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李銘提出——


    隻要趙紅能打掉孩子,他可以出十萬塊作為補償。


    林海泉知道,李銘肯定讓他拿這筆錢。


    按照林海泉和李銘事先的商議,就是要用錢搞定趙紅。


    李銘堅信,對趙紅這樣的風塵女人,肯定能用錢搞定。


    林海泉之所以遲遲搞不定趙紅,隻能是錢出得不夠多。


    然而,自信滿滿的李銘,卻和林海泉一樣。


    也在趙紅身上遭遇了挫折。


    林海泉清楚記得昨晚的場景——


    當李銘提出十萬補償費的時候,趙紅冷著臉,不假思索的斷然拒絕。


    李銘把錢漲到二十萬時,依然還是同樣的結果。


    三十萬!


    四十萬——


    直到李銘把錢漲到這樣一個大數目。


    趙紅還是斷然拒絕。


    麵對這樣的狀況——


    林海泉很沮喪。


    他能感覺到,李銘也有些傻眼。


    傻眼的同時,李銘也很憤怒。


    四十萬這樣一個數目,已經達到了李銘的心理極限。


    確切的說,是林海泉能夠拿出的最大數額。


    在見到趙紅之前,林海泉跟李銘交過底——


    由於花銷很大,收入卻越來越少。


    他可以動用的積蓄,已經縮水到隻有二十幾萬。


    如果跟人臨時周轉一下,最多可以湊到四十萬。


    如果再多,他肯定無能為力。


    除非把他家裏的房子賣掉。


    但林海泉的老婆孫紅霞,是個蠻不講理的悍婦。


    她肯定不會同意。


    房子就是她的命根子!


    況且,就算孫紅霞同意並配合賣房。


    也不是短期內就可以變現的。


    正是因為知道林海泉的底線,李銘把補償金提到四十萬之後。


    便沒有再增加。


    一方麵,李銘絕不想動用他自己的錢,來擺平這種爛事。


    所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李銘的老婆不是善茬,對家裏的錢看得很緊。


    李銘很難把錢弄出來。


    如果他敢鋌而走險,背著老婆取出一些錢來。


    一旦事發,就會導致一場激烈的家庭戰爭。


    李銘倒不是有多在乎他老婆。


    結婚數年,他老婆早已對他沒有任何吸引力。


    也就是出於義務,很多天才會敷衍性的親熱一次。


    可以說,李銘對他老婆,已經完全沒有愛情可言!


    最多也就是有那麽一點點親情而已。


    李銘在乎的,是家庭矛盾、紛爭,會影響到他對外的形象。


    進而影響到他的事業前程。


    另一方麵,李銘覺得,四十萬已經足夠。


    趙紅是什麽人?


    說好聽點,是一名技師。


    說不好聽的,就是一個妓女而已。


    他為了快刀斬亂麻解決問題,肯給她四十萬作為補償。


    已經是一種冤大頭的行為。


    讓他有一種被訛詐的憤怒。


    但不成想,趙紅竟然還不知滿足,簡直是欺人太甚。


    所以,李銘當場翻臉。


    直接警告趙紅,不要得寸進尺。


    否則,他會放棄用溫和的方式解決問題。


    李銘在憤怒之下,直接揚言——


    隻要他肯出五萬塊,就可以隨便找個道上人出手,讓趙紅從這個世界消失。


    李銘以為——


    他的威脅能夠震懾住趙紅,讓趙紅變得識趣一些。


    但實際情況卻是——


    趙紅不但沒有被李銘嚇唬住,還氣憤的大罵——


    她罵李銘就是一個混賬、王八蛋。


    是一頭披著人皮的畜牲。


    讓他有種就找人來。


    趙紅在大罵李銘之後,還順勢把一杯紅酒潑在了李銘臉上。


    隨即起身就走,衝出清吧。


    等到林海泉手忙腳亂的幫著李銘擦幹臉上的紅酒。


    繼而,兩個人追出清吧的時候。


    趙紅已經不見了蹤影。


    兩個人在清把外尋找了一段時間後,沒有發現趙紅。


    於是林海泉給趙紅打電話,但趙紅根本不接。


    無奈之下,兩個人又打車來到趙紅所住的公寓樓。


    結果,上樓之後——


    無論如何叫門,趙紅都置若罔聞,沒有任何迴應。


    甚至,他們都無法確認——


    趙紅是否已經迴到家裏。


    在這種情況下,兩個人隻能帶著不甘離開。


    但林海泉和李銘沒有直接迴家。


    在李銘的要求下,兩個人又找了一家酒吧。


    一邊喝酒排解鬱悶,一邊商討下一步的計劃。


    依照李銘的想法,既然趙紅不識時務,就隻能用強硬手段迫使她屈服。


    比如花錢找個混社會的狠人兒,去對趙紅進行恫嚇、威脅。


    甚至在必要時,可以動用暴力手段迫使趙紅就範。


    李銘在陽城有這方麵的人脈。


    經過之前失敗的談判,讓李銘意識到,對趙紅這樣的婊子——


    用文明方式進行談判解決,隻能是做無用功。


    對趙紅這種人,最合適的方式,就是對她使用暴力手段。


    以李銘的經驗,如果雇傭一個道上狠人解決這種問題——


    估計五萬塊就夠用了。


    “老林,既然趙紅嫌40萬少,那就幹脆一分都不給她。


    你隻需要出五萬塊。


    我負責替你聯係人趕到陽城來。


    到時你把錢先給他一半。


    等事情徹底解決後。


    你再付另一半。


    多簡單啊!


    你再也不用在趙紅那個賤人麵前卑躬屈膝。


    再也不用看她臉色行事。


    而且,用這種方法解決問題。


    相當於為你節省了三十五萬。


    何樂而不為呢!”


    在李銘的遊說下。


    林海泉一度感覺心動。


    他覺得,李銘的話很有道理。


    隻是,林海泉卻又總是心有顧慮,無法徹底下定決心。


    一方麵,趙紅畢竟是他的情人,是她曾經很喜歡的女人。


    對趙紅使用暴力手段,林海泉有些於心不忍。


    另一方麵,林海泉擔心會出事,出大事!


    比如,一旦雇傭的道上狠人,下手過重,對趙紅造成嚴重傷害——


    甚至不小心殺掉趙紅,怎麽辦?


    到時候,一旦被警方查清真相。


    李銘和林海泉這兩個雇兇者絕對難逃法律製裁。


    雖然按照李銘的說法,那些道上專業人士,處理這類事情輕車熟路。


    對他們來說,搞定趙紅這種——


    沒有任何背景、家人都不在身邊的風塵女子。


    是一件非常輕鬆的事情。


    就算真的把趙紅幹掉。


    人家也會把趙紅的屍體,當成垃圾一樣穩妥的處理掉。


    絕不會給雇主帶來麻煩。


    對李銘的說法,林海泉持懷疑態度。


    他覺得,涉及到人命,絕沒有李銘說得那麽輕鬆。


    昨晚,直到與李銘分別。


    林海泉也沒有最終下定決心,該如何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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