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8章 暴力手段
權財巔峰,從第三次離婚開始高升 作者:刀鋒起舞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後來,李銘提出——
隻要趙紅能打掉孩子,他可以出十萬塊作為補償。
林海泉知道,李銘肯定讓他拿這筆錢。
按照林海泉和李銘事先的商議,就是要用錢搞定趙紅。
李銘堅信,對趙紅這樣的風塵女人,肯定能用錢搞定。
林海泉之所以遲遲搞不定趙紅,隻能是錢出得不夠多。
然而,自信滿滿的李銘,卻和林海泉一樣。
也在趙紅身上遭遇了挫折。
林海泉清楚記得昨晚的場景——
當李銘提出十萬補償費的時候,趙紅冷著臉,不假思索的斷然拒絕。
李銘把錢漲到二十萬時,依然還是同樣的結果。
三十萬!
四十萬——
直到李銘把錢漲到這樣一個大數目。
趙紅還是斷然拒絕。
麵對這樣的狀況——
林海泉很沮喪。
他能感覺到,李銘也有些傻眼。
傻眼的同時,李銘也很憤怒。
四十萬這樣一個數目,已經達到了李銘的心理極限。
確切的說,是林海泉能夠拿出的最大數額。
在見到趙紅之前,林海泉跟李銘交過底——
由於花銷很大,收入卻越來越少。
他可以動用的積蓄,已經縮水到隻有二十幾萬。
如果跟人臨時周轉一下,最多可以湊到四十萬。
如果再多,他肯定無能為力。
除非把他家裏的房子賣掉。
但林海泉的老婆孫紅霞,是個蠻不講理的悍婦。
她肯定不會同意。
房子就是她的命根子!
況且,就算孫紅霞同意並配合賣房。
也不是短期內就可以變現的。
正是因為知道林海泉的底線,李銘把補償金提到四十萬之後。
便沒有再增加。
一方麵,李銘絕不想動用他自己的錢,來擺平這種爛事。
所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李銘的老婆不是善茬,對家裏的錢看得很緊。
李銘很難把錢弄出來。
如果他敢鋌而走險,背著老婆取出一些錢來。
一旦事發,就會導致一場激烈的家庭戰爭。
李銘倒不是有多在乎他老婆。
結婚數年,他老婆早已對他沒有任何吸引力。
也就是出於義務,很多天才會敷衍性的親熱一次。
可以說,李銘對他老婆,已經完全沒有愛情可言!
最多也就是有那麽一點點親情而已。
李銘在乎的,是家庭矛盾、紛爭,會影響到他對外的形象。
進而影響到他的事業前程。
另一方麵,李銘覺得,四十萬已經足夠。
趙紅是什麽人?
說好聽點,是一名技師。
說不好聽的,就是一個妓女而已。
他為了快刀斬亂麻解決問題,肯給她四十萬作為補償。
已經是一種冤大頭的行為。
讓他有一種被訛詐的憤怒。
但不成想,趙紅竟然還不知滿足,簡直是欺人太甚。
所以,李銘當場翻臉。
直接警告趙紅,不要得寸進尺。
否則,他會放棄用溫和的方式解決問題。
李銘在憤怒之下,直接揚言——
隻要他肯出五萬塊,就可以隨便找個道上人出手,讓趙紅從這個世界消失。
李銘以為——
他的威脅能夠震懾住趙紅,讓趙紅變得識趣一些。
但實際情況卻是——
趙紅不但沒有被李銘嚇唬住,還氣憤的大罵——
她罵李銘就是一個混賬、王八蛋。
是一頭披著人皮的畜牲。
讓他有種就找人來。
趙紅在大罵李銘之後,還順勢把一杯紅酒潑在了李銘臉上。
隨即起身就走,衝出清吧。
等到林海泉手忙腳亂的幫著李銘擦幹臉上的紅酒。
繼而,兩個人追出清吧的時候。
趙紅已經不見了蹤影。
兩個人在清把外尋找了一段時間後,沒有發現趙紅。
於是林海泉給趙紅打電話,但趙紅根本不接。
無奈之下,兩個人又打車來到趙紅所住的公寓樓。
結果,上樓之後——
無論如何叫門,趙紅都置若罔聞,沒有任何迴應。
甚至,他們都無法確認——
趙紅是否已經迴到家裏。
在這種情況下,兩個人隻能帶著不甘離開。
但林海泉和李銘沒有直接迴家。
在李銘的要求下,兩個人又找了一家酒吧。
一邊喝酒排解鬱悶,一邊商討下一步的計劃。
依照李銘的想法,既然趙紅不識時務,就隻能用強硬手段迫使她屈服。
比如花錢找個混社會的狠人兒,去對趙紅進行恫嚇、威脅。
甚至在必要時,可以動用暴力手段迫使趙紅就範。
李銘在陽城有這方麵的人脈。
經過之前失敗的談判,讓李銘意識到,對趙紅這樣的婊子——
用文明方式進行談判解決,隻能是做無用功。
對趙紅這種人,最合適的方式,就是對她使用暴力手段。
以李銘的經驗,如果雇傭一個道上狠人解決這種問題——
估計五萬塊就夠用了。
“老林,既然趙紅嫌40萬少,那就幹脆一分都不給她。
你隻需要出五萬塊。
我負責替你聯係人趕到陽城來。
到時你把錢先給他一半。
等事情徹底解決後。
你再付另一半。
多簡單啊!
你再也不用在趙紅那個賤人麵前卑躬屈膝。
再也不用看她臉色行事。
而且,用這種方法解決問題。
相當於為你節省了三十五萬。
何樂而不為呢!”
在李銘的遊說下。
林海泉一度感覺心動。
他覺得,李銘的話很有道理。
隻是,林海泉卻又總是心有顧慮,無法徹底下定決心。
一方麵,趙紅畢竟是他的情人,是她曾經很喜歡的女人。
對趙紅使用暴力手段,林海泉有些於心不忍。
另一方麵,林海泉擔心會出事,出大事!
比如,一旦雇傭的道上狠人,下手過重,對趙紅造成嚴重傷害——
甚至不小心殺掉趙紅,怎麽辦?
到時候,一旦被警方查清真相。
李銘和林海泉這兩個雇兇者絕對難逃法律製裁。
雖然按照李銘的說法,那些道上專業人士,處理這類事情輕車熟路。
對他們來說,搞定趙紅這種——
沒有任何背景、家人都不在身邊的風塵女子。
是一件非常輕鬆的事情。
就算真的把趙紅幹掉。
人家也會把趙紅的屍體,當成垃圾一樣穩妥的處理掉。
絕不會給雇主帶來麻煩。
對李銘的說法,林海泉持懷疑態度。
他覺得,涉及到人命,絕沒有李銘說得那麽輕鬆。
昨晚,直到與李銘分別。
林海泉也沒有最終下定決心,該如何去做。
隻要趙紅能打掉孩子,他可以出十萬塊作為補償。
林海泉知道,李銘肯定讓他拿這筆錢。
按照林海泉和李銘事先的商議,就是要用錢搞定趙紅。
李銘堅信,對趙紅這樣的風塵女人,肯定能用錢搞定。
林海泉之所以遲遲搞不定趙紅,隻能是錢出得不夠多。
然而,自信滿滿的李銘,卻和林海泉一樣。
也在趙紅身上遭遇了挫折。
林海泉清楚記得昨晚的場景——
當李銘提出十萬補償費的時候,趙紅冷著臉,不假思索的斷然拒絕。
李銘把錢漲到二十萬時,依然還是同樣的結果。
三十萬!
四十萬——
直到李銘把錢漲到這樣一個大數目。
趙紅還是斷然拒絕。
麵對這樣的狀況——
林海泉很沮喪。
他能感覺到,李銘也有些傻眼。
傻眼的同時,李銘也很憤怒。
四十萬這樣一個數目,已經達到了李銘的心理極限。
確切的說,是林海泉能夠拿出的最大數額。
在見到趙紅之前,林海泉跟李銘交過底——
由於花銷很大,收入卻越來越少。
他可以動用的積蓄,已經縮水到隻有二十幾萬。
如果跟人臨時周轉一下,最多可以湊到四十萬。
如果再多,他肯定無能為力。
除非把他家裏的房子賣掉。
但林海泉的老婆孫紅霞,是個蠻不講理的悍婦。
她肯定不會同意。
房子就是她的命根子!
況且,就算孫紅霞同意並配合賣房。
也不是短期內就可以變現的。
正是因為知道林海泉的底線,李銘把補償金提到四十萬之後。
便沒有再增加。
一方麵,李銘絕不想動用他自己的錢,來擺平這種爛事。
所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李銘的老婆不是善茬,對家裏的錢看得很緊。
李銘很難把錢弄出來。
如果他敢鋌而走險,背著老婆取出一些錢來。
一旦事發,就會導致一場激烈的家庭戰爭。
李銘倒不是有多在乎他老婆。
結婚數年,他老婆早已對他沒有任何吸引力。
也就是出於義務,很多天才會敷衍性的親熱一次。
可以說,李銘對他老婆,已經完全沒有愛情可言!
最多也就是有那麽一點點親情而已。
李銘在乎的,是家庭矛盾、紛爭,會影響到他對外的形象。
進而影響到他的事業前程。
另一方麵,李銘覺得,四十萬已經足夠。
趙紅是什麽人?
說好聽點,是一名技師。
說不好聽的,就是一個妓女而已。
他為了快刀斬亂麻解決問題,肯給她四十萬作為補償。
已經是一種冤大頭的行為。
讓他有一種被訛詐的憤怒。
但不成想,趙紅竟然還不知滿足,簡直是欺人太甚。
所以,李銘當場翻臉。
直接警告趙紅,不要得寸進尺。
否則,他會放棄用溫和的方式解決問題。
李銘在憤怒之下,直接揚言——
隻要他肯出五萬塊,就可以隨便找個道上人出手,讓趙紅從這個世界消失。
李銘以為——
他的威脅能夠震懾住趙紅,讓趙紅變得識趣一些。
但實際情況卻是——
趙紅不但沒有被李銘嚇唬住,還氣憤的大罵——
她罵李銘就是一個混賬、王八蛋。
是一頭披著人皮的畜牲。
讓他有種就找人來。
趙紅在大罵李銘之後,還順勢把一杯紅酒潑在了李銘臉上。
隨即起身就走,衝出清吧。
等到林海泉手忙腳亂的幫著李銘擦幹臉上的紅酒。
繼而,兩個人追出清吧的時候。
趙紅已經不見了蹤影。
兩個人在清把外尋找了一段時間後,沒有發現趙紅。
於是林海泉給趙紅打電話,但趙紅根本不接。
無奈之下,兩個人又打車來到趙紅所住的公寓樓。
結果,上樓之後——
無論如何叫門,趙紅都置若罔聞,沒有任何迴應。
甚至,他們都無法確認——
趙紅是否已經迴到家裏。
在這種情況下,兩個人隻能帶著不甘離開。
但林海泉和李銘沒有直接迴家。
在李銘的要求下,兩個人又找了一家酒吧。
一邊喝酒排解鬱悶,一邊商討下一步的計劃。
依照李銘的想法,既然趙紅不識時務,就隻能用強硬手段迫使她屈服。
比如花錢找個混社會的狠人兒,去對趙紅進行恫嚇、威脅。
甚至在必要時,可以動用暴力手段迫使趙紅就範。
李銘在陽城有這方麵的人脈。
經過之前失敗的談判,讓李銘意識到,對趙紅這樣的婊子——
用文明方式進行談判解決,隻能是做無用功。
對趙紅這種人,最合適的方式,就是對她使用暴力手段。
以李銘的經驗,如果雇傭一個道上狠人解決這種問題——
估計五萬塊就夠用了。
“老林,既然趙紅嫌40萬少,那就幹脆一分都不給她。
你隻需要出五萬塊。
我負責替你聯係人趕到陽城來。
到時你把錢先給他一半。
等事情徹底解決後。
你再付另一半。
多簡單啊!
你再也不用在趙紅那個賤人麵前卑躬屈膝。
再也不用看她臉色行事。
而且,用這種方法解決問題。
相當於為你節省了三十五萬。
何樂而不為呢!”
在李銘的遊說下。
林海泉一度感覺心動。
他覺得,李銘的話很有道理。
隻是,林海泉卻又總是心有顧慮,無法徹底下定決心。
一方麵,趙紅畢竟是他的情人,是她曾經很喜歡的女人。
對趙紅使用暴力手段,林海泉有些於心不忍。
另一方麵,林海泉擔心會出事,出大事!
比如,一旦雇傭的道上狠人,下手過重,對趙紅造成嚴重傷害——
甚至不小心殺掉趙紅,怎麽辦?
到時候,一旦被警方查清真相。
李銘和林海泉這兩個雇兇者絕對難逃法律製裁。
雖然按照李銘的說法,那些道上專業人士,處理這類事情輕車熟路。
對他們來說,搞定趙紅這種——
沒有任何背景、家人都不在身邊的風塵女子。
是一件非常輕鬆的事情。
就算真的把趙紅幹掉。
人家也會把趙紅的屍體,當成垃圾一樣穩妥的處理掉。
絕不會給雇主帶來麻煩。
對李銘的說法,林海泉持懷疑態度。
他覺得,涉及到人命,絕沒有李銘說得那麽輕鬆。
昨晚,直到與李銘分別。
林海泉也沒有最終下定決心,該如何去做。