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手槍嗎?”


    張強想給麗莎買把自衛的武器,畢竟這娘們都敢空著手驅趕野豬。


    由於具有靈活的便攜性,手槍是實用性最高的槍支,可以讓弱者擁有隨時抵抗強者的能力。想想一個姑娘正在遭受侵害,突然從褲襠掏出一把大寶貝,相信沒人敢不害怕。


    “這個得背景調查,不過我們誠實的老布林就沒任何問題了,他那個可憐的小農場,正在遭受野豬的侵害。我們有專門驅趕野豬的小手槍,絕對夠辣!”


    約克愣了一下,隨即從櫃台下麵拿出一把短槍,這個是他們根據法律修改的,可以有效對付各種野獸。一般的手槍並不能有效的驅趕野豬,甚至還會激怒野豬,從而引發反效果。這會購買手槍還沒有五天的等待期,所以可以現場交易。


    “這是?”


    張強有些詫異的看著眼前這支手槍,這玩意怎麽看明明是步槍呢,但是約克為啥要把他歸為手槍。


    “蘇聯產的ak手槍,打起來挺帶勁的,建議掛在屁股後麵,不建議揣到褲襠裏。”


    約克多少有點睜眼說瞎話了。


    “你確定?”


    張強明顯不信任,這玩意要是手槍,張強敢把這玩意吃了!


    “哈哈,讓你看出來了,這是aks74u短突擊步槍,但是卸掉槍托之後,誰也不能否認這是把好手槍!”


    對槍店來說,隻要我這把槍完全符合美國的手槍定義,那麽它就是把手槍,如果客人在槍托上動腦筋,那也與我們槍店沒關係!


    “來兩把!還小一點的手槍有嗎?”


    張強簡直愛死美國這項規定了,這哪是掩耳盜鈴,這簡直就是明目張膽。如果哪個姑娘從褲襠裏掏出這玩意,旁邊幫忙的警察第一個就得把她給斃了!


    “你買手槍是什麽用途?”


    約克搞不明白他買手槍是自己用還是別人用,在美國槍支這玩意是生活必需品,早就出現了完善的細分市場。


    “麗莎今天上午騎馬去驅趕野豬了,我想給她買件自衛武器。”


    張瑞得知自己媳婦抱著孩子去驅趕野豬,差點沒嚇死,這娘們彪悍的有些過分。


    “哦,正好我們這有為美女媽媽準備p290,你瞧瞧,她多麽漂亮!”


    sig p290是美國女性最常用的防身武器,銀色上機匣配上粉紅色的握把貼片,絕對會征服每一個少婦的心。


    “好的,就它了!”


    張瑞也相中了這把漂亮的小砸炮,讓店員找個漂亮的盒子包起來。


    在張強選擇其他槍支的時候,店員根據據張強和老布林的身材調整好兩支ar15步槍。將托腮板調整到適合兩人的位置,還將張強那把槍的小握把換成適合亞洲人手型的窄型……


    張強原本以為沒有十萬美元搞不定,誰知道滿配的ar15也花不了幾個錢。在美國這種生活必需品都很便宜,特別是ar15這種爹地的小寶貝,說白菜價都有些侮辱白菜。


    為步槍手槍買了幾大桶子彈之後,爺倆戴上墨鏡、跨上步槍,雄赳赳氣昂昂的踏上了獵豬之路……


    野豬的耳朵大、鼻子靈,可以隔著很遠就聽到人走路的聲音和人的味道,機警的野豬很快就跑了。但是老布林家地裏的野豬就讓張強開了眼,這美國的野豬見人都不跑嗎?老布林把車開到離野豬群僅有幾十米遠的地方,野豬群還在肆無忌憚的拱著莊稼。


    “沙皇尼古拉六世全家都在這呢,快來嚐嚐布林叔叔的子彈吧!”


    老布林一眼就認出了這群野豬的來曆,他的獵槍由於精度差、裝彈慢,對野豬也沒啥威懾力。


    “我來吧!”


    張強已經迫不及待的打開了保險,將槍調整到連發的位置,舉槍瞄準,一個掃射過去,三頭野豬尖叫著躺在地上抽搐。


    “太棒了!替我向上帝問好!”


    老布林也舉槍掃射剩餘的野豬,這老家夥可能這輩子都沒體會到連發武器的快感,那動靜比槍聲都大。


    剩餘的野豬在田地裏亂跑,老布林駕駛著皮卡車直接衝了過去,張強時不時朝野豬閃現的地方掃射。沒一會的功夫,曾經叱詫老布林及附近幾個農場的沙皇尼古拉六世家族就被消滅殆盡。


    迴到最初掃射野豬群的地方,張強拿著大砍刀走到倒地的野豬跟前,手起刀落削下了兩片豬耳朵,順便還砍了一扇排骨和兩個肘子……


    “這個不好吃。”


    老布林有些不理解他的舉動,野豬剛開始泛濫的時候,大家也曾嚐試著吃兩口,那味道簡直一言難盡。


    “那可不一定,你們都不會做。”


    張強在家雖然沒有做過飯,但是好東西吃多了自然吃出經驗來了。對世界上絕大多數會做飯的民族而言,美國人好像跟美食也沒啥關係,好點的就牛排、燒烤,差點的漢堡炸雞,再差一點的直接上烤土豆了。一個把墨西哥玉米卷都能當成美味的地方,讓他們料理豬肉簡直比登天還難。


    野豬肉在水裏泡出血水之後,然後用白酒和醃料醃製,就可以有效去除腥臊味。這些都是老張家平時處理內髒的手法,張強從小就在旁邊看,自然學了個滿眼。


    當野豬版的豬耳朵拌黃瓜、紅燒排骨、醬香肘子上桌的時候,麗莎第一個動的筷子,老布林夫婦猶豫了一會,才嚐了一小口,沒想到兩口子立馬愛上了這個味道……


    “今天住在隔壁的威爾斯夫婦過來做客,說是想賣掉農場去大城市生活,問咱們有沒有興趣接手。”


    布林太太在吃飯的時候想起今天發生的事,由於張強在約克槍店買槍的行為,今天鎮上都傳開了,老布林有一個有錢的中國女婿。住在他家隔壁……大約兩公裏外的鄰居威爾斯夫婦就來家裏做客,想要把農場賣給他們。


    在堪薩斯州的大草原上,門對門的鄰居基本都在幾公裏以外,之所以稱唿其為鄰居,基本可以歸納為玄學範疇。


    “威爾斯的農場裏有一條小河,很適合種莊稼,。”


    老布林非常了解附近鄰居農場的情況,河邊肥沃的土壤用來放牧就有些浪費了,所以威爾斯夫婦就種了很多糧食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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