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一來,前往軍營投效的漸漸多了,包括很多土著男青年。
當然,這引起了土著男尤其高等種姓的不滿,他們通過僧侶轉達了抗議,沐琮也很無辜:「你們有你們的風俗,我們有我們的規矩。男未婚女未嫁,一拍即合我能怎麽辦?你不能讓我這數萬大軍當和尚吧?就算你們和尚,不也娶妻生子還養一大批小老婆嗎?」
意思很明確,娶老婆得看本事,將士願意娶,女方願意嫁,天造地設,誰也不能幹涉。
隨著戍邊大軍的相繼抵達,墾荒的隊伍越來越多,每逢聚會的日子,營地都是人山人海。
入駐的大軍沒有想到,不僅能吃飽飯,還能娶上老婆。
當然當地有關外嫁女和她的家人招收梵天報應、死於非命甚至在地獄受苦的故事開始悄悄在民間流傳;與此同時,是違抗朝廷被下地獄、嫁給官軍被提升等級的故事在傳播。
因為語言不通,這些故事都隻能在景德府附近小範圍流傳。
如今,沐琮決定不再隨俗。
你們要把人分成三六九等我沒意見,要殺人也可以,但是殺了之後要被我殺;你們要哄騙百姓把土地捐獻給你們我也不幹涉,但是一旦超出範圍,就要納稅;尤其是涉及到其他的產業,都要照章納稅,否則幾萬張嘴都要吃飯,我又不能變戲法!——現在還有以前抄沒的家底,過一段時間這些用完了,而不能找到真正穩定的財政來源,怎麽辦?
再說,附近的仁壽、永和等省都指著呢!每年兩百萬!這是什麽概念?以前每年全國供應北京的糧食也就四百萬石!這要是拿不出來,那邊餓肚子軍士譁變三司衙門再尥蹶子,此前辛苦征戰的結果可就這麽斷送了!
該給你們立規矩了。
馬上,景德府的差官們拿下了兇犯,盡管僧侶們再一次出麵聲稱在「妻子是丈夫的個人財產」,但沐琮搬出了「殺人者死」的律令,堅持將兇犯和他的同謀也就是全家處死。
在內地要繁衍人口,捨不得多殺,在這裏你敢送人頭,我就敢收。
緊接著,此前一段時間查證屬實但還沒來得及宣判的一律同罪。
可想而知當時的轟動。
景德府內外聚滿了人,有欣喜,有渴盼,當然,也有不安,也有焦慮。
這件事之後,很多有女兒的低種姓跑來投奔官軍,甘心情願的加入種地大軍;一些人家出來指認女婿曾經殺害了女兒。
遺憾的是,因為事情發生太過久遠,沐琮也愛莫能助;他隻能從法令執行的那一天開始算起。
但即便如此,也給太多的人帶來了希望。
不久,城郊發生一起寡婦被焚事件。
這倒並不是挑釁,而是當地的風俗。根據印度教教義,妻子隻有在丈夫吃飽後才能吃飯,丈夫不摸食物,她不許動食物。丈夫苦惱,她也要苦惱;丈夫快活,她應分享其中的樂趣。丈夫死去,她應同亡夫一起躺在火葬的幹柴上,讓自己活活地燒死。做到了這些,眾人才會稱讚她是一位賢德的妻子。這樣才享有了「忠貞賢德」的美名。
是偶然,也是必然。
說是自焚,但肯定需要很多人的配合,前後也需要時日。官府事先得到消息,派人前去阻止;甚至就在當場,在寡婦下車前,撥開了火堆:「朝廷有旨,不許寡婦自焚。」
但狂熱的民眾根本聽不進去,叫嚷著:「她要做一個貞婦,你們管不著。」
那個年輕的寡婦沒想到居然有這樣的轉變,慌忙撲過來:「我不想死,你們救救我!」
翻譯轉達了寡婦的意思。事情緊急,官差一把拽過寡婦:「她根本不想死,你們這是殺人!」
然而百姓們根本聽不進去,他們仗著人多,辱罵寡婦:「你這是對你的丈夫不忠貞啊,他可在下麵等著你呢!」
百姓們從官差手裏把寡婦搶過來,把她丟盡了熊熊烈焰之中。
在火光中,百姓愉快的歌舞和寡婦的慘叫,那麽刺眼,那麽刺耳。
事情很快報到景德府,繼而報給楊繼宗。
楊繼宗簡直不敢相信,天下竟會有這樣殘忍的事情,似乎《貞節牌坊》和《立斜陽》的故事都不算什麽了。
但事情已經發生了,必須盡快處理。
他馬上去見沐琮,沐琮已經得到了消息,沒來由的想到當年汪舜華的話:「唯以霹靂手段,方顯菩薩心腸。」
楊繼宗馬上命衙役前去捉拿兇犯,當天所有在場人員一律拿下。
這些人到了按察司還在聲稱:「這是習俗。」
楊繼宗毫不猶豫:「你們有燒死寡婦的習俗,但我們也有殺人償命的法律。你們按你們的習俗辦,我們按我們的法律辦。」
當天參與寡婦自焚的三十八人被全部判處死刑,押到刑場治罪。
景德府再一次轟動了。
僧侶們再一次站出來:「你們這樣做,是要受到神的懲罰的。」
然而楊繼宗以下,明朝官軍都沒有動,這些人還是被處死。
有寡婦們糾集著出來抗議:「你們不能剝奪貞婦自焚的權利。」
她們在柴堆上倒下了油,點燃了火,任由自己化為灰燼。
無數土人熱切的磕著頭,讚頌著她們的的貞烈。
緊接著,又發生了一起輪姦案。一個吠舍少女在進香途中,在大庭廣眾之下,被一夥暴徒侵犯;施暴的人,是城內一個寺廟的僧侶。
沐琮已經沒有表態了,楊繼宗成全了他們,順便揪出了這些人此前的惡行,殺頭。
一連多起案件,景德府的空氣緊張了不少。
高級僧侶們又開始絕食抗議了,甚至很多百姓也聚集在衙門外靜坐抗議,烈婦們又開始自焚了;大街小巷傳唱著她們的貞烈,沐琮隻是吩咐注意動向,轉身吩咐軍士抓緊春耕。
隻要你們不操刀子上,自己餓死自己,天下有這樣的好事?
迴頭又處置了一起強姦案。其實也不叫強姦,還是之前的那事。
事情的起因很簡單,就是當地的一個剎帝利青年辛格娶了娶妻,按照慣例,是要送給祭司們先享用的;但是辛格看到官軍包括跟著官軍屯田的低種姓都廢除了這個政策,他不樂意了。
他不樂意不要緊,僧侶們在結婚之後馬上就把新娘子搶走了。辛格很憤怒,跑去問寺廟要人,被打了出來;迴頭又被爹打了一頓:「這是一直就有的規矩,你敢不遵守?」
辛格不服氣,跑到按察司衙門告狀。
楊繼宗等這一天已經很久了,馬上按照指引親自去抓人,當場就把祭司和一群小和尚拿下了。
祭司申辯說:「這是習俗,以前王妃都是我開光的。」
楊繼宗最聽不得這個,馬上就把大祭司抓了,治了個強姦,又挖出他曾經強搶民女、強占土地之類的罪名。這年頭婆羅門們都是橫著走的,所有楊繼宗能想到的罪名基本上都占全了。
沒有意外,很快這群和尚被砍了腦袋。
一連砍了這麽多人的腦袋,景德府上空瀰漫著血腥的味道。
殺人隻是一個方麵,現在真正要做的,就是加大對宗教的限製。
朝廷已經明確,新六省施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並作出了具體的規定,現在就是要落實這些規定;但同時,此前出了教案的廟宇被搗毀,不到十六歲的僧侶全部遣散迴家。
可以想見婆羅門們的憤怒——他們世代掌握神權,占卜禍福,壟斷文化和報導農時季節,現在居然不滿年齡要送迴家,這是來搞笑的嗎?那些新來的傢夥是搶飯碗的嗎?
圍觀的群眾也很不淡定——不讓尊神啊,惹怒了神靈,這是要被報復的。
但是沐琮的口氣很平淡:「這是朝廷的旨意。」
朝廷是什麽?咱們隻敬奉神靈!
沐琮依舊波瀾不驚:「以後你們的三大神也要守朝廷的規矩。」
婆羅門們自然是不肯的,這是廢話。種姓製度源於印度教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有近三千年的歷史。不管是哪個民族的征服者征服了這裏,從來沒有動搖過婆羅門的地位,哈裏發都拿種姓製度沒轍。
現在明朝的總督幻想改變一切,做夢呢!
沐琮沒有做夢,他很清醒。
思想的改造註定是長期的、漫長的,但行為卻是可以矯正的。我不管你怎麽想,規矩已經定下來了,哪些不能做也明確了;你隻要老老實實的,我不拿你怎麽樣;但一旦敢作奸犯科,就別怪我翻臉。別說人多,我就不信刀子砍人的速度會比不過十月懷胎的速度。
這是沐琮的想法,也是三司衙門的共同想法。
此前原傑等人有過猶豫:「這樣重刑是不是太過分了?要不隻將首惡處斬,其他人判處杖責或者流放?——太後之所以與民約法三章,正是仿效當年漢高祖寬禁省刑的故事。如今我們剛用武力占據景泰省,還沒有垂恩德於地方,便先濫用權威,強加壓製,這是否得當呢?我以為應該以教化為先,刑少禁緩,以爭取地方人士對我們的支持和信心。」
秦紘認為:「這裏舊勢力根深蒂固,盤根錯節,不能一味以仁義感召,而更應當樹立國法和朝廷的威嚴,必要的時候,矯枉可以過正。」
楊繼宗也認為:「仁者愛人,義者政理,愛人以除殘為務,政理以去亂為心。僧侶豪強專權自恣,以致德政不舉,威刑不肅。如果順從他們乃至縱容他們,他們不會感恩戴德,隻會認為理所應當,甚至輕慢無禮。當此之際,必須明正典刑,方能開萬世之太平。」
沐琮點頭:「亂世重寬容,馳世用重典。當年諸葛亮治蜀,威之以法,讓法令行於此後,人們才能知道什麽是恩德;限製爵位,爵加之後,人們才能感受到爵位的尊榮;刑法和恩賜相輔而行,上下程序正常,政治才能清明。如今的景泰省比起當日的西蜀,情形更加複雜。百姓隻知道有神靈,而不知道由朝廷;隻是敬畏婆羅門,而不懂得敬畏律法。法令不彰,造成特權橫行,百姓反受其苦,因此必須用嚴刑峻法來整頓整個社會的行為,以樹立朝廷的權威。」
他取筆在紙上寫下兩行字,那是汪太後在建極六年賜給成都武侯祠的。
而今,他們也必須以這樣的態度和決心肅清一切反對分子。
原傑唿了口氣,算是認了,隻是還是覺得:「就怕僧侶們煽動百姓,反抗朝廷。」
沐琮知道,這註定是一條漫長而艱難的行程。如果選擇和和尚們合作,明朝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坐穩這大好河山;但如果要想以夏變夷,就要付出十倍乃至百倍的艱辛,不僅可能折損人馬、喪失民心,甚至可能前功盡棄。
但沒有選擇,否則今天坐穩了江山,二十年後將士們適應了這裏,要想改變就更不可能了;更何況,三司衙門和鄰近省份的財政用度,還指著景泰省。
而婆羅門占據全省絕大多數的財富,他們不放血,朝廷的統治就難以為繼。
想想三武一宗,沒有選擇。
接下來的日子,整個恆河流域的空氣都緊張起來,作奸犯科的人員相繼被治罪,不符合年齡的僧侶被遣散迴鄉,僧侶們還在絕食,種姓內部依然隔閡。
甚至有人為了挑釁,相約殺死了妻子後前來官府認罪,甚至帶著一家子來,楊繼宗很爽快的成全了他們。
但是看著這些靜坐絕食和自己求死的一波一波接著上來,哪怕是劊子手,也有點發軟——他媽的在國內沒有碰到這種情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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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引起了土著男尤其高等種姓的不滿,他們通過僧侶轉達了抗議,沐琮也很無辜:「你們有你們的風俗,我們有我們的規矩。男未婚女未嫁,一拍即合我能怎麽辦?你不能讓我這數萬大軍當和尚吧?就算你們和尚,不也娶妻生子還養一大批小老婆嗎?」
意思很明確,娶老婆得看本事,將士願意娶,女方願意嫁,天造地設,誰也不能幹涉。
隨著戍邊大軍的相繼抵達,墾荒的隊伍越來越多,每逢聚會的日子,營地都是人山人海。
入駐的大軍沒有想到,不僅能吃飽飯,還能娶上老婆。
當然當地有關外嫁女和她的家人招收梵天報應、死於非命甚至在地獄受苦的故事開始悄悄在民間流傳;與此同時,是違抗朝廷被下地獄、嫁給官軍被提升等級的故事在傳播。
因為語言不通,這些故事都隻能在景德府附近小範圍流傳。
如今,沐琮決定不再隨俗。
你們要把人分成三六九等我沒意見,要殺人也可以,但是殺了之後要被我殺;你們要哄騙百姓把土地捐獻給你們我也不幹涉,但是一旦超出範圍,就要納稅;尤其是涉及到其他的產業,都要照章納稅,否則幾萬張嘴都要吃飯,我又不能變戲法!——現在還有以前抄沒的家底,過一段時間這些用完了,而不能找到真正穩定的財政來源,怎麽辦?
再說,附近的仁壽、永和等省都指著呢!每年兩百萬!這是什麽概念?以前每年全國供應北京的糧食也就四百萬石!這要是拿不出來,那邊餓肚子軍士譁變三司衙門再尥蹶子,此前辛苦征戰的結果可就這麽斷送了!
該給你們立規矩了。
馬上,景德府的差官們拿下了兇犯,盡管僧侶們再一次出麵聲稱在「妻子是丈夫的個人財產」,但沐琮搬出了「殺人者死」的律令,堅持將兇犯和他的同謀也就是全家處死。
在內地要繁衍人口,捨不得多殺,在這裏你敢送人頭,我就敢收。
緊接著,此前一段時間查證屬實但還沒來得及宣判的一律同罪。
可想而知當時的轟動。
景德府內外聚滿了人,有欣喜,有渴盼,當然,也有不安,也有焦慮。
這件事之後,很多有女兒的低種姓跑來投奔官軍,甘心情願的加入種地大軍;一些人家出來指認女婿曾經殺害了女兒。
遺憾的是,因為事情發生太過久遠,沐琮也愛莫能助;他隻能從法令執行的那一天開始算起。
但即便如此,也給太多的人帶來了希望。
不久,城郊發生一起寡婦被焚事件。
這倒並不是挑釁,而是當地的風俗。根據印度教教義,妻子隻有在丈夫吃飽後才能吃飯,丈夫不摸食物,她不許動食物。丈夫苦惱,她也要苦惱;丈夫快活,她應分享其中的樂趣。丈夫死去,她應同亡夫一起躺在火葬的幹柴上,讓自己活活地燒死。做到了這些,眾人才會稱讚她是一位賢德的妻子。這樣才享有了「忠貞賢德」的美名。
是偶然,也是必然。
說是自焚,但肯定需要很多人的配合,前後也需要時日。官府事先得到消息,派人前去阻止;甚至就在當場,在寡婦下車前,撥開了火堆:「朝廷有旨,不許寡婦自焚。」
但狂熱的民眾根本聽不進去,叫嚷著:「她要做一個貞婦,你們管不著。」
那個年輕的寡婦沒想到居然有這樣的轉變,慌忙撲過來:「我不想死,你們救救我!」
翻譯轉達了寡婦的意思。事情緊急,官差一把拽過寡婦:「她根本不想死,你們這是殺人!」
然而百姓們根本聽不進去,他們仗著人多,辱罵寡婦:「你這是對你的丈夫不忠貞啊,他可在下麵等著你呢!」
百姓們從官差手裏把寡婦搶過來,把她丟盡了熊熊烈焰之中。
在火光中,百姓愉快的歌舞和寡婦的慘叫,那麽刺眼,那麽刺耳。
事情很快報到景德府,繼而報給楊繼宗。
楊繼宗簡直不敢相信,天下竟會有這樣殘忍的事情,似乎《貞節牌坊》和《立斜陽》的故事都不算什麽了。
但事情已經發生了,必須盡快處理。
他馬上去見沐琮,沐琮已經得到了消息,沒來由的想到當年汪舜華的話:「唯以霹靂手段,方顯菩薩心腸。」
楊繼宗馬上命衙役前去捉拿兇犯,當天所有在場人員一律拿下。
這些人到了按察司還在聲稱:「這是習俗。」
楊繼宗毫不猶豫:「你們有燒死寡婦的習俗,但我們也有殺人償命的法律。你們按你們的習俗辦,我們按我們的法律辦。」
當天參與寡婦自焚的三十八人被全部判處死刑,押到刑場治罪。
景德府再一次轟動了。
僧侶們再一次站出來:「你們這樣做,是要受到神的懲罰的。」
然而楊繼宗以下,明朝官軍都沒有動,這些人還是被處死。
有寡婦們糾集著出來抗議:「你們不能剝奪貞婦自焚的權利。」
她們在柴堆上倒下了油,點燃了火,任由自己化為灰燼。
無數土人熱切的磕著頭,讚頌著她們的的貞烈。
緊接著,又發生了一起輪姦案。一個吠舍少女在進香途中,在大庭廣眾之下,被一夥暴徒侵犯;施暴的人,是城內一個寺廟的僧侶。
沐琮已經沒有表態了,楊繼宗成全了他們,順便揪出了這些人此前的惡行,殺頭。
一連多起案件,景德府的空氣緊張了不少。
高級僧侶們又開始絕食抗議了,甚至很多百姓也聚集在衙門外靜坐抗議,烈婦們又開始自焚了;大街小巷傳唱著她們的貞烈,沐琮隻是吩咐注意動向,轉身吩咐軍士抓緊春耕。
隻要你們不操刀子上,自己餓死自己,天下有這樣的好事?
迴頭又處置了一起強姦案。其實也不叫強姦,還是之前的那事。
事情的起因很簡單,就是當地的一個剎帝利青年辛格娶了娶妻,按照慣例,是要送給祭司們先享用的;但是辛格看到官軍包括跟著官軍屯田的低種姓都廢除了這個政策,他不樂意了。
他不樂意不要緊,僧侶們在結婚之後馬上就把新娘子搶走了。辛格很憤怒,跑去問寺廟要人,被打了出來;迴頭又被爹打了一頓:「這是一直就有的規矩,你敢不遵守?」
辛格不服氣,跑到按察司衙門告狀。
楊繼宗等這一天已經很久了,馬上按照指引親自去抓人,當場就把祭司和一群小和尚拿下了。
祭司申辯說:「這是習俗,以前王妃都是我開光的。」
楊繼宗最聽不得這個,馬上就把大祭司抓了,治了個強姦,又挖出他曾經強搶民女、強占土地之類的罪名。這年頭婆羅門們都是橫著走的,所有楊繼宗能想到的罪名基本上都占全了。
沒有意外,很快這群和尚被砍了腦袋。
一連砍了這麽多人的腦袋,景德府上空瀰漫著血腥的味道。
殺人隻是一個方麵,現在真正要做的,就是加大對宗教的限製。
朝廷已經明確,新六省施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並作出了具體的規定,現在就是要落實這些規定;但同時,此前出了教案的廟宇被搗毀,不到十六歲的僧侶全部遣散迴家。
可以想見婆羅門們的憤怒——他們世代掌握神權,占卜禍福,壟斷文化和報導農時季節,現在居然不滿年齡要送迴家,這是來搞笑的嗎?那些新來的傢夥是搶飯碗的嗎?
圍觀的群眾也很不淡定——不讓尊神啊,惹怒了神靈,這是要被報復的。
但是沐琮的口氣很平淡:「這是朝廷的旨意。」
朝廷是什麽?咱們隻敬奉神靈!
沐琮依舊波瀾不驚:「以後你們的三大神也要守朝廷的規矩。」
婆羅門們自然是不肯的,這是廢話。種姓製度源於印度教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有近三千年的歷史。不管是哪個民族的征服者征服了這裏,從來沒有動搖過婆羅門的地位,哈裏發都拿種姓製度沒轍。
現在明朝的總督幻想改變一切,做夢呢!
沐琮沒有做夢,他很清醒。
思想的改造註定是長期的、漫長的,但行為卻是可以矯正的。我不管你怎麽想,規矩已經定下來了,哪些不能做也明確了;你隻要老老實實的,我不拿你怎麽樣;但一旦敢作奸犯科,就別怪我翻臉。別說人多,我就不信刀子砍人的速度會比不過十月懷胎的速度。
這是沐琮的想法,也是三司衙門的共同想法。
此前原傑等人有過猶豫:「這樣重刑是不是太過分了?要不隻將首惡處斬,其他人判處杖責或者流放?——太後之所以與民約法三章,正是仿效當年漢高祖寬禁省刑的故事。如今我們剛用武力占據景泰省,還沒有垂恩德於地方,便先濫用權威,強加壓製,這是否得當呢?我以為應該以教化為先,刑少禁緩,以爭取地方人士對我們的支持和信心。」
秦紘認為:「這裏舊勢力根深蒂固,盤根錯節,不能一味以仁義感召,而更應當樹立國法和朝廷的威嚴,必要的時候,矯枉可以過正。」
楊繼宗也認為:「仁者愛人,義者政理,愛人以除殘為務,政理以去亂為心。僧侶豪強專權自恣,以致德政不舉,威刑不肅。如果順從他們乃至縱容他們,他們不會感恩戴德,隻會認為理所應當,甚至輕慢無禮。當此之際,必須明正典刑,方能開萬世之太平。」
沐琮點頭:「亂世重寬容,馳世用重典。當年諸葛亮治蜀,威之以法,讓法令行於此後,人們才能知道什麽是恩德;限製爵位,爵加之後,人們才能感受到爵位的尊榮;刑法和恩賜相輔而行,上下程序正常,政治才能清明。如今的景泰省比起當日的西蜀,情形更加複雜。百姓隻知道有神靈,而不知道由朝廷;隻是敬畏婆羅門,而不懂得敬畏律法。法令不彰,造成特權橫行,百姓反受其苦,因此必須用嚴刑峻法來整頓整個社會的行為,以樹立朝廷的權威。」
他取筆在紙上寫下兩行字,那是汪太後在建極六年賜給成都武侯祠的。
而今,他們也必須以這樣的態度和決心肅清一切反對分子。
原傑唿了口氣,算是認了,隻是還是覺得:「就怕僧侶們煽動百姓,反抗朝廷。」
沐琮知道,這註定是一條漫長而艱難的行程。如果選擇和和尚們合作,明朝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坐穩這大好河山;但如果要想以夏變夷,就要付出十倍乃至百倍的艱辛,不僅可能折損人馬、喪失民心,甚至可能前功盡棄。
但沒有選擇,否則今天坐穩了江山,二十年後將士們適應了這裏,要想改變就更不可能了;更何況,三司衙門和鄰近省份的財政用度,還指著景泰省。
而婆羅門占據全省絕大多數的財富,他們不放血,朝廷的統治就難以為繼。
想想三武一宗,沒有選擇。
接下來的日子,整個恆河流域的空氣都緊張起來,作奸犯科的人員相繼被治罪,不符合年齡的僧侶被遣散迴鄉,僧侶們還在絕食,種姓內部依然隔閡。
甚至有人為了挑釁,相約殺死了妻子後前來官府認罪,甚至帶著一家子來,楊繼宗很爽快的成全了他們。
但是看著這些靜坐絕食和自己求死的一波一波接著上來,哪怕是劊子手,也有點發軟——他媽的在國內沒有碰到這種情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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