,藝人算個湊數的,勉勉強強弄個三足鼎立。雖然是個到處漏水的鼎,但三方湊在一起相互製約,也過了這麽十幾年了。
這個時候溫庭筠橫空出世要弄一個聯盟,把一線的pd、作家和mc全部納入旗下?做夢呢?就算是為了平衡不被打破,三大台和製作公司都會聯手壓製溫庭筠。防止她真的就坐大了,那就是溫庭筠一個人和兩邊掐,自己變成了第三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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