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軍「未免太過狂妄了。」


    柯炎從口袋裏拿出一張列印好離職信擺到他麵前,不耐煩地說「別廢話了,簽名吧」,,


    第85章


    看著麵前這張雪白a4紙, 上麵是柯炎寫辭職文, 規範就是網上下載一個模板。


    唯一不同是, 他在這張a4紙上特意加注了一句簽名蓋章之時即刻生效。


    同時, 表格尾巴上聲明, 此次離職不做任何違約賠償。


    榮軍呆滯地看著麵前辭職信,然後問柯炎「什麽時候竟然都備好了」


    柯炎靠迴椅背, 隨意地迴答道「早上發現我電腦被人動過以後, 我就從公司論壇裏下載模板了。一直沒有遞交, 隻是想等著看公司會怎麽處理,再來決定我離職不離職而已。」


    榮軍抬頭看他,問「你確定要離職」


    柯炎點頭, 並堅決說「一定。」


    柯炎去意已決, 榮軍明白,今天這件事情是讓兩方徹底撕破臉了。以他能力, 就算強留他下來,也幾乎不敢讓他碰中心程序了,如此話,他天賦再高,在這個公司也是廢了。


    這家公司為了防止軟體上爭議, 在所有合同上都會寫上就職期間所有開發都歸公司所有,包括私人時間, 就是為了避免軟體上爭議。


    其實 , 柯炎不是第一起。有時候程序部門閑了, 很多人都會偷偷兼職點私活, 抓不到話就算了。


    抓到了,他們也會乖乖把原始碼交上來。


    畢竟,這是一開始就說好事情,明明白白寫在合約裏了。當然,公司也有特殊情況,為了留住人才,公司會給某些人專門一個申請通道。


    他們私下接一些項目,可以申請脫離公司這個合同,成為他們私人項目。


    不過,說是這麽說,其實公司會根據價值來決定通不通過他們申請。


    但無論怎麽樣,這個過程爭執、好處等等都會有所商量餘地。像柯炎這種,直接丟出辭職合同幾乎沒有。


    到了這個地步,為了係統升級鑰匙,榮軍和上麵商量了一下,決定放柯炎走。


    柯炎往桌上放了個b,然後說「簽名、蓋章。」


    榮軍照做了,一式三份,柯炎拿迴自己那一份收進自己隨身包裏。


    見他要走,榮軍起身說道「等等,收銀係統原始碼你還沒有給我。」


    柯炎寫這個收銀係統功能十分強大,所占內存還小,而且性能穩定。種種優點,已經可見其價值了。


    這個絕對可以賣個大價錢,最起碼能賺迴千萬來。否則,公司怎麽可能這麽看重這個係統編碼。


    雖然柯炎離職超出了預期,但是即使是把柯炎放走了,他們也不虧。因為柯炎手上這個係統更值錢。


    見柯炎一臉莫名,他還是提醒道「雖然你離職了,但是收銀係統事情還沒完結,你知道,這件事情你要是不嚴肅處理,官司是吃定了。」


    張律師也勸他「雖然法律上對於著作權有規定,但是有約定,一定是按約定。你和公司簽了合同,這件事情,你打官司也占不到便宜。」


    柯炎整了整身上皺皺衣服,笑了聲「根據著作權法第十六條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作品是職務作品。」


    張律師一愣,柯炎笑看他「我說這個是想告訴你,法律我也懂,著作權法事情我也知道。我當然也知道,如果有約定情況下,也就是簽有合同情況下,按約定合同行事。以我對律法看重,當時簽約時候我怎麽可能沒看過合同」


    張律師一愣,確實,柯炎張口就能說出著作權法中一條法規,可見,他對於法典確實了解。這樣人,不可能不看合同。


    柯炎輕聲又無語地說「所以,入職以來,我從來沒有在業餘時間寫過代碼。」


    榮軍、吳春和張律師都是一愣,從來沒在業餘時間寫過


    那吳春拷貝來是


    柯炎繼續說道「我為什麽要在業餘時間碼一個不屬於我東西」


    榮軍「」因為賺私活錢啊可是,如果柯炎真需要私活錢,他不可能不跳槽。


    「你們看到隻是收銀係統一個框架而已,而且是早期版本。這個係統是我15歲時候寫,那是我為我家人編寫一個收銀係統。他們用這個收銀係統經營那家店,已經10年了。」


    吳春「」


    榮軍一驚,15歲寫


    柯炎嘆口氣「我舊電腦壞了,所以我去年換了新電腦,把舊電腦裏文件搬運到新電腦時候,我隨便挑了個文件夾放,那個文件夾我記得標註時間可能是這兩年,你們是不是誤會了什麽「


    吳春大驚,怎麽可能程式設計師每天那麽多工作和程序,經常接觸電腦工作,不可能不分門別類放好。否則,怎麽找


    尤其是這麽重要文件,怎麽可能亂放


    吳春不相信「你文件名後麵備註了個私,不是私活意思嗎」


    柯炎笑了「你小學組詞會嗎私這個字,還能組一個詞,叫私人。這個收銀係統是我入職前作品,是私人作品,所以絕不可能是公司所有。」


    張律師「」


    柯炎輕笑「我看過全部合同,合同裏並沒有入職前程序也屬於公司所有這一條。所以,如果你們要打官司話,盡管放馬過來。」


    張律師「」


    柯炎離開前,想了想還是提醒他們「那個係統所有權,我早在寫出來時候就轉讓給其他人了。也就是說,它所有權本身也不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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