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6章 故技重施
權財巔峰,從第三次離婚開始高升 作者:刀鋒起舞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兩家雖然距離頗遠。
但譚秋燕一個很要好的同事兼朋友,就是王貴的堂妹。
應朋友邀請,譚秋燕曾數次去她家家做客。
今年春節後的某一天。
譚秋燕去那位朋友家做客。
而當時,王貴也恰好去了堂妹家。
因此,兩個人也就認識了。
王貴對譚秋燕“一見鍾情”。
甚至是驚為天人。
他還是第一次見到如此漂亮的姑娘。
於是,王貴便開始對譚秋燕展開了追求。
千方百計的討好譚秋燕。
然而,譚秋燕對趙長天情有獨鍾。
心裏根本無法接納其它的男人。
況且,王貴除了家庭條件還不錯。
長相委實不過關。
不但身材肥胖,而且還長了一臉的青春痘。
此外,除了長相不過關。
由於家庭條件很好,自小又被溺愛。
使得王貴在性格上比較張揚。
經常表現出一副很優越的姿態。
總是看不起家境普通的同齡人,尤其看不起農村人。
盡管他也是一個地道的農村孩子。
不隻如此,據譚秋燕的好友所說——
王貴的人品也不怎麽樣。
都已經二十多歲的人了。
還整天不務正業,吃喝嫖賭,無所不好。
曾經,王貴談過幾次戀愛。
但在把人家女孩兒搞上床,失去新鮮感後,便棄之如履。
有一個其他村子的女孩兒,經媒人介紹,認識王貴沒幾天。
便在父母的安排下,和王貴訂婚。
在訂婚當天,女孩兒就被王貴帶到家裏。
王貴不顧女孩兒反對、掙紮,強行和她發生了關係。
事後,王貴麵對哭哭啼啼的女孩兒,做出許諾。
會把他家在城裏的一套樓房——
房產證加上女孩兒的名字。
原定的彩禮錢,也會翻倍。
在這種情況下,女孩兒及其父母選擇了諒解。
沒有報警處理。
然而,王貴不但遲遲沒有落實這些條件。
最終還把女孩兒搞大了肚子。
當女孩兒希望王貴負起責任來,和她結婚時。
王貴卻斷然拒絕。
結果,兩個人發生了激烈爭吵。
王貴居然對女孩兒拳打腳踢,導致她流產。
而事後,王貴隻是給了女孩兒幾千塊作為醫藥費。
便不管不顧。
女孩兒的父母,一氣之下——
去派出所報案。
希望派出所把王貴這個強奸犯抓起來。
然而,派出所民警卻認為時間過去很久——
不可能遺留任何證據。
沒有證據,也就不可能立案。
而且,兩個人是未婚夫妻。
發生關係是符合常理的。
別說未婚夫妻,就算是男女朋友,發生關係,都是很正常的事。
所以,民警認為,於情於理,王貴都不可能強奸那個女孩兒。
在拒絕立案的同時,民警還意有所指的表示——
如果女孩兒父母想向王家多要點錢。
可以直接找王家人商量。
派出所不管這種閑事。
當女孩兒和父母滿心憤懣的迴到家。
沒過多久——
王大富又帶著幾個混混,闖入女孩兒家裏。
一通打砸。
並威脅女孩兒父母,如果再敢去派出所鬧事。
就滅了他全家。
麵對王家的霸道行徑,女孩兒及其父母無奈之下,隻能選擇忍氣吞聲。
可是,王家卻還不罷休。
不但用強硬手段,從女孩兒家裏要走了預付的一半彩禮錢。
還發動人手——
四處散布不利於女孩兒一家的謠言。
而身心都受到巨大創傷的女孩兒。
無法麵對王家所散布的各種流言蜚語。
在不久後,選擇投河自殺。
才二十多歲,便失去了寶貴的生命。
除了這些。
好友還告訴譚秋燕——
王貴還曾經因為去市內嫖娼,被轄地派出所抓住過。
王家在本地農村有錢有勢,但在市裏卻沒那麽威風。
結果,王貴被罰了五千塊,又拘留了七天。
雖然王家人一直試圖隱瞞這一點。
但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
很多人都已經知道這件事。
所以,綜合多方麵因素——
譚秋燕對王貴沒有任何好感。
隻有深深的厭惡。
即便沒有趙長天的因素。
譚秋燕也不可能答應和他處朋友。
事實上,自從譚秋燕進城工作後。
有很多比較優秀的男生,追求過譚秋燕。
但都被譚秋燕幹脆的拒絕掉了。
然而,譚秋燕雖然態度明確的——
拒絕了王貴的追求。
但王貴並不死心。
居然央求他老子,委托媒婆去譚家說媒。
打算故技重施——
曾經,被王貴強奸的那個女孩兒。
其實也沒看上王貴。
但王貴通過對她父母進行公關。
主要是許諾豐厚的彩禮。
使得女孩兒的父母禁不住誘惑,讚同這樁婚事。
從而同意與王家結親。
王貴打算用同樣的方式,來對付——
對他不屑一顧的譚秋燕。
因此,在譚秋燕多次拒絕王貴後。
王大富又委托媒婆,單獨找譚秋燕的父親譚鬆林——
進行遊說。
王大富給出的條件是——
彩禮三十萬,轎車一輛,外加在市內買上百平米的樓房。
而且,房產證還會加上譚秋燕的名字。
此外,還會給譚秋燕買大號五金。
這些花銷全加起來,超過百萬。
如此大手筆,讓譚鬆林大為動心。
或者說,根本無法拒絕。
因此,在沒有見到王貴本人的情況下。
譚鬆林就表態,他願意和王大富成為親家。
隻是,當譚鬆林在事後把他的決定——
告訴譚秋燕之後。
卻遭到了譚秋燕的斷然拒絕。
為此,父女倆發生了激烈爭吵。
譚秋燕本以為——
在她明確表示反對,甚至不惜和父親翻臉的情況下。
父親應該會打消與王家結親的念頭。
就像上一次,情況和這次類似。
因為男方願意出二十萬的彩禮,父親便大為動心。
但在譚秋燕再三表示拒絕之後。
父親也隻能放棄。
可不曾想。
這一次,父親卻鐵了心。
無論譚秋燕怎麽表示抗議,
父親就是要堅決和王家結親.
而且,就在三天前,父親還做主預收了王家十五萬的彩禮。
而付出的代價是——
父親答應王家,在五月末舉辦訂婚禮。
在八月份正式舉辦婚禮。
王家承諾——
會在婚禮之後的第二天。
把剩餘的彩禮,交給譚鬆林。
也就是說,父親相當於用她換取了三十萬的彩禮。
當譚秋燕得知這個消息時,如遭五雷轟頂。
但譚秋燕一個很要好的同事兼朋友,就是王貴的堂妹。
應朋友邀請,譚秋燕曾數次去她家家做客。
今年春節後的某一天。
譚秋燕去那位朋友家做客。
而當時,王貴也恰好去了堂妹家。
因此,兩個人也就認識了。
王貴對譚秋燕“一見鍾情”。
甚至是驚為天人。
他還是第一次見到如此漂亮的姑娘。
於是,王貴便開始對譚秋燕展開了追求。
千方百計的討好譚秋燕。
然而,譚秋燕對趙長天情有獨鍾。
心裏根本無法接納其它的男人。
況且,王貴除了家庭條件還不錯。
長相委實不過關。
不但身材肥胖,而且還長了一臉的青春痘。
此外,除了長相不過關。
由於家庭條件很好,自小又被溺愛。
使得王貴在性格上比較張揚。
經常表現出一副很優越的姿態。
總是看不起家境普通的同齡人,尤其看不起農村人。
盡管他也是一個地道的農村孩子。
不隻如此,據譚秋燕的好友所說——
王貴的人品也不怎麽樣。
都已經二十多歲的人了。
還整天不務正業,吃喝嫖賭,無所不好。
曾經,王貴談過幾次戀愛。
但在把人家女孩兒搞上床,失去新鮮感後,便棄之如履。
有一個其他村子的女孩兒,經媒人介紹,認識王貴沒幾天。
便在父母的安排下,和王貴訂婚。
在訂婚當天,女孩兒就被王貴帶到家裏。
王貴不顧女孩兒反對、掙紮,強行和她發生了關係。
事後,王貴麵對哭哭啼啼的女孩兒,做出許諾。
會把他家在城裏的一套樓房——
房產證加上女孩兒的名字。
原定的彩禮錢,也會翻倍。
在這種情況下,女孩兒及其父母選擇了諒解。
沒有報警處理。
然而,王貴不但遲遲沒有落實這些條件。
最終還把女孩兒搞大了肚子。
當女孩兒希望王貴負起責任來,和她結婚時。
王貴卻斷然拒絕。
結果,兩個人發生了激烈爭吵。
王貴居然對女孩兒拳打腳踢,導致她流產。
而事後,王貴隻是給了女孩兒幾千塊作為醫藥費。
便不管不顧。
女孩兒的父母,一氣之下——
去派出所報案。
希望派出所把王貴這個強奸犯抓起來。
然而,派出所民警卻認為時間過去很久——
不可能遺留任何證據。
沒有證據,也就不可能立案。
而且,兩個人是未婚夫妻。
發生關係是符合常理的。
別說未婚夫妻,就算是男女朋友,發生關係,都是很正常的事。
所以,民警認為,於情於理,王貴都不可能強奸那個女孩兒。
在拒絕立案的同時,民警還意有所指的表示——
如果女孩兒父母想向王家多要點錢。
可以直接找王家人商量。
派出所不管這種閑事。
當女孩兒和父母滿心憤懣的迴到家。
沒過多久——
王大富又帶著幾個混混,闖入女孩兒家裏。
一通打砸。
並威脅女孩兒父母,如果再敢去派出所鬧事。
就滅了他全家。
麵對王家的霸道行徑,女孩兒及其父母無奈之下,隻能選擇忍氣吞聲。
可是,王家卻還不罷休。
不但用強硬手段,從女孩兒家裏要走了預付的一半彩禮錢。
還發動人手——
四處散布不利於女孩兒一家的謠言。
而身心都受到巨大創傷的女孩兒。
無法麵對王家所散布的各種流言蜚語。
在不久後,選擇投河自殺。
才二十多歲,便失去了寶貴的生命。
除了這些。
好友還告訴譚秋燕——
王貴還曾經因為去市內嫖娼,被轄地派出所抓住過。
王家在本地農村有錢有勢,但在市裏卻沒那麽威風。
結果,王貴被罰了五千塊,又拘留了七天。
雖然王家人一直試圖隱瞞這一點。
但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
很多人都已經知道這件事。
所以,綜合多方麵因素——
譚秋燕對王貴沒有任何好感。
隻有深深的厭惡。
即便沒有趙長天的因素。
譚秋燕也不可能答應和他處朋友。
事實上,自從譚秋燕進城工作後。
有很多比較優秀的男生,追求過譚秋燕。
但都被譚秋燕幹脆的拒絕掉了。
然而,譚秋燕雖然態度明確的——
拒絕了王貴的追求。
但王貴並不死心。
居然央求他老子,委托媒婆去譚家說媒。
打算故技重施——
曾經,被王貴強奸的那個女孩兒。
其實也沒看上王貴。
但王貴通過對她父母進行公關。
主要是許諾豐厚的彩禮。
使得女孩兒的父母禁不住誘惑,讚同這樁婚事。
從而同意與王家結親。
王貴打算用同樣的方式,來對付——
對他不屑一顧的譚秋燕。
因此,在譚秋燕多次拒絕王貴後。
王大富又委托媒婆,單獨找譚秋燕的父親譚鬆林——
進行遊說。
王大富給出的條件是——
彩禮三十萬,轎車一輛,外加在市內買上百平米的樓房。
而且,房產證還會加上譚秋燕的名字。
此外,還會給譚秋燕買大號五金。
這些花銷全加起來,超過百萬。
如此大手筆,讓譚鬆林大為動心。
或者說,根本無法拒絕。
因此,在沒有見到王貴本人的情況下。
譚鬆林就表態,他願意和王大富成為親家。
隻是,當譚鬆林在事後把他的決定——
告訴譚秋燕之後。
卻遭到了譚秋燕的斷然拒絕。
為此,父女倆發生了激烈爭吵。
譚秋燕本以為——
在她明確表示反對,甚至不惜和父親翻臉的情況下。
父親應該會打消與王家結親的念頭。
就像上一次,情況和這次類似。
因為男方願意出二十萬的彩禮,父親便大為動心。
但在譚秋燕再三表示拒絕之後。
父親也隻能放棄。
可不曾想。
這一次,父親卻鐵了心。
無論譚秋燕怎麽表示抗議,
父親就是要堅決和王家結親.
而且,就在三天前,父親還做主預收了王家十五萬的彩禮。
而付出的代價是——
父親答應王家,在五月末舉辦訂婚禮。
在八月份正式舉辦婚禮。
王家承諾——
會在婚禮之後的第二天。
把剩餘的彩禮,交給譚鬆林。
也就是說,父親相當於用她換取了三十萬的彩禮。
當譚秋燕得知這個消息時,如遭五雷轟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